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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3年12月28日发布《娄底市推进节能减煤降碳行动方案(2022-2025年)》,“十四五”期间,大力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全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取得阶段性成果,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费总量逐渐下降,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省下达目标。
娄底市推进节能减煤降碳行动方案(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湘政发〔2022〕19号)和《娄底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娄政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落实节约优先方针,聚焦重点用能行业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以节能增效、减排降碳为导向,大力推进工业、能源、建筑、交通转型升级,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体系,扎实推动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为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推进原则。坚持将节能减煤降碳工作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以工业节能降碳为根本路径,统筹推进能源、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降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升级。
坚持节约优先原则。坚持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持续优化用能和原料结构,大力推进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节能减煤降碳,从源头减少能源资源消耗总量。
坚持能效引领原则。坚持对标先进能效水平,鼓励引导综合条件较好的重点用能单位先行先试,率先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深入挖掘节能增效、减排降碳潜力,全面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坚持综合施策原则。坚持整合创新政策工具,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配置机制导向作用,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激发市场主体绿色低碳转型内生动力,积极稳妥有序推动全市节能减煤降碳。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大力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全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取得阶段性成果,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费总量逐渐下降,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省下达目标。
——工业领域。通过淘汰落后产能、产能置换和节能降碳技改,钢铁、水泥、煤焦化、锑冶炼、纯碱等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力争超过国省标准。
——能源领域。清洁低碳能源体系逐步完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完成省下达目标。
——建筑领域。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力争达到80%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50%,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争达到20万平方米,新增星级绿色建筑力争达到150个以上。
——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普及率明显提升,力争出租车60%实现新能源化,公交车100%实现新能源化,建成充电站25座、充电桩9300个。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产业结构优化行动
1.着力优化产业发展布局。以先进材料“产业集聚+产业集群+产业金融+产业生态”模式,打造中部地区“材料谷”,形成“一核一廊”市域经济格局,积极发展现代物流、商贸服务、文化旅游、数字经济、健康养老等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加快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娄底经开区突出发展钢铁新材、工程机械及汽车零配件、新材料、新能源、电力科技等主导产业。娄星区重点发展钢铁新材、节能环保、军民融合、互联网、资源循环利用等产业。双峰县重点发展农机制造、农产品加工及生物医药、装配式建筑等产业。涟源市重点发展工程机械及汽车零配件、新材料、新能源为主,以生物医药、应急产业等为辅的产业。冷水江市重点发展精品钢材、新材料、节能环保、光电子信息、耐火材料等产业。新化县重点发展先进陶瓷产业、现代文印、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产业。(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不再重复列出)
2.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加强“两高”项目管理,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分类处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产能置换要求。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深入挖掘存量项目节能减排潜力,积极引导开展节能诊断和清洁生产审核。加强“两高”项目论证,严格新建项目审批立项,严禁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未批先建、违规上马、盲目发展。(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点抓好钢铁、煤炭、建材等行业“去粗取精”,持续推进钢铁、火电、建材等行业清洁生产和自愿清洁生产审核。落实能源、水资源消耗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高标准承接产业转移,坚持将能源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水资源消耗和碳排放水平作为县市区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考核标准。推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节能减排降耗改造,提升整体装备水平和生产效率,实现资源利用高效化、环境影响最小化。(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积极培育绿色低碳循环产业。积极引导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产业发展,大力推行绿色制造,培育一批省级以上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力争到2025年,全市国家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达到10家以上,省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达到40家以上。加快推进新能源与先进储能材料发展,发展新能源电池、新能源电池应用等原材料的加工技术,发展宽温域锂离子电池材料。积极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精准招引节能环保设备制造企业和节能环保服务企业,推动再生资源清洁化回收、规模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推进工程机械行业绿色发展,推广新型低碳原材料应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行动
1.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硅钢、特种钢、不锈钢等精深加工。推进用能结构优化。引导钢铁行业实施减煤技术改造,淘汰煤气发生炉,提升绿电使用比例,加大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利用力度。加快清洁能源发电和储能布局,支持开展“光伏+储能”等自备电厂、自备电源建设。推进绿色技术研发应用。加强副产焦炉煤气或天然气直接还原炼铁、高炉大富氧或富氢冶炼、熔融还原、氢冶炼等低碳前沿技术攻关,加大钢渣处理、渣钢提纯等先进技术研发力度,大力发展钢渣余热自解稳定化处理技术,加快烧结烟气内循环、高炉炉顶均压煤气回收、铁水一罐到底、薄带铸轧、铸坯热装热送、副产煤气高参数机组发电、余热余压梯级综合利用、智能化能源管控等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推广。推进工艺流程优化。鼓励发展非高炉炼铁,逐步淘汰步进式烧结机、球团竖炉等低效率、高能耗、高污染工艺和设备。有序发展电炉炼钢,推广废钢高效回收加工、废钢余热回收、节能型电炉、智能化炼钢。推进钢铁与建材、电力、化工、有色等产业耦合发展,实施钢化联产,提高钢渣等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鼓励发展智能制造,加快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商用密码、数字孪生等技术在钢铁行业的应用,提升加热炉、烘烤钢包、钢水钢坯厂内运输等关键工艺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创建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鼓励钢铁企业大力推进智慧物流,探索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生产和营销各环节的应用,不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建材行业节能降碳。严格控制行业总量。严格落实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确有必要新建的项目,必须实施产能置换。推进低碳原料替代。加快水泥行业非碳酸盐原料替代,逐步减少碳酸盐原料用量。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建材混合物,提升水泥粉磨过程中固废资源替代熟料比重。鼓励水泥企业发展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持续优化用能方式。支持垃圾衍生燃料、塑料、橡胶、生物质燃料等可燃废弃物高比例替代燃煤,引导企业对部分熟料生产线实施综合能效提升技改。继续推进光伏发电、替代燃料等清洁能源使用。加强节能技术改造。鼓励水泥企业实施低阻旋风预热器、高效烧成、窑运行节能智慧管控系统、新一代篦冷机技术、磁悬浮风机替代罗茨风机等节能技术改造。玻璃行业推广应用玻璃熔窑全氧/富氧燃烧、浮法玻璃一窑多线等先进技术。陶瓷行业加快推广干法制粉工艺及装备、大面积陶瓷板生产线等技术装备。(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严控有色冶炼产能总量。严禁建设超过能耗限额标准和环保不达标的有色金属冶炼项目。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推动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加快有色金属冶炼和深加工等领域清洁能源替代,应用清洁高效制造工艺,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污染物的排放。加快低碳技术工艺研发应用。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推进有色金属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余热回收水平。深入开展锑湿法、电法等清洁冶炼及产品深加工研究。实施冶炼烟气综合利用、冶炼副产产品综合利用等技改项目,实现锑冶炼过程的低排放。推进产品结构升级。积极引入锑产业链下游企业,构建精锑、锑白、阻燃母粒料、乙二醇锑、焦锑酸钠等全产业链。加大锑品在耐腐蚀钢、光伏玻璃、聚酯催化剂等领域应用推广,开展含锑光电材料、含锑新能源材料、含锑半导体材料等新产品研究开发。(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推进节能降碳技改。鼓励煤焦化、纯碱、合成氨等企业对标行业标杆水平,加快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升级。推广绿色技术工艺。纯碱行业加快热法联碱、湿分解小苏打、井下循环制碱、氯化铵干燥气循环、重碱二次分离等工艺技术推广应用。煤焦化行业重点推动高效蒸馏、热泵等先进节能工艺技术应用,加快推进焦炉精准加热自动控制技术普及应用,推广焦炉煤气脱硫废液提盐、制酸等高效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重大节能装备。支持纯碱行业采用带式过滤机替代转鼓过滤机,推广粉体流凉碱设备、大型碳化塔、水平带式过滤机、大型冷盐析结晶器、大型煅烧炉、高效尾气吸收塔等先进设备。煤焦化行业加大节能型水泵、永磁电机、永磁调速、开关磁阻电机等高效节能产品使用力度。推动余热余能回收。纯碱行业实施煅烧炉气余热、蒸汽冷凝水余热利用等技术改造。煤焦化行业推广应用干熄焦、上升管余热回收、循环氨水及初冷器余热回收、烟道气余热回收等先进适用技术。(精炼)(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能源节煤降碳行动
1.加快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在确保能源安全保供的基础上,严格控制煤炭消费,除符合国家和省规划布局的煤电、石化、热电联产等重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增煤炭消费。重点推进钢铁、水泥、化工等传统行业减煤降碳,引导钢铁、水泥行业实施减煤技术改造,提升绿电使用比例。鼓励利用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和生物质燃料等替代煤炭,因地制宜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鼓励发展集中供热。加强煤炭等高污染燃料(Ⅲ类)使用管理,进一步扩大散煤禁燃区域,明确散煤等禁燃工作目标和任务,多措并举持续,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对散烧加工、销售环节全面巡查并建立经营主体监管台账;对禁燃区现行经营性燃煤炉灶开展排查,确保政策宣贯到位,依法查处违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整治整改到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煤炭高效化利用。新建煤炭利用项目严格按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建设,引导清洁高效利用水平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有序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统筹煤电高质量发展和保供调峰的关系,积极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和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推动煤电向基础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艺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大力发展光伏发电,推进娄底生态治理光伏项目建设,打造国家级大型光伏基地,加快涟源金石等6个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园区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推进涟源、双峰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示范,力争到2025年,全市并网光伏装机180万千瓦。积极推进风力发电,稳步推进冷水江龙虎山、新化奉家等风电场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市并网风电装机60万千瓦。谋划布局抽水蓄能电站,开展新能源+抽水蓄能试点,重点推进新化、涟源等地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重点推进以生物秸秆和禽兽粪污等废弃物为燃料的生物质利用工程。积极推进地热能利用。(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城管执法局、国网娄底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建筑节能降碳行动
1.推进建筑低碳转型。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着力推动全市装配式建筑产业链智造平台运行,持续完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合理布局,力争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加快创建装配式建筑示范(范例)城市,打造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示范项目,推进高品质绿色建造项目建设,到2025年力争培育1个国家级、4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鼓励和支持建筑新材料、新型墙体材料等领域开展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技术创新,推动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使用绿色建材的比例,打造一批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力争到2025年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加快构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政策体系,进一步强化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堆积、运输和处置,持续提升城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完善新建建筑节能、减碳、绿色改造等标准体系,研究探索建筑提效工作方案,提高建筑节能减碳要求。优化城乡建筑用能结构,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应用,率先在公共建筑、市政工程、高档住宅等新建建筑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加快建筑节能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二星级以上,积极布局和开展超低能耗、低碳建筑试点示范,逐步实现规模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执行绿色标准比例达到100%。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绿色化改造,开展政府机关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力争到2025年全市新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结合旧城改造、新区建设、绿色低碳生态示范城区及社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工程,实施太阳能光伏屋顶和光伏大棚工程,力争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30%以上。(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建筑运营能耗监管。强化建筑用能计量管理,严格落实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制度,优化升级能耗监测平台,加强监测数据分析和利用,加强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调适,提升设备能效。严格能耗双控考核和巡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升建筑用能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探索实施公共建筑能源限额管理制度。开展绿色物业管理、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交通节能降碳行动
1.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推动多式联运快速发展,提升铁路、水路货运比例,大力推进铁路、公路、水路的高效顺畅衔接,加快推进涟水航运工程(涟水江龙滩大桥至湘河口)三级航道建设工程前期工作以及华润涟源电厂铁路专用线、娄底材料谷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娄底铁路物流基地前期工作,支持公铁联运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项目建设,实现“宜铁则铁、宜公则公、宜水则水”优化组合。按照客运站、农资站、商超、快递站所等“多站合一”模式,开展城乡客货邮一体化建设,推进县级城乡物流中心建设,新建或升级改造一批县级农村物流中心、乡镇运输服务站。推进城市绿色物流配送与低碳出行,优化物流园区建设布局,加快推动物流企业退城入园,完善货运配送节点网络建设,构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运行监测服务平台。力争到2025年,全市多式联运货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运输工具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气等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组织实施高效清洁运输装备推广应用工程。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实施电动汽车、氢能汽车和LNG重卡等新能源车辆推广工程,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加快公共机构用车新能源化,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加快出租车和公交车新能源化,全市出租车、公交车新增和更新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力争到2025年出租车60%实现新能源化,公交车100%实现新能源化。加快专用车新能源化,加大环卫、城市配送、邮政、救护车、校车、渣土车等专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力争到2025年专用车领域车辆基本实现新能源化。严格执行营运车船能耗和排放国家标准,引导老旧船舶、非标船舶和老旧车辆加快淘汰更新。推广电动船舶的应用。(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国网娄底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坚持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与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协同发展,按照“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原则,加快推进单位停车场、社会停车场、高速服务区、专用站场等场所充(换)电设施建设,有计划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100%配建要求,到2025年力争建成充电站25座、充电桩9300个,具备满足全市2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的能力。统筹推进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加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服务区充(换)电设施全覆盖。(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国网娄底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园区节能降碳行动
1.提升产业园区能效管理。鼓励园区建设能源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实现能耗实时监测、综合分析、诊断、预测与偏差管理及优化控制,助推园区企业节能挖潜、降本增效。优化园区能源系统,鼓励建设电、热、冷、气等各种能源协同互济的综合能源项目,鼓励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微电网、储能站等新能源设施,提高园区能源利用水平。(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国网娄底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提升资源产出效率和循环利用率。推进工业余压余热余汽、废气废液资源化利用。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逐个制定循环化改造方案,推动创建“无废园区”,实现园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废物“零排放”,增强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绿色生态园区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定并落实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制度,从产业技术水平、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污染物排放、经济效益等方面提高准入门槛,重点引进产业关联度高、工艺技术先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附加值高的产业项目。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加快推行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企业节能降碳改造行动
1.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对标钢铁、建材、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能效标杆水平,支持全市重点用能企业推进现役煤电机组、工业锅炉、变压器等通用设备升级改造,全面提升设备能效水平。严肃整顿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用能、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等现象,新建项目主要用能设备原则上要达到能效二级以上水平。大力推广节能高效先进适用工艺设备,鼓励企业优先选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或列入国家、省“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的技术、产品和设备。(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企业降碳改造升级。支持有条件的用能企业实施流程降碳、工艺降碳、低碳原料替代等降碳改造,因地制宜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行业间企业开展协同降碳行动,推动行业产业低碳协同示范。组织重点碳排放企业参与碳排放市场交易,利用市场化手段推进减碳降碳和碳排放权高效配置。(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持续推进钢铁、火电、建材等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和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加强清洁生产评价认证结果应用,将其作为阶梯电价、用水定额、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管控等差异化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重要依据。推进原料清洁替代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绿色低碳技术攻关行动
1.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攻关。以减污降碳需求为导向,围绕可再生能源、储能、CCUS等领域,重点突破新一代太阳能、风能、电化学储能、CO2膜分离等低碳技术,推动“源网荷储”融合互动的智慧能源微网关键技术一体化电力系统,加快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加快钢铁产品全流程质量管控技术、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技术、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制备及深加工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校组建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大力推广应用稻田甲烷减排技术,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绿色低碳装备推广应用。在钢铁、建材、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突破一批关键绿色装备,发展一批核心节能装备,重点推广应用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特大功率高压变频变压器、三角形立体卷铁芯结构变压器、可控热管式节能热处理炉、变频无级变速风机、磁悬浮离心风机等新型装备。鼓励企业建设绿色设备资源库、绿色材料库、绿色工艺库,加大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推广力度。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灶具、农用电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节能降碳技术服务能力。深入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承诺、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等节能机制,聚焦钢铁、建材、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培育一批节能降碳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鼓励服务商以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参与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支持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从事CCER(自愿减排)/CDM(清洁发展)项目开发、碳交易和碳技术咨询等工作,持续优化节能降碳服务生态。鼓励龙头企业和重点用能企业利用自身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面向社会提供节能降碳服务。(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数据中心节能降碳行动
1.大力推动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创建、运维和改造,争取国家级、省级新型数据中心在娄底落地布局。加大安全绿色的全闪存储技术使用,推广制冷系统节能技术,推动高密度集成高效IT设备、新型机房精密空调、液冷、余热综合利用等高效辅助系统技术产品的研发及应用,支持探索利用锂电池、储氢等作为数据中心多元化储能和备用电源装置,引导新型数据中心走高效、清洁、集约、循环的绿色发展道路。(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新型数据中心用能结构。鼓励企业探索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燃气分布式供能等配套系统,引导新型数据中心向新能源发电侧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推动新型数据中心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优化用能结构,助力信息通信行业加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数据中心绿色管理能力。深化新型数据中心绿色设计、施工、采购与运营管理,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力争逐步对电能利用效率超过1.5的数据中心进行节能降碳改造,推动电能利用效率整改不达标的数据中心进行数据迁移。强化节能降耗要求,新建大型数据中心达到绿色数据中心要求,力争电能利用效率不高于1.3,绿色低碳等级达到4A级以上。(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节能管理能力提升行动
1.建立企业能效清单。组织开展钢铁、建材、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企业现有项目能效情况调查,认真排查在建项目,科学评估拟建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逐一登记造册,经企业申报和专家评审,建立企业能效清单目录,能效达到标杆水平和低于基准水平的企业,分别列入能效先进和落后清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节能监察工作。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监测运行,力争到2025年完成省市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端系统建设和数据接入。加强对存量“两高”项目的日常监管,强化节能监察结果运用,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提高节能监察管理能力。加强对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等行业重点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主要用能设备和工艺流程的用能监管。(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节能诊断服务。聚焦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行业,以年综合能耗10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以及能源管理基础相对薄弱的中小工业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节能诊断进企业活动,推动产业园区内企业节能诊断全覆盖,推动重点用能设备专项节能诊断及成果运用全覆盖,根据节能诊断结果,推动减煤限煤及煤炭高效清洁利用,通过技术升级改造及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或能源托管等模式,落实节能提效。(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市碳达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部门联动协调工作机制,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决策、组织实施重大工程,统筹推进全市节能减煤降碳工作。强化上下联动、区域协同,各县市区、产业园区做好本地区节能减煤降碳工作的组织实施,重点用能单位制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行动方案。
(二)加强政策支持
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完善绿色能源生产消费支持政策。整合现有财政资金、政府投资基金支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煤降碳改造,支持绿色低碳技术装备、绿色材料研发与推广应用,加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推动园区开展工业企业探索“企业碳账户+绿色金融+转型金融”联动融资模式。推动落实省、市人才政策,优化服务保障措施,营造良好氛围,培育引进一批绿色低碳领域高层次人才及团队。
(三)加强督导考核
按照行动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责任分解和落实机制,明确各县市区和部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节能减煤降碳工作考核机制,加强过程管理和监测,及时监测各重点企业的碳排放情况,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强化节能监察、节能诊断服务、环保监督执法,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四)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全市节能减煤降碳工作宣传引导,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环境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公众节能低碳意识。定期总结节能减煤降碳工作先进案例,利用省内外重大交流合作平台,宣传推介节能减煤降碳工作的成功经验与典型做法,树立标杆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各类媒体、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的积极作用,引导建立绿色生产消费模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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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25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辽宁省经济社会若干领域稳增长惠民生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出,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发展。对新获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中心、碳计量中心的单位,给予不超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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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钢铁行业(CETS—AG—03.01—V01—2024)》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钢铁行业(CETS—VG—03.01—V01—2024)》2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详情如下: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钢铁行业(CETS—AG—03.01—V01
1月20日,2025年四川省政府工作报告发布。其中提到,2025年四川将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速实施孟底沟水电站、理塘索绒光伏发电、盐源抽水蓄能电站等电源电网项目;开工建设引大济岷等重大水利工程,加快长征渠引水工程前期工作。此外,四川还将持续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探索推进能耗双控转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2024年实数融合典型案例名单的通知。名单包括,基于数智融合的绿色低碳一体化管控平台创新应用、数字化碳管理与核查系统等。原文如下: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4年实数融合典型案例名单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5〕29号各省、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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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24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2024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及2025年主要工作计划。文件明确,2025年工作安排。扎实推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开展能效对标、能效“领跑者”行动。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继续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稳步推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布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2024年度新培育国家层面绿色工厂1382家、绿色工业园区123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26家。按照《管理办法》动态管理要求,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我部将已发布的47家绿色工厂、3家绿色工业园区、4家绿色供应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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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聚焦引导各城市在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等5个方面,因地制宜开展美丽城市建设,打造美丽城市示范标杆,建设高品质生态社区,引导建设各类美丽细胞。争取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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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提出国家建立健全能源标准体系,保障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促进能源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印发了《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制修订并网技术标准、推动配电网标准体系、推动新一代煤电标准建
12月16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聚焦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全面加强湖北省绿色矿山建设。到2028年底,全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力争持证在产生产规模为大型的矿山95%以上、中型的矿山85%以上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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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完成2024年第二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采购完成评标工作,所有标段均采用绿色采购。至此,2024年浙江电网物资绿色采购金额超200亿元,同比400%。据了解,绿色采购是指企业在采购活动中,推广绿色低碳理念,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健康、循环低碳和回收促进,优先采
12月4日,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武钢一行到访内蒙古电力集团,双方围绕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沟通交流。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海峰,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闫军以及双方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张海峰对武钢一行来内蒙古电力集团洽谈合作表示欢迎,对金风科技集团的发展理念表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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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申报项目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为导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能、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
1月23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山东省碳普惠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导意见》主要分为六章,包括总则、方法学管理、项目论证及减排量核算、减排量交易和消纳、监督管理、附则。全文如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碳普惠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
近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加快建立海南自贸港特色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加快建立海南自贸港特色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坚持“向绿图强”,争创双碳“优等生”。到2027年,海南自贸港特色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出台若干个海南特色产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21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北京市2025年重点工程计划的通知。计划包括,低碳能源动力系统研发平台、低碳动力系统科研中心、中国电建双碳产业创新基地等。原文如下: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25年重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5年1月12日,宁夏银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银川市人民政府市长陶少华发布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报告明确2025年工作安排,其中提出,制定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牵引产业绿色化转型实施方案,推进国能灵绍光伏大基地、中广核离网制氢等20个项目,打造马家滩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发改环资〔2024〕1812号,以下简称《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问:请介绍一下《目录》的编制背景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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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莎1陈岳浩1孙小琴1廖曙光2单位:1.长沙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长沙麦融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引用:陈莎,陈岳浩,孙小琴,等.碳基纳米石蜡复合相变储能材料制备与性能研究[J].储能科学与技术,2024,13(12):4349-4356.DOI:10.19799/j.cnki.2095-4239.2024.0759本文亮点:1.采用了纳米洋葱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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