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1月6日,广东省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广东省加快氢能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其中指出:到2025年,氢能产业规模实现跃升,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超1万辆,年供氢能力超10万吨,建成加氢站超200座。积极探索可再生能源发电与氢储能相结合的一体化应用模式,将氢储能纳入新能源配储范畴,在大容量深远海海上风电资源富集区域,开展海上风电制氢示范。支持能源电力企业布局基于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或电网低谷负荷的储能/加氢一体站。积极开展重点地区规模化部署电解水制氢储能,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水平。
原文如下: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氢能产业创新发展意见的通知
粤发改产业〔2023〕29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加快氢能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能源局
2023年10月30日
广东省加快氢能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为推动我省氢能产业创新发展,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根据《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先机,以建设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为重要抓手,以示范应用为牵引,提升氢能产业创新能力,扩大产业规模,统筹产业布局,建设完备的氢气“制、储、输、用”体系,规范氢能产业有序发展,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作出广东努力、广东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氢能产业规模实现跃升,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超1万辆,年供氢能力超10万吨,建成加氢站超200座,示范城市群产业链更加完善,产业技术水平领先优势进一步巩固,氢气供应体系持续完善,应用场景进一步丰富,产业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
到2027年,氢能产业规模达到3000亿元,氢气“制、储、输、用”全产业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燃料电池汽车实现规模化推广应用,关键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氢能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氢能在能源和储能等领域占比明显提升,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高地。
二、加大氢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三)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组织实施氢能产业科技成果回溯计划,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短板。重点突破氢气“制、储、输、用”环节关键技术,加大高效率低成本电解水制氢、长距离大规模储运、加氢站关键设备等装备技术攻关力度。加强燃料电池关键材料技术创新,不断提高关键零部件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水平,持续提升燃料电池可靠性、稳定性、耐久性,进一步提升电堆功率密度。(省科技厅负责)
(四)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发挥省实验室等高水平科研机构技术创新优势,重点支持骨干企业创建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等创新平台。省财政对经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平台依法依规给予支持。(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加大研发支持力度。统筹用好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燃料电池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按事后奖补形式,对为广东获得国家示范城市群考核“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积分的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参照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原则上每1积分奖励5万元,每个企业同类产品奖励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落实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政策,对研制生产并实现销售的重大技术装备依法依规予以资金支持。(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负责)
(六)创新科技专项支持方式。在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中实施新型储能与新能源专项,设立专题支持氢能领域前沿技术研发。完善科技专项资金支持方式,采取公开竞争、“揭榜挂帅”等多种形式设立研发项目,对标国际领先水平,以产业化为导向确定研发目标,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开展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氢能关键装备、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省科技厅负责)
三、加快完善氢气供应体系
(七)大力发展电解水制氢。加快提高电解水制氢装备转化效率和单台装备制氢规模,突破制氢环节关键核心技术。鼓励加氢站内电解水制氢,落实蓄冷电价政策,推动利用用电谷段电解水制氢。支持发电企业利用低谷时段富余发电能力在厂区建设可中断电力电解水制氢项目和富余蒸汽热解制氢项目。(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能源局,广东电网公司,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八)有效利用工业副产氢。以东莞、广州、珠海、茂名、韶关为重点,利用丙烷脱氢、焦化煤气等工业副产氢资源,采用先进技术,实现高纯度工业副产氢规模化生产。支持东莞巨正源、珠海长炼、广州石化、茂名石化、韶钢等企业提升氢气充装能力,加大工业副产氢经济有效供应,降低车用氢气成本。(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九)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鼓励开展海上风电、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加强海水直接制氢、光解水制氢等技术研发,拓展绿氢供给渠道,降低制取成本。(省能源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相关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四、统筹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
(十)稳步构建氢能储运体系。重点发展“高压气态储氢+长管拖车”运输模式,逐步提高高压气态储运效率,降低储运成本,提升高压气态储运商业化水平。推动低温液氢储运产业化应用,探索固态、深冷高压、氨氢、有机液体等储运方式应用。稳妥推进天然气掺氢管道、纯氢管道等试点示范。逐步构建高密度、轻量化、低成本、多元化的氢能储运体系。(省能源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十一)加快推动加氢站建设。统筹加氢站规划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加氢基础设施。加快出台加氢站建设管理政策,明确加氢站建设相关手续,完善加氢站建设管理体系。鼓励现有加油加气站改扩建制氢加氢装置,鼓励新布点加油站同步规划建设加氢设施,加快布局油氢合建综合能源补给站。积极对接国家氢能高速公路综合示范线建设,科学规划建设氢走廊,优先在珠三角骨干高速公路、国道沿线建设加氢站,具备加氢设施建设条件的高速公路主干线服务区原则上应在“十四五”期间建设加氢设施,支撑省内燃料电池货运车辆中远途运输。积极推动氢能产业园、钢铁厂区、港口码头等应用场景丰富的地区建设加氢站。(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能源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十二)逐步降低用氢成本。统筹用好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氢能供应”奖励资金,在城市群示范期内,对加氢站终端售价2023年底前低于35元/公斤、2024年底前低于30元/公斤的电解水制氢加氢一体化站,按照氢气实际销售量10元/公斤的标准奖励给加氢站,每站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奖补总金额不超过国家奖补资金。加氢站终端售价2023年底前高于35元/公斤、2024年底前高于30元/公斤的,数据未接入国家及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信息化平台,各级财政均不得给予补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五、推动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
(十三)全面推进重型货运车辆电动化。推动珠三角各市重载货运车辆、工程车和港口牵引车的电动化转型,力争到2027年新增车辆基本实现电动化,推进珠三角地区交通行业减排降耗,改善珠三角生态环境。探索省内燃料电池汽车便利通行机制,适当放宽燃料电池重载货运车辆市区通行限制,探索实行省内部分高速公路实行差异化收费等优惠措施。(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十四)推动物流运输车辆电动化。鼓励各市设定绿色物流区,放宽燃料电池物流车通行限制,支持大型物流企业、电商企业建设氢能物流园。鼓励省内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企业与重点物流企业等合作,通过搭建燃料电池汽车运营平台等方式批量化集中采购,降低车辆购置成本,推动燃料电池物流车规模化使用。适当放宽燃料电池冷链物流车市区通行限制,提高燃料电池冷链物流车路权,探索停车优惠等支持措施。(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十五)优先推动典型示范场景应用。率先在金晟兰钢铁、东海钢铁、韶钢等大型钢铁企业推广燃料电池重载货运车辆应用,在广州南沙港、深圳盐田港等港口码头推广燃料电池港口牵引车应用,推动在环卫、混凝土、渣土等城建运输领域的应用。重点完善广深、广佛、广韶、深汕高速公路沿线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在钢铁、水泥、玻璃、工业固废、建材、冷链物流、综合货运等领域城际运输的示范应用。(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十六)加大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力度。统筹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对满足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要求的前1万辆车辆(2021年8月13日后在广东城市群内登记上牌的车辆,2021年8月13日前登记上牌的车辆按此前国家和省相关要求执行),数据已接入国家及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信息化平台,且不少于5项关键零部件在示范城市群内制造,按照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补贴3000元/千瓦(单车补贴最大功率不超过110千瓦,最小功率不低于50千瓦)。对完成1万辆推广目标后的补贴标准另行制定。车辆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由中央奖励资金、省级奖励资金、市县(市、区)级奖励资金按照1:1:1比例安排,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推广车辆补贴申报(申报主体由各市自行认定),国家年度考核完成后,省、市两级尽快完成补贴资金发放。(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六、积极开展氢能多元化示范应用
(十七)有序推进在交通其他领域示范应用。加快推动交通领域电动化,稳步扩大氢能在轨道交通、船舶、航空器、无人机等交通领域的示范应用。(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广东海事局,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十八)积极开展储能领域示范应用。积极探索可再生能源发电与氢储能相结合的一体化应用模式,将氢储能纳入新能源配储范畴,在大容量深远海海上风电资源富集区域,开展海上风电制氢示范。支持能源电力企业布局基于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或电网低谷负荷的储能/加氢一体站。积极开展重点地区规模化部署电解水制氢储能,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水平。(省能源局、发展改革委,广东电网公司,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十九)拓展氢能在发电领域示范应用。因地制宜布局燃料电池分布式热电联供设施,建设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发电系统,推动在社区、园区、矿区、港口等区域内开展氢能源综合利用示范。鼓励结合新建和改造通讯基站工程,开展燃料电池通信基站备用电源示范应用。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国家枢纽节点建设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站,保障电力供应。(省能源局、发展改革委,广东电网公司,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二十)探索氢能在工业领域的应用。支持宝武钢铁等大型钢铁企业开展以氢作为还原剂的氢冶金技术研发应用,探索氢能替代化石能源提供高品质热源的应用。依托现有用氢集中的石化、化工项目,增加制氢装置,耦合碳捕获、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延伸到合成氨、合成甲醇等下游终端化工产品,引导产业向低碳、脱碳工艺转变。(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七、优化氢能产业发展环境
(二十一)加快培育壮大氢能企业。鼓励氢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大力提升产业链整合能力,支持建设氢能领域专业孵化平台和园区,重点培育技术先进、前景良好、竞争力强、发展速度快的相关产业链环节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氢能企业申报争创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称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二十二)加大优质企业招商引资力度。围绕氢能产业链招商数据库,细化招商目标企业清单,强化以商招商、以链招商、以侨招商、靶向招商,积极引进一批氢能高水平创新型企业、服务机构和产业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重大产业项目。利用好广交会、进博会、高交会、投洽会及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等重大经贸活动平台,举办产业招商活动,吸引优质氢能项目在粤落地。对新引进具有核心技术、填补空白的氢能产业链项目,省发展改革委会同项目所在地政府研究落实支持政策。(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二十三)加强国内外合作交流。充分利用国内市场优势,因势利导开展氢能科学和技术国际联合研发,开展高水平国际交流合作。鼓励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使用绿电等清洁能源,提高企业绿色贸易能力和水平。持续办好中国氢能产业大会,支持高水平的国际技术峰会、学术论坛、技术成果展销会等行业交流活动,提升品牌影响力。(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能源局,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八、加强全产业链安全管理
(二十四)明确安全保障及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氢能供给企业、燃料电池汽车生产和运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各地政府落实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进涉氢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将氢能列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测系统,实现对涉氢重点企业单位实时监控。(省应急管理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二十五)完善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强化燃料电池汽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加强对整车、关键零部件及加氢站设备的日常安全监管。(省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完善安全运行监控体系。建立使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常规检查、操作规范、加氢规范和维修保养等措施。依托示范城市群运营监管平台,远程实时监控燃料电池汽车运行状态,多措并举确保安全运行。(省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发展改革委、应急管理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二十七)强化氢能供给安全保障。出台加氢站安全管理规范,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定期开展安全评价。加强氢能供给环节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研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引导保险机构围绕氢能企业需求,开发产品质量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险种。支持有条件的地市为加氢站购买公共责任安全保险。加强安全科普宣传,提升公众对氢能应用安全性的认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应急管理厅、能源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省科协,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九、保障措施
(二十八)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广东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部门协作和上下联动,协调解决氢能产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科技联盟和服务机构的协调作用,打造支撑产业发展的高水平科技服务平台和高端智库。支持各地积极参与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二十九)加强人才保障。加快建立适应氢能产业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机制,围绕燃料电池、制氢储氢装备、新材料等领域开展人才扫描计划,加快从全球靶向引进高端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和管理团队,加大氢能领域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培育力度。依托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大氢能产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开展氢能产教融合试点,加强省级氢能产教融合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加强氢能职业教育,支持企业和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建立技能型人才实训基地。鼓励各市在户籍、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就学、创新创业等方面对氢能产业人才给予优先支持。(省教育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三十)加强财政金融支持。统筹使用国家、省、市各级财政资金,重点支持燃料电池八大关键零部件及氢能关键装备技术创新和提升产业化能力、加氢站建设、氢气供应、燃料电池汽车购置补贴。支持省内非示范城市群内地市参照示范城市群奖励标准,制定燃料电池汽车奖励政策。加强银企对接合作,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为氢能企业提供绿色信贷支持,确定合理的授信权限和审批流程。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动融资租赁支持氢能项目设备采购。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发债、上市等市场化方式融资做大做强。(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广东证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深圳证监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0月25日,中国能建参与建设的南方电网基于阴离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的兆瓦级制加氢一体化示范站建设项目开工建设。该项目是落实“四新”能建、推动“四大转型”公司承接的首个氢储能项目。该项目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与云南火电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位于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0月28日,大唐江西新能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郑茂与瑞金市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黄发亮,深圳市好风光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钊共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三方就共同在瑞金市内投资建设风光发电项目、绿氢装备制造、氢储能项目、风光氢氨/醇一体化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北极星电池网获悉,南都电源10月9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钠电方面,公司面向轻型动力和储能市场开发20Ah和240Ah钠离子电池,能量密度140Wh/kg,循环寿命3000次,支持空电存储、低温和5C充放电,可以满足现有应有需求。燃料电池方面,公司早在2001年通过参股设立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布局氢能业务的相
近期关于氢能产业的各类消息频传。7月17日,澳大利亚矿业巨头Fortescue重新组织绿色氢项目清单,由于缺乏足够的政府支持和高电价,其中一些项目被取消优先级。8月14日,根据德国市政府官员报告,由于潜在的绿氢拒绝签署具有约束力的销售协议以及产品价格的不确定性,德国汉诺威市建造的污水厂可再生氢
1.1.44万吨风光制氢项目签约9月19日,富蕴县人民政府与新疆俊瑞田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新疆俊瑞凌迈输氢管道有限公司举行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签订阿勒泰年产1.44万吨风光制氢项目及阿勒泰输氢管道项目战略合作协议。2.总投资106亿、制氢8.8万Nm/h!最大氢储能项目开工9月25日,格罗夫木垒200MW/1600MW.h
9月26日,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鄂尔多斯能源研究院院长金之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邬建勋赴常州调研新型水系金属电池产业项目。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斯坦福大学终身教授、屹创新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创始人崔屹陪同。调研人员参观了屹创公司镍氢气电池生产线及展示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介
9月25日,格罗夫木垒200MW/1600MW.h氢储能调峰电站及风光氢储车一体化项目在绿电园区开工。仪式上,相关企业负责人依次发言,伴随着礼炮齐鸣,格罗夫木垒氢储能调峰电站及风光氢储车一体化项目顺利开工,标志着木垒县在积极探索“风光氢储”一体化、“绿电绿氢”一体化发展路径上迈出重要一步,在深度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26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人民政府发布盛德新能源有限公司化德县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文件显示,化德县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位于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境内,距离县城约5km,项目规划建设100MW/400MWh储能,规划建设100MW/400MWh储能,共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25日,格罗夫木垒200MW/1600MWh氢储能调峰电站及风光氢储车一体化项目开工。项目于2024年9月启动规划建设,总投资105.85亿元,内容涵盖建设相应的储氢设施,配套建设约8.8万标方/小时的电解水制氢装置及配套设施;规划建设6座日加氢能力5吨的加氢综合能源站和600台氢能重卡的采购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9月13日,格罗夫氢能源科技集团公司瓜州风光氢储车一体化示范项目(一期10MW/80MW.h)在瓜州县柳沟煤化工产业园开工。据了解,格罗夫瓜州210MW/1680MW.h风光氢储车一体化项目总投资25亿元。此次开工建设的格罗夫瓜州10MW/80MW.h氢储能项目是格罗夫瓜州210MW/1680MW.h风光氢储车一体化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9月12日,河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征集新型工业化的中国动力之旅—电力装备创新发展推广应用优秀案例的通知。文件提出,面向电力装备研制与用户企业,征集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创新发展与推广应用优秀案例。主要征集方向包括氢能装备:电解水制氢、氢能燃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2024年11月8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广州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行驶碳普惠方法学(2024年试行版)》。原文如下: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行驶碳普惠方法学(2024年试行版)》《广州市餐饮外卖行业无需餐具碳普惠方法学(2024年试行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2024年11月11日,中汽协会发布2024年10月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其中,2024年10月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分别完成491和563辆,同比分别增长19.2%和18.8%。1-10月,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分别完成4679辆和4695辆,同比分别增长25.9%和27.4%。根据公布的数据显示,10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4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1月8日,湖北省政府官网正式公开了《湖北省加快发展氢能产业行动方案(2024—2027年)》。解读如下:原文如下:省经信厅解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快发展氢能产业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现对《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快发展氢能产业行动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1月8日,湖北省政府官网正式公开了《湖北省加快发展氢能产业行动方案(2024#x2014;2027年)》。此前在10月9日,湖北省经信厅曾发布本文件的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建成加氢站100座,氢气总产能达到150万吨/年。全面扩大氢能在交通、工业及储能发电领域试点应用。燃料电池汽车推广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1月5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支持新能源体系建设若干政策(2024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政策》)的通知。根据《政策》,唐山市将为燃料电池汽车推广、供氢网络和氢能技术产业化等方面的工作提供资金支持,落实加氢站建设补贴,并提高氢能货车的路权。具体情况如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1月4日,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安徽省加氢站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共40条。原文如下:安徽省加氢站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发改高技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北京市五环路内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优先通行的通告,文件支出,将针对氢能源等新能源载货汽车实施分车型、分时段、分区域的通行便利措施,以有效促进降本增效并加速货车新能源化。《通告》规定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1月1日,成都经信局官网发布了《拟承担2024年度成都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项目的示范应用联合体牵头企业公示》。其中,东方电气、四川荣创、成都新研,负责500台燃料电池商用车的推广项目。文件显示,2024年度成都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项目共分为5中类型,分别为:燃料电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正式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临港新片区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场景建设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奖励标准如下:1.鼓励氢燃料电池汽车“多拉快跑”。行驶里程超过1.25万公里的中型货车、机场用车、港口用车,经认定后奖励1万元/辆;行驶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据外媒报道,近日,现代汽车美国公司宣布召回2019-2024年在北美销售的Nexo车型,由于热激活压力释放装置(TPRD)存在缺陷,故障部件可能会在车辆停放时导致氢气泄漏和火灾。据现代汽车证实,美国多达1545辆汽车和加拿大多达23辆汽车可能受到影响。此次召回是由于汽车的热激活泄压装置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0月15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2022-2023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建设和运营财政补贴情况公示。根据公示显示,2022-2023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建设财政补贴拟发放企业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中油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共建设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1月12日,在2024陆海新通道经济发展论坛上,重庆、贵州和广西三省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在重庆—贵州遵义—广西钦州高速公路上布局加氢站,鼓励氢能源汽车开展货运业务。这将是西部陆海新通道上的首条“氢走廊”,计划拟于2025年12月建成并开通运行。接下来,三地将以“政府+平台+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2024年11月12日,氢枫与马来西亚国有独资公司WorldwideHoldingBerhad(以下简称“WHB”)旗下可再生能源子公司WorldwideEnergyDevelopmentSDNBHD(以下简称“WEDSB”)签署谅解备忘录,携手推动马来西亚氢能市场发展。根据谅解备忘录,氢枫将与WEDSB共同发挥各自在氢能全产业链技术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1月8日,湖北省政府官网正式公开了《湖北省加快发展氢能产业行动方案(2024—2027年)》。解读如下:原文如下:省经信厅解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快发展氢能产业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现对《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快发展氢能产业行动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1月8日,湖北省政府官网正式公开了《湖北省加快发展氢能产业行动方案(2024#x2014;2027年)》。此前在10月9日,湖北省经信厅曾发布本文件的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建成加氢站100座,氢气总产能达到150万吨/年。全面扩大氢能在交通、工业及储能发电领域试点应用。燃料电池汽车推广
当前,全球掀起了绿色能源转型浪潮,氢能在其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此背景下,绿氢的价值和重要性日益凸显,各国正在加速绿氢的战略布局,以抢占能源转型的先机。在CWP2024上,业内专家、各大厂商热议风储氢结合的相关技术。氢能驱动的新能源时代储能技术的突破是解决风光能源电力高效利用问题的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1月5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支持新能源体系建设若干政策(2024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政策》)的通知。根据《政策》,唐山市将为燃料电池汽车推广、供氢网络和氢能技术产业化等方面的工作提供资金支持,落实加氢站建设补贴,并提高氢能货车的路权。具体情况如
“特别环保,噪声小,乘坐也相当舒服。”兴40路是大兴区氢能公交车示范线路,驾驶员王刚经常到海珀尔加氢示范站为公交车加氢,10分钟左右加满,就能跑400千米。位于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的海珀尔加氢示范站是目前全球最大的加氢站。下午两点,加氢站入口处,八九辆冷链车、重卡等排成一队“长龙”等候加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1月4日,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安徽省加氢站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共40条。原文如下:安徽省加氢站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发改高技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据hydrogeninsight网站10月29日消息,截至10月28日傍晚,德国83个加氢站中至少有23个停止运营,主要原因是缺乏氢燃料。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0月31日,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克拉玛依市促进加氢站建设运营及氢能源车辆运行扶持办法》(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及起草说明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分别对加氢站、氢能源车辆购置和氢能源车辆运营等三方面进行资金支持。加氢站方面,对于在市域范围内投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氢田时代成功中标某央企氢站逻辑核对与设备调试服务专项技术输出,并顺利完成技术成果提交,本次技术服务包含氢站逻辑及定值审核、分系统调试、自动回路调试、软件修改、参数设置及静态、动态模拟试验等工作,目前各系统调试指标主要参数投入率100%,逻辑正确率100%,可以满足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