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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电网2024年度电力迎峰度夏负荷管理方案:可中断负荷指标86万千瓦

2024-06-24 08:58来源:阜阳市发改委关键词:用电负荷迎峰度夏电力供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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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1日,安徽省阜阳市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阜阳电网2024年度电力迎峰度夏负荷管理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到,据预测今夏安徽省调度口径最大用电负荷约6300万千瓦,增长12.4%,供电最紧张的晚峰调度口径最大用电负荷约6200万千瓦,增长14.4%。截至2024年6月,预计晚峰全省调度口径可调发电出力约4369万千瓦,考虑目前已协调的省际受进电力约751万千瓦,全省最大可供负荷约5120万千瓦,电力平衡存在缺口约1080万千瓦。若出现持续极端高温天气、大机组故障跳闸、外来电削减等情况,夏季电力平衡形势更加严峻。省能源局综合考虑阜阳市用电负荷增长、负荷特性等因素,下达阜阳市迎峰度夏负荷管理可中断负荷指标86万千瓦;结合阜阳市能耗强度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和工业用电情况,下达阜阳市轮休轮停可中断负荷指标27万千瓦。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阜阳电网2024年度电力迎峰度夏负荷管理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阜阳供电公司,有关电力用户:

为做好2024年度电力迎峰度夏各项工作,确保电力有序可靠供应,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阳电网2024年度电力迎峰度夏负荷管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阜阳市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阜阳电网2024年度电力迎峰度夏负荷管理方案

为做好2024年度电力迎峰度夏负荷管理工作,确保全市供用电平稳有序,推动负荷管理工作常态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及有关文件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供电公司在综合分析年度电力供需形势和本市用电负荷结构特点的基础上,分等级编制了《阜阳电网2024年度电力迎峰度夏负荷管理方案》。

一、2024年度全省电力供需形势分析迎峰度夏形势分析

据预测,今夏我省调度口径最大用电负荷约6300万千瓦,增长12.4%,供电最紧张的晚峰调度口径最大用电负荷约6200万千瓦,增长14.4%。截至2024年6月,预计晚峰全省调度口径可调发电出力约4369万千瓦,考虑目前已协调的省际受进电力约751万千瓦,全省最大可供负荷约5120万千瓦,电力平衡存在缺口约1080万千瓦。若出现持续极端高温天气、大机组故障跳闸、外来电削减等情况,夏季电力平衡形势更加严峻。省能源局综合考虑我市用电负荷增长、负荷特性等因素,下达我市迎峰度夏负荷管理可中断负荷指标86万千瓦;结合阜阳市能耗强度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和工业用电情况,下达我市轮休轮停可中断负荷指标27万千瓦。

二、负荷管理方案编制与执行原则

(一)负荷管理工作应遵循“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节控并举”的原则,由各级人民政府统筹主导、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发电企业有效配合、电网企业具体实施,指导电力用户、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落实负荷管理措施。

(二)编制负荷管理方案应重点保障以下用电:

1.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交通、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

2.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

3.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

4.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

5.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

6.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三)编制负荷管理方案应重点限制以下用电:

1.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

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3.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4.景观照明、亮化工程;

5.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企业。依据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优先限制能效水平低于基准水平的企业用能需求。

(四)坚持“节约用电前置、需求响应优先、有序用电保底”,当电力供需出现缺口时,将高耗能等企业移峰填谷措施作为前置手段,需求响应、空调负荷柔性调控等措施作为补充,充分采用市场化方式缓解电力供需矛盾。

(五)坚决做到“限电不拉闸、限电不限民用”,分级细化安排用户执行的顺序和轮次,切实保障民生和重点领域电力可靠供应。

(六)按照“定负荷、定时段、定设备、定人员”的原则认真落实好负荷管理各项措施,实现用电负荷“限得下、用得上”,确保方案执行到位。

(七)按照“有多少用多少、缺多少调控多少”的要求,足额完成负荷管理方案可中断负荷指标,严格控制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不超限额。

(八)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的顺序,严禁发生因负荷管理工作组织不当、执行不力或发电机组不服从调度指令等非不可抗力造成的拉闸限电或大面积停电事件。

三、负荷指标分配

(一)移峰填谷负荷指标分配。为应对短时或紧急性电力供需缺口,综合考虑阜阳市2023年7月、8月和2024年1月高峰时段工商业平均负荷、工商业用电量以及高耗能企业用电负荷等情况,编制11万千瓦的移峰填谷前置调控方案,制定了《阜阳电网2024年度电力迎峰度夏各地区移峰填谷可中断负荷指标》(见附件1)。其中,首先安排高耗低效类企业、亩均效益较差类企业,通过调整生产班次、调用用户侧储能等错峰方式参与,在此基础上再补充其他错峰能力强、可快速调节负荷的工业企业。

(二)轮休轮停负荷指标分配。为应对限电周期长、单日时间久、缺口规模大等电力供应紧张形势,综合考虑阜阳市2023年7月、8月和2024年1月高峰时段工商业平均负荷、工商业用电量以及高耗能企业用电负荷等情况,确定15万千瓦和29万千瓦两档轮休轮停级别,制定了《阜阳电网2024年度电力迎峰度夏各地区轮休轮停可中断负荷指标》(见附件2)。其中,Ⅵ级、Ⅴ级方案首先安排高耗能企业及重点用能企业单独作为第一批用户,通过计划检修、企业轮休等错峰方式参与,在此基础上再增加其他连续用电的工业企业实行有计划轮休轮停。

(三)有序用电负荷指标分配。为应对超过轮休轮停可中断负荷的大规模电力供需缺口,综合考虑阜阳市2023年7月、8月和2024年1月高峰时段工商业平均负荷、工商业用电量等因素,确定43万千瓦、58万千瓦、72万千瓦和86万千瓦四档负荷调控等级,制定了《阜阳电网2024年度电力迎峰度夏各地区有序用电可中断负荷指标》(见附件3)。其中,Ⅳ级、Ⅲ级方案在执行前级方案的基础上,优先重点安排错避峰能力强的用电大户参与;Ⅱ级、Ⅰ级方案安排工业用户以集中式停产让电等快速避峰手段参与,不足部分安排非民生类城市景观照明、亮化工程和商业用户。

四、组织实施

(一)预警发布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供电公司要根据省级发布的预警等级及本地区电力供需形势,及时发布相应等级的电力供应预警信息。

(二)方案启动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省级发布的预警等级及本地区电力供需形势情况,按程序启动阜阳市负荷管理方案。

(三)方案实施

市、县供电公司要制定负荷管理方案执行计划,提前1天通过通知单、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用户应采取的负荷管理措施。各县市区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督促用户按照指令要求,采取相应的负荷调整措施,严格执行到位。

市、县供电公司要对负荷管理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发现用户在15分钟内未执行到位时,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用户,并及时向本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汇报,发现用户30分钟内仍未执行到位时,通过负荷管理系统或现场操作等方式对用户采取强制限电措施。

市、县供电公司要每日统计负荷管理执行情况,报送本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上级供电公司。

(四)预警解除

市供电公司接到上级单位预警解除信息后,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配合市发展改革委适时发布预警解除通知,并将预警解除信息通知到用户;每次负荷管理工作结束时,应及时告知用户,有序释放负荷,恢复正常用电。

五、职责分工

1.市负荷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在迎峰度夏期间负荷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指挥。市委副书记、市长胡明文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刘铭、市供电公司总经理宋思扬任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负荷管理办公室):在供电紧张时期,监督供电公司和参与负荷管理企业贯彻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市负荷管理工作会议,开展负荷管理工作评价与表彰等。

3.市工信局:负责监督协调参与负荷管理的工业企业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段实施错避峰用电。

4.市城管局:负责城市景观照明、亮化工程、路灯等各类公益性照明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段实施错避峰用电。

5.市商务局:负责各类批发、商场、超市、洗浴、餐饮、酒店等商业服务场所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段实施错避峰用电。

6.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协调参与负荷管理的建筑业企业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段实施错避峰用电。

7.市文旅体局:负责旅游景区、体育场馆、歌舞娱乐等文化经营场所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段实施错避峰用电。

8.市管处:负责监督协调各类公共机构在用电高峰时段错避峰用电。

9.阜阳供电公司:在市负荷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施《阜阳电网2024年度电力迎峰度夏负荷管理方案》,强化电力调度、抢修力量和优质服务,确保电网安全、平稳运行,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

10.有关电力用户:要增强安全用电和节能意识,制订本单位在迎峰度夏期间的应急方案和错峰、避峰、限电措施,做到人员落实、措施落实,优化用电方式,积极落实负荷管理工作责任及各项方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各县市区(园区)电力主管部门、供电公司要高度重视今年迎峰度夏期间可能出现的较大供需缺口,按照政府主导、电网企业为实施主体的工作原则,健全负荷管理工作组织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负荷管理工作办公室或工作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在迎峰度夏等关键时期实行合署办公、协同工作。各县市区(园区)电力主管部门要督促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增量配电企业切实履行负荷管理义务,在负荷方案中明确其移峰填谷、轮休轮停及有序用电可中断负荷指标,指导增量配电企业根据指标,动态编制并严格落实本辖区范围负荷管理方案。

(二)开展移峰填谷行动。各县市区(园区)电力主管部门、供电公司要统筹评估企业生产特性、行业属性、用能习惯等情况,将高耗低效、亩均效益较差类企业作为首要调控对象,引导错峰能力强、可快速调节负荷的工业企业参与移峰填谷,将白天高峰用电转移到夜间低谷用电,将工作日高峰用电转移至双休日低谷用电,并制定日移峰和周移峰用户清单,实现“移峰不减产”。在移峰填谷执行期间,做好清单动态调整,及时了解清单内企业生产需求,组织企业有序进入退出。省能源保供办将视情对参与移峰填谷的企业给与价格补偿,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出台电力移峰填谷补贴政策,引导企业主动移峰填谷。迎峰度夏前,全市移峰填谷能力达到11万千瓦。

(三)加强需求响应建设。各县市区(园区)电力主管部门、供电公司要加强需求响应宣传动员,组织开展可调节负荷资源摸排,不断扩大需求响应负荷资源池。认真梳理钢铁、水泥、金属制品等高载能用户具备快速响应能力的优质负荷,接入新型负荷管理系统监测调控。加快推进实时需求响应能力建设,鼓励楼宇空调、城市景观照明、5G基站、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等灵活资源参与。积极实施空调负荷监测和柔性调控建设改造工作,对完成建设改造的用户同步开展监控能力测试。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出台财政激励措施,提高用户参与积极性。迎峰度夏前,全市需求响应能力达到58万千瓦,其中“快上快下”小时级响应能力9万千瓦,实时需求响应能力1万千瓦;空调负荷柔性调控能力1.5万千瓦。

(四)优化轮休轮停方案。各县市区(园区)电力主管部门要会同供电公司按照轮休轮停可中断负荷指标,科学研究制定连续用电用户轮休轮停方案,选取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等高耗能行业的用电大户,以及重点用能企业用户,实行有计划的轮休轮停。轮休轮停方案制定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能耗强度分类施策,首先安排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的高耗能企业、产品以出口为主的高耗能企业及亩均效益较差类企业参与;其次安排能效低于标杆水平的高耗能企业参与,最后安排其他高耗能企业及重点用能企业参与,并在方案中明确备注。同时,对参与用户要逐一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征求、听取企业意见,充分考虑企业流程工艺、安全生产等需要,做深做细工作,精准施策,避免“一刀切”“简单化”等做法。

(五)完善有序用电方案。各县市区(园区)电力主管部门要会同供电公司按照有序用电可中断负荷指标,动态更新本地区工商业用户有序用电方案,全面开展用户“四定”措施动态核查,运用亩均效益评价结果,科学确定具体用户和错避峰措施,原则上将“六保”范围以外的用户全部纳入有序用电方案,足额完成负荷调控任务。有序用电方案制定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根据不同企业类型,按照优先级合理安排企业错避峰让电,优先重点安排错避峰能力强的用电大户参与Ⅳ级、Ⅲ级方案;安排工业用户以集中式停产让电等快速避峰手段参与Ⅱ级、Ⅰ级方案;强化对非民生类城市景观照明、亮化工程和商业用户的管控。

(六)合理管控高耗能用电。各县市区(园区)电力主管部门要会同供电公司在实施负荷管理过程中,根据高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合理排序,合理保障先进产能企业用电;推动燃煤自备电厂按电网调度要求应开尽开,禁止燃煤自备电厂停机从公网购电,系统排查所有并网及非并网燃煤自备电厂,对未开机企业进行约谈;对拥有自备电厂的高耗能企业擅自停运发电机组的,按照不低于自备电厂装机规模实施负荷管理;以适当方式公开限电企业情况,认真做好对限电对象为高耗能企业的情况解读,科学引导社会舆情。

(七)深化政企沟通交流。各县市区(园区)电力主管部门要会同供电公司深化政企沟通交流,做到方案科学合理,确保负荷管理方案不涉及居民、公共服务等民生用户;做到方案务实可操作,确保参与负荷管理的全部可中断用户所有信息客观真实,承诺的可中断负荷具备按程序启动执行的条件;做到用户知情,在方案研究制定阶段要充分与相关企业沟通,通过告知书等方式确保企业对可中断负荷规模、执行条件等充分了解,方案印发后签订工作责任书,并督促用户严格按照工作责任书要求执行错避峰指令。

(八)组织实战应急演练。各县市区(园区)电力主管部门、供电公司要在迎峰度夏前,严格按要求做好负荷管理方案演练工作,实战演练负荷管理方案启动、用户参与错避峰、执行效果跟踪监督等场景,确保方案中参与用户全覆盖,以检验负荷管理方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理顺工作流程和协调机制,保证通信渠道畅通可靠,提升各单位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九)提升负荷监控能力。各县市区(园区)电力主管部门要会同供电公司加强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在确保企业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做好对用户负荷的分级分类分轮次管理,将10千伏及以上高压用户全部纳入负荷管理范围,引导相关用户配合安装负荷管理装置,根据其自身情况配备保安负荷需要的应急发电设备,精准确定保安负荷,并改造具备远动功能的负荷开关。对新建用户,在受电工程项目设计阶段同步指导用户做好负荷分级分类,将可中断的辅助性设备集中到若干出线回路,接入负荷管理系统;对存量用户,分期分批接入负荷管理系统,优先安排参与需求响应和负荷管理方案的用户接入系统。

(十)强化执行情况监督。各县市区(园区)电力主管部门要会同供电公司加强负荷管理错避峰执行情况督查,做好落实及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和效果分析评估,确保全市负荷管理方案有效实施;督促相关用户严格执行负荷管理安排,按计划削减或暂停用电负荷,不得提前恢复用电或超限额用电;对执行方案不力、擅自超限额用电的用户,要责令其迅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按程序对其强制削减或暂停供电,并告知用户。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将通过考核、通报、约谈等形式,加强对各县市区负荷管理组织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一)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市、县供电公司要认真做好电力供应紧张时期的服务工作,加强供电抢修和95598热线服务;积极配合各县市区(园区)电力主管部门做好负荷管理宣传和引导工作,及时披露电力供需信息,加强城市景观照明节约用电管理,在全社会营造节约用电、科学用电和错峰用电的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积极主动参与。

七、有关说明

(一)负荷管理是指为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维护供用电秩序平稳、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提升用能效率,综合采用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对电力负荷进行调节、控制和运行优化的管理工作,包括需求响应、有序用电等措施。

(二)负荷管理方案适用于处置可预见并满足方案执行时间要求的电力供需紧张情况。在电力供应突然减少或自然灾害等紧急状态下,为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电网企业应执行紧急负荷控制序位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黑启动预案等其他措施。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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