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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支持国有企业开展风、光、电投资

2023-10-13 09:58来源: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键词:电力投资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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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0月11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发布乌鲁木齐市国有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文件提出,新能源产业。依托能源政策和电力资源,支持国有企业开展风、光、电投资,聚集换电充电业务,深度参与换电重卡示范项目,打造新能源汽车区域特色发展模式;投资氢能生产、存储与运输,助力区域氢能源和氢燃料电池产业集聚示范区建设,打造区域氢能产业模式。推进醇基清洁燃料项目试点工作,稳步做到公交车辆、特种车辆用能向低碳绿色转型,实现企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推动国盛新能源取得探矿权,加快实施米东区和达坂城区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有序推进集气站和CNG子站、母站的建设工作,提升企业生产能力和产品附加值。

先进制造业。加快两河片区工业园区建设运营,发展智能制造、新材料、大健康、节能环保等产业。打造“飞地经济”,依托准东开发区资源优势,发展煤化工产业,围绕硅基、铝基、碳基等产业,吸引上下游企业落户,形成新材料产业链。加快支持纺服中心建设,打造内陆开放的纺织服装产业发展高地,增强产业集聚效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高新科技、装备制造、化工能源等优质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原文如下:

乌鲁木齐市国有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首府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承上启下迈进新时代、立足新起点、开启新征程的关键五年。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国资国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和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在总结“十三五”经验的基础上,紧贴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围绕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一企一策”有关工作方案,把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发展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相结合,全面谋划我市国有经济“十四五”期间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科学编制和实施好《乌鲁木齐市国有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对优化调整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深化国企改革,健全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塑造经济竞争新优势,推动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艰巨繁重的稳定改革发展任务和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国资委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重要工作部署和市委总体工作思路,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凝心聚力抓改革,求真务实促发展,全力推进我市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十三五”期间,市属国有企业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根”和“魂”,为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坚持健全完善党的工作制度,党建工作全部纳入公司章程,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前置程序制度全面落实,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体系深度融合,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不断加强企业党建工作基础,党的组织实现“应建尽建”,“十三五”末期国资系统共有党委29个、党总支15个、党支部318个,党员6398名,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持续加强党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制定《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等制度,健全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优化考核评价体系,激发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切实提升党管人才力度,持续推进人才强企战略,全面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企业人才队伍。

——国有经济总量不断增长。截止“十三五”末期,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总额由“十二五”末2,707.68亿元增长到5,387.51亿元;净资产总额由682.14亿元增长到1,495.98亿元;其他经济指标也分别较“十二五”期间稳步增长(见下图)。

“十二五”“十三五”末期有关经济指标数

“十三五”期间,国资委监管企业由12户增加至19户(不含参股企业燃气集团),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由85户增加到234户,从业人员人数由29038人增加到33956人。企业规模、资产质量、信用评级、融资能力和发展前景持续向好。国资委监管企业发起设立国经招商基金、乌鲁木齐普惠民生基金、雪莲投资发展基金、交银建设投资基金和产业引导私募基金,总规模达203.65亿元,为我市重点工程建设和民生保障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助力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城投集团获得AAA主体信用评级,乌房集团、交旅投集团和城轨集团也分别获得AA+主体信用评级,为改善首府融资环境、提高融资能力、扩大融资规

模、提振市场信心起到了“强心剂”作用。

——国资监管机制持续完善。出台国资国企改革“1+X”系列文件,涵盖分类监管、投资布局、业绩考核、激励约束、责任追究、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基本完成。“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加快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职能转变,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边界,制定《市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涵盖九大类40项权责事项,明确监管重点,优化监管事项,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加强系统内监督,制定“投资管理(暂行)规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清产核资实施细则”等制度,规范企业投融资和担保行为,明确监管红线。完善综合监督体系,以决策、程序、财务、高管“四个监督”为重点,推动监事会监督与产权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职工监督等有机结合、相辅相成。强化财务运行动态监测,深化快报年报成果运用,建立企业债券、担保台账月报制,科学推动降负债、去杠杆、防风险工作。按照“目标导向、分类考核、激励约束对等”原则,增强考核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健全与选人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出资人依法调控与企业自主分配相结合的工资总额分层分类管理体制。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工作要求,完善“双控”体系和标准化建设,开展安全风险分级评估和分类管理,开展常态化督查检查。

——国有资本结构显著优化。“十三五”期间,以加大国有资本控制力和影响力为目的,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组建城投集团、国经集团、乌房集团和交旅投集团四大组团,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企融资能力、落实防控风险机制。优化资产结构,切实做强做精主业,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通过多种方式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推动企业资金、技术、人才等各类生产要素向主业集中,引导国有资本在基础设施、城市公共事业、金融服务行业、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做强做优做大。统筹谋划产业布局,成立交旅投、工投、临空、陆港、城轨、农投、幼教、国盛新能源等企业,加大在文化旅游、工业实体、大数据和物流、乡村振兴、育幼康养、新能源产业等板块的投资布局力度。发挥投资拉动作用,累计完成政府重点项目投资2,000亿元,推进供水、供热、供气、公交、保障性住房和学前教育等民生领域项目和奥体中心、文化中心、机场改扩建、“两港一中心”、河马泉新区等重大项目建设。

——国资国企改革全面深化。制定《乌鲁木齐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涵盖国企改革的七个方面36项工作,建立任务分工台账,不断加大国企改革力度。分类分层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企业“一企一策”制定改革方案,重点推进乌房集团恒信民生建筑安装公司和城投集团停车场管理公司两家列入自治区试点名单的企业进行混改,结合实际推进集团公司层面的混改工作。完成市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分类,有效解决国有企业目标多元、定位不清、监督管理不强等问题,促进企业改革转型。完成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12.87万人,涉及企业352户,完成率100%;完成中央、自治区及我市三级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移交,涉及户数21.01万户,资金14.29亿元,完成率100%;完成涉及我市各部门(单位)所属的71户企业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实现有效的政企、政资分开。全面实施对标一流管理提升行动,进一步推动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有效提升。五年来,市属国有企业持续聚焦民生保障,强化政治担当,以优质便捷公共服务产品的有效供给为首要标准,承担全市约95%的城区供水、85%的污水处理、80%的供气保障、57%的公共交通运载量、全部的轨道交通及30%以上的供热任务,全力以赴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先后选派千余名志愿者赴全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筹集18.98亿元应急资金,用于应急医疗物资采购、居民生活物资保障及集中医学观察点建设任务;整合全市16家二、三级医疗机构为市民提供在线诊疗服务;保障疫情期间全市水、暖、气等民生需求,承担机场、高铁站等交通枢纽的应急运输任务;落实租金减免政策,累计减免金额1.82亿元,惠及3671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受疫情影响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累计减免罚息及各类费用1.5亿元;承担我市“十三五”期间重要的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完成棚户区改造5905套(户)、81.46万平方米,累计投入资金38.7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1.56万套(户)、累计投入资金43.47亿元;累计划转12.29亿元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彰显了国企的责任担当。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先后投入4,550万元用于建设和田市玉龙喀什镇英阿瓦提村果蔬种植产业园区,建成大棚85座,解决当地就业680人次,发放务工酬劳89.4万元,有效促进了当地群众就业增收。

第二节 面临形势

——从国际国内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由于政治、经济因素受到冲击,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我国发展的国际环境日趋复杂。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党中央准确把握经济新常态,在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位列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基础上,科学研判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提出了“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西部地区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回旋空间,将迎来产业梯度转移和扩大内需的重要窗口期,这为国资国企顺势而为加快产业承接,参与构建完整的供给体系、内需体系创造了有利条件。

——从疆内看,“十四五”时期,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的基础不断稳固,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国家向西开放的“桥头堡”,随着“一带一路”的纵深推进,“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优势不断彰显,正处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阶段,内陆开放和沿边开放高地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工业强基增效和转型升级大力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镇化质量全面提升,内生发展动力和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将有效助推市属国有企业在服务全疆高质量发展中做强做优做大。

——从首府看,《新疆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将着力培育乌鲁木齐都市圈,“一圈一带一群”的城市发展布局已成规模,以首府乌鲁木齐(兵团十二师)为中心,加快构建一小时交通网络,乌昌石一体化发展迈向快车道。乌鲁木齐市与周边地州、县市、兵团师市协商合作、规划协调、政策协同、社会参与等机制不断成熟,城市功能互补、要素有序流动、产业分工协调的发展大格局正在形成,在全疆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显现。上述有利条件为国资国企改革红利持续释放营造了良好环境,为持续推动首府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三节 机遇与挑战

一、有利条件和机遇

——政策支撑有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疆工作,先后召开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新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中央把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西部大开发重点地区,给予新疆一系列特殊政策支持,中央企业、自治区国有企业与各地州市签订了一系列合作协议,为市属国有企业积极承接并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开放优势明显。“十四五”时期,我市将把自身的区域性开放战略纳入国家、自治区向西开放的总体布局中,丰富对外开放载体,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创新开放型经济体制,打造内陆开放和沿边开放的高地。对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乌鲁木齐“五大中心辐射带”作用凸显,在国家向西开放的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中,必将发挥重要的门户作用。

——区位优势突出。我市作为自治区首府,是全疆唯一大型城市,中亚地区最大、最繁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旅游兴疆战略的深入推进,“三基地一通道”建设的不断提速,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节点城市,将为国企积极参与“一港”“两区”“五大中心”“口岸经济带”建设,融入“西引东来、东联西出”的产业链、供应链、物流链、价值链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发展基础坚实。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国资国企工作,把做强做优做大市属国有企业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持续出台了一系列改革发展措施,市属国有企业综合经济实力加快提升,资本布局得到优化,结构调整取得成效,各项改革向纵深推进,自身综合实力和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为“十四五”加快发展积蓄了多方面的优势和条件。

——稳定红利释放。近年来,全市上下聚焦总目标,团结一心、攻坚克难,社会大局实现由“乱”到“治”的根本性转变,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作为向西开放的桥头堡,首府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正在成为投资胜地,一个稳定、有序、繁荣的乌鲁木齐正处于历史最好的发展机遇期。

二、不利因素和挑战

在发挥优势、抢抓机遇的同时,也要积极应对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面临的诸多风险挑战和短板制约。一是外部发展风险加剧。受国际环境、国内经济增速变化以及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内需外需市场乏力,经济社会畅通运行受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二是国有经济质量效益亟待提升。市属国有企业大而不强、多而不优,公益性资产占比重,企业集团发展质量及重点产业规模在全疆不具备优势。国有经济发展方式较为粗放,生产效率不高,投入产出和投资回报相对较低,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强。三是国有经济布局有待优化。市属国有企业带有“城市国资”特征,多分布在民生领域,公益属性明显,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和科技创新不足,企业效益下滑,产业链不健全且多处于中低端。四是国资国企发展活力仍显不足。部分企业推进现代企业制度较为缓慢,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混合所有制改革仍需深化,依靠改革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活力的机制还未完全建立。五是人才支撑不足。人才开发水平和能力较低,企业管理人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供给不足,引进和留住人才难的问题急需在政策和措施上予以解决。

第二章 发展思路与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重要工作部署和市委总体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深化供给侧、需求侧结构性改革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定不移发展国有经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我市“十大产业”,调整存量结构、优化增量投向,推动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实现突破。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切实履行好国有企业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经济责任、稳定责任,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重要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为实现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坚持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确保各项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统筹发展和稳定,多谋长远之策,多行固本之举,在明确目标任务、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积极盘活存量资产、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健全完善经营业绩考核机制五个方面持续发力。

——坚持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立足新发展阶段,进一步优化结构布局,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加快实体经济大项目建设和创新发展,打造现代产业链、供应链体系。融入新发展格局,尤其是引领带动国有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实现速度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相适应。

——坚持深化国企改革。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紧抓深化国企改革的“窗口期”,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不断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构建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和激励环境,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

——坚持市场化经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确保市属国有企业主责主业突出、功能作用显著,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依法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出资关系,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依法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确保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坚持融合发展。推进央地联动、兵地融合,强化中央、自治区、兵团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的深度合作,拓展提升合作领域和层次,着力构建域内统一大市场,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好履行维护社会稳定、改善服务民生、加强安全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等社会责任,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第三节 总体思路

切实发挥国有经济“顶梁柱”“压舱石”作用,围绕一个主题,聚焦四个目标,抓好八项任务,突出六大产业领域,推动项目建设,即“1+4+8+6+X”的总体发展思路:

“1个主题”: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

“4个目标”:国有经济发展质量迈上新台阶、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取得新突破、国资监管体制取得新成效、国企改革发展迈出新步伐。

“8项任务”: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企战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国有资本配置促进高质量发展、履行社会责任体现国企担当。

“6大产业领域”:国际陆港区和临空经济区综合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及农副产品加工、旅游和文化产业发展、金融产业。

“X”: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多个投资项目落地见效。

第四节发展目标

综合考虑国内国外、疆内疆外发展趋势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坚持把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发展上,努力实现“十四五”期间国有经济发展的四个主要目标。

——国有经济发展质量迈上新台阶。实现“十四五”时期国有经济总量持续增长,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和资产质量实现新突破;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更趋完善,各治理主体协调运转、有效制衡;企业专业化整合、集团化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建立;推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取得实效;企业市场主体活力得到有效激发,营收能力大幅提升。不断增强首府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十四五”期间力争培育1-2家现代化产业骨干企业;加快推进国有企业上市进程。

——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取得新突破。优化国有资本投向,围绕我市“十大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市属国有企业结合发展需求和自身优势,以服务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为目标,在国际陆港区和临空经济区综合开发以及新基建、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智能终端、现代农牧业、交通旅游、育幼康养等关键领域,加大投资和布局力度,以产业发展助力工业强基增效和经济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扩大产业引导基金规模,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和科创基金优势,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在工业实体、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动态调整企业主业和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及时清理“两非”“两资”及连续亏损企业。推动兵地融合,加强经常性互访,提升市属国有企业与兵团企业的合作力度,“十四五”期间通过产业合作、技术转移等方式,着力实现国有经济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收益。

——国资监管体制取得新成效。优化管资本的方式手段,深化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加快形成上下贯通的监管体系。加快建设国资在线监管系统,推动国资监管信息化和集团管控信息化协同发展,形成上下联动的国资监管大格局。落实出资人权力和责任清单以及授权放权清单,确保“所有权责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责”,提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投资、运营公司。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修订《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对不同功能定位、行业领域、发展阶段的企业实行分类考核。稳妥推进债务化解工作,通过发行债券、新增银行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产品及企业自有资金,如期偿还企业自身经营性债务,稳妥有序清理政府隐性债务。

——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迈出新步伐。推进和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通过对党建工作深化、企业分类细化、清单管理简化、多重角色分化、混改推进优化、公司治理实化、经营机制活化,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完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更加合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全面落实,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更加成熟。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坚持“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原则,积极探索集团层面混改,重点推进二级及以下商业竞争类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股权结构,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引进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社会资本投资者,进一步调整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加快市属国有企业上市步伐,将上市工作作为完善国资监管、引领产业布局、联动社会资本的重要途径,着力打造标准、透明、开放、有生机、有韧性的国有资本体系。

第三章 重点发展任务

第一节 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始终坚持把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把牢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推动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发展战略,全面履行稳定责任、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国有企业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推进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找准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促进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在党的建设和生产经营目标上融合,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责任、同落实、同考核。在队伍建设上实现融合,发挥党建特色品牌的示范作用,结合基层党组织和生产经营一线的工作特色,不断探索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契合的新途径、新方式,以身边典型的人和事、典型的案例、典型的技能方法进行示范带动教育,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强、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党员干部队伍和高技能员工队伍。在建设平台上实现融合,以开展党建及党员劳动竞赛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多种形式、各具特色的党建活动及党员劳动竞赛为平台,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围绕产业优化、重点项目、重大任务、技术课题、基层党建等,设立责任区、示范岗、突击队等,加强日常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的有效融合。

三、加强“三基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在“三基建设”上下更大功夫,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政治功能。坚持围绕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谋划基础工作,将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作为工作着力点,持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四、全面从严治党

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促进作风建设持续推进。重点强化政治纪律、生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有效落实。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充分利用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发挥国资系统纪检合力,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第二节 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牢牢把握两个“一以贯之”,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实现国企党组织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融合。有机融入治理制度,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独资、全资和控股企业章程,把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都纳入企业管理制度体系,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且不设党委的独立法人企业的党支部(党总支),一般要由党员负责人担任书记和委员,由党支部(党总支)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推动各级企业特别是一级、二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层层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权责划分要求。有机融入监督体系,党组织监督体系与企业监督体系要深度融合,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对经营管理重大决策部署实行评估和专项检查,确保决策部署及其执行过程符合中央方针政策。

二、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

研究制定董事会规范运作办法、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推动企业重点围绕议事范围、议事程序等关键要素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建立健全董事会会议制度,加强董事履职服务管理。市属国有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落实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要求,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挖掘一批现职国有企业负责人及专业人才纳入外部董事人才储备库。

三、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

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依法明确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原则、管理机制、事项范围、权限条件等主要内容,督促建立健全经理层议事规则和工作细则,充分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严格落实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监督。

四、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市属国有企业逐步分级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管理,每届任期3年。按规定签订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按照约定严格考核、实施聘任或解聘、兑现薪酬。制定出台指导性文件,支持指导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建立完善职业经理人制度,推动职业经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依靠专业的管理知识、技能和经验,实现企业经营目标。

五、全面推进用工市场化

修订完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工资总额、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增长相适应的联动机制。加快建立和实施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关键、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大力推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实行有利于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骨干人才的政策。指导企业建立以岗位价值为依据,以绩效贡献为导向,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机制,建立公开、平等、择优的市场化用工机制,实现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

六、大力推进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

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巩固和拓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及对标一流管理提升三年行动,开展创建同行业一流示范企业工作。全面梳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的短板弱项,依法落实出资人有限责任,强化企业独立法人地位,健全以企业章程为基础的国有企业内部制度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清单,强化制度执行,促进企业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七、加强风险管控

聚焦企业债务风险、投资风险、法律风险、金融风险、境外投资风险等各类风险,建立“严格管控、规范操作、风险可控”的内控管理体系,制定防范化解风险处置预案,推行风险清单管理,及时排查处置风险隐患。充分发挥资本市场、金融市场作用,利用企业债、公司债、保债计划、永续债、银行贷款等方式开展融资,通过置换方式保证到期债务偿还,优化债务结构,守牢债务风险防控的底线红线。建立以资产负债率为核心,以企业成长性、效益、偿还能力等方面指标为辅助的风险监测与预警指标体系。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修订完善《乌鲁木齐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和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确保投资权益免受侵害。

第三节 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企战略

一、畅通国有企业引才渠道

推动国有企业根据人才队伍情况和自身发展需要,认真研究国有企业人才需求数量、素质和结构,明确人才标准,多渠道多方式引进人才,建立完善人才资源库和人才梯队。建立与党政机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在人才培养、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合作机制。

二、深化国有企业人才培养

坚持实践成才主渠道,有计划地安排“好苗子”到市场前沿、改革攻坚、科技创新、扭亏脱困等关键吃劲岗位“墩苗壮骨”,加强培养性交流和多岗位锻炼,锤炼综合素养。注重培养科技创新、熟悉生产经营、善于做党建和群众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定期分析研判国有企业创新人才学习工作情况,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拓宽企业家培训渠道,采取理论培训、学习深造、导师带培、课题研究、项目合作等方式,加大培训力度。

三、强化国有企业人才使用

落实国有企业用人自主权,突出各级用人主体在人才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制定特殊人才使用标准,切实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人才使用机制,强化关心关爱、容错纠错,参照中央、自治区相关标准,制定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鼓励国有企业领军人才挂帅出征。突出国有企业使命担当,对在疫情防控、维护稳定、脱贫攻坚等主战场作出重大贡献,在市场开拓前沿、经营困难企业作出突出业绩的国有企业人才,重点提拔使用。

四、加强国有企业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切实完善分类分层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管理,严格职数设置和选拔任用程序,通过市场化选聘方式,加大引才、育才力度,充分发挥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实行不同类型人才评价办法,逐步建立起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企业人才评价指标体系,重点考核经营决策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市场应变能力、诚信守法表现以及经营效果。创新薪酬激励机制,突破传统薪酬模式,打通市场化薪酬通道,增强人才吸引力。

第四节 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

一、健全国资监管制度体系

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形成上下贯通的制度体系,广泛征求上级国资委及区(县)国资委(办)、监管企业意见,形成系统共识,形成科学规范的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公司法人治理、考核分配、违规投资经营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常态化机制,修改废止与中央及自治区文件不符,与上级国资监管要求不一致的规定,确保制度协调统一。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实现机构职能上下贯通、法规制度协同一致、行权履职规范统一、改革发展统筹有序、系统合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的良好态势。

二、持续推进依法监管

聚焦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突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督和负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三大职责,重点围绕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等重点,梳理优化国资监管机构内设职责和工作内容,调整监管思路,改进监管方式,厘清职责边界,集中精力履行好管资本重点职能。更多关注国有资本整体功能和效率,坚持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动态调整《乌鲁木齐市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乌鲁木齐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着力构建与管资本相适应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推进信息化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实时在线监管系统,推动国资监管信息化和企业集团管控信息化协同发展,重点做好“三重一大”决策运行、大额资金支出动态监测、财务、产权、投资、责任追究等应用系统建设,初步形成国资监管动态化、协同化、智能化和可视化的新模式,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管格局。

三、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

及时总结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进一步调整优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定位,优化管控模式,充分发挥其在结构调整、资本运营和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的作用。针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其他国有企业集团的不同特点,分类开展授权放权,构建与管资本相适应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引领社会资本投向,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

第五节 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一、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集中

推动国有资本向自治区和我市重点产业布局,按照“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原则,依法推动国有企业间、不同所有制企业间及企业集团内部资源整合,实现优势资源资本向优势企业集中,打造产业化、专业化集团公司,在供排水、公共交通、供热服务、燃气保障、数字经济、粮食储运、金融投资、市政环卫等领域,打造一批重点企业,不断延长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和综合效益,推动创新产业高质量发展,加速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双循环”,立足国内大市场,加强对国计民生、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重要能源、重要物资和产品保障能力建设,切实加强涉及民生的重要产品及产能储备。持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二、推动国有资本与自治区国资国企重点产业相衔接

围绕自治区国有企业重点产业发展规划,按照“扬优、增新、补短、强特、清低”的总体思路,切实发挥国有经济战略引领和基础保障作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动煤层气、达坂城风电等新能源潜力产业现代化发展,进一步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助力纺服中心建设,与自治区国有企业合作打造“中国棉花棉纱交易中心”,集聚提升新疆纺织服装行业,拓展面向国际国内的纺织品销售渠道;推动农副产品、特色食品加工等民生产业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建设;结合旅游兴疆战略,推动交通、文化、旅游运营模式创新,加快“旅游+”多产业融合发展,叫响“昆仑之约”品牌。

三、推动国有资本向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

以提高首府产业创新力和竞争力为目标,推动国有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制造业集中,突出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数字经济等产业。推动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加大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鼓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运营,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在产业培育期和技术攻关期以及孵化新业态、研发新技术、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等方面发挥国资国企引领作用,更好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型首府建设。

四、推动国有资本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

推动国有企业重组整合,不搞“拉郎配”,不盲目求大求全。发挥市场作用,支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监管企业中的优势企业,围绕优化资源配置、完善重点产业链、扩大规模效益、对标一流企业优化要素配置,通过兼并、收购、联合、参股等多种市场化运作方式,与自治区国有企业以及中央企业、兵团企业、区(县)国资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进行跨境、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重组和投资合作。着力培育壮大工业、能源、交通旅游、信息化等领域骨干企业集团,提升产业集中度,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壮大国资国企规模实力。

第六节 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一、准确把握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向

坚持“三因三宜三不”原则(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对混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

二、分层分类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原则,重点推进二级及以下商业竞争类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列为自治区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单位的公共停车场公司和恒信民生建筑安装公司先行先试。探索国有企业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国有控股前提下,稳妥推进公益类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商业竞争类)通过出资入股、股权转让、增资扩股、股权置换等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资、战略合作、资源整合,加快混改步伐。

三、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监督

充分发挥企业事前可行性研究、国资监管机构事中跟踪监控、事后评价及督查作用,对决策审批、审计评估、产权交易、职工安置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重点关注资产评估、价格确定、关联交易等关键环节,及时纠正并处理不规范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第七节 优化国有资本配置促进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资本证券化水平

加快发展产业引导基金。尽快完成首期规模20亿元产业引导基金的募资工作,通过增加财政预算内资金、中央和地方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国有资本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方式,力争母基金规模增加至40亿元。充分发挥子基金杠杆撬动作用,吸引金融机构、保险资金、大型企业集团、高价值客户等,争取形成总规模达100亿元以上的产业引导基金,有效发挥子基金对我市新兴产业和重点领域的培育、扶持和引导作用。加大我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投资力度,发挥科技创新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等现有基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加大国有资本金补充力度。建立常态化补充机制,通过财政注资、国有股权和经营性资产划入等方式,对注册资本金不到位的国有企业进行补充;对聚焦主责主业、优势资源突出、投向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国有企业增加资本金。

二、积极盘活存量资产

对具备开发条件的,提出可行性开发方案,采取自主或合作模式有序开发;对因成本过高、水源保护地影响等原因造成难以开发的,采取连片摘地平衡、置换等方式予以盘活;对未达到“净地”条件而无法开发建设的,由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加快推进落实征收迁改工作,确保具备开发条件。对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存量规模较大、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进行盘活,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发行基础设施REITs,争取投资发展资金。对闲置老旧厂房、房产及开办的酒店等存量资产依托产权交易所的价值发现和投资者发现功能,创新交易产品和交易方式,推动存量资产规范、高效盘活。对公交、地铁场站及周边可开发土地等资产,采取招商合作、提升改造、综合开发、产权转让等方式最大化地发挥经济社会价值。

三、加快推进企业上市

按照上市条件和流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重点推动已纳入2022年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乌鲁木齐银行、九安科技等企业上市,提高直接融资能力。积极推动天盾安防公司等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做好上市辅导工作。通过兼并收购或重组等形式,控股优质的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加速上市进度。

第八节 履行社会责任体现国企担当

一、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严格落实公共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在狠抓治本上下功夫。事故总量和一般事故持续下降,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安全整治,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效果督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积极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优化国资系统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生态文明责任推进可持续发展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科学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积极推进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推动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全面节约能源资源,创新完善绿色低碳产业服务体系,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三、提高服务民生和城市公共服务运营水平

加快推进城市基础管网改造提升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乌鲁木齐都市圈公共交通网络化,提高公交覆盖率;继续推进轨道交通网络化建设;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推进文化体育事业,满足市民需要;着力打造“妇联幼儿教育”品牌;支持乌鲁木齐银行履行好“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城镇居民”职责;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大力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推进中水市场化利用,释放水资源短缺压力;做好公用事业运营维护、环卫绿化运营服务及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城市运营管理和服务。“十四五”期间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做好米东区静脉产业园项目建设,提高多种固废资源处置、回收和利用效率,不断提升城市绿色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实施乡村产业提升行动,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广泛开展脱贫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支持和田市玉龙喀什镇英阿瓦提村特色果蔬种植产业园区的生产、建设、运营,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继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保证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十四五”期间,持续帮助脱贫地区提高经济活力、增强发展后劲,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

第四章 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

第一节国际陆港区和临空经济区综合开发

发挥陆港集团建设运营主力军作用,围绕“集货、建园、聚产业”目标,着力推进国际陆港区建设,高位推动“三场合一”工作进程,加快多式联运集货区、冷链物流、国际粮油交易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集口岸、仓储、配送、货运配载、生活服务等为一体的中欧班列运营中心和全国中欧班列回城货物分拨中心,建设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基地。探索构建“集拼集运”新平台经济模式,打造“丝路智港”,形成物流、贸易、投资一体化、低成本、高效率的场站服务平台,吸纳跨境电商、贸易、投资等企业入驻。以临空集团为主体,高质高效推进机场改扩建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集中市、区两级优势资源,深度参与空中丝绸之路建设,不断提升乌鲁木齐国际航空枢纽功能,着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区域辐射力和创新引领作用的临空经济区。

专栏1国际陆港区建设重点项目

1.乌鲁木齐铁路口岸快件中心项目。

2.中欧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冷链物流项目。

3.中欧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多式联运集货区项目。

4.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现代冷链物流。

5.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公路港项目。

6.乌鲁木齐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

临空经济区建设重点项目

1.乌鲁木齐机场核心区旅客过夜用房项目。

2.乌鲁木齐机场核心区航食工程项目。

3.乌鲁木齐机场核心区地面航油项目。

4.乌鲁木齐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申建项目。

第二节 战略性新兴产业

聚集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统筹推进国资国企现有优势领域锻长板和基础较弱领域补短板,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引擎。

节能环保产业。大力发展水资源调配利用、污水处理、清洁燃料、新能源发电、环保咨询服务等节能环保产业,进一步提升产业集中度,完善产业链条。鼓励国有企业利用自身优势,与疆内外科研院所、现代能源企业合作研发和技术攻关,打造集环境技术咨询、环境治理、环保工程为一体的服务模式。完善城市供热系统,提升城市综合服务能力,实现企业绿色发展,推动城市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数字经济产业。大力发展数字产业,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促进全市数字经济发展,组建数字产业公司。实施数字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政府治理与政务服务、社会治理与民生服务、经济运行与产业升级等领域,全场景、全链条、全过程推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实现互联互通;打造“智慧安防”,整合安保集团人防业务资源,引进行业先进技术,以“互联网+安保”为切入点,试点推进人防、技防、消防、联防“四防融合”的勤务模式,打造高端综合性安产业保服务体系。

新能源产业。依托能源政策和电力资源,支持国有企业开展风、光、电投资,聚集换电充电业务,深度参与换电重卡示范项目,打造新能源汽车区域特色发展模式;投资氢能生产、存储与运输,助力区域氢能源和氢燃料电池产业集聚示范区建设,打造区域氢能产业模式。推进醇基清洁燃料项目试点工作,稳步做到公交车辆、特种车辆用能向低碳绿色转型,实现企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推动国盛新能源取得探矿权,加快实施米东区和达坂城区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有序推进集气站和CNG子站、母站的建设工作,提升企业生产能力和产品附加值。

先进制造业。加快两河片区工业园区建设运营,发展智能制造、新材料、大健康、节能环保等产业。打造“飞地经济”,依托准东开发区资源优势,发展煤化工产业,围绕硅基、铝基、碳基等产业,吸引上下游企业落户,形成新材料产业链。加快支持纺服中心建设,打造内陆开放的纺织服装产业发展高地,增强产业集聚效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高新科技、装备制造、化工能源等优质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专栏2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

1.乌鲁木齐楼庄子供水工程。

2.乌鲁木齐七道湾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3.乌鲁木齐市河湖水系连通工程一期项目—乌鲁木齐市再生水利用工程。

4.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燃气供热锅炉房超低氮节能改造项目。

5.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清洁供热管网综合节能改造项目。

6.乌鲁木齐市甘泉堡云存储产业园项目。

7.乌鲁木齐市工业物联网产业园项目。

8.中欧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5G+AIoT智慧陆港建设项目。

9.中欧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北斗+天基物联网”创新示范应用系统。

10.乌鲁木齐市工投达坂城50MW风力发电站项目。

11.新能源综合站点项目。

12.乌鲁木齐国盛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米东区块煤层气产能建设项目。

13.两河片区城投工业园建设项目。

第三节 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国资国企参与我市机场、地铁、公交等交通领域和供水、供热、供气、地下管廊等民生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发挥基础设施投资的关键作用,不断夯实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围绕实施新时代民航强国建设行动,推动乌鲁木齐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加快推进机场与临空区域建设。完善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打造我市轨道交通骨干网络,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推动都市圈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增强轨道交通的辐射带动能力。推进城市快速路建设,打造畅通快捷的城市交通内网,提升我市发展能级。依据城市发展规划,做好河马泉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打造高品质房建项目,在新区发展中体现国有企业担当。支持国资国企开展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EPC)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推广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智慧城市建设,打造高起点、高水平设计咨询平台。开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引进及推广应用,着力提升专业化、精细化、智慧化的市政环卫一体化运营水平。

专栏3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

1.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

2.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地下停车库(人防)项目。

3.乌鲁木齐城市交通改善项目。

4.机场(北区)改扩建市政配套工程(二期)。

5.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安全隐患消除工程

6.公交停保场项目、公交首末站项目。

7.东进场高架道路工程和综合管廊工程。

8.城北主干道东延(七道湾路-东绕城铁厂沟立交)快速路提升改造工程。

9.乌鲁木齐市冬季清洁取暖农村散煤治理“煤改气”项目配套燃气设施项目。

10.乌鲁木齐市大学路片区集中供热工程。

第四节 现代农业及农副产品加工

组建和培育我市专业化、区域性国有大型粮食企业集团—乌鲁木齐粮食储运集团,加强粮食储运管理,保证粮食安全,稳定粮食市场。支持国有企业深度参与现代农业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通过农业资源整合,发挥国资国企引领作用,构建并完善现代农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建设。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粮油流通体制改革,鼓励多种经济主体参与粮油交易,推进农业和农副产品流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形成社会化粮油服务体系。重点打造肉制品、乳制品、特色农产品及粮油产品等产供销产业链,加快农业与现代产业要素跨界配置。积极鼓励国资国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利用现代科技进步成果,改造提升农业产业,创新机制和业态模式,增强农业产业发展活力。

专栏4 现代农业及农副产品加工重点项目

1.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北站国际商贸物流园区-国际粮油交易中心。

2.中欧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粮食物流集散中心。

3.奶制品深加工项目。

4.褐牛养殖基地搬迁项目。

5.乌鲁木齐市国资委对口帮扶和田地区蔬菜大棚产业园区项目。

第五节 旅游和文化产业

推动国有企业深度参与旅游兴疆战略实施,在助力打造“新疆是个好地方”文旅融合品牌中发挥积极作用,大力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和民族风情旅游目的地发展,加快“旅游+”多产业融合发展,叫响“昆仑之约”品牌,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景区景点和旅游产品。加快建设一批集多业态融合的旅游特色小镇,培育发展高端精品旅游服务。重点推动国资国企加快构建“智慧旅游”平台,推动旅游服务、体验、营销、管理智能化。打造夜间经济消费区,激发文化中心、会展中心、奥体中心在文化、商业领域的综合开发潜力,不断提升首府夜间经济的活力。支持国资国企积极参与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加大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落实“普惠育品牌”战略,以“妇联幼儿园”教育品牌效应带动市场效应,扩大托育品牌的知名度与影响力,推行幼儿园、托育中心标准化建设,提升教学研发能力,培育和创建自身品牌,实现教育管理体系统一输入、教育产品输出。

专栏5旅游和文化产业重点项目

1.乌鲁木齐市文化中心项目

2.乌鲁木齐天山国际冰雪旅游度假区项目

3.水墨天山运动休闲旅游度假区项目

4.米东区、沙区文体公园项目

5.经开区(头屯河区)、水磨沟区、河马泉片区托育设施建设项目

第六节金融产业

支持乌鲁木齐银行构建客户多样化综合金融服务生态圈,布局覆盖多业态金融服务能力的综合服务平台,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业务发展,打造具有区域竞争优势和影响力的综合金融服务机构。履行“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城镇居民”责任,深耕本地市场,助力自治区和我市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促进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绿色金融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支持乌鲁木齐银行在兵团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为兵地融合发展构建金融桥梁。筹建金融租赁、消费金融、理财、公募基金等公司,推动乌鲁木齐银行在金融领域快速发展,提升服务支持实体经济能力。在市场准入、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为企业发展壮大打下坚实基础。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股东增资等多种方式补充资本金,不断壮大自身实力,提高在城商行领域的竞争力。

第五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编制组织领导

由市国资委党委牵头,成立市国有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市国资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班子副职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属各监管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以及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压紧压实企业、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负责对接自治区国资委、兵团第十二师国资委等部门(单位),统筹协调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为规划顺利编制夯实组织基础。市属国有企业也要成立规划编制专班,按照本规划提出的发展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制定完善各自的“十四五”规划,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国有经济发展规划体系。

第二节 建立评价考核机制

落实规划目标分工责任制,加强规划实施监督评估,市国资委牵头督促各企业及时跟踪规划实施情况。常态化落实规划编制完成情况考核工作,纳入“市属国有企业年度目标考评工作方案中”,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消除考核指标过于单一、评估结果流于形式等弊端,推动对党建和业务工作目标同考核、同权重,以考核的刚性促进党建和业务工作真正有机融合、同步落实。同时,严格执行对市属国有企业的规划,加强乌鲁木齐市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按年度分解和落实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不断推动规划落地见效。

第三节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牢牢把握管资本职能定位,按照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要求,完善制度建设,堵住监管漏洞,优化监管职能,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动国企改革走深走实。坚持问题导向,修订完善配套制度。依法落实出资人有限责任,强化企业独立法人地位,依法依规制定章程,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推进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落实落地。坚持目标导向,紧抓制度落实。围绕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推动相关制度在企业严格落实执行,及时指导督促企业结合实际制订完善各类制度规章,明确职责部门、管理权限、决策程序、工作流程等事项。坚持结果导向,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导整改,推动企业依法依规高效运转。

第四节 统筹建立监督体系

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到规划实施的全过程,把党内监督与国资监管紧密协同,把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作为实施规划的基础性建设,构建全覆盖的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紧紧围绕本《规划》明确的重点任务加强监督,始终把党内监督与规划实施过程中“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投资监管、产权管理监督、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等紧密结合,突出从政治上体检审视规划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分析落实规划实施过程中背后出现的政治偏差,不断增强监督整体效能,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加快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方监督上下联动、有效协同、全面覆盖的监督体系,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第五节 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加强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政策研究和舆论宣传的引导,准确理解把握国企改革重要意义和核心要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抓好改革重点任务,以更坚强的决心、更坚定的意志、更大的力度推动落地见效。着力做好宣传引导,回应各方关切,讲好改革故事、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改革深入推进。加强国企改革发展交流和招引力度,大力宣传市属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服务国家战略、落实首府要求、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开展“学先进、抓落实、促改革”专项工作,宣传推广一批国资国企改革典型经验,引导国有企业对标先进找差距,形成典型引路、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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