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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解读:《关于加快建设贵州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的实施意见》

2024-02-06 09:12来源: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键词:动力电池电池材料储能产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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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贵州省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贵州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现就《实施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起草背景

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是新形势下全省落实“双碳”战略部署、增强经济发展动能、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抓手和支撑。今年以来,徐麟书记、炳军省长、吴强常务副省长、锡文副省长多次作出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紧盯行业发展前沿,使新能源电池正、负极材料的引进符合行业发展先进方向”,要“进一步做好产业链布局优化,逐步构建省内企业配套本地化的良好发展生态”,要“重点关注储能、低速电动车等市场,尽早谋划产业链布局,提升营商环境、服务意识等软实力”。2023年12月6日,全省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对加快建设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基地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到2027年,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总产值力争达到5000亿元”。

鉴于当前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环境、产业前沿和我省产业基础等发生较大变化,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我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政策体系,更好适应当前产业发展新趋势、新变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省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印发实施。

二、《实施意见》编制的总体要求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六大产业基地决策”部署,更加注重创新驱动、智能变革、绿色发展、开放合作。明确要加快提升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规模效应和质量效益,构建富有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完善的产业生态体系,推进“电动贵州”建设,将我省建成国内重要的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

三、《实施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

针对当前的产业基础和发展趋势,《实施意见》提出了产业发展近期目标及远景目标。近期目标提出,到2027年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总产值力争达到5000亿元,产业整体规模、创新能力、质量效益位居全国前列,基本建成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远景目标提出,到2035年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成为全省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全面建成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

四、《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分别从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构建产业创新体系、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加快建设贵州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的具体措施。

在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力方面,主要是优化“一核两区”产业布局,加快推动动力电池产业、储能产业、电池回收产业协同高效发展。有序引导磷酸铁向磷酸铁锂、磷酸锰铁锂等正极材料延伸布局,加快单晶型、富锂基等三元材料研发,加快推动负极材料一体化改造升级,实现节能降耗。积极布局储能项目,开发储能多元化应用场景,全面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协调发展,有效提升“电动贵州”品牌效应。完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研究建设全省统一的电池回收利用监管和追溯平台。同时,提出要开展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供应链专项行动,引导上下游稳定预期、明确量价、保障供应、合作共赢,推动形成稳定高效的协同发展机制,逐步构建省内企业配套本地化的良好发展生态。

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增强产业内生动力方面,明确要持续优化“一图三清单”,紧盯隔膜、电解液等重点环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狠抓重大项目建设,在矿产资源保障、能耗指标配置、能源供应、资金基金等方面按规定予以支持。支持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管控等多方面开展数字化改造,鼓励企业创建绿色工厂,打造一批绿色智能制造示范标杆。聚焦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分类制定企业培育计划,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在加快构建产业创新体系,完善产业生态体系方面,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出要组织实施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快新型电池及材料技术突破和规模化应用。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优强企业将设计、研发等科技创新平台向贵州转移。完善省级新能源材料创新中心建设,实现全省行业优势技术和优势资源有效集中,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围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计量测试、产业信息、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培育专业化市场化科技服务机构,促进新能源电池及材料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服务业深度融合。

在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完善扶持政策体系方面,坚持“富矿精开”,推进磷资源集中采购供给平台建设,促进优势资源向优强企业集中。突出抓好重大项目支撑,对省级重点项目优先保障其用地用能等需求。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建设热电联产配套项目,保障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企业的用热需求。创新资金支持方式,通过融资贴息等方式,支持重点园区新能源电池及材料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为重大项目顺利落地提供保障。完善人才支撑体系,加大省内高等院校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力度,探索高校“订单式”人才共培共育模式。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才政策,在教育、医疗、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多方面予以保障。

五、《实施意见》实施的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的保障措施章节,主要从组织领导、风险管控、宣传指导等三个方面提出要求,确保《实施意见》落地见效,积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推动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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