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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电力零售交易暨湖北电力交易平台零售商城模块上线运行

2023-12-12 09:07来源: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关键词:电力交易电力零售交易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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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电力零售交易暨湖北电力交易平台零售商城模块上线运行的公告,其中提到零售商城于2023年12月12日启动上线运行,2023年12月31日24时前,计划参与2024年电力零售市场年度交易的售电公司及用户应完成平台注册、套餐上架与下单、合同签订等工作。

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电力零售交易暨湖北电力交易平台零售商城模块上线运行的公告

各市场主体: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湖北省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能源调度〔2023〕64号)关于零售市场建设的相关要求,现开展2024年电力零售交易暨湖北电力交易平台零售商城模块(下称“零售商城”)上线运行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上线时间

零售商城于2023年12月12日启动上线运行,运行前将统一清除公测期间的数据。原则上2023年12月31日24时前,计划参与2024年电力零售市场年度交易的售电公司及用户应完成平台注册、套餐上架与下单、合同签订等工作。

(二)适用主体

计划参与2024年市场交易且已缴纳2024年履约保函或保险的售电公司,已完成交易平台注册的电力用户。

(三)参与方式

湖北电力零售交易通过零售商城开展。各市场主体可登录https://newpmos.hb.sgcc.com.cn,参考相关操作指南进行操作。

为方便市场主体开展“指尖购售电”,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将有序开放e交易APP(移动端)相关功能,移动端功能上线时间另行通知。

二、相关说明

(一)零售交易及合同签订方式

2024年,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可选择固定服务费、中长期市场联动分成、中长期及现货市场联动分成3种套餐模式开展零售交易(不分时用户暂不采用中长期及现货联动分成模式)。交易结果以订单形式发布在零售商城。订单生效后将自动生成零售商城电子合同(下称“电子合同”),合同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推出的“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进行认证与授权后完成电子签章。具体方式如下:

1.电力用户通过套餐下单或套餐邀约功能达成交易订单,包括售电公司入驻商城、上架套餐,电力用户下单套餐/电力用户选择某一售电公司发起套餐邀约、受邀约人响应等。

2.电力用户下单后,零售商城生成待生效状态的订单(30分钟内可无条件撤销),超过30分钟后零售商城自动按订单内容生成电子合同。

3.对于年度、多月合同,零售商城在合同期内按自然月生成多份合同。

4.生成电子合同后,合约双方选择需要进行签章的合约,通过零售商城调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进行签章授权并确认,完成电子合同签章;如用户未领取电子营业执照,需先由法定代表人完成申领后方可进行授权。具体申领及授权方法请登录湖北电力交易平台“零售百科”查看。

5.交易中心根据套餐模式、交易周期、价格参数、偏差允许范围、考核标准等合同关键信息按月开展结算。

6.在同一合同周期内(至少为一个自然月),零售用户仅能与一家售电公司订立一笔或多笔订单,且订单套餐种类唯一。

7.合同执行起始日前,套餐下单、解约等行为均可由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在零售商城在线完成。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建立合约关系后,零售用户可以从该售电公司继续补充购买电量;零售合同需要解约时,合同双方可在零售商城在线协商解约,解约的截止时间为交割月前十个自然日。

(二)合同范本要求

零售交易所使用的合同范本详见《湖北电力零售市场零售套餐交易合同(2024年版)(电子合同通用模板)》,具体请登录湖北电力交易平台后在“信息披露”中查阅或下载。

(三)合约关系有效期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在零售商城可按年、多月或单个自然月建立合约关系,合约关系截止日不超过2024年12月31日。

(四)售电公司服务费

1.在固定服务费、中长期市场联动分成、中长期及现货市场联动分成三种套餐模式下,售电公司均可与零售用户约定单位电量固定服务费,固定服务费不超过10元/兆瓦时。

2.固定服务费模式下,固定服务费下限为1元/兆瓦时。

3.中长期市场联动分成、中长期及现货市场联动分成模式下,K选取0、25%、50%、75%时相应固定服务费下限分别为1元/兆瓦时、1.5元/兆瓦时、2元/兆瓦时、2.5元/兆瓦时(K为联动分成系数,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仅可从0、25%、50%、75%中协商择一确定)。

(五)用户电费构成

电子合同中双方约定的零售套餐仅确定了零售用户电能价格形成机制,而非最终到户电价。零售用户最终结算价格还需计及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电力用户历史电量查询

零售关系存续期间,经电力用户授权后,售电公司可在电力交易平台查询签约零售用户历史用电量数据,包括月度用电量、日用电量、分时用电量和用电曲线等数据,具体请登录湖北电力交易平台后在“信息披露”中查看。

三、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原交易平台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之间零售关系绑定/月度电量分配模式已取消,零售用户所有电量均应通过零售商城购买。

(二)合约期满后电力用户可选择原售电公司或重新选择其他售电公司进行下单,也可自愿选择通过批发市场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未进行上述选择的电力用户,按照《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湖北省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能源调度〔2023〕64号)及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三)请售电公司向具有签约意向的电力用户及时主动讲解和传达相关政策规则、套餐模式、合同范本、风险提示及系统操作等事项。电力用户在签约下单前应综合评估各部分电费叠加后的用电成本,仔细关注电子合同内容,避免后续争议或纠纷。

(四)请电力用户妥善保管平台账号及密码,自主登录零售商城模块完成下单和合同确认等操作,如委托售电公司或第三方代为操作的,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五)若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合同与零售商城线上电子合同内容不一致,造成损失或争议的,请双方通过协商、调解或司法等途径解决。

四、其他事项

(一)零售商城不定期开展版本升级,通过迭代的方式持续完善功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湖北电力市场交易相关文件发布后,会第一时间通过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公众号及电力交易平台进行披露,各市场主体应及时关注最新文件,并按文件要求开展电力交易。

(三)零售商城运行期间,各市场主体在零售交易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与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及时联系。

  问询答复热线 027-88393166(工作日)

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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