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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1亿元新能源购车补贴上线!对购车者户籍上牌不作限制

2023-11-27 08:37来源:苏州市商务局关键词: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补贴新能源乘用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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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25日,江苏省苏州市商务局消息,“苏州市秋冬季系列促消费活动——冬季汽车消费节”正式启动。市统筹推动第三次汽车促消费活动,共设置消费红包总额达1亿元,活动时间跨年至2024年3月31日结束。申请要求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新能源乘用车指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或插电式混合动力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且购车款需使用数字人民币支付2万元(含)以上。

政策细则如下:

一、执行时间

2023年11月25日至 2024年3月31日

二、政策内容

对在苏州市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营运车辆及公牌不参加),按照相关标准予以无门槛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补贴(不能提现)。对购车者户籍及是否在苏州市上牌不作限制。

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含税价为准,下同)20万元(含)至30万元以内的,购车并审核通过后给予一次性4000元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补贴;30万元(含)以上的,购车并审核通过后给予一次性6000元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补贴。补贴资金总计1亿元,实行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三、申领流程

(一)在线申报:个人消费者购车后登录“苏周到”购车补贴申领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需提供的申请资料包括(具体上传格式及样式见系统样图):

1.有效身份证件和能开通数字人民币账户的手机号(限购车人本人),且需与报名手机号码一致;

2.新购车辆完整购车合同及定(订)金票据清晰图(照)片(网上订车的可提供订单截图),合同、定(订)金票据、网上订单截图上需有明确的时间;

3.购车者通过数字人民币支付2万元(含)以上购车款的凭证(截图须体现商户名称、支付时间及付款方等详细信息);

4.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清晰图(照)片;

5.新购车辆行驶证清晰图(照)片。

(二)材料审核:由专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发送补贴申请人,审核期限为5个工作日。因故未收到短信的申请人可以通过活动页面自行查看审核结果。专人审核后,将由相关部门进行统一核验,核验异常取消活动资格。

(三)结果公示:审核通过的补贴申请人名单将于活动结束后在“苏周到”平台统一公示。消费者可通过登录“苏周到”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四)发放补贴:公示无异议的将在活动结束后,进行集中补贴。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补贴将发放至补贴申请人数字人民币钱包(预留的手机号),2024年6月底前完成,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到账后发送短信提醒。

四、申请要求

1.购车者需在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处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新能源乘用车指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或插电式混合动力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2.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二类及以上),购车款需使用数字人民币支付2万元(含)以上;

3.支付定(订)金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及上牌时间均须在活动时间内。

五、申领补贴相关说明

1.补贴申请人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行驶证、数字人民币账户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同一个申请人仅可享受一次补贴。

2.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录入错误导致初审不通过的需按照最后一次提交材料的时间进行重新排队,因信息录入错误等情况导致未申请到补贴或补贴无法到账的,责任由补贴申请人个人承担;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有义务让在本店购买新车的消费者充分享有知情权,准确指导消费者进行申领,做好申领补贴的相关服务,对因汽车经销企业原因导致申领失败的责任由汽车经销企业负责解释。

4.本次市级购车补贴政策不可与大市范围其他各级财政补贴购车政策同时享受,消费者可自由选择,同一车辆不可重复申领。

5.本次市级购车补贴发放红包为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不能提现)。

6.活动页面将实时显示申请人数和申请金额,审核通过金额达到1亿元时,申请通道将提前关闭。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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