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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运行规则(征求意见稿):跨省现货市场与省内现货市场实现“联合出清、两级协同运作”

2024-11-07 09:50来源:南方能监局关键词:电力市场区域电力市场电力现货交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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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南方能监局近期发布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运行规则(征求意见稿),区域市场面向港澳地区和周边国家开 放,加强与跨境电力贸易的有序衔接。并入南方电网的境外电厂或与南方电网有联络的境外主体,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场交易规 则参与区域市场交易活动。

区域市场按照跨省中长期交易与省 (区)内中长期交易“两级市场、有序衔接”,跨省现货交易与 省(区)现货交易“联合出清、协同运作”,跨省电力辅助服务交易与省(区)电力辅助服务交易“独立运作、紧密衔接”的市 场架构有序组织开展,形成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区域市场开展的电力批发交易包括中长期和现货电能量交易以及电力辅助服务交易。参与区域市场的售电公司,以省(区)为单位开展售电业 务,与符合条件的零售用户建立零售代理关系。

区域电力市场按照网 省协同的原则,稳步推进南方区域跨省市场和省内市场协同发 展,跨省中长期市场与省内中长期市场实现“两级市场、有序衔接”,跨省现货市场与省内现货市场实现“联合出清、两级协同 运作”,跨省辅助服务市场与省内辅助服务市场实现“逐步融 合、紧密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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