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储能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政策正文

交通海事局《纯电池动力船舶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2024-07-23 09:19来源: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键词:磷酸铁锂电池动力电池电动传播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了《纯电池动力船舶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该文件适用于船长大于等于5m的仅采用蓄电池作为推进动力源和主电源船舶,包括海船、河船等;适用于锂离子蓄电池和能量型超级电容器,且仅限于磷酸铁锂电池(磷酸铁锂软包电池除外)。

此外文件要求蓄电池包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7。电池系统的保护方面,要求电池系统的单一故障不应引起全船失电。船长大于等于20m的船舶,应急电源应具备电池管理系统(BMS)、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应急排气系统等。

原文如下: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纯电池动力船舶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保障纯电池动力船舶安全,促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在船舶领域应用,我局组织制定了《纯电池动力船舶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msachuangui@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技术规范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

附件:1.纯电池动力船舶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4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纯电池动力船舶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意见反馈表.wps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磷酸铁锂电池查看更多>动力电池查看更多>电动传播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