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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电力市场交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信用评价按不同经营主体类型分别独立开展

2024-10-29 16:10来源:云南省能源局关键词:电力市场电力市场交易云南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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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云南省能源局近日就《云南电力市场交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报审稿)》公开征求意见。

本细则所称信用评价,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交易规则,按照规范的方法、标准和程序,对相关经营主体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等方面进行评价,确定信用等级,运用评价结果的管理活动总称。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参与云南电力市场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等经营主体。根据市场发展情况,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将持续优化信用评价指标及信用管理相关机制,汇报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参与评级的售电公司、批发用户、发电企业需在半年度评价周期内参与交易时间不少于6个月。若经营主体半年度评价周期内参与交易不足6个月,不参与该半年度评分评级。

信用评价按不同经营主体类型分别独立开展。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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