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省发改委3月12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9日。
优化峰谷时段设置:
1月、2月、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月和12月的17:00至18:00;低谷时段0:00至6:00,其他时段为平段。
3—5月和9—11月,高峰时段16:00至24:00,低谷时段0:00至6:00、11:00至14:00,其他时段为平段。
6—8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7月和8月的20:00至23:00;低谷时段0:00至6:00,其他时段为平段。
调整峰谷浮动比例:
全年高峰、平段、低谷浮动比例统一调整为1.69:1:0.46,尖峰浮动比例为高峰浮动比例的1.2倍。高峰、平段、低谷及尖峰电价由市场交易上网电价(代理购电平均上网电价)与输配电价之和乘以峰谷浮动比例,再加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构成。其中,输配电价中的容(需)量电价不参与峰谷浮动;系统运行费用包括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煤电容量电费、为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产生的新增损益。
详情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更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现行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评估情况,结合用电负荷变化、新能源出力特点等因素,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9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jgc69691432@163.com。为便于沟通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2024年3月12日
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发展改革委(发改统计局),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河南电力交易中心、省内各增量配电网企业: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2〕867号)已实施满一年。为更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在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负荷,鼓励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等电动汽车更多在低谷时段充电,根据现行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评估情况,结合用电负荷变化、新能源出力特点等因素,现就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峰谷时段设置
1月、2月、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月和12月的17:00至18:00;低谷时段0:00至6:00,其他时段为平段。
3—5月和9—11月,高峰时段16:00至24:00,低谷时段0:00至6:00、11:00至14:00,其他时段为平段。
6—8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7月和8月的20:00至23:00;低谷时段0:00至6:00,其他时段为平段。具体时段详见附件。
二、调整峰谷浮动比例
全年高峰、平段、低谷浮动比例统一调整为1.69:1:0.46,尖峰浮动比例为高峰浮动比例的1.2倍。高峰、平段、低谷及尖峰电价由市场交易上网电价(代理购电平均上网电价)与输配电价之和乘以峰谷浮动比例,再加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构成。其中,输配电价中的容(需)量电价不参与峰谷浮动;系统运行费用包括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煤电容量电费、为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产生的新增损益。
三、其他事项
(一)保持工商业分时电价执行范围不变。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工商业用户应执行分时电价机制,其中,商业和非居民照明电力用户可选择执行。
(二)继续执行现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居民“一户一表”用户、合表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分时电价,高峰时段为每日8:00至22:00,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03元;低谷时段为每日22:00至次日8:00,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12元,其中“煤改电”居民用户采暖季期间(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高峰时段缩短为每日8:00至20:00,低谷时段延长为每日20:00至次日8:00。
四、有关要求
(一)电网企业要尽快完成用户计量装置调整,对现已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应在***月***日前调整到位;对本通知印发后选择执行分时电价的,应在选定后2个月内调整到位。由于用户自身原因没有完成计量装置调整的,用户用电量按峰段电价结算,形成的电费盈余向全体工商业用户分享;由于电网企业原因未完成调整的,用户用电量按谷段电价结算,所产生的损失由电网企业承担。
(二)本通知下发前已签订2024年分时段电力中长期合同的用户,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关于河南省2024年电力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运行〔2024〕18号)及本通知有关规定,及时对合同进行调整或签订补充协议。现货交易实施后,参与现货交易市场交易的用户原则上不再执行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
(三)省发展改革委对工商业、居民分时电价执行情况开展定期评估,视情况对实施范围、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等进行校核和动态调整。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和电网企业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有关用户对调整后的各时段设置应知尽知,推动分时电价机制平稳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月***日起执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2〕867号)同时废止。
附件:1—12月峰平谷时段
附件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海南省燃煤标杆电价为0.4298元/度。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价格方面,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代购价格由平均上网电价和各类损益折价组成。期间平均上网电价一直为0.51576元/度,即标杆电价的1.2倍,也是市场化交易允许的价格上限。2024年起,煤电容量电价开始执行,平均上网电价有所下降,不再是固定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3〕555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电试行重大节日深谷电价,每年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期间,11:00-15: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以峰段电价为计算基础,下浮20%。前述三个节假日具体
日前,江西发改委下发《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提出,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为契合用电负荷特性变化,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冬季(1月、12月)每日18:00~20:00为尖峰时段,8:30~11:30、20:00~21:00为高峰时段,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夏季(7~9月)每日20:30~22:30
一、为什么调整分时电价机制?2022年10月,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2〕898号),分时电价机制实施一年来,在缓解我省电力供需紧张形势、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支持新型储能设施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此次对我省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机制作适当调整,主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5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文件提出,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12:00~14:00设置为深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原文如下: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
近日,南方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发布《南方电网新型储能调度运行规则(试行)》,在文件解读中南网调度中心表示:南方电网已初步建成“一体多用、分时复用”的新型储能市场化调用体系。预期《新型储能调度规则》的实施落地,将进一步提升新型储能利用率。在新型储能不具备参与市场的条件时,要求调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绿色电力交易是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电力交易品种,交易电力同时提供国家核发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用以满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
2024年3月27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调整方案》。新分时电价方案重新划分时段区间,有意解决原分时政策下湖北区域电力市场现货电价“峰段不峰、谷段不谷”的不足,更真实地反映湖北区域用电曲线,促进湖北省新能源电量消纳,推动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总体下降。截至2023年底,新能源装
天津市燃煤标杆电价为0.3655元/度。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价格由当月平均上网电价和历史偏差电费折价构成。(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23年6月份至24年4月,天津代理购电价格统计如图:输配电价:天津市输配电价如图:上网线损费:天津电网第三监管周期综合线损率为4.09%,23年6月份至24年4月
4月17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优化峰谷时段设置:1月、2月、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月和12月的17:00至19:00;低谷时段0:00至7:00,其他时段为平段。3—5月和9—11月,高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出,优化峰谷时段设置1月、2月、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月和12月的17:00至19:00;低谷时段0:00至7:00,其他时段为平段。3—5月和9—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绿色电力交易是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电力交易品种,交易电力同时提供国家核发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用以满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出,优化峰谷时段设置1月、2月、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月和12月的17:00至19:00;低谷时段0:00至7:00,其他时段为平段。3—5月和9—
2024年3月15日是新一轮电改九周年,新一轮电改给电力行业带来方方面面的变化,在个别领域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中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是深化新一轮电改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是国际通用的电价机制,是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机制。虽然计划体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尖峰电价执行范围为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业用电。执行时段为7月、8月期间每日20:00—22:00,1月、12月期间每日19:00—21:0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
浙江燃煤标杆电价为0.4153元/度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价格即上网电价,但市场化交易用户在上网交易电价的基础上额外支出一笔发用两侧偏差费用,也就是其它省份的历史偏差电费。虽然代理购电价格表中没有明示,但其应也包含了对应的历史偏差电费。(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23年6月至12月,浙
山东是全国首个执行工商业动态分时电价政策的省份。2023年是山东实行工商业动态分时电价调整机制的第一年。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统计数据显示,政策实施一年来,全省有63.33万户工商业客户选择执行动态分时电价,通过调整用电方式,增加谷段、深谷时段用电,减少峰段、尖峰时段用电,增加午间新能源消纳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22日,安徽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宣城市节约用电倡议书。文件提出,鼓励居民自愿选择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每日22点至次日早8点,居民用电价格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每度电降低0.25元,其余时段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每度电上涨0.03元。参照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制热温度设置不高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3日,湖北发改委就《关于做好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凌晨的00:00-1:00一个小时执行平时电价,午间的12:00-14:00两个小时将执行低谷电价。意味着湖北地区工商业储能将有机会按照两充两放模式运行。这意味着,湖北地区平时和低谷时段分别
重要通知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时电价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3〕348号),2024年1月1日起,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由用户自行选择是否执行分时电价,选定后次月起在居民合表电价基础上,按照居民
上文提到在电价组成的五部分中,除了上网电价是一定会参与分时浮动外,其余四部分不一定会参与,要根据当地省份或地区的实际情况。对于电网征收的输配电价,有的省份纳入分时浮动范围,有的却不纳入。那么同样的分时电量情况下,纳入分时浮动范围收取的电费多,还是不纳入收取的多呢?如果收入增多,那
2024年第一季度,河南省全社会用电量达1052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比增长8.3%,增速较去年全年水平4.6%加快3.7个百分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强制或自愿退出且公示生效后的市场经营主体名单,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河南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并网结算指南。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省发改委发布河南省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细则中提出,增量配电网类项目原则上应配置不低于新能源规模15%的集中式独立储能装置。增量配电网类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接入公共电网,原则上要与公共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分界面。鼓励增量配电网类项目作为独立市场主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出,优化峰谷时段设置1月、2月、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月和12月的17:00至19:00;低谷时段0:00至7:00,其他时段为平段。3—5月和9—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9日,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公示电力用户(用电户号)退出名单,将截至2024年3月31日,已在电力营销部门过户(户号已不再归属于当前市场主体)、销户、用电性质变化(转为非工商业用户),但未在交易平台退出的电力用户(用电户号),以及在电力交易平台自愿注销退市的电力用户名单予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2023年年度发用电负荷总体情况。详情如下:发用电负荷总体情况2023年全年最高发电负荷6646万千瓦,最高用电负荷7917万千瓦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能监办发布关于修订完善我省电力调峰辅助服务规则部分条款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修订完善我省电力调峰辅助服务规则部分条款的通知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家电投、国家能源、华润、华晨电力河南公司,豫能控股,各燃煤发电企业,有关新能源企业:河南电力调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公示暂停交易资格售电公司相关情况的公告,详情如下:
2023年河南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近10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四分之一本报讯1月22日从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获悉,截至2023年年底,河南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超过67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近10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四分之一。近年来,河南统筹能源安全供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