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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电力市场准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 版)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4-11-05 09:45来源:黑龙江省发改委关键词:电力市场电力交易黑龙江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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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4日,黑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2.0版)》意见的通知。

其中,黑龙江省电力市场准入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2.0 版)指出,符合注册基本条件的经营主体需要在电力交易机构完成注册后,才能在黑龙江电力市场参与交易。电力交易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市场注册服务,建设并运维电力交易平台市场注册业务功能,依法依规披露市场注册业务的相关信息。经营主体包括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含独立储能企业、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

详情如下: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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