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本周四的直播,黄师傅借浙江新分时电价政策落地的契机,回溯浙江自2020年起至今的分时电价政策,梳理了一下浙江工商业用户近4年来经历过的各种分时时段和分时电价系数。
在本次的分时电价调整中,时段和浮动系数都有很大的调整,也牵动着很多分布式光伏以及工商业储能项目的心。
但除此之外,已经明确在政策文件里的一段表述,也让该类型的很多用户思忖该如何做选择。
那就是一般工商业用户可以选择是否执行分时电价,若选择执行12个月内维持不变,新分时时段和浮动系数的修改对于一般工商业用户自今年6月份其开始执行。
典型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就是写字楼、商场、酒店以及企业办公楼等。
对于政策溯源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到视频号主页翻翻周四的直播回放,而对于想知道如何测算浙江的一般工商业用户该不该选择新版分时电价的朋友,通过本文或许会获得一套方法。
为何还有一般工商业用户
2023年6月份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文件中已经明确规定取消大工业用户和一般工商业用户这样的表述,统一为工商业用户。
那为何浙江还是会在各类文件中有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用户这样的描述呢?
在未取消这些称呼前,浙江的大工业用户和一般工商业用户从缴纳电费的角度看,有如下两个区别:
第一个区别就是大工业用户基本为两部制用户,所以需要缴纳基本电费,而一般工商用户基本为单一制用户,不需要缴纳基本电费。
从价格上看,大工业用户因为同电压等级输配电价低于一般工商用户,但也需要额外承担基本电费。
第二个区别就是大工业用户基本都执行了分时电价,而一般工商业用户多数没有。
虽然在国家层面逐渐统合工商业用电,实行以供电容量区分而不是用电性质区分用户的方式。
但各地因为自身情况,在和新政衔接方面还需要一段时间疏导,尤其是存量的单一制一般工商业用户,多数都是超过新政的供电容量315kVA,但政策给予一定选择权可暂时不执行两部制电价,毕竟突然缴纳基本电费了对这类型这类型企业的用电成本也是个不小的提升。
而在分时电价方面,浙江的大工业用户和一般工商业用户近年来一致执行不同的分时电价政策,也需要一定时间完成融合,况且现在的一般工商业用户还没强制要求执行分时电价,如果突然统合成既要执行两部制的基本电费,又要执行分时电价,对应缴电费的影响可想而知。
所以一些地区,比如浙江和上海,因为原本的电价政策对于大工业用户和一般工商业用户就有很大的区别,所以需要时间来消化,就像本次分时电价调整,二者的分时时段经过2年半的区分又再次回到统一划分,但是浮动系数依然是区分开的。
总之,工商业用户的称呼是存在的,只是浙沪等地先将全部工商业用户区分完单一制和两部制用户,在其两部制的工商业用户里再进行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用户的区分,执行不同的政策。
峰谷因子的使用
在分时电价系列文章中,黄师傅曾提出过一个叫做峰谷因子的概念,就是用来表明一个用户在用电量不变的前提下,执行分时电价和执行一口价,最终得出的总电费孰高孰低。
概念的推导可以参见之前的文章,那么对于峰谷因子的计算公式,从浙江的新版政策中,我们可以获取到一般工商业用户在春秋季和夏冬季不同的分时电价浮动系数。
因为浙江分时电价计算中,度电电价也就是平段电价整体参与分时浮动,电价组成的五部分无一例外都要参与到分时电价的计算中,所以通过峰谷因子测算的电费涨跌幅度针对于整体的全量电费。
所以因子里的浮动系数就是已知量,
夏冬季(1/7/8/12),尖峰为1.65,高峰为1.5,平段为1,低谷为0.38;
春秋季(其它月份),高峰为1.5,平段为1,低谷为0.45;
可暂不考虑春节、五一和十一假期每天10~14点4个小时的深谷,毕竟影响程度不是很大。
那么夏冬季一般工商业用户的峰谷因子即为:
1.65×尖峰电量比+1.5×高峰电量比+平段电量比+0.38×低谷电量比
春秋季一般工商业用户的峰谷因子即为,
1.5×高峰电量比+平段电量比+0.45×低谷电量比。
剩余需要参考的变量即为各时段的电量占比如何获取。
分时电量的获取
对于一般工商业用户,新分时电价执行的开始日期为6月,那么还有3个月的准备期。
如果能清晰地知晓企业用电各分时时段的电量,就可得出各时段的占比,那么峰谷因子即可得出。
但因为新政下的分时时段和旧政策已经完全不同,不能通过现在电表的分时示数和以往电费单上统计出的分时电量作为计算依据,应该以新分时时段划分为依据来统计用电量。
这项工作对于具备一些在线监测系统或者能源管理系统的企业来说不难,可以清楚地划分出企业每个小时的用电量,那么也就可以很轻松地累积出某天或者整个月的分时电量,进而得出峰谷因子。
但对于没有这种条件的用户该怎么办呢呢?黄师傅提供一种查询方式,可解决数据获取的问题。
需要用到一款国家电网公司的APP软件,叫“网上国网”,可以以个人身份进行注册。
如果你想要绑定企业信息的话那需要完善个人资料,需要进行实名认证,软件下载和注册的过程略去不讲,比较简单。
注册完成后,可以在我的户号里去绑定企业的户号,输入以330开头的13为企业用户编码,这个户号可以在电费单上查看到。
输入完成后,弹出信息认证板块,里面会有企业留在供电公司的三类联系人,分别为法人代表、财务和电气负责人,对应人名和联系电话,可以任选一人获取验证码,完成初级绑定。
完成初级绑定就可以查看一些用电信息了,而对于获取分时电量,可以通过底部“网上营业厅”,企事业标签,左侧查询中的“用电负荷”,来查看当月的功率曲线96点值。
如果想要完成全部认证,则需要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等信息,当然全部认证后可以查询到的信息更多,而初级绑定能看到的仅是当月的用电负荷曲线。
但当月的也可以,用户可以根据自身用电日性质区分出工作日、周末日、节假日等等,分别统计抄录当天96点曲线值。
这个数值是用电功率,可以近似为15分钟的平均功率,这样就可以得出每15分钟的电量,进而获得整个小时的电量,再结合新分时电价政策下的分时时段,即可获取各时段电量的占比。
最终求取出峰谷因子,获得测算结果。
当然这并不是一个绝对精准的测算,存在两处模糊。
第一处是用典型日的电量占比来代替了全月的电量占比。因为最终统计电费是要看全月的电量,但这样统计可能花费时间较多,所以设置企业几个典型日的数据作为标准参考是合理的近似,而且这也符合在售电市场交易中用户的负荷曲线申报规则建议,用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周末日和节假日等典型日作为参考依据。
第二处是曲线查询出的是时间点上的功率值,而非电量值,用其作为平均功率,充当电量测算的依据会有些偏差,但因为96点/天,15分钟电量统计的颗粒度已经很细,偏差影响不会很大。
这两处我认为是模糊的精确,绝对不是精确的模糊,不会影响对于用户是否执行分时电价这个决策的判断依据。
具体操作步骤可以参考一下系列图例。
小结
针对浙江一般工商业用户该不该选择分时电价,本文提出一种可行的方案供大家测算参考,因为需要结合峰谷因子的概念故建议大家可以复习下之前的文章《分时电价(三):峰谷因子及其应用》。
而且大工业用户如果想测算自己的电费变化,也可以通过上述获取电量的方式,在没有更精细化的能源管理系统时作为替代方案。
用户测算好自己典型日的分时电量占比后就可以套入峰谷因子公式计算得出最终的数值,
如果结果>1,证明执行分时电价的话,电费会上涨,反之电费会下降。
这样的测算有助于用户选择适合的缴费方式,降低用电成本。
不过依黄师傅的经验,后半夜0-8点用电占比较低的企业还是一口价较为划算,像酒店、写字楼和商场等类的用户是如此,黄师傅曾在《实评:浙江分时电价调整的量化影响(征求意见稿阶段)》一文中对浙江某商业综合体用户进行了量化分析,得出了执行分时电价电费会上涨约10%的结论,故该类用户可能不太适合去修正。
但一些夜间用量也挺大或者全天负荷比较平稳的用户可以酌情测算下,当然还有一些用户当前就是执行了分时电价的一般工商业用户,看看是不是通过数据测算来改回执行一口价,进而获得电费支出的降低。
话不多说,相关的企业可以行动起来了。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据悉,中央财政近日提前下达自治区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32亿余元,以助力内蒙古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据悉,此项补助资金,主要是进一步支持内蒙古自治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规模化建设及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全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动能源低碳绿色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2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甘肃省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其中提到,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应按照电网企业供电的额定电压对应的居民合表用户电价标准计收充电电费,即0.515元/千瓦时(电压等级:1千伏及以上)或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3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其中提到,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网企业、物业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用户等环节主体间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报装主体可自愿申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选定后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11月辽宁送华北月内省间外送交易出清结果,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竞得送华北电量3091万千瓦时,市场占有率达到10%。本次交易为该厂2024年迎峰度冬期间首次外送电量,有效助力了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华北地区电力保供。面对省内和省外的能源保供形势,该厂在保
高山平添新气象,清源何以蓄绿能?我国地域辽阔,地势起伏,山川相依,优越的地理条件为抽水蓄能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禀赋。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期,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的大规模开发应用更加凸显了发展抽水蓄能的必要性。而人的因素更是不可或缺,近年来,政策规划、运行管理、技术创新都推动
煤电容量电价机制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煤电机组固定成本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为每年每千瓦330元;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的固定成本比例,综合考虑各地电力系统需要,煤电功能转型情况等因素确定。(来源:微信公众号“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叶停停)2024~2025年多数地方为30%左右,部分煤电功能转型较快的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作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内容,以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来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进一步做了重要部署。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动力和支撑,稳定电价水平就是稳定宏观经济
11月29日,河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对天然气调峰、热电联产的天然气发电机组实施“两部制”电价制度,由电量电价和容量电价组成。河北省天然气发电机组容量电价为28元/千瓦·月(含税,下同);对接带工业负荷的天然气发电机组容量电价参照执行,根据收益情
近日,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发布关于2025年工商业分时电价公告,根据公告,工商业用户容量补偿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以及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不含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代理购电价格执行分时电价政策,各类分摊损益等其他电价部分不执行分时电价政策。不满1千伏代理
11月末,各地陆续发布12月份的代理购电价格,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结构性的变化。(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部分省份系统运行费微调江西省燃气机组执行两部制电价继上个月河南省系统运行费中增加天然气容量电费后,江西省根据赣发改价管[2024]849号文规定,省内华电九江能源站上网电价调整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青海省能源局近日公示《青海省拟适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机组清单》,详情如下:《青海省拟适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机组清单》公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明确煤电容量电价适用范围有关事项的暂
近日,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发布关于2025年工商业分时电价公告,根据公告,工商业用户容量补偿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以及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不含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代理购电价格执行分时电价政策,各类分摊损益等其他电价部分不执行分时电价政策。不满1千伏代理
11月末,各地陆续发布12月份的代理购电价格,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结构性的变化。(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部分省份系统运行费微调江西省燃气机组执行两部制电价继上个月河南省系统运行费中增加天然气容量电费后,江西省根据赣发改价管[2024]849号文规定,省内华电九江能源站上网电价调整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发布2025年分时电价执行时段公告,其中要求,不满1千伏代理购电用户计量装置已具备动态调整条件,自2025年1月1日起与高压工商业用户执行相同分时时段。(一)1月至2月、12月谷时段为2:00至6:00、10:00至15:00,其中,深谷时段为11:00至14:00。峰时段为7:00至9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通辽市人民政府《通辽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指出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进销售电价改革。强化价格政策与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协同,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落实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鼓励各旗县市区对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充电给予积极支持。严格落实清洁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华北能源监管局通报2024年10月份12398热线投诉举报办理情况,投诉举报事项中,电力类63件,占95.45%;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类3件,占4.55%。其中典型事例中提到,冀北唐山群众反映其执行电价变更,供电企业未提前告知。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经核实,根据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下发《
北极星储能网讯:11月19日,云南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12:00—16:00调整为低谷时段,同时自2024年12月1日起,暂缓执行尖峰电价。官方解读指出:新政策将谷段的8小时,从原来的23:00—次日7:00拆分为2:00—6:00、12:00—16:00午间和晚间各4小时低谷
分时电价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广义上的分时电价,泛指同样的一件商品,只要是在不同的时间内有不同的价格,就可以说是分时电价。在批发侧的现货市场上,交易周期可能是15分钟一次,那么每个交易周期出清的价格都是不同的,实际上这就是一种分时电价的体现。狭义
为更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在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负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有关要求,结合现行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评估等情况,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11月19日,云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峰平谷时段各8小时:高峰时段7:00—9:00、18:00—24:00;平时段0:00—2:00、6:00—7:00、9:00—12:00、16:00—18:00;低谷时段2:00—6:00、12:00—16:00。后续视电力供需状
为更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在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负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有关要求,结合现行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评估等情况,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024年11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和过程2023年11月,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制定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2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3年度售电公司信用评价拟参评名单,包括海澜电力有限公司在内的95家售电公司拟参评,杭州梭克科技有限公司等共8家售电公司已注销,不参与本次信用评价。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6日17:30前反馈交易中心。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3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其中提到,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网企业、物业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用户等环节主体间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报装主体可自愿申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选定后
12月2日上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保供稳价工作部署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在杭州召开2025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电视电话会议。省能源局局长俞奉庆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会上,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浙江电力交易中心相关处室负责同志通报了2025年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组织2025年电力零售交易的通知,详细规定了交易的时间安排、参与方式及相关要求。根据通知,2024年12月3日至28日,每天8:00至18:00,售电公司将在零售平台上发布2025年的零售套餐信息。同时,每天20:00,这些最新发布的零售套餐将正式上架平台供用户
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了解到,1月1日至12月1日,浙江在省间电力现货市场上的交易电量达到102.91亿千瓦时,超过100亿千瓦时,占全国省间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电量的33%。近年来,浙江用电需求持续高速增长。1~10月,浙江全社会用电量56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23%。年初至今,浙江最高负荷超过1.23亿千
2025年浙江电力零售交易四个要点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2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发布了《2025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方案提到,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根据全省工商业用户年度总用电量确定。其中,原则上中长期交易电量占比不低于90%,其余电量通过现货市场交易。统调风电、光伏自愿参与绿电交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2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度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时间安排,电网代理购电用户入市签约手续应在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意向转为直接参与市场用户的代理购电用户和已于2024年度直接向售电公司购电的电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布《浙江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等7项细则的通知,《浙江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2.0版)》《浙江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2.0版)》《浙江电力零售市场实施细则(2.0版)》《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实施细则(2.0版)》《浙江电力现货电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布《浙江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等7项细则的通知,《浙江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2.0版)》《浙江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2.0版)》《浙江电力零售市场实施细则(2.0版)》《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实施细则(2.0版)》《浙江电力现货电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布《浙江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等7项细则的通知,《浙江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2.0版)》《浙江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2.0版)》《浙江电力零售市场实施细则(2.0版)》《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实施细则(2.0版)》《浙江电力现货电能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