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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1月30日,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冲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若干政策举措》(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支持发展清洁能源产业。
对保障性电源项目、重大产业项目以及储能等新能源产业项目建设给予绿色电力支持。对于省级园区内的供配电用户加大支持力度,企业无需自行投资建设建筑区划红线外电网工程。落实电力辅助服务政策,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加快推进储能示范项目建设。加大氢能产业项目谋划包装力度,积极争取省级氢能产业专项资金支持。
聚焦上级政策重点支持领域和我市主导产业,围绕国家“基石计划”和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等政策方向,提出我市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原文如下: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鞍山市冲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首战告捷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鞍山市冲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若干政策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市冲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首战告捷若干政策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巩固增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辽政发〔2023〕12号),奋力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举措。
1.积极开展促消费活动。
(1)对各县(市)区、开发区2023年7月至11月期间发放大宗商品和餐饮消费惠民补贴总金额的5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办理方式: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由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供本级政府会议纪要、本级商务局与第三方平台签订的合同、本级商务局向第三方平台转账凭证要件后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申请,经两部门会商同意,由两部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申请,经省级两部门会商并报请省政府同意后下达奖励资金至市财政,由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向各县(市)区、开发区划拨资金。
执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对入选的“辽宁美食街”和改扩建的“辽菜一条街区”,给予一定奖补;培育支持入驻辽宁美食街企业,对新入驻辽宁小吃街的餐饮企业,给予一定奖补,用于消费设施改造、软硬件建设、宣传推广活动等。
办理方式:依据省商务厅文件要求,采取直接奖补方式。
执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积极组织参与中华老字号(东北)博览会、辽宁地工产品推介、辽宁美食评选宣传推介等活动。
办理方式:参加推介会企业提供参加相关活动的文字材料及图片,市级商务部门认证,依据省商务厅文件,采取直接奖补方式。
执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不断丰富消费新业态、新场景。
(1)鼓励深入推进商旅文体融合,围绕“首发+”“夜间+”“文旅+”“会展+”“数字+”打造创新型、体验型、沉浸式消费新场景。培育明达欢乐夜市、灜海金街、百年老街、万达千华文化风情街、海城三里特色烧烤街等重点夜经济街区24小时经济消费场景,加快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对获评省级以上示范步行街及省级夜经济街区,在消费设施改造、软硬件建设、宣传推广活动等方面的支出,给予一定奖补。
办理方式:依据省商务厅文件要求,采取直接奖补方式。
执行期限:省级以上示范步行街及省级夜经济街区结果公布后6个月内。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支持电商直播基地发展,对省级电商直播示范基地按照其2023年7月至11月期间贡献纳统零售额新增部分的1%给予奖励,每个基地最高获得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对新评定的省级电商直播示范基地,每个基地奖励20万元;对重点培育的县域电商直播基地,每个基地奖励10万元。
办理方式:一是社零额部分。基地企业向属地县(市)区、开发区商务局申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局会同当地统计部门对企业7至11月零售额进行核定,将核定结果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审核通过后报省商务厅审核;省商务厅审核通过后,由省商务厅下拨资金,按照贡献纳统零售额新增部分的1%给予奖励。二是直播示范基地部分。基地企业向属地县(市)区、开发区商务局申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局对直播基地评级进行核定,将核定结果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审核后报省商务厅评审;省商务厅评审通过后,由省商务厅下拨资金,按照级别予以奖励。
执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支持批发零售企业发展壮大。
对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依据企业在2023年9月至11月期间累计实现的限上零售额增量给予奖励。给予累计增量达到5亿元(包含)以上的批发和零售企业奖励100万元、2亿元(包含)至5亿元(不含)的奖励50万元、1亿元(包含)至2亿元(不含)的奖励30万元、5000万元(包含)至1亿元(不含)的奖励10万元。
办理方式:符合要求的企业持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由市商务局会同市统计部门进行核定,核定通过后经市商务局报省商务厅审核;省商务厅审核通过后,由省商务厅下拨资金。
执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持续激发住宿餐饮企业活力。
对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依据企业在2023年9月至11月期间累计实现的限上零售额增量情况给予奖励。给予累计增量超过1000万元(包含)的住宿和餐饮企业奖励10万元、500万元(包含)至1000万元(不含)的奖励5万元。
办理方式:符合要求的企业持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由市商务局会同市统计部门进行核定,核定通过后经市商务局报省商务厅审核;省商务厅审核通过后,由省商务厅下拨资金。
执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加快重点项目谋划实施。
(1)以省15项重大工程为抓手,充分发挥我市19个项目谋划专班作用,按照储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年度计划新开工项目投资3倍的规模,建好用好我市项目谋划储备库。聚焦上级政策重点支持领域和我市主导产业,围绕国家“基石计划”和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等政策方向,提出我市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清单。梳理30个投资额度5亿元以上、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高质量储备项目形成我市重点项目储备库,加强与省对口部门对接,力争我市更多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清单。滚动推进央企与地方合作重点项目签约10个,推动央企与地方合作亿元以上项目开工建设18个。强化项目前期全流程服务,项目前期费用向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及优秀地区倾斜。
执行期限: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
(2)加快立项、土地、选址用地预审、规划、招投标、施工图审、环评、能评、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办理,强化水、电、路、气等施工要素保障。
办理方式:线下办理流程:办事人前往市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综合窗口参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办事指南、一张表单的指引提交纸质材料后申请办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并转交科室承办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转交到发证窗口核发办理结果。
线上办理流程:办事人登录鞍山市政务服务网,进入工程建设板块,根据审批服务平台各类审批流程图的指引进行事项申报,网上填报项目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在收到系统提示后,受理并转交科室承办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转交到发证窗口核发办理结果。
执行期限:持续开展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
6.加强项目建设重点要素保障。
(1)强化项目资金支持,增强政银企对接实效,深化市政府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积极运用银团贷款、投贷联动等模式,持续加大对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年底前组织开展2次银企对接会。
执行期限: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市金融发展局
(2)对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科技型企业和项目融资等领域进行项目储备,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执行期限: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深入落实我市降低工业用地成本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办理方式:依据工业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事项申请办理。鞍山市已出台《鞍山市降低工业用地成本实施细则》(鞍政办〔2019〕8号),文件第十八条中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存量土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用地范围不变的前提下,利用自有土地重建、改建、扩建厂房,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价款,不需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用地单位可持规划批准文件,直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受理地点为各县(市)区、开发区行政审批大厅。
执行期限: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7.加强“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落实好“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支持政策,积极谋划一批“平急两用”旅游居住设施,完善市政、旅游、保供等配套条件。
执行期限: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8.促进对外贸易稳增长。
(1)落实好国家和省有关外贸政策,推动二手车出口工作,鼓励我市企业利用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开展进出口业务。
办理方式:根据《辽宁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全面开放资金专项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辽商财〔2023〕73号)中的《企业建立国际营销体系项目申报指南》为企业办理。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二手车出口资质的企业,可以通过鞍山海关受理或通过“互联网+海关”等方式报关。鞍山海关按照“一个窗口、一次申请、一次办结”的要求实行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
执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鞍山海关
(2)鼓励外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通过西柳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扩大优势产品出口,试点出口额力争实现15亿元。
办理方式:根据《辽宁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全面开放资金专项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辽商财〔2023〕73号)中的《企业建立国际营销体系项目申报指南》为企业办理。外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商务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选择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通过鞍山海关或通过“互联网+海关”等方式报关出口。
执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鞍山海关
(3)引导我市企业“走出去”,在境外投资经营,销售辽宁产品或为辽宁出口产品提供展示、仓储、物流等服务的实体渠道的集合的国际营销体系项目给予政策支持。
办理方式:根据《辽宁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全面开放资金专项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辽商财〔2023〕73号)中的《企业建立国际营销体系项目申报指南》为企业办理。
执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鞍山海关
(4)加快鞍山陆港开放平台建设,推进保税仓运营,积极申报鞍山港保税物流中心。充分发挥德邻陆港物流综合产业园和海城市西柳物流园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辐射和带动作用,打通对外贸易合作的国际物流枢纽。
执行期限: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鞍山海关、鞍山城投集团
9.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建设。
政策内容:对符合条件的设施农业主体新建和改造升级进行补贴。落实省关于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政策,组织开展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工作,对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我市实施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要求的新建或改造提升项目,从政策性和开发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地方法人银行获得贷款予以贴息,贷款贴息比例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超过2%,单个主体获得的年度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办理方式: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印发的《鞍山市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方案》落实。
执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0.加快制造业改造升级。
(1)落实《鞍山市工业企业“四项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符合资金申报条件的工业企业所开展的技术升级改造、数字化改造、节能改造、环保改造项目给予投资补助;对获得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称号的企业,以及获得国家、省级绿色园区的单位给予奖补。
办理方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按分工分别组织实施,企业按照《2023年鞍山市工业“四项改造”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形成资金申请报告,提出申请,经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应部门初审通过后,提报市级相应部门审核。市级相应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市财政承担50%补助资金,相应县(市)区、开发区承担50%补助资金拨付给企业。
执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2)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鼓励有订单、有市场的钢铁深加工类企业稳产增产,合理提高产能利用率。全市钢铁深加工类规上企业中,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3年第四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2亿元的(含1亿元),奖励30万元;产值同比增长2-5亿元的(含2亿元),奖励50万元;产值同比增长5亿元以上的(含5亿元)、奖励100万元。
执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1.促进文旅产业加快发展。
(1)对新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中国旅游集团20强”企业,争取省级一次性100万奖补。
办理方式:提供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发布的“全国文化企业30强”名单或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旅游集团20强”名单,向市文旅广电局申请,通过后由市文旅广电局向省文旅厅申请省级奖励。
执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2)对被遴选出的省级重点文旅项目,争取省级贷款贴息等支持,每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
办理方式:提供被遴选出的省级重点文旅项目名单,向市文旅广电局申请,通过后由市文旅广电局向省文旅厅申请贷款贴息。
执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3)对实际投资超过亿元的优秀文旅演艺项目,争取省级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补。
办理方式:提供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向市文旅广电局申请,通过后由市文旅广电局向省文旅厅申请省级奖励。
执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12.支持发展清洁能源产业。
政策措施:对保障性电源项目、重大产业项目以及储能等新能源产业项目建设给予绿色电力支持。对于省级园区内的供配电用户加大支持力度,企业无需自行投资建设建筑区划红线外电网工程。落实电力辅助服务政策,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加快推进储能示范项目建设。加大氢能产业项目谋划包装力度,积极争取省级氢能产业专项资金支持。
执行期限: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3.加大科技攻关支持力度。
(1)鼓励企业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开展重大攻关项目,积极争取省级不低于1000万专项资金支持。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实施重点项目“揭榜挂帅”制度,对企业聚焦产业链和创新链上的断点、卡点、堵点开展的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积极争取省级不低于100万元支持;鼓励企业、科研机构承担计划任务,对列入市级计划的课题和项目,市级层面分别给予不超过其科技投入额的30%,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
办理方式:按照《辽宁省“揭榜挂帅”制实施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企业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线上申报,通过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和市科技局审核后,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按照《鞍山市“揭榜挂帅”制重点技术攻关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执行,企业登录鞍山科技服务网(http://www.askjfw.com/)进行线上申报,通过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市科技局进行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并给予资金支持。
执行期限: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重视企业开展应用基础科学研究,推动高校、院所和企业参与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企业争取省级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协助企业争取省级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和计划额度25%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办理方式:企业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线上申报,通过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和市科技局审核后,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
执行期限: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企业通过技术转让、许可、开发等方式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并完成技术合同登记的,协助企业争取省级最高200万元科技资金奖补。
办理方式:根据省科技厅申报通知要求,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市科技局初审通过后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
执行期限: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4)企事业单位在1个自然年度内,技术合同成交额累计金额全市排名前5位的,分别给予20万元(第1—3位)、10万元(第4—5位)后补助资金。
办理方式:免申即享,市科技局按照技术合同成交额排名给予企事业单位后补助资金。
执行期限: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5)在鞍山市新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给予10万元后补助资金支持。
办理方式:申报单位向市科技局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由市科技局报省科技厅备案,完成备案后按下一年度给予后补助资金。
执行期限: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6)经认定的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给予50万元、省级20万元后补助资金。
办理方式:按照科技部、省科技厅技术转移机构申报通知要求申报并获批的单位,免申即享,市科技局在下一年度给予获批单位后补助资金。
执行期限: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4.推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
推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推荐10户市属、县(市)区属国有企业参与全省百户国有企业改革促振兴专项行动,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改革示范企业。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强化主责主业管理,推进企业集团之间、企业集团内部同质化整合,实现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主业企业、优势企业集中。加快市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鼓励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年底前有研发能力的市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
执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15.加强重点领域金融服务支持。
(1)重点支持小微科技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内给予支持。
执行期限: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市金融发展局、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
(2)完善绿色金融支持项目库。扩大“辽绿贷”“绿票通”等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使用规模。加快推动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业务落地生效,支持企业以碳排放权作为质押物获得融资。
执行期限: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市金融发展局、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
16.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能级。
(1)鼓励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对首次纳入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可将企业所得税形成地方财力贡献部分和上一年度相比多出的增量部分按比例奖励支持企业发展,具体比例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自行确定。
执行期限: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深入实施工业大企业培育计划
办理方式:企业符合《鞍山市工业大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相关要求,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牵动性强、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突出,三年内工业产值有望达到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和10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经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初审通过后,提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
执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梳理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形成重点细分行业项目清单,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民间资本进行推介。梳理具备盘活条件的存量资产项目,申请纳入省发展改革委拟盘活项目库,对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典型案例进行推广宣传。积极培育REITs项目,申报纳入省REITs库。
执行期限: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加快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和《辽宁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暂行)》,持续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重点清理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
办理方式: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和《辽宁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暂行)》执行。
执行期限: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7.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1)持续抓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房改造。落实“卖旧买新”等政策。
执行期限: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
(2)无自住住房且租住住房的职工,以人为单位,每月可提取一次,租房提取限额为1200元/月,当月未提取的可累计计算,最多累计一年。多子女家庭(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以上家庭)职工,提供发票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可按实际月租金为限额提取,无发票的可按每人1200元/月为限额提取。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或登入“鞍山政务服务网”办理
办理地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综合办事大厅、各县(市)综合办事大厅
执行期限: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支持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生育二孩或三孩,且孩子未满18周岁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夫妻一方缴存公积金贷款限额在60万元基础上上调1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贷款限额在100万元基础上上调20万元。支持改善性住房贷款。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执行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20%。取消异地公积金贷款户籍限制。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不受户籍限制。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综合办事大厅,各县(市)综合办事大厅
执行期限: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8.推动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1)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开展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行动。
执行期限: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推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实,2022年度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照30%返还。
办理方式:采取“免申即享”和自主申请相结合的模式进行办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由信息系统自动筛选,免申请直接拨付至单位银行账号。未享受“免申即享”的单位,可以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窗口申请。
执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3)强化用工保障服务,开展一系列线上线下招聘活动。
执行期限: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4)开展“百日攻坚”“金秋嘉年华”等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专项活动,每年开发青年就业见习岗位1200个,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留鞍来鞍就业创业。
执行期限: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5)推进创业型城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建设,积极争取省级“双城”建设奖补资金,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执行期限: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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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中国电建党委书记、董事长丁焰章在总部与到访的青海省委副书记、省长吴晓军举行会谈,双方就践行国家重大战略、推进合作共赢发展深入交流。青海省委常委、副省长才让太,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苏全仁;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王小军参加会谈。丁焰章对吴晓军一行表示欢迎,对青海省委、省政
国际能源署(IEA)发布《世界能源就业2024》(WorldEnergyEmployment2024)报告,2023年全球能源行业增加了近250万个工作岗位,总就业人数超过6700万,增长率为3.8%,超过了全球经济平均增长率(2.2%)。(来源:国际能源小数据作者:ESmallData)2023年全球清洁能源部门总就业人数为3480万人,占全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25日,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清洁能源发展中心发布关于清洁能源配套产业进展情况。其中,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清洁能源产业园区,引进金风科技投资1亿元建设储能系统项目,年产1GW储能系统。目前项目验收已完成。远景能源磷酸铁锂电池生产项目,项目占地20亩,总投资1亿元,年产磷
11月22日17时58分,黄河公司羊曲水电站第二台(1号)机组顺利通过72小时试运行,正式并网发电。这是继11月8日实现首台(2号)机组并网发电目标后,羊曲水电站工程建设再次实现的又一关键节点,向着年底全容量投产发电目标更近一步。1号机组试运行期间,机组各部位的振动、摆度、瓦温等参数均在优良范围
11月19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温枢刚在拉萨拜会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正,双方就进一步深化合作交换意见。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党组书记嘎玛泽登,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陈永奇,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龚会才,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李向良参加会见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25日,贵州省能源局印发《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方向》。其中提出四个重点支持方向:(一)重点支持在我省除县级及以上政府所在城区以外的农村地区(乡、镇)新建公用充电桩,平均单枪功率不低于30千瓦。重点支持在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增公用快充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江苏北人充电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该公司由江苏北人、苏州太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股东共同持股,其法定代表人为朱振友。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广泛,包括物联网技术服务、电池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储能技术服务和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等业务领域。天眼查信
根据广东省政府确定的2021-2023年充(换)电基础设施奖补方案,今年计划安排2023年建成投运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2.78亿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省能源局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工〔2024〕10号)有关规定,按照“锁定预算、总额控制”原则,
作为新能源车主的你是否存在以下这些困扰#x1F447;#x1F447;#x1F447;老旧小区装不了充电桩,没有合适的电源点,市区桩少车多要排队#x2026;#x2026;家住江苏苏州昆山的赵先生也有这样的烦恼。(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苏电牛思作者:王丹许阳青张琪张根源任妍蓓)不过,最近有了好消息!11月12日,赵先生所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天眼查显示,11月20日,上海逸安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唐旭日,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等。股权全景穿透图显示,该公司由北京逸安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由梅赛德
南方电网广西电网公司以服务支撑柳州市打造国际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地、全国公共领域全面电动化试点城市为契机,成功探索并构建了车网互动新生态的“柳州模式”。车网互动是将新能源汽车通过充换电设施与供电网络相连,构建新能源汽车与供电网络的信息流、能量流双向互动体系,对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
11月18日,贵州铜仁市人民政府印发铜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2024〕9号),其中提到,2025年底前完成铜仁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同时指出,构建高质量充电设施体系,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
11月6日,广西贺州市望高电动汽车超级充电站全面焕新升级,正式投入使用。该站是目前广西电网公司在广西全区投资建设的容量规模最大的重卡超充站,总容量达4680千瓦。据悉,广西贺州市望高电动汽车超级充电站是南网首条电动重卡超充走廊核心电能补给站点。该站共分两期建设,一期已于2023年5月建成,此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交通运输部回应了网友关于增加高速服务区充电车位的建议。交通运输部表示,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地不断优化服务区充电设施布局,做好充电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及管理,保障充电基础设施状态完好、安全可用。同时,加强公路沿线充电设施位置及实时使用情况等信息的采集与发布,为公众提
推动车网融合互动发展的分析及建议赵宇明1鲁跃峰2熊雄3汪桢子1魏焱2侯金秀3(1.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南方电网新型电力系统(北京)研究院有限公司3.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加强电动汽车与电网互动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车网融合互动能够实现充电设施网
11月4日,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有关事项(北发改价格〔2024〕20号),其中指出,电网企业应按照“能改尽改”的原则,对具备条件的充电设施加快改造,尽快实现向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直接供电,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电网企业做好“转改直”工
11月14日-15日,南方电网公司2024年电网工程机械化施工设计比武在广州举行,恒华科技参赛团队获得500kV变电工程组三等奖。此次活动面向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自启动以来,吸引了80家设计单位206个团队的报名参与。本次比武内容按电网工程类型分为3个主科目、6个子科目,包括架
11月19日19时07分,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绥中—锦州油田群岸电应用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辽宁岸电”)配套电网工程投运,标志着国内最大规模海上油田群岸电应用工程全面投产。据了解,渤海油田岸电应用工程分三期实施,先后布局在秦皇岛—曹妃甸、渤中—垦利和绥中—锦州的油田群,分别由河
“根据吉林省气象局预测,受冷空气东移影响,全省多地将迎来大范围降水,最低气温降至零摄氏度以下,可能出现雨雪冰冻天气,请重点对500千伏金龙1、2号线开展特巡,消除缺陷。”11月11日,吉林电力科学研究院设备状态评价中心输电专责高昌龙向国网吉林超高压公司下达运维指令。经检查,该线运行状态平
11月12日,渝陕电网互联互通规划研究(CQS24C01186)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00万元,要求2025年6月底前交付成果并通过验收。招标要求,结合全国电力发展格局、西南地区能源资源禀赋及电网主网架结构、渝滇黔等相关省份中长期电力供需形势,开展渝滇黔电网互联互通规划研究,形成科学、可行研究成果,支撑争
近日,智利总统博里奇视察了南网国际公司参股企业智利川斯莱科公司在智利托科皮亚省投资的海水淡化及输水项目,并对川斯莱科公司在响应智利政府号召、大力推进海水淡化方面做出的努力表示高度认可。该项目由智利川斯莱科公司与日本丸红公司合资以BOOT(建设—拥有—运营—转让)模式投资,计划于2026年第
G225乐东至三亚段(国道G225乐东至三亚段改扩建工程“五网合一”示范段)作为全国首个公路“五网合一”示范项目,目前已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将于11月中旬进场建设。该项目起点位于国道G225海榆西线乐东与东方交界处,终点位于三亚市塔岭村,路线全长89公里,将原二级公路提升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同步
11月5日,河北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唐山市支持新能源体系建设若干政策(2024年修订版)》(唐政办字〔2024〕69号),其中指出,鼓励建设共享型储能电站,新能源发电企业采用购买或租赁方式获得共享储能电站服务。鼓励新能源电站以自建、租用或购买等形式配置储能,以共同建设、租赁容量的模式实现配置
11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深化能源领域改革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大文章”专场发布会。其中提到,今年3月内蒙古成为全国首个新能源装机突破1亿千瓦的省区,目前已达到1.1亿千瓦,到年底将达到1.3亿千瓦以上,提前一年实
近日,2025年宁德市第一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核准获批。项目建设地点包括宁德市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霞浦县、古田县、屏南县、周宁县、寿宁县、柘荣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长度782.7公里,新建及改造配变台区928个,配变容量27.7万千伏安,新建及改造0.4千伏线路
11月4日,在鄂州110千伏郎潮线迁改工程T4组塔现场,鄂州供电公司首次投用新型机械装备——履带式轻型组塔装置。该装备最高可升到50米,将提升鄂州供电公司电网建设机械化施工应用率,降低现场安全作业风险,有效保障电网工程建设的高质量发展。据悉,与传统的组塔装置相比,履带式轻型组塔装置总重3.3t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广东江门10千伏冠蓓线10千伏塘边山霞2号台区新建工程顺利投运,该工程新建装配式配电站1座和800千伏安变压器1台。该工程是南方电网公司首批电网工程机械化施工示范工程之一,是江门首个电网工程机械化施工示范项目。机械化施工可将施工作业由新型机械设备代替人力完成,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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