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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4年度碳达峰碳中和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

2024-07-01 14:02来源:天津市科技局关键词: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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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科技局发布天津市2024年度碳达峰碳中和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支持重点为低碳能源等4个专题,高效低成本绿色制氢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7个方向。

市科技局关于发布天津市2024年度碳达峰碳中和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绿色低碳领域科技创新,现将天津市2024年度碳达峰碳中和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一、支持重点

专题一、低碳能源

方向1.高效低成本绿色制氢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方向2.LNG冷能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应用。

专题二、负碳及碳中和

方向3.零碳/负碳型生物质气化合成绿色甲醇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

专题三、减污协同降碳

方向4.固废绿色低碳清洁高效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突破。

专题四、集成应用示范

方向5.低碳零碳校园关键技术攻关及示范;

方向6. 低碳零碳工业产业园关键技术攻关及示范;

方向7.零碳港区关键技术攻关及示范。

具体研究内容和指标等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申报人

第一申报单位须为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同时符合项目申报指南中要求的申报单位性质。

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必须联合我市企业共同申报。

填写申报书时,有高等学校参与的,须填写到学院或部室(申报及立项过程中要求单位盖章的,必须使用学校公章)。

项目申报人必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二)项目名称及起止时间

项目名称要求与专题名称相一致,且项目起止时间统一填写为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三)配套资金

申请财政资金额不超过项目总资金的25%。

项目申报的财政资金不能全部补助时,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对申请财政资金额与市科技局实际提供的补助金额差别较大,预计申报单位增加自筹有较大的困难,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将暂缓或不予立项。

申报项目获得批复立项后,市财政资金将以前补助的形式,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按年度联文下达拨付。

(四)示范要求

申报专题四“集成应用示范”的项目,须位于天津市,须提交与示范地签订的合同书(合同书中须注明示范区占地规模,主要建筑及设施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五)限项查重要求

为加强天津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配置的合理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市科技局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规则如下:

1.项目内容查重。同一研究团队,在技术研发同一个阶段得到过其他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再支持。

2.项目负责人限项查重。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已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3.项目第一申报单位限项查重。企业获得市级技术研发类科技计划项目资助不得超过2项;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已承担有2项及以上其他未结题的市级技术研发类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再支持。市级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一般项目、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创新平台、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企业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帮扶、科普、“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科技金融、补贴奖励等项目不纳入限项查重范围。为鼓励有一定基础的项目申报单位加大研发力度,企业集团、转制院所和整编制引进的国家级科研院所、北沪深三市上市公司、产业技术研究院、科技领军(培育)企业不限项。

(六)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

2.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申请2项及以上本专项项目。

3.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第一承担单位申请的项目。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1.前期科研成果已获得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立项支持、目前具有较好研究工作基础的项目。

2.项目第一承担单位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天津市科技领军(培育)企业、技术领先型企业或者“瞪羚”企业。

3.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具有完备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和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较高;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战略和规划。

4.参与市级重点工程科技创新的,资源环境、现代农业、城乡建设及公共服务领域申报项目。

5.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已在标准化共性关键技术方面形成标准研究成果,主导或参与制定国标、行标、地标两项以上的。

6.申报项目技术指标比指南中所列考核主要指标更优、更高、更多的。

(八)申报要求及重要提示

1.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项目一经立项,成果、技术、效益、工作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2.项目申报单位如果为两家及以上的,合作单位间必须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等要素,通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3.项目第一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作为项目申报书的一部分。

4.项目所有参与人应在科研承诺书上签字确认,注明单位、职务、姓名及手机联系号码,通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5.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相关模板可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作为项目申报书的一部分。

6.申报单位必须自主申请,不得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材料。市科技局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市科技局名义向有关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立即举报。

7.涉及国家安全等方面的保密项目,申报前请与市科技局联系。

三、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

项目申报原则上实行“无纸化”,请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以下简称系统)在线完成。

(一)信息注册。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登录系统后,按程序要求进行注册,填写单位和个人相关信息。

1.单位注册。单位须按程序进行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局级主管单位)审核后,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报人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

2.申报人注册。申报人须按程序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通过单位审核后方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所属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注册或尚未通过审核,申报人可联系所属单位尽快进行注册。

如已成功申报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二)项目申报。

申报人创建项目申报书后,在计划类别栏选择“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类别栏选择“科技支撑重点项目”,“重点领域”选择按照指南相应的专题选择,然后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提交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需使用单位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单位。

(三)局级主管单位审查。局级主管单位需使用部门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

(四)截止时间

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1日9:00至2024年7月31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

2.局级主管单位审查。局级主管单位审查时间为2024年8月1日9:00至2024年8月5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局级主管单位审查通过”。建议各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及时与局级主管单位做好沟通。

3.市科技局审查。市科技局审查时间为2024年8月6日9:00至2024年8月9日17:00。在此时间内,如果项目被审查驳回,修改后需再次经申报单位和局级主管单位两级审核。如果项目通过市科技局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市科技局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且应在驳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成功提交至市科技局再次进行审查。如逾期或超过修改次数,则不再审查受理。对于审查认定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市科技局将直接不予受理,不允许修改。

四、项目评审及立项

对于通过审查的申报项目,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评审,需要进行项目答辩,请申报项目负责人做好答辩准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待完成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和公示等立项程序后,市科技局会通知立项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签订《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存档。

五、相关联系方式

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17:00前(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见下表。

附件:

天津市2024年度碳达峰碳中和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

专题一、低碳能源

方向1.高效低成本绿色制氢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研究内容:围绕我市氢产业发展,研发电解水制氢系统设备性能提升和优化集成配置技术,攻克高效低成本绿色制氢关键技术,降低整套系统成本,可实现产业化示范。

考核主要指标:电解制氢系统电流密度≥4000安培/平方米,直流能耗≤4.2千瓦时/标准立方米;可适配可再生能源制氢,可再生能源接入比例不低于50%;功率变化响应速率>10%/s,功率波动20%-120%范围内稳定运行,单套设备产氢量1000㎥/h,氢气纯度≥99.9%,氧气纯度≥99.0%。

执行期限:3年。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拟支持1个项目,资助额度75万元。

方向2.LNG冷能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应用

研究内容:针对我市LNG冷能资源集中丰富特点,研究开发LNG冷能提取、冷量温度精准匹配、动态海水制冰、冰浆传输与分离等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制造成套工艺及设备,可实现产业化示范。

考核主要指标:实现LNG冷能综合利用率≥80%,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LNG冷能海水制冰成套工艺及装备,深冷分离装置能耗降低不低于20kg标油/吨乙烯,海水制冰冷冻脱盐处理后冰融水脱盐率达到70%以上,处理每吨LNG转化耗能降碳120Kg。

执行期限:3年。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拟支持1个项目,资助额度75万元。

专题二、负碳及碳中和

方向3.零碳/负碳型生物质气化合成绿色甲醇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

研究主要目标:聚焦生物质气化合成绿色甲醇技术,研究攻克生物质定向气化、低能耗二氧化碳分离捕集与合成气调质、气化焦油高效转化制氢等技术难点,实现成套装备国产化,建设运行示范工程。

考核主要指标:实现生物质气化效率高于70%,焦油转化效率高于85%,合成气转化甲醇碳利用率高于85%;生物质资源利用率高于80%,综合减碳效率高于90%,综合成本降低≥20%,成套装备国产化率≥90%,示范工程稳定运行12个月以上。

执行期限:3年。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支持1个项目,资助额度75万元。

专题三、减污协同降碳

方向4.固废绿色低碳清洁高效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突破

研究内容:围绕我国战略资源固废处理及再利用,研究攻克多金属梯级回收与高纯化技术、混合硫酸盐高值化技术等,开发复杂固废源头减量、冶炼废渣绿色低碳清洁提取及高效资源化关键技术及装备,开展项目示范。

考核主要指标:形成1套复杂固废源头减量、冶炼废渣绿色低碳清洁提取及高效资源化关键技术及装备;资源利用率大于80%,萃取率>90%,反萃率>90%,萃取和反萃过程中无第三相形成;尾渣实现90%无害化处置,建成稀有贵金属吨级/年规模以上资源化利用工程示范1项,实现稳定运行,工艺生产成本降低5%以上,节能减排及副产品新增经济效益10%以上。

执行期限:3年。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支持1个项目,资助额度75万元。

专题四、集成应用示范

方向5.低碳零碳校园关键技术攻关及示范

研究示范内容:聚焦我市高等院校独立校区(占地规模不得低于1000亩,教学、科研、办公、居住楼宇等建筑及运行设备齐全,运营管理主体明确),研究新型建筑光伏建材,研究可再生能源供冷供热技术及装备,建立绿色能源保障体系,开发新一代建筑数字化能源管理系统,构建校区碳汇计量模型及监测体系,开展低碳零碳校园应用示范。

考核主要指标:新型建筑光伏建材光电转换效率须高于19.2%;多能互补热泵系统效率高于国家一级能效20%;示范区域内绿色能源供给占比≥60%,综合能耗降低≥60%,示范区域全天候降碳率≥60%;新一代建筑数字化能源管理系统达到智慧用能决策,单系统接入15万点以上,实时数据响应小于1秒;建立基于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的碳汇和碳排放计算模型,构建场景化的物联网碳排放监测系统,并统一接入能源管理系统,可实现校园碳排放的优化管控和管理。

执行期限:3年。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支持1个项目,资助额度75万元。

方向6. 低碳零碳工业产业园关键技术攻关及示范

研究示范内容:聚焦我市各类现代工业产业园(占地规模不得低于100亩,工厂生产车间、办公楼宇等设施设备齐全,运营管理主体明确),构建绿色能源保障体系,研究友好型微能网关键技术,研究一体化能量管理控制技术,研究和搭建产业园碳计量及监测体系,开展低碳零碳现代产业园应用示范。

考核主要指标:示范区域构建冷热电全要素多能互补微能网一体化的绿色能源保障体系,实现100%绿色消纳、100%智能调控;开发多能互补、网源互动优化控制策略,实现实时精准调控,控制精度须达到园区调控功率的1%;建立微能网一体化能量管理平台,系统年可用率≥99.99%,实现亚秒级的就地控制、秒级的稳定控制、分钟级的优化控制及小时级的日前/日内计划控制;构建示范区内碳监测系统,实现接入一体化管理平台实时监视;示范工程较常规园区零碳建设成本节省30%以上,零碳实施周期减少20%以上。

执行期限:3年。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支持1个项目,资助额度75万元。

方向7.零碳港区关键技术攻关及示范

研究示范内容:天津港目前已建成零碳码头,为提升零碳港区建设中风电就地利用率、港区用能设备绿色能源渗透率、能源自洽贡献率,系统研究零碳港区分布式绿色能源规划与微电网系统构建技术、绿色能源微电网多源协同优化与多主体交互运行技术,研发清洁供能智慧运营管理平台并开展示范应用,树立零碳港区行业典型实现控碳减排。

考核主要指标:建立高效清洁的港区绿色能源微电网系统,建设规模不低于50MW,港区绿色能源自洽率不低于60%,作业装备、运行载具等100%使用绿电能源,实现每年节约标准煤2万吨、减排二氧化碳5万吨;研发零碳港区清洁供能智慧运营管理平台,涵盖绿色能源发电运行状态监测、电量监测、供能智能调控、港区多微电网负荷能耗监测等功能模块,全系统采集点数≥20万个,可接入实时数据容量≥100000条,可接入终端数≥5000台,实现绿色能源供能100%智能调控。

执行期限:3年。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支持1个项目,资助额度100万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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