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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市绿电绿证工作推进方案(征求意见稿):江阴企业绿电消费补助资金最高30万元/年!

2024-10-09 09:17来源: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键词:绿电交易绿证交易电力交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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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省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江阴市绿电绿证工作推进方案》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市绿色电力消费体制机制有效建立,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突破10亿千瓦时,重点高耗能企业绿色电力消费占比不低于15%;到2030年,全市绿色电力消费体制机制基本完善,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超过20亿千瓦时,重点高耗能企业绿色电力消费占比不低于30%,高标准打造全国绿色能源示范城“江阴样板”。

鼓励企业参与绿电绿证交易。支持江阴企业参与绿电绿证交易,对符合条件的江阴企业绿电消费,按照不超过其绿电交易中绿电环境价值费用的5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资金最高30万元、奖励资助不超过3年。支持绿证服务机构通过市场化、专业化服务,开发用户市场、撮合绿证交易,对符合条件的绿证服务机构,根据其服务情况给予最高100万元绩效奖励,同一机构奖励资助不超过3年。(绿色电力环境价值费用认定,以国网供电公司根据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确认的,每月正式结算的数据为准。)

详情如下:

关于征求《江阴市绿电绿证工作推进方案》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碳发展目标,有序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全面提升经济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切实促进全市绿电绿证消费规模取得新突破,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编制了《江阴市绿电绿证工作推进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如果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0月12日前将书面意见和建议以寄送、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信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1029办公室,邮编214431

联系电话:86861029,传真:86861006

邮箱:383830076@qq.com

附件:《江阴市绿电绿证工作推进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感谢您的支持!

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8日

江阴市绿电绿证工作推进方案

(上会审议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碳发展目标,有序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全面提升经济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切实促进全市绿电绿证消费规模取得新突破,现结合江阴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绿电绿证相关部署要求,积极构建促进绿色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和长效机制,确保全市绿电绿证足额供给、低价供应,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支撑。到2025年,全市绿色电力消费体制机制有效建立,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突破10亿千瓦时,重点高耗能企业绿色电力消费占比不低于15%;到2030年,全市绿色电力消费体制机制基本完善,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超过20亿千瓦时,重点高耗能企业绿色电力消费占比不低于30%,高标准打造全国绿色能源示范城“江阴样板”。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绿电绿证供给能力

1、深挖市内绿电资源。开展对全市分布式光伏可发展绿证调查摸底工作,深度挖潜市内绿电资源,加快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鼓励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加快重点渔光互补项目建设并网。推动发电侧绿色低碳转型,加快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先立后破”,有序推进低效小煤电机组关停并转,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优化电力供应结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跨域绿电合作。积极引入域外清洁电力,主动参与“蒙电入苏”工程,加强与陕西延川、江苏灌云等对口合作地区绿电资源对接,开展长三角区域能源电力合作,通过市场化交易增加市外绿电消纳规模。加强与海澜电力、远景能源、国电投等大型清洁能源供应商合作,建立常态化绿证打包集中采购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系统推进绿证申领。各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项目业主),应积极配合做好绿证核发相关工作,认真做好项目建档立卡、账户注册、电量信息报送等工作。主动加强与国家可再生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衔接,开通常态化审核快速通道,全面提升全市绿证审核效率。开展第三方交易服务机构绿证代理申领,开展普惠性代理服务,拓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申领渠道。依托现有市级能碳管理平台和临港能碳双控管理平台,建设绿证交易和碳交易创新试点,打造江阴市绿证交易、碳普惠交易区域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临港开发区、市供电公司、市电力行业协会、市场化服务机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电网输送消纳能力。积极争取扩大外调绿电规模,加快推进全市以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探索适应大规模分布式光伏并网的新型有源配电网网格化负荷预测和电力平衡,推动辅助电网规划的大规模新能源接入承载力评估研究,着力攻坚大规模新能源群调群控和包含新能源、常规电源、可调用户的源网荷储协调控制的关键技术,加快海澜电力广域虚拟电厂和临港开发区虚拟电厂建设。电网企业应定期梳理、公布各地区绿色电力(含外来绿色电力)出力时段分布,有序引导更多用户消费绿色电力。(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市发改委、市资规局、临港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绿电绿证需求管理

5、摸清市场需求底数。系统摸排外贸出口企业、受碳关税影响企业、现已购买绿电绿证企业等市场主体有效需求,积极搭建交易服务平台,及时准确提供绿电绿证来源等供应,全力打通服务最后一米,推动供需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鼓励企业参与绿电绿证交易。支持江阴企业参与绿电绿证交易,对符合条件的江阴企业绿电消费,按照不超过其绿电交易中绿电环境价值费用的5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资金最高30万元、奖励资助不超过3年。支持绿证服务机构通过市场化、专业化服务,开发用户市场、撮合绿证交易,对符合条件的绿证服务机构,根据其服务情况给予最高100万元绩效奖励,同一机构奖励资助不超过3年。(绿色电力环境价值费用认定,以国网供电公司根据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确认的,每月正式结算的数据为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供电公司、市场化服务机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优化市场交易服务。借鉴国内外绿电绿证商业化运作模式和市场化服务机制,鼓励绿证组织、大型售电企业等建立与北京、上海等专业机构常态联系,在澄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引进优质服务机构来澄开展业务。推动全市供电营业厅增设“绿电绿证服务微网点”,积极争取在澄设立绿电绿证服务站,规范建立政策讲解、需求对接、交易指导、凭证发放等统一服务标准,打造全市绿电绿证交易服务“15分钟互动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市场化服务机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拓展绿电绿证应用场景

8、健全用能预算管理。充分发挥绿电绿证在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核算方面的作用,探索实施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制定具体方案,开展绿电绿证消费替代,适时向社会公布重点用能单位绿电消费比例。实施新上高耗能项目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承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落实能耗双控机制。落实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政策,在全市“十四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将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予以扣除。原则上通过绿证交易抵扣的能源消费量,不超过本地区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所需节能量的50%。(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碳排放协同。加强绿电绿证基础数据应用管理,建立完善绿电绿证交易数据接入、企业级示范应用、数据核算方法,做好与全市“能碳管理服务平台”的信息互通。统筹做好电力行业、高耗能企业等碳排放管理工作,重点碳排放单位通过市场化手段购买使用的绿电绿证,在提供交易平台购买合同、结算凭证等材料后,其碳排放量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进行核算。(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江阴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11、健全工作机制。市发改委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省市相关部署,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全面科学统筹,定期研究会商,及时跟踪推进,加强动态评估,认真梳理总结,切实引导各级各部门科学推进全市绿电绿证工作。

12、强化责任落实。把促进绿电绿证消费工作纳入双碳工作体系,健全配套工作举措,统筹推进绿电绿证资源开发、服务机构引育、应用场景创新等,确保绿电绿证足额供给、低价供应。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支持体系,努力形成工作推进合力。

13、加大政策支持。建立绿电绿证消费企业白名单,支持金融机构将绿电绿证消费纳入绿色金融支持体系,探索完善绿色电力消费贷款、绿色金融评估等服务举措。加大对企业绿电绿证购买使用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组织电力用户与大型售电公司签订绿电交易合同,并在中长期交易合同中单列,努力提升相关企业国际综合竞争力。

(五)其他事项

本工作方案涉及绿电绿证消费奖励支持对象为江阴市依法登记在册的企业。本工作方案由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具体执行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附件:1、江阴市绿电绿证工作任务分工

2、江阴市重点市场化服务机构名单

3、江阴市“十四五”绿证消费抵扣测算表

附件1

江阴市绿电绿证工作任务分工

一、市发改委。负责全市绿电绿证工作的规划统筹和协调推进,定期调度各地区、部门相关工作进度,及时收集梳理创新典型案例,做好结果运用;指导推动市场化绿电绿证服务机构引进、孵化和培育,持续强化绿电绿证赋能产业发展功能。

二、市工信局。负责在全市绿色制造体系(绿色园区、零碳工厂、绿色工厂)中鼓励推广绿电绿证应用;做好全市绿电绿证与节能降耗相关政策的衔接。

三、江阴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全市碳排放与绿电绿证相关政策的衔接。

四、市商务局。负责协助开展外向型企业绿电绿证政策宣传推介,摸排全市绿证有效需求,支持市场化绿电绿证服务机构开展服务。

五、市财政局。鼓励有条件的市属国企参与绿电绿证市场化服务机构引进、孵化和培育等工作。

六、市供电公司。负责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服务,做好数据支持和技术辅导;参与推动建立全市绿电绿证商业化运作模式和市场化服务机制,做好与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衔接争取工作,不断强化绿电绿证对我市发展的赋能功能。

七、市场化服务机构。加强对国内外前沿政策信息和市场形势的梳理、分析和评估,为全市绿电绿证工作推进提供支撑;协助市镇两级开展绿电绿证项目申报审核、对上平台衔接、数据归纳总结等业务技术支持;参与推动建立全市绿证商业化运作模式和市场化服务机制,探索构建全市绿证交易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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