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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市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重点发展新能源装备

2023-12-21 09:48来源: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键词:电力装备新能源机器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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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2月19日,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印发《中山市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 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明确重点发展领域:

(一)新能源装备。

1.风能装备:重点发展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海上风电场设施等关键设备,以及海上风电起重、运输、安装船及附属设备。

2.太阳能装备:重点发展高倍聚光太阳能设备、铜铟镓硒薄膜太阳电池、碲化镉薄膜太阳能电池,发展N型晶硅电池、高效光伏组件等光伏工艺装备,以及太阳能热发电装备。

3.氢能装备:重点发展低能耗碱水电解制氢关键部件、清洁能源PEM和固体氧化物SOEC等电解制氢装备,工业副产氢、谷电制氢、甲醇重整低成本制氢及清洁能源制氢等氢源装备,大规模氢液化技术及装备、氢液化系统关键设备、液氢加氢站技术及成套装备等。

4.储能装备:重点支持氢能、光电、风电等新能源储能系统,推动氢能企业、光电企业、风电企业等进入储能领域;推动“大容量、低成本、长寿命、高安全、易回收”储能电池制造;鼓励二氧化碳等空气介质储能、大容量储热(冷)、物理储能等创新储能装备;支持加快新型充换电技术装备研发,推动储能系统集成、梯次利用等技术研发应用。

(二)智能制造装备。

1.智能机器人与人工智能:重点聚焦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无人机(船)等智能机器人产品,以及高精密减速器、专用伺服电机和驱动器、高速高性能控制器等机器人核心部件;重点支持机器识别、深度感知、新型人机交互、自主决策控制、AR/VR等核心技术攻关;重点发展智能软硬件、智能终端等智能装备产品。

2.高档数控机床:重点发展多轴联动的高档数控机床、复合磨削中心、高速精密五轴加工中心、复杂结构件机器人数控加工中心、自动钻铆装备、高档数控系统等。

3.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扎实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重点发展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等智能制造新模式,支持开展智能制造系统集成业务。

4.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重点发展轻型高速堆垛机、高速智能分拣机、高速托盘输送机、高参数自动化立体仓库、高速大容量输送与分拣成套装备、车间物流智能化成套装备等。

5.特种装备:发展高端电梯及登机桥,包括双子电梯、水平移动和垂直移动的无缆电梯系统、登机桥、自动人行步道、电梯控制系统、永磁同步曳引机、立体停车库等。发展游乐装备,重点发展包括过山车、滑行龙、摩天轮等在内的大型户外游乐设备。

原文如下: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 年)》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14日

中山市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实体经济为本、坚持制造业当家的决策部署,奋力打造新时代中山现代产业集群“十大舰队”,引导和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智能化、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发展思路。

按照“创新驱动、智能转型、高端引领、基础支撑”的思路,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品牌价值的大型龙头骨干企业,以及一批发展潜力较大的专精特新企业,进一步扩大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总量规模,提升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能级,将中山打造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全国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要基地。

(二)发展目标。

到2026年,通过培育和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引领带动全市装备制造业整体规模进一步扩大,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到2026年,全市装备制造业总产值达到3000亿元。

2.骨干企业进一步壮大。到2026年,装备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企业力争达到3家,超20亿元企业力争达到15家,“专精特新”企业力争达到130家。

3.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到2026年,装备制造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达25家以上,研制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累计110项以上。

4.集聚效应进一步增强。到2026年,围绕本市十大主题产业园布局,推动在深中合作创新区、翠亨科创产业园、中山新能源产业园等主题产业园形成高端装备引领的装备制造产业集聚。

二、重点发展领域

(一)新能源装备。

1.风能装备:重点发展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海上风电场设施等关键设备,以及海上风电起重、运输、安装船及附属设备。

2.太阳能装备:重点发展高倍聚光太阳能设备、铜铟镓硒薄膜太阳电池、碲化镉薄膜太阳能电池,发展N型晶硅电池、高效光伏组件等光伏工艺装备,以及太阳能热发电装备。

3.氢能装备:重点发展低能耗碱水电解制氢关键部件、清洁能源PEM和固体氧化物SOEC等电解制氢装备,工业副产氢、谷电制氢、甲醇重整低成本制氢及清洁能源制氢等氢源装备,大规模氢液化技术及装备、氢液化系统关键设备、液氢加氢站技术及成套装备等。

4.储能装备:重点支持氢能、光电、风电等新能源储能系统,推动氢能企业、光电企业、风电企业等进入储能领域;推动“大容量、低成本、长寿命、高安全、易回收”储能电池制造;鼓励二氧化碳等空气介质储能、大容量储热(冷)、物理储能等创新储能装备;支持加快新型充换电技术装备研发,推动储能系统集成、梯次利用等技术研发应用。

(二)智能制造装备。

1.智能机器人与人工智能:重点聚焦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无人机(船)等智能机器人产品,以及高精密减速器、专用伺服电机和驱动器、高速高性能控制器等机器人核心部件;重点支持机器识别、深度感知、新型人机交互、自主决策控制、AR/VR等核心技术攻关;重点发展智能软硬件、智能终端等智能装备产品。

2.高档数控机床:重点发展多轴联动的高档数控机床、复合磨削中心、高速精密五轴加工中心、复杂结构件机器人数控加工中心、自动钻铆装备、高档数控系统等。

3.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扎实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重点发展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等智能制造新模式,支持开展智能制造系统集成业务。

4.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重点发展轻型高速堆垛机、高速智能分拣机、高速托盘输送机、高参数自动化立体仓库、高速大容量输送与分拣成套装备、车间物流智能化成套装备等。

5.特种装备:发展高端电梯及登机桥,包括双子电梯、水平移动和垂直移动的无缆电梯系统、登机桥、自动人行步道、电梯控制系统、永磁同步曳引机、立体停车库等。发展游乐装备,重点发展包括过山车、滑行龙、摩天轮等在内的大型户外游乐设备。

(三)光电装备。

1.激光装备:重点发展高功率光纤激光器、激光光刻系统、无掩模光刻机、大功率激光切割机等,推动和引进激光材料、激光晶体、光电器件、激光光源模组、激光器等生产企业聚集,拓展各类激光医疗设备、激光测量仪器、激光照明、激光3D打印机等应用。

2.光电装备:重点发展高精度光学镜头、光学元器件、TFT-LCD显示、OLED显示、AMOLED显示、激光显示、光通信、光电子材料与新型元器件等。

(四)海洋工程装备。

1.高端船舶制造:重点发展深海多功能工程船及辅助船、起重船、平台供应船、远洋救助打捞船、石油平台支援船、海洋工程拖船等。

2.海洋工程装备:重点发展半潜式、自升式等钻井平台,钻井船,水下生产、动力定位、海洋平台控制、油气水处理等核心系统和配套设备,全自动化码头,新一代港口机械,海工钢构等。重点支持高端游艇、客轮、商务船、游览船等消费型海洋工程产品。

3.海洋牧场装备:重点发展深远海养殖和海洋牧场装备,鼓励企业掌握一批高端海洋牧场装备设计制造关键核心。大力支持国产深水网箱研发,发展重力式深水网箱、桁架式大型网箱,以及智能投喂机、网衣清洗机器人、无人船等高端海洋牧场装备。

4.新型海洋化学资源开发设备:重点发展海水淡化设备,提升关键设备和成套装置制造能力,优化海水淡化单机和整套装置设计、制造技术。

(五)汽车及关键部件。

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部件,突破大功率充电技术、无线充电及新型充换电技术及装备,突破石墨烯、氢燃料等新型电池核心技术,发展下一代动力电池和新体系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及电驱动系统、氢燃料电池电堆动力系统等。

(六)高端医疗装备。

1.影像诊断装备:重点发展数字化X射线成像设备、计算机断层扫描仪、磁共振设备、分子影像设备、超声波诊断仪等影像诊断装备。

2.治疗与康复装备:重点发展医用机器人、看护机器人、康复装备、呼吸机、数字一体化手术室、心电监护设备、精密医疗器械、神经导航系统等。

3.制药专用装备: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制造装备、中药提纯装备、脑神经和脑认知相关设备、医药制造自动化专用装备等。

(七)节能环保装备。

1.先进环保装备:重点发展城镇污水箱式处理系统、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成套处理装备等水处理关键装备,大型垃圾焚烧设施炉排系统、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等垃圾处理成套装备。

2.高效节能装备:重点发展生物质综合利用设备、新型热电联产设备、垃圾焚烧发电设备、兆瓦级高温超导变压器等。

3.资源循环利用装备:重点发展大型化、精细化、成套化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积极开发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分选设备、污泥消化与干化处理设备、固体废料加工处理设备。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高端装备园区工程。

加大载体建设力度,依托十大现代主题产业园,重点打造先进装备制造特色产业园:一是深中合作创新区,重点发展超高清视频显示、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装备、智能传感器、工业母机、智能机器人、激光与增材制造等领域。二是翠亨科创产业园,重点布局人工智能技术、智能终端、科创研发、新能源产业等领域。三是中山新能源产业园,其中南区片区重点发展智能装备制造、新型光电、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板芙片区着力发展光电装备、智能数控、新材料等智能制造产业;南朗片区重点支持建设明阳能源装备智造产业园,打造在湾区具有影响力的氢能和智能电气装备产业百亿级产业集群。四是岐江新城智慧港,推进以智能制造、游戏娱乐为主的高端制造业发展。五是北部智能家电产业园,重点发展智能家电、智慧家居、先进装备制造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资促进局、科技局、各相关镇街)

(二)实施企业培育壮大工程。

狠抓扩张存量,建立企业梯度成长机制,遴选现有规模大、实力强的骨干企业和一批技术水平高、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支持其发展壮大。进一步完善总部经济政策体系,培育高端装备制造总部企业;支持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控股和联合等方式整合行业资源,做大企业规模;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水平;支持企业在细分领域做精做专,扩大细分市场份额。实行领导干部“管家式”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各相关镇街)

(三)实施项目引进工程。

完善招商引资统筹协调机制,健全招商引资政策体系。重点面向国内外高端装备制造上市企业开展定向招商、靶向招商。做好“东承”文章,主动吸引和承接深圳等地的高端装备行业创新科技、资本人才等高端资源要素。加快建立项目“招、投、落”一体机制,探索实施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重大招商项目招引和落地推进工作常态化。(市投资促进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镇街)

(四)实施创新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一批创新平台,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投资机构等共同建立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打造一批国内领先的高端装备制造企业技术中心。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研发应用,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对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创新成果通过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入股等多种形式实现市场价值。(市科技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促进局、商务局、各相关镇街)

(五)实施技能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

围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领域,重点引进和培养机械制造与控制、数控机床、计算机软件等职业(工种)的技能人才,通过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激发企业、职业(技工)院校、行业协会、民办培训机构等引进和培养技能人才的积极性,构建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引进和培养体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和体育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职业院校、各相关镇街)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领导。

依托中山市制造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协调解决瓶颈问题,加强行动方案的宣贯实施、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积极探索和创新产业支持方式。各部门、各镇街根据工作职责,主动谋划,形成合力,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加快发展。(中山市制造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镇街)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落实国家、省和市对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统筹利用资金资源,加强对高端装备制造发展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及重大研发的支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创新发展。各镇街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大对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金融局、投资促进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各相关镇街)

(三)加强行业要素支撑。

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在行业服务、促进产业创新发展等方面的作用,集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上下游企业、科研机构、高校、行业组织、投融资机构等产业资源和创新资源,通过政府引导和社会化运作,推动资源有效对接、高效整合。完善装备产业链“链长制”,高效推动装备产业集聚发展;强化人才培养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健全适应产业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落实各项人才配套政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推进多层次多形式交流合作。

以建设广东省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为契机,加强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协作,鼓励承接举办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领域发展论坛、行业年会等交流活动,扩大产业影响力。积极利用国内行业大型展会和论坛、海外展会和专场推介会扩大产业推介幅度,提升中山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市商务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促进局、市委宣传部、各相关镇街)

五、附则

本计划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并牵头组织实施,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原《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中府办〔2018〕26号)《中山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中经信〔2018〕824号)同时废止。2022年按中经信〔2018〕824号文已申报成功的项目,可于2023年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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