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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青海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对青海省电石、晶硅、经营性充换电设施(公交公司界定为公交车专用的充换电设施除外)等行业峰谷时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峰谷时段为:高峰时段7:00-9:00,17:00-23:00;谷时段9:00-17:00;其余为平时段。
本次峰谷时段优化调整后,青海省铁合金、碳化硅、水泥、电石、晶硅、经营性充换电设施等六个行业适用上述峰谷时段,其余行业峰谷时段不变,即高峰时段为8:00-11:00,18:00-23:00;谷时段为0:00-8:00;其余为平时段。
详情如下: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为促进新能源消纳,服务我省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助力我省节能减排工作,现结合发用电负荷情况对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行如下调整。
一、调整部分行业峰谷时段
对我省电石、晶硅、经营性充换电设施(公交公司界定为公交车专用的充换电设施除外)等行业峰谷时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峰谷时段为:高峰时段7:00-9:00,17:00-23:00;谷时段9:00-17:00;其余为平时段。
本次峰谷时段优化调整后,我省铁合金、碳化硅、水泥、电石、晶硅、经营性充换电设施等六个行业适用上述峰谷时段,其余行业峰谷时段不变,即高峰时段为8:00-11:00,18:00-23:00;谷时段为0:00-8:00;其余为平时段。
二、其它事项
1.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电网企业应对具备执行条件的用户按要求执行调整后的峰谷时段,对不具备执行条件的用户尽快开展计量装置升级改造工作,未完成改造前仍执行原峰谷时段,原则上所有用户应于11月15日前改造完成。由于表计更换增加的投资,在输配电价核价时统筹考虑。
2.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和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调整后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平稳落地实施。执行中遇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我委将适时进行优化调整。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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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到,青海省高峰时段电价按平段电价上浮63%执行,低谷时段电价按平段电价下浮65%执行,增加的2个百分点下浮的资金,由尖峰电价收入进行补偿,暂不通过代理购电分时损益分摊。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开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落实我省电化学独立储能电站充放电价格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独立储能电站的充、放电费用分别按月结算、支付。当月度充放电收益小于或等于0时,放电电费金额一次性支付;当月度充放电收益大于0时,月度结算先支付充电成本部分,次月支
4月末,各地陆续公布5月份代理购电价格表,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变化。三地开始执行分时电价新政伴随着新能源调峰的压力,年初至今,许多省份开始执行新的分时电价政策,一些省份的新政也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从5月份开始,又有三地加入新政行列,分别为湖北省、江西省和青海省。湖北省去年末就开始征
4月25日,为助力2024年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做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4〕21号)落地执行工作,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分时电价新政宣贯会在杭召开。根据文件要求,大工业电价用户已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将于2024年6月1日、9
海南省燃煤标杆电价为0.4298元/度。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价格方面,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代购价格由平均上网电价和各类损益折价组成。期间平均上网电价一直为0.51576元/度,即标杆电价的1.2倍,也是市场化交易允许的价格上限。2024年起,煤电容量电价开始执行,平均上网电价有所下降,不再是固定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3〕555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电试行重大节日深谷电价,每年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期间,11:00-15: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以峰段电价为计算基础,下浮20%。前述三个节假日具体
日前,江西发改委下发《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提出,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为契合用电负荷特性变化,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冬季(1月、12月)每日18:00~20:00为尖峰时段,8:30~11:30、20:00~21:00为高峰时段,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夏季(7~9月)每日20:30~22:30
一、为什么调整分时电价机制?2022年10月,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2〕898号),分时电价机制实施一年来,在缓解我省电力供需紧张形势、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支持新型储能设施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此次对我省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机制作适当调整,主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5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文件提出,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12:00~14:00设置为深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原文如下: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
近日,南方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发布《南方电网新型储能调度运行规则(试行)》,在文件解读中南网调度中心表示:南方电网已初步建成“一体多用、分时复用”的新型储能市场化调用体系。预期《新型储能调度规则》的实施落地,将进一步提升新型储能利用率。在新型储能不具备参与市场的条件时,要求调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绿色电力交易是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电力交易品种,交易电力同时提供国家核发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用以满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到,青海省高峰时段电价按平段电价上浮63%执行,低谷时段电价按平段电价下浮65%执行,增加的2个百分点下浮的资金,由尖峰电价收入进行补偿,暂不通过代理购电分时损益分摊。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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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出,优化峰谷时段设置1月、2月、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月和12月的17:00至19:00;低谷时段0:00至7:00,其他时段为平段。3—5月和9—
2024年3月15日是新一轮电改九周年,新一轮电改给电力行业带来方方面面的变化,在个别领域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中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是深化新一轮电改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是国际通用的电价机制,是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机制。虽然计划体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省发改委3月12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9日。优化峰谷时段设置:1月、2月、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月和12月的17:00至18:00;低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尖峰电价执行范围为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业用电。执行时段为7月、8月期间每日20:00—22:00,1月、12月期间每日19:00—21:0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
浙江燃煤标杆电价为0.4153元/度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价格即上网电价,但市场化交易用户在上网交易电价的基础上额外支出一笔发用两侧偏差费用,也就是其它省份的历史偏差电费。虽然代理购电价格表中没有明示,但其应也包含了对应的历史偏差电费。(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23年6月至12月,浙
山东是全国首个执行工商业动态分时电价政策的省份。2023年是山东实行工商业动态分时电价调整机制的第一年。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统计数据显示,政策实施一年来,全省有63.33万户工商业客户选择执行动态分时电价,通过调整用电方式,增加谷段、深谷时段用电,减少峰段、尖峰时段用电,增加午间新能源消纳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22日,安徽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宣城市节约用电倡议书。文件提出,鼓励居民自愿选择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每日22点至次日早8点,居民用电价格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每度电降低0.25元,其余时段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每度电上涨0.03元。参照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制热温度设置不高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3日,湖北发改委就《关于做好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凌晨的00:00-1:00一个小时执行平时电价,午间的12:00-14:00两个小时将执行低谷电价。意味着湖北地区工商业储能将有机会按照两充两放模式运行。这意味着,湖北地区平时和低谷时段分别
重要通知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时电价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3〕348号),2024年1月1日起,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由用户自行选择是否执行分时电价,选定后次月起在居民合表电价基础上,按照居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到,青海省高峰时段电价按平段电价上浮63%执行,低谷时段电价按平段电价下浮65%执行,增加的2个百分点下浮的资金,由尖峰电价收入进行补偿,暂不通过代理购电分时损益分摊。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开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青海电网中长期安全校核细则》,本规则适用于青海省内现阶段开展的电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等。结合青海电网分区域的特点(特别是针对海南、海西两大新能源基地),安全校核以分区形式进行,电力调度机构提供分区电源可发最大及最小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青海省内调峰辅助服务需求计算方法》,详情如下:
4月24日,记者从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获悉,一季度青海新能源发电量达127.3亿千瓦时,同比提升20.4%,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51.3%,在全国省级电网中率先实现占比超过50%。青海风光资源富集,是我国重要的能源生产基地。当前,青海正聚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加快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
2024年1-3月,全省发电量24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6%。其中:水电7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火电45.4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1.2%;太阳能8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7%;风电4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3%。2024年1-3月,全社会用电量2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0.3亿千瓦时,同比减
截至3月底,青海电力交易平台共注册市场主体1698家。其中:发电企业816家,同比增长1.8%;售电公司186家,同比减少17.7%;电力用户684家,同比增长35.7%;独立储能企业3家,同比增长100%;辅助服务聚合商9家,同比增长100%。3月份,省内电力用户市场化交易结算电量8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跨省跨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省内注册售电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限期整改的通知,详情如下:青海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省内注册售电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限期整改的通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新并网新能源机组参与市场化交易的通知,详情如下:
截至1月底,青海电力交易平台共注册市场主体1716家。其中:发电企业835家,同比增长5.2%;售电公司191家,同比减少22.7%;电力用户679家,同比增长43.2%;独立储能企业3家,同比增长100%;辅助服务聚合商8家,同比增长100%。1月份,省内电力用户市场化交易结算电量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跨省跨区交易外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外来外送电预测及其在连接点电量的分配方法,详情如下:2024年预计全省外送电191亿千瓦时,外购电240亿千瓦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2023年发电装机及分类型总体情况,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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