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今年以来,随着绿电交易实现全覆盖,绿电市场化进程明显提速。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这是《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出现相关表述,反映出推进“双碳”目标既需要绿色供应提供转型动力,又需要绿色消费发挥牵引作用。
面临形势
从国内政策看,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突出了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的导向,将推动地方政府和重点用能企业在节能目标考核体系下主动消费绿色电力。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机制也对承担消纳责任的相关主体提出了考核指标约束,激励责任主体通过消纳可再生能源物理量和购买绿证的方式消费绿色电力。
从国际环境看,以欧盟CBAM、欧盟新电池法、美国CCA等为代表的类似“碳关税”的贸易规则均将电力间接碳排放纳入管控范围。尽管各规则下对于进口产品电力间接碳排放因子的计算方法、可按零排放核算的电力消费类型认定存在一定差异,对于绿证的定位还存在争议,但外向型企业通过购买绿色电力并获得相关认证仍然是提升出口竞争力的重要措施之一。
需求场景
从国内外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相关措施来看,站在消费者角度,促进绿色电力消费的机制设计主要包括约束性机制和激励性机制两大类,其购买绿色电力主要有以下应用。
约束性机制设计方面,一是用于完成政府层面的考核要求。从国际看,以美国为代表的典型国家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将可再生能源消费指标强制分摊至相关责任主体,以绿证作为履约凭证,未完成考核指标的主体将受到惩罚。从国内看,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机制也是类似模式,以完成考核指标为导向要求责任主体消费绿色电力。二是用于完成行业或企业层面的考核管理要求。目前已有不少大型跨国企业要求其分布于全球各地的生产线采购绿色电力,并将绿电消费情况纳入公司内部相关考核中,未达标的企业可能面临产能转移风险或因无法满足下游客户采购标准而在部分交易准入方面受限。
激励性机制设计方面,一是用于扣除能耗或碳排放量核算产生节能降碳效益。在节能降碳考核管理领域,我国已明确将非化石能源消费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中扣除,将对地方政府和用能主体起到激励作用。在国际贸易领域,部分国家设置了绿色贸易规则,对进口产品生产过程的绿色电力消耗按不同排放因子或按零核算碳排放量,出口企业为提升产品竞争力,将有动力主动消费绿色电力。在绿色评价认证领域,以美国Green-e能源认证计划为代表的低碳认证项目对企业和产品自愿消费可再生能源的情况予以认证,国内也有不少机构涉足碳认证业务,企业为获得相关认证需消费绿色电力。二是用于自身环保声明彰显社会责任。央企、国企、外资企业、大型民企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积极彰显社会责任,发挥带头作用消费绿色电力。
相关建议
实施配额制并以绿证作为配套制度以充分释放绿电绿证需求潜力。《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预期2024年全国非水发电量不低于1.83万亿千瓦时,将消纳责任全部落实到相关主体,并以绿证作为履约唯一凭证,将大幅提升绿电绿证的需求。
强化保障绿色电力环境权益唯一性的基础制度建设。国际典型的减排认证体系均强调绿色电力环境属性的唯一性,需要具有法律效益的凭证作为环境权益的产权证明。我国目前已明确了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但部分可再生能源发电可以同时申领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在国际应用中往往被要求提供额外证明材料,以表明绿证对应电量环境价值的唯一性。一方面,有必要通过溯源追踪等技术手段做好绿证来源证明支撑;另一方面,有待逐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环境价值的兑现机制,绿色电力仅允许申领绿证反映其环境权益,避免重复计算。
加快建立统一的第三方绿电消费评价认证标准。随着我国“双碳”目标的深入推进、国际社会对气候问题的持续关注,出口贸易等领域企业对绿电消费第三方认证的需求愈发迫切,需要具备资质的相关机构为企业绿色属性进行背书。有必要加快建立以绿证为基础的绿电消费统一评价体系,反映用户绿电消费结构、碳减排量、绿色评级等信息并推动建立国家以及国际标准,在能耗双控,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价,绿色信贷、市场协同、出口贸易等领域推广应用。
当前,我国正建立以绿证为唯一凭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环境属性证明体系,而以欧盟为代表的多项绿色贸易规则在绿电消费减排认定方面更强调“付费方”与“使用方”的物理一致,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绿电绿证政策与国际有效衔接。严格意义上,除直供方式以外,无论任何类型的电力消费都无法确保电力供需双方“经济关系”与“物理关系”一致,当环境权益具备产权属性后,通过经济关系确认环境效益归属是更可行且科学的方式。绿电绿证政策设计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既要兼顾国际对接需求,更要考虑国内相关市场的衔接。有必要立足国家长远发展需要,通过持续多渠道呼吁、加强国际对话、推动国际标准制定等方式逐步提升我国绿证的国际认可度,以绿证作为我国可再生能源环境属性的唯一凭证进行国际对接。(作者单位: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在广袤无垠的北疆草原,风机拔地而起,挥舞着巨大的风轮,将来去无影的风化为源源不断的绿电。太阳高悬,万道金光洒落,蓝色光伏板在光芒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将光能无限放大。无限风光在内蒙古电网铁塔银线的接力下,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贡献绿色电力。1788家市场主体参与成为全国第三家开展绿电交易的电
2024年8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9.52亿个。其中,风电3.27亿个,占34.3%;太阳能发电1.53亿个,占16.02%;常规水电4.25亿个,占44.61%;生物质发电4735万个,占4.97%;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97万个,占0.1%。截至2024年8月底,全国累计核发绿证18.41亿个。其中,风电6.82亿个,占37.05%;太阳能发电4.13亿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发布关于推动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探索新能源汽车和充换电场站对电网放电的价格机制。创新需求响应机制,丰富需求响应品种,提升用户参与频次和响应规模。鼓励V2G项目聚合参与电力现货、绿电交易以及储能容量租赁等市场,验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对绿色电力如何定义、如何交易等关键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眼下,全球对绿色电力消费的共识正在不断加强,我国绿色电力消费如何进一步扩大并得到国际化应用显得愈加重要。作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示范区,浙江积极探索绿色电力交易,目前
记者从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获悉,截至8月27日,国家电网绿证交易平台累计绿证交易量突破1亿张,占同期全国绿证交易总量的65%。国家电网绿证交易平台成为我国主要的绿证交易渠道,为推广绿证制度、强化绿证功能、提高绿证社会认可度发挥了关键作用。自国家电网绿证交易平台2022年9月正式运行以来,
继《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之后,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首次以规则形式对我国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的核发、交易、划转、核销的全生命周期流程进行了规范,对于进一步营造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氛围,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以下简称《专章》)。作为国家顶层设计的规范性文件,《专章》在交易组织、价格机制、结算等方面对绿色电力交易进行了统一规范,提供了系统、全面指引,为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和新型能源体系构建、加快推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广东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条件的补充通知,对于2024年9月1日(含当日)之后提交注册申请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须经省级电网公司对发电项目建档立卡等有关信息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绿电交易。对于2024年9月1日之前在广东电力交易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问:《规则》印发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问:《规则》印发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9月5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的通知,通知指出,对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以及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上网
8月31日,中国石化首个百兆瓦级风电项目的首台风机在濮阳市并网发电,这是中国石化在建单体规模最大风电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12兆瓦、建设安装风机23台。该风电项目将为河南省首个“绿氢”制造项目,即中原油田兆瓦级可再生电力电解水制氢示范项目提供低成本的“绿电”,助力濮阳市氢能产业“加速跑”。
9月9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下达我区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重点行业绿电使用比例的通知,其中提出,2024年我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34.3%,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30%,以实际消纳的物理电量核算。各市场主体承担消纳责任权重任务分解如下:第一类市场主体:售电企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下达我区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重点行业绿电使用比例的通知,其中提出,2024年我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34.3%,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30%,以实际消纳的物理电量核算。各市场主体承担消纳责任权重任务分解如下:第一类市场主体
7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该文件关于绿色电力交易的定义部分提到,电力交易平台依托区块链技术可靠记录绿色电力交易全业务环节信息,为交易主体提供绿色电力交易申报、交易结果查看、结算结果查看及确认等服务。区块链技术通过复杂的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对绿色电力如何定义、如何交易等关键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眼下,全球对绿色电力消费的共识正在不断加强,我国绿色电力消费如何进一步扩大并得到国际化应用显得愈加重要。作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示范区,浙江积极探索绿色电力交易,目前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鼓励外资项目扩大绿色电力消费,支持其通过参与绿证交易、利用自有厂房及附属设施开发分布式光伏等方式提升绿电使用比例。详情如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9月6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重点区域用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意见的通告,煤炭消费中的原料用煤可通过购买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可再生能源电力(以下简称绿电)进行替代。替代量根据原料用煤量,按全省平均供电煤耗折算。绿证(绿电)
近日,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发布《青海绿色电力发展水平年度分析报告(2024)》(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对青海清洁能源生产、传输、消费全过程进行了全面评估总结,为青海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提供了参考。据介绍,《报告》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绿色电力评价规范”企业标准为依据,评估2023年青海绿电
近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以下简称“《核发交易规则》”),这是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以下简称“1044号文”)后,主管部
9月2日,从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获悉,今年7月、8月月度绿电交易规模分别达到1.58亿千瓦时、1.55亿千瓦时,连续2个月实现月度绿电交易规模破亿,比2022年8月实施省内绿电交易当年的0.12亿千瓦时呈现爆发式增长,绿电市场活跃度不断增加。近年来,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充分发挥电网企业桥梁作用,有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数据显示,今年7月、8月,新疆月度绿电交易规模分别达到1.58亿度、1.55亿度,连续2个月实现月度绿电交易破亿。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9日,河北发改委公布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项目清单,共有六个项目入选,其中包括新乐市储能系统集成产业项目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示范项目,由河北航天远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实施;另外还有两例新能源加储能构网型技术示范,分别为华能西柏坡百兆瓦级(县级)新型电力系统示范项
9月9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新乐市储能装备系统集成产业项目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示范项目、新建智能化电力装备智慧工厂之光储直柔项目、华能西柏坡百兆瓦级(县级)新型电力系统示范项目等6个项目在列。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项目的
近日,爱尔兰可再生电力支持计划(RESS)第四轮拍卖成功结束,初步选定了1333.64MW的清洁能源项目容量,包括959.84MW的太阳能光伏以及373.8MW的陆上风能。本轮拍卖共有56个项目提交申请,其中43个项目符合参加拍卖的资格,国有电力运营商EirGrid初步筛选出27个项目,如果中标方临时对拍卖结果有异议,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迎来75周年华诞。国家统计局9月9日发布新中国75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报告指出,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丰硕成果,逐步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工农业生产和能源供给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之大、速度之快
9月1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对于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拟选择参加绿证交易的,相应电量不得申请CCER;拟申请CCER的,在完成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和登
9月1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通知》文件提出,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对于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拟选择参加绿证交易的,相应电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问:《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明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1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对于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拟选择参加绿证交易的,相应电量不得申请CCER;拟申请CCER的,在完成自愿
7月2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作出一系列改革部署,明确了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的要求,如“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等。(来源:能源评
9月9日,上海市2024年度第一批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拨付计划(草案)公示,奖励总金额82801227.8元,其中风电项目4个,奖励金额46579672.50元;光伏电站项目1375个,奖励金额32214809.05元;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7210户,奖励金额4006746.25元。原文如下:上海市2024年度第一批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拨付计划
9月9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下达我区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重点行业绿电使用比例的通知,其中提出,2024年我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34.3%,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30%,以实际消纳的物理电量核算。各市场主体承担消纳责任权重任务分解如下:第一类市场主体:售电企业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