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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时电价政策是我国深化电价改革、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的重要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能更好地引导用电客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同时,这一价格杠杆还能促进社会合理配置资源,降低企业生产用电成本,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分时电价执行现状
分时电价机制形成较早。以四川为例,自1998年至今已进行了6次较大的调整。现行分时电价政策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在2023年6月1日进行了优化调整。新政取消了销售侧丰枯浮动,调整了每日峰、平、谷时段的时间划分,增设了大工业尖峰时段,上调了峰、谷电价浮动比例,允许浮动范围内的9类商户选择平均电价。分时电价执行范围为50千瓦(千伏安)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另有部分特殊用电的扶持政策,即默认不分时、也可选择分时,始终执行分时,无论容量大小均不执行分时这三种情况。
分时电价峰谷价差较大,存在电价执行差错风险和电量电费结算差错风险。若问题发现不及时,造成较大数额的电量电费差错,极易引起电费纠纷和服务投诉事件。据2022年分时电价专项核查统计,工商业用户的分时电价平均万户异常数为35个,个别地市供电公司的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万户异常数高达74个。因此,开展分时电价的常态化稽查非常有必要。
分时电价执行风险及管控要点
风险点一:用户档案基础信息不准确。如果营销系统用户档案基础信息有误(或与现场实际不一致),会导致分时电价执行错误。此类问题设置异常提取规则,筛选出问题户进行核查更正。
——档案容量信息错误。如,档案用电容量50千瓦(千伏安)以下不执行分时电价,实际用电容量达50千瓦(千伏安)及以上应执行分时电价;档案用电容量50千瓦(千伏安)以上执行分时电价,实际用电容量在50千瓦(千伏安)以下不应执行分时电价。
——档案用电性质或户名有误。如,档案用电性质错为居民生活用电,现场实际为商业用电应执行分时电价;档案用电性质为教学用电,现场实际为学校小卖部商业用电应执行分时电价;户名为某事业单位执行不分时电价,现场实际已出租为商业用电应执行分时电价。
——档案电价行业类别有误。如,居民充电桩行业类别错为城镇居民生活用电,导致应执行分时电价实际未执行。
风险点二:定价策略分时标志错误。即便营销系统用户档案信息与现场一致,若档案定价策略分时标志设置错误,仍将导致分时电价执行错误。
——单一类别工商业用户分时标志错误。用电容量50千瓦(千伏安)及以上,分时标志为“否”,疑似“应执行分时电价未执行”;用电容量50千瓦(千伏安)以下,分时标志为“是”,疑似“不应执行却错误执行分时电价”。
——多类别多计量点工商业用户分时标志错误。并列计量点,应执行分时电价的用电类别单个计量点容量不足50千瓦(千伏安),未叠加计算应执行分时电价的用电类别总容量,分时标志为“否”,导致容量达50千瓦(千伏安)时“应执行分时电价未执行”。主分计量点,分计量点为居民等不浮动类别时,计算浮动类别总容量时错扣减分计量点容量后误判为容量小于50千瓦(千伏安),分时标志为“否”,导致实际容量达50千瓦(千伏安)时“应执行分时电价未执行”。
——居民充电桩用户分时标志错误。无论是合表还是户表,居民自用充电设施用电均应执行分时电价。若其档案分时标志为“否”,将导致分时电价执行错误。对存量用户,全面排查进行更正;对新装用户,可优化系统流程校验功能,从源头上防止其档案分时标志错误。
风险点三:表计参数错误或峰谷示数缺失。营销系统档案信息正确完备,且现场表计参数准确、计量无误,才能保证分时电价执行正确、到位。表计差错风险有:
——表内时区时段错误。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现场应安装分时计量电能表,且时钟准确、时段参数正确。如2022年1月1日起,四川峰段调整为11时~12时和14时~21时;2023年6月1日起,峰段又调整为10时~12时和15时~21时(谷段不变)。若表计时间不准,或者运行中表计时段调整设置失败,或者新装表计未更改为新时段参数,将导致各时段电量数据错误,造成分时电量电费结算错误。
——表计档案示数类型缺失。若表计在系统档案内缺少尖峰或峰、谷任意示数类型,即使现场表计分时计量准确,也会导致分时电价执行不到位。如,工商业用户档案若缺少峰段,则不能将峰段电量单独按峰段电价进行核算计费,峰段电量无法从总电量里扣减,导致峰段电量随着平段电量一起错按平段电价计费,从而造成分时电价执行不到位,发生计费差错。
风险点四:超出范围政策执行异常。
——特殊用户是否超出执行范围。铁路牵引、自来水生产等特殊用电不执行分时电价;污水处理厂可选择执行或不执行分时电价;学校、医院等6类特殊用户的非居民照明用电,默认不执行分时电价,也可自愿选择执行;选择执行方式后,一年内(连续12个月)应保持不变。重点核查是否确为特殊用电,是否擅自扩大范围,是否变更用电性质后电价未作相应变更。
——商业平均电价是否超出执行范围。应执行分时电价的商业用电中,只有宾馆、超市、饭店等9类商户可选择执行平均电价,选择后一年内(连续12个月)保持不变,且在每年用电负荷高峰时期不能执行平均电价。重点核查执行平均电价的商业用户是否擅自扩大范围,执行时间是否正确。
——大工业尖峰电价执行异常。除CNG加气站、集中式充电站及中国移动大数据中心等特殊用户外,执行分时电价的大工业用户在每年冬季1月、12月的19时~21时和夏季7月、8月的15时~17时均应执行尖峰电价。重点核查大工业尖峰电价是否应执行而未执行,非大工业用户是否错误执行了尖峰电价。
供电企业通过设置完善的分时电价核查管控机制,按既定频度开展常态化核查,能及时发现分时电价的异常问题,及时查漏补缺、纠偏纠错。这不仅可以建立科学有效的质量内控模式,电价异常问题也能得到有效解决,防范电费差错和服务风险的同时,进一步提升电力营销工作质量和企业供电服务水平。(作者/单位:杨云艳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营销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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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燃煤标杆电价为0.4298元/度。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价格方面,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代购价格由平均上网电价和各类损益折价组成。期间平均上网电价一直为0.51576元/度,即标杆电价的1.2倍,也是市场化交易允许的价格上限。2024年起,煤电容量电价开始执行,平均上网电价有所下降,不再是固定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3〕555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电试行重大节日深谷电价,每年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期间,11:00-15: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以峰段电价为计算基础,下浮20%。前述三个节假日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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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调整分时电价机制?2022年10月,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2〕898号),分时电价机制实施一年来,在缓解我省电力供需紧张形势、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支持新型储能设施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此次对我省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机制作适当调整,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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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方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发布《南方电网新型储能调度运行规则(试行)》,在文件解读中南网调度中心表示:南方电网已初步建成“一体多用、分时复用”的新型储能市场化调用体系。预期《新型储能调度规则》的实施落地,将进一步提升新型储能利用率。在新型储能不具备参与市场的条件时,要求调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绿色电力交易是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电力交易品种,交易电力同时提供国家核发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用以满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
2024年3月27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调整方案》。新分时电价方案重新划分时段区间,有意解决原分时政策下湖北区域电力市场现货电价“峰段不峰、谷段不谷”的不足,更真实地反映湖北区域用电曲线,促进湖北省新能源电量消纳,推动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总体下降。截至2023年底,新能源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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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21时,随着营销2.0系统中最后一笔电费成功发行,国网甘肃兰州供电公司首月全量用户电费发行工作顺利完成,标志着该公司电费发行工作成功迈进“营销2.0”时代新阶段。“需要注意的是2.0系统算费规则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大家在核对数据的时候一定要严谨、仔细。”4月1日,国网兰州供电公司电费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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