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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印发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评价导则(2024版)

2024-05-29 08:42来源:浙江省经信厅关键词:绿色低碳绿色工厂可再生能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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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评价导则(2024版)的通知。工厂应优化用能结构,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不可再生能源投入,宜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不可再生能源,充分利用余热余压余冷等余能。详情如下: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评价导则(2024版)的通知

文号:浙经信绿色〔2024〕104号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我厅在有效衔接国家评价标准基础上,结合我省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建设评价导则(2024版)》《浙江省绿色低碳工厂建设评价导则(2024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促进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评价导则(2024版)的通知.pdf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5月27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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