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注:如有不涉及的评价指标,自评分赋满分。
附2
浙江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核查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加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碳市场)技术核查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技术核查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碳市场环境,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碳市场技术核查机构和人员及其所开展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技术核查机构,指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根据规定的技术标准、核查规则和程序要求,对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以下简称重点排放单位)提交的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开展技术核查,出具技术核查意见,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技术服务机构。
第四条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核查机构和人员及其所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技术核查机构应当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确保核查内容及结果真实、准确、规范。
第六条技术核查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固定场所、设施、办公条件,具备完善的财务制度,建立完善的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确保人员有能力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相关业务工作。
第七条技术核查机构在开展核查工作时,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不得将核查活动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外包;
(二)不得参与所核查的重点排放单位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和碳资产管理等碳交易相关活动,如代管重点排放单位配额交易账户、帮助重点排放单位开展配额和自愿减排量交易、向重点排放单位提供碳资产管理和碳交易咨询服务等;
(三)不得与从事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的公司存在利益关系;
(四)不得使用具有利益冲突的核查人员,如3年之内与所核查的重点排放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或为所核查的重点排放单位提供过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碳交易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第八条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年度核查工作完成后,根据《浙江省全国碳市场技术核查机构综合考评细则》(见附表),对技术核查机构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采用扣分制累积记分,初始总分100分,考评结果分4个等级,依次为:
(一)优秀:90(含)~100分;
(二)良好:80(含)~90分;
(三)合格:70(含)~80分;
(四)不合格:70分以下。
第九条技术核查机构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该年度综合考评直接定为不合格:
(一)核查活动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外包的;
(二)从事与技术核查工作有利益冲突活动的;
(三)在核查中弄虚作假的;
(四)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或者发布被核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碳排放信息的;
(五)利用技术核查工作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十条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建立技术核查机构信用评价制度,开展年度信用评价,并接受社会监督。信用评价采用扣分制,每个机构初始总分1000分,按照以下指标累计扣分:
(一)核查报告70分以下的,扣20分/份;
(二)核查人员应当进入现场而未进入现场进行核查的,扣100分/次;
(三)假冒其他技术核查人员实施核查的,扣100分/次;
(四)核查报告关键数据存在重大错误的,扣200分/次;
(五)考评结果不合格的,扣200分。
以上相关指标扣分满足相关文件规定时限后,技术核查机构可以向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指标修复申请。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实并同意后,予以修复。
技术核查机构的环境信用分为5个等级,依次为:
A级:980分(含)及以上;
B级:920(含)~980分;
C级:800(含)~920分;
D级:600(不含)~800分;
E级:600分(含)及以下。
第十一条综合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或B级的技术核查机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激励措施。综合考评结果为不合格、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或E级的技术核查机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并约谈技术核查机构负责人,取消已享受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给予的激励措施。
第十二条技术核查机构出具的技术核查报告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遗漏,在对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技术核查过程中篡改、伪造数据资料,使用虚假的数据资料或者实施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本实施细则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浙江省全国碳市场技术核查机构综合考评细则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文件提出,上海市建立完善碳普惠机制,基于碳普惠方法学开发相应的减排项目、减排场景,将单位或者个人的减碳行为进行量化并赋予价值,运用商业激励、市场交易等方式,引导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上海市实行碳排放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政民互动常见问题中,就“已发布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有哪些?”问题,回答如下:截至2025年3月10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水
2025年作为“十四五”规划最后一年,也是“能耗双控”收官之年。本篇报告延续了我们双碳专题研究历篇报告内容,旨在讨论和收集由“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过度后,碳排放控制的制度和流程。依据截止到2025年2月已发布的政策文件,梳理关于“碳排放双控”,碳排放体系建设,碳排放的核算、核查,碳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5年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强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一年来,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深入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力行业碳排放计量工作的函,其中提到,完成全省300MW级及以上火电机组(含2025年投产机组)碳计量监测装置安装、子站建设和电力碳计量与碳核查一体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碳计量平台)数据接入,完善省级碳计量平台碳计量审查等应用功能。
北极星碳管家获悉,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扩大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的通知,将当前天津碳市场工业和航空(机场)行业企业纳入标准,由年碳排放2万吨以上调整为1万吨以上。并新增货运港口行业以及水上及航空货物运输行业。通知如下:各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天津市碳达峰碳中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就碳排放权交易、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适用什么增值税税目问题给予答复,明确纳税人发生碳排放权交易、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应按销售“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配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6%税率。详情如下:问题描述:碳排放权交易、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适用什么
2月7日,针对碳排放权交易及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在增值税政策方面的适用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发布的“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等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执行口径”(以下简称“执行口径”)中明确,纳税人发生碳排放权交易、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应按销售“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配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适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5日,中共广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支持广州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探索开展以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绿证、绿电等绿色低碳发展相关产品为标的的期货产品研发,并与相关碳市场机构开展合作。依托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等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执行口径。详情如下:问题描述:碳排放权交易、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适用什么增值税税目?答复口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
2月7日,证监会网站发布的《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提出,丰富资本市场绿色金融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融资并购及发行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进一步提升绿色债券申报受理及审核注册便利度。推出更多绿色主题公募基金。鼓励绿色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发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政民互动常见问题中,就“已发布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有哪些?”问题,回答如下:截至2025年3月10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水
2月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煤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煤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
近日,生态环境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牵头建设的“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以下简称“因子库”)第一版正式上线。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相关负责人就因子库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一下因子库的建设背景。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
近日,生态环境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牵头建设的“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以下简称“因子库”)第一版正式上线。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相关负责人就因子库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一下因子库的建设背景。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共有30家企业纳入上海市2025年度发电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40家企业纳入上海市2024年度非电力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生态环境部发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本指南适用于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企业层级和工序层级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本指南对核查的原则、依据、内容与要点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对其他未纳入全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钢铁行业》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等材料可登录我部网站.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为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部署和《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有关要求,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市生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12月18日公布2025年度纳入全国碳市场管理的排放单位名录,北京市共有14家发电企业(天然气发电机组)纳入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录,与上一年度相比无变化,应按照国家要求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送、核查及配额清缴工作。7家石化、钢铁、建材、民航(机场)等部分重点行业企业纳入
12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钢铁行业》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钢铁行业》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钢铁行业》意见的通知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
12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钢铁行业》意见的通知。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钢铁行业》意见的通知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钢铁行业企业温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3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该办法已经于2025年2月10日市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2025年2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公布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
3月11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重庆地方碳市场2022年度和2023年度未完成履约重点排放单位名单。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重庆地方碳市场2022年度和2023年度未完成履约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的通知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有关单位:
3月10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广东省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2024年度纳入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围的行业企业分别是石化、造纸、民航、陶瓷(建筑、卫生)、交通(港口)和数据中心六个行业企业。本省行政区域内(深圳市除外,下同)石化、造纸、民航、陶瓷(建筑、卫生)和交通(港口)等行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于3月4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王福栋介绍,山东作为重化大省、燃煤大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决完成“十四五”碳强度下降目标、碳市场履约等任务,积极探索应对气候变化地方管理模
2023履约周期,是上海碳市场第十一个履约周期,市场总体运行平稳,价格稳步攀升。配额成交量680.43万吨,较上一周期增长39.8%,成交金额5.17亿元,较上一周期增长52.3%,创开市以来新高。该周期内,按照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的阶段性目标要求,本市在配额分配中延续了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的基本思路,对3/4
国务院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入法治化建设新阶段。德国是全球最早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国家之一,其近20年的碳市场法治实践,能够为我国构建完善的碳市场制度提供重要参考。德国碳市场法治建设经验在莱茵河畔
2024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交易及清缴工作顺利结束,碳排放配额年度成交量1.89亿吨,年度成交额181.14亿元,创2021年上线交易以来年度成交额新高。交易价格总体平稳上扬,收盘价于4月24日首次破百。12月31日收盘价为97.49元/吨,较2021年7月16日首日开市价上涨103%。截至2024年末,全国碳排放权交
为规范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收入管理工作,落实《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京政发〔2024〕6号)要求,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北京市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收入管理办法》(京财资环〔2024〕1704号),并于12月26日发布,详情如下:北京市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收
今年是全国碳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也是《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后第一个履约周期,江苏省针对缺口企业多、履约时间短、配额价格高、处罚力度大等诸多因素,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发电行业碳排放配额清缴履约工作。一是提前分析研判。根据年度核查数据,提前开展配额分配分析预测,对缺口比较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12月13日印发《上海市纳入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共有403家企业纳入名单管理,其中新增企业纳入门槛,工业企业、交通1(航空运输企业)和危险废物治理企业为年能耗量1万吨标煤以上或年二氧化碳排放量2万吨以上;交通2(水上运输企业)为年能耗量5万吨标煤以上或年二氧化碳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12月13日发布《上海市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根据碳排放控制目标和要求,在坚持实行碳排放配额总量控制、促进用能效率提升和能源结构优化、平稳衔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原则下,按照纳管企业碳排放控制严于全市总体要求,确定2024年度碳排放交易体系配额总量为1.06亿吨,采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