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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风电、光伏自愿参与绿电交易 10%电量通过现货市场交易

2024-11-11 09:35来源: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关键词:电力市场电力市场化交易浙江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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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2025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等2份文件意见的通知。

《2025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根据全省工商业用户年度总用电量确定。其中,中长期交易电量占比不低于90%,其余电量通过现货市场交易。

其中提到,统调煤电、非统调煤电中长期交易电量不低于90%,通过双边协商、集中交易(年度、月度、月内)等方式交易,其余电量通过现货市场交易。风电、光伏(不含居民屋顶光伏)自愿参与绿电交易,10%电量通过现货市场交易。

关于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根据参与方式分为直接交易价格和代理购电价格。直接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通过中长期、现货市场形成。中长期市场执行“基准价+上下浮动”市场价格机制,煤电交易价格上下浮动范围不超过0%。现货市场在出清价格上限、下限的基 础上,实施二级限价机制。代理购电价格中,电能量价格按照年度、月度、现货参考价确定。其中,M月代理购电价格=70%×M月年度市场交易参考价+20%×M月月度市场交易参考价+10%×M月现货市场交易参考价(参考价均由电力交易平台公布),其他价格按照国家相关价格政策执行。

关于市场结算,各市场主体分别与电网企业进行电费结算。售电公司应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险等履约保障凭证,履约保障凭证金额不低于该售电公司批发交易总电量乘以0.8分/千瓦时,具体见《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实施细则》。零售交易、批发交易结算事宜按《浙江电力零售市则场实施细》《浙江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执行。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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