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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月23日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惠州市惠阳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
《措施》指出,鼓励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对新建成并网运营且装机容量1兆瓦时及以上的工商业储能项目,自并网投运次月起,区财政按照0.2元/千瓦的标准给予放电量补贴,补贴期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累计补贴不超过30万元。
支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每年遴选不超过3个新型储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示范应用项目,区财政按照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给予项目业主5%的事后奖补,单个项目奖补不超过50万元。
详情如下: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惠阳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
措施(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惠州市惠阳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年修订版)》业经六届区委第95次常委会会议、六届6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1日
惠州市惠阳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2024年修订版)
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实施制造业当家“一把手”工程,更高立起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柱,挺起高质量发展“产业脊梁”,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版)〉的通知》(惠府〔2023〕39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惠府办〔2023〕17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惠府办〔2023〕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对《惠州市惠阳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版)》再次修订如下。
一、降低企业建设成本
(一)支持高标准厂房建设。对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累计完成固定资金投资纳统1亿元以上且总建筑容积率不低于2.5的工业项目,新建4层以上带工业电梯的厂房,超出4层部分按建筑面积40元/平方米给予区财政资金奖补,单个项目累计奖补不超过100万元。
(二)支持租赁厂房企业稳定经营。对于通过租赁工业厂房开展生产经营,上年度工业产值5000万元(含)以上,且增长率超过50%的工业企业租用的用于生产的厂房,按照5元/月/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区财政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上年度工业产值1亿元(含)以上,且增长率超过30%的工业企业租用的用于生产的厂房,按照5元/月/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区财政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30万元。
二、推动工业企业上规模
(三)推动工业企业小升规。
1.对上一年度首次“新升规”的工业企业(不含当年新投产企业),在市级及以上部门制定并实施的现行政策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配套专项资金支持,累计共奖励20万元。
2.对当年新投产当年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在市、区财政累计奖励10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增加奖励10万元。工业总产值达到5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的,在市、区财政累计叠加奖励10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增加奖励10万元;工业总产值达到1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的,在市、区财政累计叠加奖励20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增加奖励20万元;工业总产值达到5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的,在市、区财政累计叠加奖励50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增加奖励50万元;工业总产值达到10亿元(含)以上的,在市、区财政累计叠加奖励100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增加奖励100万元。
三、支持工业项目投产纳统
(四)支持工业平台企业加快招商。对2022年引进工业项目入驻且入驻项目2023年投产上规纳统的,每上规纳统1家企业,区财政给予工业平台企业(含2021年至2023年期间新竣工验收且建筑面积达20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业主单位)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3年引进工业项目入驻且入驻项目当年投产当年上规纳统的,每上规纳统1家企业,市、区财政累计给予工业平台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1年至2023年期间新竣工验收且建筑面积达20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业主单位,2023年引进工业项目入驻且入驻项目当年投产当年上规纳统的,每上规纳统1家企业,区财政给予工业厂房业主单位10万元一次性奖励。以上奖励,给予单个工业平台企业和工业厂房业主单位最高奖励均不超过200万元。
四、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
(五)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级、市级技改资金资助计划,按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20%予以奖补,省级、市级单个项目最高奖补分别不超过5000万元、100万元。对2023年(含)以后申报省、市级技术改造项目并完成入库公示,但未获得省、市奖补的,可申请区级技术改造奖补,参考省、市级技术改造奖补办法,区财政给予单个项目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
五、支持骨干企业提能增量
(六)支持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对2023年工业总产值较上一年度增加1亿元(含)及以上且工业增加值率不低于本市同行业平均水平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其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部分给予1‰的奖励,市、区财政累计给予每家企业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七)鼓励制造业企业晋档升级。工业增加值年增长超20%(含)且增加值率不低于当年同行业水平的工业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首次超过10亿元(含)、50亿元(含)和100亿元(含)的,市、区财政累计分别奖励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
(八)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对本地企业在境内A股资本市场成功上市融资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注册地和纳税地均在我区的企业,在香港等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我区投资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150万元奖励。对首次进入广东省制造业500强前100名的企业,区财政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九)推动企业成为制造业单项冠军。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在上级资金奖励基础上,区财政分别增加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万元。
六、鼓励企业数字化转型
(十)鼓励建设数字经济应用示范新场景。对已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并在生产经营中应用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形成典型应用场景的企业,在市级奖补的基础上,区财政给予50%的配套奖励。
(十一)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获得国家或省的5G应用、工业互联网、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服务型制造、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大数据、人工智能示范项目或骨干企业等称号的,在市级奖补的基础上,区财政给予50%的配套奖励。
(十二)培育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对能够为我区制造业企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提供第三方独立服务,并在惠阳区内有典型服务案例的上云上平台服务商,经惠州市认定为上云上平台服务商的,区财政给予奖励20万元。
七、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三)支持新型储能企业(含新型储能制造业及其配套生产性服务业)加大新设备投资。支持新型储能企业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改善生产条件和提升自动化水平。自2023年起新购置设备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且无获得省、市、区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0.5%给予区财政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十四)支持新型储能企业租赁厂房扩大规模。对符合本政策“(二)支持租赁厂房企业稳定经营”条件的新型储能企业,租金补贴上限由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20万元、每年不超过3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50万元。
(十五)支持新型储能企业做大做强。针对在我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新型储能企业,对符合第(六)条奖励措施的基础上,区级财政按其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部分增加0.5‰的奖励,每家企业奖励不超过50万元。
(十六)鼓励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对新建成并网运营且装机容量1兆瓦时及以上的工商业储能项目,自并网投运次月起,区财政按照0.2元/千瓦的标准给予放电量补贴,补贴期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累计补贴不超过30万元。
(十七)支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每年遴选不超过3个新型储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示范应用项目,区财政按照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给予项目业主5%的事后奖补,单个项目奖补不超过50万元。
八、推动绿色制造发展
(十八)推动工业企业绿色体系建设。新获评工信部认定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单个项目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获评工信部认定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每个型号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验收的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九、支持产业人才发展
(十九)支持引进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大力引进国家、省级、市级领军人才到惠阳工作,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补贴。积极引进培育高水平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对带科技成果来惠阳转化且预期项目产值和经济贡献较大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补贴。
(二十)支持引进培养工程师人才。定期评选一批惠阳区卓越工程师和杰出工程师,区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1万元的资金扶持,并享受我区相关人才政策。鼓励工程师人才申报职称,对新申报成功中级、高级职称的工程师,区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000元、5000元奖励。
(二十一)支持引进培养高技能人才。开展“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定期评选一批惠阳区区管首席技师,区财政给予每人1万元资金扶持。鼓励优秀技能人才通过竞赛平台提升水平,对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相关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并获奖的技能人才和培养单位,根据其参加的评比层次和奖励层次,区财政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十、推动商贸企业发展壮大
(二十二)支持商贸企业升规纳统。对上一年度首次“新升规”的商贸企业,在市级及以上部门制定并实施的现行政策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配套专项资金支持,累计共奖励6万元。对制造业企业在我区新设立销售公司并纳入联网直报统计的,在享受上述“新升规”奖励的基础上,区级财政增加奖励6万元。
(二十三)支持企业壮大经营规模。
1.对上一年度营业额超1000万元(含)且实现同比正增长的餐饮、住宿企业,奖励3万元;年营业额同比增长超20%(含),区财政给予奖励5万元。
2.对上一年度销售额、零售额实现正增长的商贸企业(含分支机构)且按照规定纳入联网直报统计的,给予资金奖励。销售额同比增量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不含)或零售额同比增量25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不含)的,奖励5万元;销售额同比增量1亿元(含)以上、2亿元以下(不含)或零售额同比增量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不含)的,奖励10万元;销售额同比增量2亿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不含),奖励20万元,每增加1亿元奖励10万元;销售额同比增量5亿元以上的,在市、区财政按不高于销售额增量的0.05%给予奖励的基础上,区财政按1:1的比例叠加奖励,单个企业奖补资金不超过200万元;零售额增量达到1亿元以上,市、区财政按不高于零售额增量的0.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补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二十四)推动传统商业转型升级。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积极应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商业”,建立统一结算系统,并按照规定纳入联网直报统计的,按其当年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30万元。
(二十五)加大东西部协作消费。鼓励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到贞丰县当地生产企业、合作社、基地采购农畜牧产品、特色手工艺品的,上一个会计年度订单额合计达2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不含)的,区财政给予单个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一次性2万元奖励;上一个会计年度订单额合计达50万元(含)以上的,区财政给予单个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一次性5万元奖励。
(二十六)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
1.鼓励中大型商贸企业积极承办我区大型促消费活动,对活动的承办企业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区财政资金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
2.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在区商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具有影响力的促消费活动,对于影响力大、活动成效显著的大型促消费活动的宣传推广费用,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区财政资金奖补。对单个企业当年促消费活动宣传推广费用的奖励不超过10万元。
(二十七)促进汽车消费。
1.支持汽车品牌在我区开设销售首店(4S店)。区财政对首次入驻汽车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2.鼓励行业协会或企业在惠阳区域内举办展销会,区财政对面积达5000平方米(含)以上或参展企业达10家(含)以上大型车展的主办企业或行业协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贴;对积极参与车展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参展面积达500平方米(含)以上的,每家企业给予10000元一次性补贴;参展面积在50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每家企业给予5000元一次性补贴。
十一、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二十八)支持电子商务应用推广。
1.对在我区开展电子商务(下称电商)业务企业,其自建自营平台建设成本或入驻第三方交易平台、委托电商服务企业产生的宣传、引流、服务等相关服务费用一年内达到10万元以上的,区财政一次性给予20%的补助。线上交易额达到3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不含)以下或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不含)以下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线上交易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或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2.对利用O2O(线上对线下进行交易)解决方案、移动商城、APP应用等方式开展交易、物流、配送、专业服务等经营活动实现深度融合的商贸流通企业,按其交易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奖补。其中,对上一年度线上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3000万元(不含)以下并实现同比正增长的(对新落户企业首个年度无增长要求,下同),或线上+线下交易额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不含)以下且线上交易额增长率超过10%(含),区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上一年度线上交易额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并实现同比正增长的,或线上+线下交易额达到1亿元(含)以上且线上交易额增长率超过10%(含),区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3.对销售惠阳地区特色农产品、农副产品,或开展精准帮扶销售惠阳地区特色农产品、农副产品的电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上一年度特色农产品、农副产品线上销售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不含)以下的,区财政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上一年度特色农产品、农副产品线上销售额达到2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不含)以下的,区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上一年度特色农产品、农副产品线上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区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二十九)培育壮大电子商务规模。
对已纳入联网直报统计的电商企业进行成长性奖励。
1.上一年度年销售额1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不含)以下并实现同比正增长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若同比增长20%以上的,区财政增加奖励5万元。
2.上一年度年销售额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不含)以下并实现同比正增长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若同比增长20%以上的,区财政增加奖励10万元。
3.上一年度年销售额1亿元(含)以上并实现同比正增长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若同比增长10%以上的,区财政增加奖励10万元。
(三十)扶持跨境电子商务载体发展。
1.对在惠阳区跨境电商分拣清关中心经营清关业务的平台运营企业,区财政按上一年度清关查验设备投资额30%给予奖励,不超过50万元。
2.对在惠阳区跨境电商分拣清关中心经营清关业务的企业,区财政按上一年度实际清关货物价值的2‰给予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对在惠阳区注册登记的跨境物流企业,区财政按上一年度实际清关货物价值的3‰给予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150万元。
(三十一)支持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举办活动。
鼓励我市电商行业协会在我区开展电商课题研究、合作交流活动、论坛峰会等,相关活动方案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备案后,每场活动按一定比例给予奖补,其中,区财政给予惠阳区内的电商行业协会每年奖补不超过30万元、给予我市其他地区的电商行业协会每年不超过15万元。
(三十二)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
1.对惠阳区内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进行硬件升级改造(含配套设施)面积达2万平方米(含)以上、入驻电商企业达30家(以工商注册为准),且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达5000万美元的,对园区运营主体给予资金奖补,按照硬件升级改造总投入的50%给予资金奖补,单个园区累计奖补不超过500万元。
2.对园区运营主体给予招商奖励,入驻的企业年度线上交易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每引进1家,区财政给予园区运营主体一次性2万元奖励。
3.对入驻园区经营一年以上且主营业务为电子商务或跨境电商、货代、报关、金融、财会、市场开拓、业务运营、人才培养等电子商务关联业务的企业,第一年按照4元/月/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区财政租金补贴,第二年按照2元/月/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区财政租金补贴。
十二、鼓励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十三)支持进口增量。对纳入我区统计的外贸综合服务和外贸供应链企业,首次实现年度进口总额(海关纳统数)50亿元以上(含)的,区财政奖励50万元;首次实现年度进口总额(海关纳统数)100亿元以上(含)的,区财政奖励100万元;首次实现年度进口总额(海关纳统数)200亿元以上(含)的,区财政奖励200万元。企业设立第二年起,年进口总额超100亿元(海关纳统数)且对比上年度增长10%以上的,区财政奖励50万元;对比上年度增长20%以上的,区财政奖励1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十三、实施标准化战略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三十四)鼓励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化制定工作。每主导制定(修订)1项国际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协助制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每主导制定(修订)1项国家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协助制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每主导制定(修订)1项行业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协助制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6万元。每主导制定(修订)1项地方标准(不含农业地方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每主导制定(修订)1项有较大影响的团体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转化为企业产品标准,每主导制定1项产品标准并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声明的,一次性资助不超过5万元。完成1项国际、国家标准化科研项目,一次性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完成1项省标准化科研项目,一次性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对牵头承办惠阳区重大标准化活动的单位,一次性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每承担1个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或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一次性资助15万元;对于标准化主管部门终期考核(验收)获得“优秀”等级的项目,可再申报资助5万元。
本措施适用于在惠阳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商贸企业分支机构除外)。涉市、区两级财政配套奖补的,按上级文件规定的比例分级承担。符合本政策措施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区相关部门3个月内修订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或申报指南并组织实施,适时评估相关措施的实施效果。
本措施自2024年2月2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视我区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本措施规定事项如与新出台政策(包括本级、上级)有冲突的,以新政策为准。本措施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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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陵川县融媒体中心消息,日前,投资8亿元的中广核2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在陵川县完成备案,这标志着这一项目在陵川顺利落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5日,湖南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公示冷水江经开区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显示,冷水江经开区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新建100MW/200MWh储能站及长铺110kV变电站,100MW/200MWh储能站本期一次建完,长铺110kV变电站分期建设,本期主变压器建设规模为1×50MVA。建
据外媒报道,总部位于荷兰的储能系统开发商GigaStorage公司日前获得在比利时部署一个600MW/2400MWh电池储能系统的许可。该项目的名称GigaGreenTurtle。获得许可表明这个欧洲规模最大电池储能目的融资能够得到安排。该项目毗邻由输电系统运营商Elia公司运营的一座380kV高压配电站。该项目部署的地点是一
北极星储能网讯,4月26日,电投能源发布《关于阿巴嘎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投资建设阿巴嘎旗150MW/300MWh共享式储能电站一期75MW/150MWh项目公告》。根据公告显示,为满足锡盟阿巴嘎旗别力古台50万千瓦风电项目高质量运行,拟由阿巴嘎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阿巴嘎旗150MW/300MWh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海聚新能源消息,4月25日,重庆海尔工业园6MW/12MWh用户侧储能项目于重庆江北区港城南路1号正式开工。重庆港城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上海聚信海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储能事业部总经理、重庆海尔滚筒洗衣机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园区长、纳晖新能源储能国内市场负责人、海尔重庆政企事务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2日,广东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两项2024年东莞市新型储能资助工作指引政策文件。其中,《2024年东莞市新型储能示范应用资助工作指引》提出,由市发展改革局在每年8—9月组织认定,通过专家评审择优纳入示范项目库,申报单位须先自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项目。次年组织补贴申报时
2024年1月国家及地方发布百条储能相关政策。2月受春节假期影响,政策发布趋缓。据北极星储能网统计,2024年2月国家及地方发布储能相关政策共计57条。整体情况:1、2024年2月国家及地方共发布储能相关政策56条,其中国家层面政策14条,地方层面政策43条。2、从地方政策分布看,43条地方储能相关政策,分
北极星储能网讯:3月15日,安徽亳州市经信局印发《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其中提出支持新型储能项目发挥顶峰作用,明确独立储能电站在迎峰度夏期间(不含新能源配建改造和新能源租赁容量的),依据上网放电量享受最高0.2元/千瓦时支持。在独立新型储能市场化机制建立前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024年3月8日,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比此前征集意见稿,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按放电量补贴改为按装机量补贴。此次文件提出,2023年1月1日起至本办法有效期内在南海区建成并网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超过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11日,江苏苏州工业园区发布关于征集苏州工业园区光伏和储能项目(2023年度并网项目)的通知。申报对象为在园区备案实施的分布式光伏、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光伏配置储能项目,项目应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并网(以国网提供的并网时间为准),
近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推动新型储能示范应用引领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指出,支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和市场化运营。对具有技术先进性和产业带动性,并提供典型应用场景优质解决方案的新建用户侧储能项目(项目应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日前,江苏连云港市工信局印发《连云港市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文件中提到,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支持现有企业围绕新型储能产业链在本市增资扩产,重点招引新型储能领域制造业企业。对储能电池、电池管理系统、氢储能等科技含量高、带动效应强的新型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月18日,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发布《惠州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应用方向)管理实施细则》。细则提出,在支持范围、对象和方式方面,国家或省级储能示范项目类,采取事后补助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根据上一年度国家或省储能示范项目名单确定,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0
2月18日,浙江东阳市发改局发布《东阳市支持分布式光伏和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大力支持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对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东阳备案且通过验收建成投运的用户侧储能、分布式光储、光储充一体化等项目,储能系统容量不低于200千瓦/400千瓦时,按照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16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印发宝安区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明确,本措施重点支持光伏产业的节能环保硅料、下一代晶硅电池(Topcon、HJT、XBC)、薄膜太阳能电池、先进逆变技术等领域;新型储能产业面向先进储能技术(新型锂离子电池、钠盐电池、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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