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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23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青岛市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文件提出,优化海上光伏储能配置,2025年年底前建成并网的海上光伏项目,免于配置储能设施;2025年以后建成并网的,原则上按照不低于20%、2小时比例配置储能设施,可采用配建储能、新建或租赁独立储能、制氢等方式,其中符合条件的新建独立储能可优先纳入省级新型储能项目库。
对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和列为省试点的长时储能项目,参与电力市场的容量补偿费用暂按电力市场规则中月度可用容量补偿标准的2倍执行;其中,长时储能项目容量补偿不与独立储能示范项目等政策同时享受。
原文如下: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了《青岛市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市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
一、2024年新实施政策(47项)
(一)加大援企惠企力度
1.提升航空货运市场竞争力,对新开直飞定期国际全货机航线给予补助,其中,对新开直飞亚洲(地区)定期全货机航线,根据执飞航点,第一个运营年度每班补助5至20万元,第二、三个运营年度补助依次递减,连续补助不超过3年。新开直飞不定期亚洲(地区)全货机航线按新开直飞定期航线补助标准的50%执行;对新开(续飞)洲际、远程亚洲、上合组织国家的货运航线,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补助标准。(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口岸办、市财政局)
2.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3.顶格执行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按照国家规定的最高上浮标准依次扣减相关税费。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企业招用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规定在3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分别按每人每年7800元、90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相关税费。(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4.持续实施“青岗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给予不超过4%的贷款利率。(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
5.全面推行经营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通过一份公共信用报告,代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52个领域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行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机制,帮助失信主体加快信用修复。(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
(二)全力扩大有效需求
6.设立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奖励资金,按照市考核细则对应进行区(市)考核,对排名前4位的区(市)分别奖励8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和社会民生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7.对使用省级收储能耗指标的省重大项目、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关系全省生产力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经评定,对全省产业结构调整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在购买省级能耗、煤耗指标时按照基准价格给予20%优惠。(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8.坚持节约集约用地,预支新增用地指标保障项目落地,在国家明确2024年度新增用地指标配置规则前,对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以及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投资到位、拿地即可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可预支指标办理用地报批手续,预支数量不作限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2024年年底前统一核算。(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实施重大基础设施用地报批奖励,2024年获得用地批复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单独选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对合规新增建设用地,由省级统一给予一定比例的用地指标奖励,其中获国务院批复的奖励10%,获省政府批复的奖励5%,指标直接奖励到项目所在区(市)。(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壮大信息服务消费,推动全息投影、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应用,支持企业、高校、社会组织建设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促进虚拟现实技术在制造、教育、文旅、健康、智慧城市等重点行业领域示范推广,对省级遴选确定的应用体验中心,统筹省资金对其建设费用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通信管理局)
11.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辆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比例不低于80%,鼓励网约车使用新能源车辆。除保留应急救援车辆外,新增及更新城市公共汽车全部为新能源汽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2.落实新能源汽车停车费优惠政策,在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内每日首个2小时(含2小时)以内停车,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3.支持企业扩大二手车出口,对二手车出口检验检测费给予每辆车最高150元的资金支持,对二手车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最高50%的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14.鼓励引导企业在境外设立公共海外仓,达到一定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15.支持跨境电商综试区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效能,经综合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支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三)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
16.对实施技术改造并符合相应标准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照年度设备投资额12%的比例给予奖补,单个企业当年获得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600万元。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属于基础领域攻关突破和产业化应用、替代进口产业化补足重点产业关键环节短板的重大技改项目,可视情按上述比例通过财政奖补或股权投资等方式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7.鼓励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企业上年度设备投资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12%比例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牵头单位:市民营经济局、市财政局)
18.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对全市高校、科研院所在重点产业领域,经省评审认定为成功转化实施、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包)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经费支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19.围绕重点产业提升、企业研发经营、核心技术攻关等,支持申报省级专利导航项目,经省备案认定为省重点产业类专利导航项目、区域产业类专利导航项目、企业类专利导航项目的,每项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经费支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20.建立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库,对入库企业按其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较上年度新增部分的20%给予奖补,每家企业年度最高奖补300万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1.对投保贷、投贷、跟贷等投(保)贷融资模式支持的科技型企业正常还贷后进行贷款贴息,其中50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照企业贷款合同签订当月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予以补贴;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按照企业贷款合同签订当月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予以补贴;100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补贴。单家企业累计补贴不超过3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市财政局)
22.加大对科技型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分别设置“专精特新”、科创再贴现专项引导额度,支持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签发、承兑或持有的票据办理贴现,优先接受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贷款作为再贷款合格质押品。(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市科技局、市民营经济局)
23.依托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推动使用市级财政资金出资购置建设的50万元以上的科研设施与仪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社会开放。鼓励以其他财政资金和自有资金出资购置、建设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的管理单位,将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4.围绕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回收加工,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赤泥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对通过认定的2024年度省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基地且验收通过后,给予每个基地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25.实施标准制修订、标准化试点项目奖补,对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给予一次性资助奖励20万元;承担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通过验收的,给予一次性资助奖励15万元;承担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通过验收的,给予一次性资助奖励10万元,全面推动关键共性技术向标准转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四)培育壮大数字经济
26.围绕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治理服务数字化,对通过省培育认定的省级数字经济园区,按省政策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资金统筹用于推动区域内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27.支持高端软件、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十大领域”项目入选省级数字产业重点项目库,按照省统一部署,在用地、能耗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于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产业企业,可按规定享受我市支持集成电路产业政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28.聚焦全市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对获得认定的省级“产业大脑”,按省政策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资金统筹用于省级“产业大脑”建设及集群内企业数字化转型。(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29.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引导企业申领省“创新服务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围绕技术创新、数字化赋能、市场开拓、工业设计与品牌推广等方向购买服务。单张服务券额度最高5万元,兑付比例不超过购买服务额度的30%。其中,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等优质企业以及开展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认证服务的企业,单张服务券额度可上浮至10万元;对开展数字化转型评测诊断试点的企业补贴比例可提高至100%,单张服务券额度最高10万元。(牵头单位:市民营经济局、市财政局)
30.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对新入选的国家级“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对新入选的国家级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鼓励“双跨”平台等服务商与制造业企业联合开展试点工作,参与省级“揭榜挂帅”,打造一批场景解决方案,事后统筹省级资金给予服务商每个场景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支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31.加快建设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提高工业互联网网络互通能力,对新完成与国家顶级节点对接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二级节点的建设运营单位,按建设费用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通信管理局)
32.深入开展数据中心提质增量行动,参照省级有关标准支持建设新型数据中心,推动一体化算力网络建设。(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
33.开展智慧社区建设扩面提升行动,对于引领示范作用强、功能完善、惠及范围广的标杆型智慧社区,单个社区按照省标准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对建成的基础型和成长型智慧社区,单个社区按照省标准给予最高1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
34.培育20家以上场景应用实验室,以市场化方式给予每家最高500万元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5.打造一批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对赋能中心开展数字化诊断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五)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
36.统筹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围绕发展高端化生产性服务业、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支持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入库项目建设,加快建成一批引领性、支撑性项目。对两业融合试点、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服务业创新中心建设情况开展综合评估,对评估结果优秀的项目、企业,统筹省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7.加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专利筛选评价、信息对接、推广应用等服务,对经省评审认定为推动专利产业化成效显著的,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38.推动道路运输行业加快发展,对列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货运企业月报名单(规上道路货运企业)的,货运量20万吨(含)以上或货物周转量5000万吨公里(含)以上的,且货物周转量增量达到全省前50位的道路货运企业,由省财政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用于更新、维修货运车辆等道路货运直接性支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39.积极创建省级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统筹用好省级奖补资金,按照每个试点工程300万元奖补标准,支持2024年上半年纳入全省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并经评审排名前5名的企业,奖补资金全部用于多式联运规范标准及单证格式制定和推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多式联运中转站建设(改造)、设施设备购置、信息系统建设(改造)等。(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40.支持举办艺术节、灯会、特色集市、美食节等夜间文旅主题活动,全市每年评选5个特色夜间主题活动,每个活动给予最高3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
41.开展“旅游+婚拍”行动,培育“海誓山盟”婚庆旅游品牌。对新建总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婚拍基地、婚礼堂等新业态项目,投入运营后给予项目投资主体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年接待在青住宿婚拍游客超过800对,营业收入达到800万元的婚拍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奖补。(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
(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42.积极创建省级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统筹省级资金分阶段给予财政资金奖补,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43.积极争取省优势特色农业全产业链提质增效试点,对取得试点资格的,统筹省级资金对每个产业分阶段给予财政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44.积极培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对获得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统筹省级资金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七)提速能源绿色转型
45.加快推动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并转,鼓励具备条件的机组提前关停退出。对2023—2025年关停退出小煤电机组的企业,每千瓦分别按照40元、20元、1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资金奖励;未按国家规定承担政府性基金附加和交叉补贴的不予奖励。(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46.优化海上光伏储能配置,2025年年底前建成并网的海上光伏项目,免于配置储能设施;2025年以后建成并网的,原则上按照不低于20%、2小时比例配置储能设施,可采用配建储能、新建或租赁独立储能、制氢等方式,其中符合条件的新建独立储能可优先纳入省级新型储能项目库。(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7.对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和列为省试点的长时储能项目,参与电力市场的容量补偿费用暂按电力市场规则中月度可用容量补偿标准的2倍执行;其中,长时储能项目容量补偿不与独立储能示范项目等政策同时享受。(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中延续执行的政策(21项)
1.根据省统一部署,对行驶青岛市内高速公路安装ETC设备货车和纳入监管平台的营运大型客车给予15%通行费折扣优惠,政策执行期至2024年12月31日;对通行青岛市内高速公路其他ETC客车给予5%通行费折扣优惠,长期执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2.对新获批全国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市级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优秀的,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经费支持,用于项目攻关、设备购置、人才引进、科技交流与合作等。(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3.按照省统一部署,在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的政策要求和再贴现额度分配下,对供应链票据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推动供应链票据加快发展。(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
4.实行“专精特新”企业职称申报举荐制,突出“专精特新”企业职称评审创新导向,将创新创业、技术开发、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方面取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纳入职称评价标准,作为“专精特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营经济局)
5.推动“齐鲁进口贷”业务,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进口企业融资发展,促进资源能源性商品、机电高技术装备、农产品等重要民生消费品进口。对落实“齐鲁进口贷”政策突出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再贷款再贴现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6.对符合“十强”产业的高新技术设备及关键部件进口,以不超过申报年度6月30日前最近一期人民币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作为贴息率,市财政予以适当补助。(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开展汇率避险担保,银行免除中小微企业保证金,市财政对融资担保机构承办的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业务担保费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
8.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比例提高至45%,对非预留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至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提高至4%至6%。(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9.支持全市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外资企业拓宽跨境融资渠道,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通过要素保障、重大外资项目奖励等政策,推动外方债权人将债权转增注册资本。(牵头单位:市商务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
10.对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内应收账款确权金额全省前10名和同比增速全省前10名的产业链核心企业、商业汇票签发量全省前10名和同比增速全省前10名且现金支付比例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的产业链核心企业、供应链票据签发量年度前20名的产业链核心企业,以及直接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的机构、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给予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1.单体项目装机容量小于5万千瓦、接网电压等级不超过110千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燃气机组自发自用电量,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免收系统备用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2.组织参与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对年度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以竞争性项目的方式给予200万元左右省科技创新发展资金支持。组织开展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对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经费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3.支持企业提升基础创新能力,加力培育高技能人才,支持企业参评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对评选确定的公共实训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效益发挥等情况,由省财政给予每个项目最高30万元补助;项目实施完成后,对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的公共实训项目,由省财政给予每个最高3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4.积极争取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综合奖补资金,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创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推广、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全面提升。(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15.对符合国家外资相关产业政策和省、市产业发展方向,年度新增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且年度以现金形式缴付不低于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的重点外资项目予以要素保障。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依照相关规定申请使用省级收储的能耗指标,对全省产业结构调整有明显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根据省有关规定,按照基准价格给予20%优惠;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申请由省级依法统一安排用地指标;依法统筹使用市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对项目优先保障,可实行污染物削减量预支,削减预支方案应在项目投产前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16.梯次推进海洋牧场示范创建工作,对新入选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承担的人工鱼礁项目,落实中央专项资金1000万元以上支持。(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局、市财政局)
17.对获得省级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的分别给予50万元、15万元奖补。(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18.创建省级跨境电商孵化机构试点单位,对通过试点单位培训、有新增线上店铺并产生业绩的跨境电商企业,按培训费用最高给予70%的资金补贴,单个企业最高2万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19.对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个人10万元及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
20.依据《工会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全年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不含)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全额返还工会经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由财政保障基本支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不适用此政策。(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21.自2024年起对年实际到账外资2000万美元(含)以上的新设制造业外资项目和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增资制造业外资项目,且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按其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由市、区(市)两级财政按照2:1比例共同承担。(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对2024年新实施政策,各牵头单位同步研究出台配套细则,全力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后续由牵头单位根据国家政策安排和实施评估情况动态调整。对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中延续执行的政策,根据政策实施效果,及时优化完善实施细则,持续抓好落实;对其余政策举措,不再纳入政策清单管理,由相关责任部门(单位)根据国家和省、市具体部署,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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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减小公共电网运行压力,优先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就近低压接入,不具备低压接入条件的地区,分布式光伏投资主体可探索汇集送出。鼓励分布式光伏投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2日,中广核新能源灵武光伏电站续租配套容量储能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中标人为宁夏锦洋绿储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成交价21.6666万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正泰电源消息,4月,土耳其太阳能光伏展在伊斯坦布尔会展中心成功举办,正泰电源在展会期间与多家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并在展会现场举行了订单签字仪式。在土耳其乌尔法市的项目中,正泰电源将为客户提供包含275kW组串式逆变器及2.4MW/5.1MWh液冷储能系统在内的一整套光储系统解决方
曼恩斯特4月19日晚间公告,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安诚新能源有限公司(卖方)与阿拉尔汇南能源有限公司(买方)在深圳签署了《新疆兵团第一师阿拉尔2GW光伏基地项目(二期)新能源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6.76亿元(含税)。合同标的:新疆兵团第一师阿拉尔2GW光伏基地项目(二期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易事特消息,4月24日,易事特集团与广东鲲鹏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特色优势,共推风光储充等新能源项目高质量发展。双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将在提升储能系统技术应用、产品品质及能效管理等方面展开合作,共推“新能源+储能”等新质生产力快
4月25日,新特电气发布2023年度报告。其中提到,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8亿元,比上期略下降0.81%,实现归母净利润6936.21万元,比上期减少28.8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速开拓储能等新能源市场、开发新客户,研发投入、人工管理费用同比增加所致。新特电气在报告中表示,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在持续专注
储能电站作为电力系统中的关键灵活性资产,虽然对于提升电网调节能力和保障系统稳定运行至关重要,但目前仍面临着安全性、经济性、市场机制不完善、调度与运营技术储备不足、利用效率低等多重挑战,且储能技术快速迭代也对储能制造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整体承压之下,如何推动储能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24年3月27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调整方案》。新分时电价方案重新划分时段区间,有意解决原分时政策下湖北区域电力市场现货电价“峰段不峰、谷段不谷”的不足,更真实地反映湖北区域用电曲线,促进湖北省新能源电量消纳,推动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总体下降。截至2023年底,新能源装
北极星储能网讯,4月17日,深圳市海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监局进行辅导备案登记,辅导机构为东莞证券。根据海雷新能源官网显示,其成立于2012年5月,是一家专业从事储能锂电池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深圳市独角兽培育入库企业以及国内两轮电动
4月18日,纳晖新能源战略投资微慕科技签约仪式暨用户侧储能领航计划启动会在杭州举行。聚焦分布式智慧新能源解决方案服务商的定位,纳晖新能源同步发布用户侧储能领航计划,从科技创新、场景方案定制、智慧能源管理平台三个方面,致力于成为全球一流用户侧储能+场景方案提供商,让更多用户享受到体验智
2024年4月10-13日,由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中国能源研究会、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主办的第12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ESIE2024)在北京首钢会展中心举办。在峰会开幕式上,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基础处处长金磊发表致辞,金磊指出,下一步,工信部电子司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会同有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林洋储能消息,4月15日,林洋储能皖能海南文昌25MW/50MWh新能源配套储能项目并网成功。该项目位于海南省文昌市公坡镇,配置25MW/50MWh的电化学储能系统,由多个储能单元组成,每个储能单元包含储能电池集装箱和变流升压一体机集装箱,与储能系统相关BMS系统、电气柜、消防、暖通设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消息,近日,中国能建西南院总承包的国能宁东光伏基地配套储能二期构网型储能电站项目全容量并网成功,是目前国内投运规模最大的构网型储能电站。该储能电站为全国首批1亿千瓦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配套项目,位于宁夏银川宁东镇石槽村,规划总容量为200兆瓦/400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0日,由江苏鑫明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17MW/10.32MWh用户侧磷酸铁锂液冷储能电站正式落地并网。该项目的建成,标志着无锡的用户侧商业化储能应用达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将会对市内用户侧储能的推广及储能产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引领作用。
4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文件要求准确把握新型储能功能定位,明确接受电力系统调度新型储能范围。接入电力系统并签订调度协议的新型储能,可分为调度调用新型储能和电站自用新型储能两类。调度调用新型储能指具备独立计量装置,并且按照市场出清结果或电力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陵川县融媒体中心消息,日前,投资8亿元的中广核2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在陵川县完成备案,这标志着这一项目在陵川顺利落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4日,南方电网2024年用电与照明公司城北站及化龙站独立储能技术改造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项目招标人为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最高限价人民币1041.1016万元。招标范围:在用电与照明公司的城北储能电站和化龙储能电站的储能系统的独立储能技术改造项目中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3日,中核集团发布甘肃嘉峪关500MW/1000MWh独立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本项目使用磷酸铁锂电池系统+超级电容系统的方案,由475MW/1000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25MW超级电容储能系统(60s)、能量管理系统(EMS)、变压器等设备等组成。此次招标人为嘉峪关市宁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能监办发布关于拟参与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调峰市场交易企业(试点)的公示,现将辅助服务聚合商国能山西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华工优能(山西)技术有限公司、山西朋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凯瑞达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山西深电能科技有限公司代理的企业(试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内蒙古电力集团阿拉善供电公司消息,4月17日,阿拉善首个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接网工作座谈会在内蒙古电力集团阿拉善供电公司顺利召开,上海融和元储能源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融和元储”)项目负责人、该公司领导及该公司计划发展部相关专业人员参加会议。会上,上海融和元储就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9日国家电投发布山西临汾经济开发区2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一期100MW200MWh)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临汾经济开发区2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一期100MW200MWh)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招标人:临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9日,河北燕赵兴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期110MW/240MWh钒锂结合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显示,兴泰公司200MW/800MWh钒锂结合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占地约100亩,总建筑面积约10100平方米,主要建设200MW/800MWh钒锂结合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
近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独立储能注册信息的公告(交易注册〔2024〕054号)。详情如下:关于公示独立储能注册信息的公告按照《2024年河北南部电网独立储能参与中长期交易方案》(冀发改运行〔2023〕1417号)的要求,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1家独立储能的注册申请,对其注册信息进行了完整性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7日甘肃兰州新区港弘储能技术有限公司250MW/1000MWh独立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显示,该标段合同估算价180000万元,折合单价1.8元/Wh。公告如下:
2023年,我国独立/共享储能装机量为13.8GW/30.5GWh,占全国新型储能装机量的60%,在我国新型储能行业占据重要地位。以1.4元/Wh的EPC价格计算,2023年我国独立储能建设投资可超400亿元。其中,山东、湖南、宁夏等多省份独立储能装机超3GWh,成为全国独立储能装机持续增长的中坚力量。基于此,我国热门省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微黔江消息,4月10日,重庆黔江区首个独立储能电站——青杠储能电站项目正式开工建设,该项目于2024年4月9日签约,4月10日开工建设,真正实现“签约即开工”。据了解,该项目位于正阳工业园区,是全市2024年电力迎峰度夏重点项目,总体规划100MW/200MWh,总投资3亿元;分两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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