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1月27日,山西省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24〕53号)。其中明确,以能源和工业统计、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核算、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数据为基础,以国家碳排放核算标准为依据,在电力、钢铁、焦化、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以下统称重点行业)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
同时提到,积极参与全国绿证交易市场,制定省级绿色电力交易细则,促进绿色电力消费。
此外,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电解铝等重点行业产能,严格新建“两高”项目源头把关,对项目开展联审联批,新建“两高”项目单位产品设计能效需达到标杆水平或能耗限额标准先进水平,环保绩效需达到A级或引领性水平。
原文如下: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24〕5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以下简称“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国办发〔2024〕3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要求,以将碳排放指标纳入规划为引领,以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为基础,以建立碳排放双控考核评价制度为抓手,加快建立行业碳排放预警、企业节能降碳、项目碳排放评价、产品碳足迹应用等管理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的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全力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到2025年,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宣贯实施碳排放核算及产品碳足迹等国家标准,为全省范围实施碳排放双控奠定基础。
2026年起,全面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落实国家及省级各项制度要求,确保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
碳达峰后,实施以总量控制为主、强度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开展碳中和目标评价考核,进一步强化对各市及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的碳排放管控要求,综合施策确保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
二、进一步夯实碳排放双控基础
(一)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根据国家部署,积极推动能耗数据统计核算改革,科学开展能源平衡表编制工作,扎实开展全省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建立省级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指标、数据及碳排放年报快报制度,健全部门间统计数据快速共享机制;逐步开展市级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省统计局负责)。鼓励有条件的市探索建立县级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各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建立碳排放指标规划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全省五年规划期碳排放双控指标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十五五”时期,将碳排放强度降低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不再将能耗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十六五”时期及以后,推动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刚性约束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统计局、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碳达峰碳中和任务推进机制。认真完成《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晋政发〔2022〕29号)及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专项方案的各项任务,确保顺利实现碳达峰。“十五五”期间,及早研究制定各级碳中和实施方案,谋划完成碳中和目标的工作举措、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碳达峰碳中和规范性制度。修订省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纳入碳排放双控有关要求;制定出台省级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办法(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清理现行政策中与碳排放双控要求不相适应的内容。(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探索重点行业碳排放预警管理
(五)建立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机制。以能源和工业统计、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核算、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数据为基础,以国家碳排放核算标准为依据,在电力、钢铁、焦化、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以下统称重点行业)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立行业领域碳排放监测预警机制。摸清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底数与减排潜力,建立统一的数智化平台开展常态化碳排放形势分析监测,对碳排放增长较快的行业领域进行预警,及时采取从严管理、淘汰落后等措施,遏制不良发展势头。(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积极开展零碳(近零碳)产业示范创建。围绕煤炭矿山、以新兴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开发区和传统高碳行业开展多层次、多领域零碳(近零碳)产业示范创建,探索形成减碳效益突出、地方特色鲜明的模式和路径,为全省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企业节能降碳管理
(八)实施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执行国家出台的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规则标准,按需制定一批省级标准。落实省级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办法,推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落实节能降碳管理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落实市场机制调控制度。根据国家部署,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切实做好年度配额分配、核定、清缴等工作;强化碳市场监督管理,落实重点行业核算报告和核查技术规范,推动履约企业减少碳排放;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自愿减排项目开展减排量登记,规范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交通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参与全国绿证交易市场,制定省级绿色电力交易细则,促进绿色电力消费。(省能源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完善碳计量数据溯源制度。加强碳计量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建设山西省碳计量中心,制定一批适应全省产业特色的碳计量标准,推动能源和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和检定校准,不断完善碳计量相关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
(十一)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电解铝等重点行业产能,严格新建“两高”项目源头把关,对项目开展联审联批,新建“两高”项目单位产品设计能效需达到标杆水平或能耗限额标准先进水平,环保绩效需达到A级或引领性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有序衔接国家政策,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严把新上项目能耗和碳排放关,开展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综合评价,将有关审查评价意见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建设以及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省能源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体系,落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将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对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排放水平进行预测和评价,在重点行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强化减污降碳协同控制。(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产品碳足迹应用体系
(十四)积极参与国家碳足迹规则制定。按照急用先行原则,聚焦省内特色行业和重点产品,积极研究和制定省内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并争取上升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对国家已出台的核算规则和标准,不再出台或及时废止相关地方规则和标准。探索开展重点行业和细分领域的产品碳足迹分级评定和管理工作,鼓励省内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特色产品企业、龙头企业、出口贸易企业等开展自身产品和供应链碳足迹核算或评价。(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积极应用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加强全国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的推广应用,推动市县、企业积极应用全国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行业主管部门和有条件的市县可根据需要补充建设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为国家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扩大覆盖范围提供支撑。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科研单位探索建设细分行业领域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有序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宣传落实国家产品碳标识认证管理办法,推广碳标识相关国家标准,按需制定国家标准未覆盖的省内行业和产品有关标准,探索建立碳足迹标识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组织有条件的市县聚焦重点产品开展先行先试,鼓励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探索建立碳足迹信息披露制度。在保障数据安全和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分阶段、分步骤鼓励企业以环境气候信息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或自愿性评价认证等方式发布碳足迹核算结果与报告。鼓励重点行业企业逐步开展碳足迹信息披露。(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开展碳排放双控评价考核
(十八)建立碳排放双控指标分配制度。从“十五五”起,在五年规划初期,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域和功能定位、产业和能源结构等因素,将国家下达我省的碳排放双控指标合理分解至各市,推动各市完成碳排放双控目标任务(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可进一步细化分解碳排放双控指标,压实县级区域及重点企业控排减排责任。(各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九)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五年规划期和年度碳排放预算全流程管理制度,按年度开展碳排放情况分析和目标预测;“十五五”时期,指导各市根据碳排放双控目标编制碳排放预算并动态调整(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统计局、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相关县开展县级碳排放预算管理。(各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建立碳排放双控考评制度。以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指标为重点,综合考虑全省及各市能源结构、能耗强度、资源利用效率、生态系统碳汇等指标,科学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制定出台省级碳达峰碳中和评价考核办法,明确评价考核工作程序及结果运用方式,按时开展省级自评、市级考核等工作。条件成熟时,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考评。(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统计局、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建立“电—碳”数据快速评估机制。依托电力调度、计量等实时数据,建设统一的、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电力与碳排放数据关联模型和快速评估系统,适时通报各市碳排放发展趋势信息,指导降碳形势严峻的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有关风险。(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统计局、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组织实施
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主动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成熟经验,着力推进本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确保后续出台的各项细化制度和措施符合山西实际、突出山西特色、解决山西问题,积极探索资源型地区实现全面绿色转型的有效途径。省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履行“双碳”工作统筹协调职责,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山西行动,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2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钢铁行业》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钢铁行业》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钢铁行业》意见的通知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
12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钢铁行业》意见的通知。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钢铁行业》意见的通知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钢铁行业企业温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12月4日发布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重点任务落实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4〕51号),通过突出碳规划引领,强化地方碳考核,探索行业碳管控,完善企业碳管理,开展项目碳评价,加快产品碳核算,加强碳双控协调等措施,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重点任务落实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快推动完善绿证交易,促进绿色电力消费,鼓励外向型企业、行业龙头等自愿购买绿证,提升消费绿色电力比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生态环境厅等参与)
近日,从湖北省国资委获悉,湖北碳市场碳配额累计成交量达4.09亿吨、成交总额突破100亿元,成为全国首批7个试点碳市场中交易总额首个突破百亿的市场。将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商品的碳交易,是全球公认能有效推动企业减排的市场化手段——减排企业出售多余的二氧化碳配额,超标排放的企业则需购买碳配额。
能源行业碳排放量占全社会碳排放总量的80%以上,电力行业碳排放量占能源行业碳排放量的40%以上。随着碳达峰碳中和不断推进,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带动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提高,电力碳排放水平对实现“双碳”目标的作用将更加凸显。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以下简称“电力碳排放因子”)主要衡量单位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全寿命期碳排放计算导则(试行)》,本导则按照建筑领域碳排放计算边界,给出了建材生产及运输、建筑建造及拆除、建筑运行五个阶段的碳排放计算方法,用于民用绿色建筑设计期与运营期的全寿命期碳排放计算。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四川省民用
11月28日,中交集团携手北京绿色交易所在青岛成功举办公司首单内部试点碳交易活动,这是中国基建行业碳交易领域的首次成功实践。中交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裴岷山,北京绿色交易所副总经理王辉军出席仪式并见证签约。在本次交易中,公司依托中交路建承建的广西全州至容县高速公路平乐至昭平段项目,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11月29日发布公开征求《关于开展碳足迹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提出开展碳足迹核算试点,建设省级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和数据质量计量支撑试点,探索开展碳足迹场景应用、分级管理、信息披露和贸易绿色化水平统计监测等工作。选择工作基础好、产业集中
近日,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金驹煤电化东大6兆瓦分布式瓦斯电站顺利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正式转入商业运营。这是国内首座在矿井投产前就成功运营的瓦斯电站。东大6兆瓦分布式瓦斯电站位于山西省沁水县郑庄镇东大村,紧邻东大煤矿主工业场地西北侧,于2023年5月25日开工。在东大煤矿建设过程中,晋
先说结论:新CCER在碳市场今年履约前大概率签不出来了。(来源:老汪聊碳中和作者:气候未来)截止到文章发布,公示结束的项目一部分正在申请登记,但还没有一个项目真正完成登记。而后面还有减排量核算报告公示和项目减排量登记两个步骤,现在已经11月底了,所以按正常流程来讲,新CCER的签发已经无法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受理注册虚拟电厂相关信息,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陕西综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申请,并对提交的市场注册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校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1月5日,时间1个月。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5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转发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征求安徽省绿色电力交易实施方案(2025年版)意见的函,其中提到,聚合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的虚拟电厂参与交易前需完成市场准入注册,准入标准参照售电公司执行。现阶段参与交易的虚拟电厂与开展售电公司业务的经营主体不得为同一法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4年第二十二批次售电公司市场注册相关信息,初始注册的售电公司共4家,业务范围变更的售电公司2家,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月4日,公示期为1个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能源稳定供应和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国家能源局迎峰度冬能源保供工作要求,近日,新疆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同志带队专程赴阿克苏地区开展能源保供督导工作,督促有关电力企业扛牢压实责任,细化保供措施,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督导组一行深入浙能阿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新疆电力市场发电企业注册服务指南,其中指出:本服务指南适用于新疆区域内的发电企业在新疆电力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力交易平台)注册服务,主要包括市场注册、信息变更、市场注销和异议处理。发电企业应满足《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规定的基本条件。按照营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3日,云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2025年云南电网优先发电计划安排的通知,优先发电计划应在云南电力交易平台登记备案,纳入中长期合同管理,具备条件的相关发电企业应通过交易平台及时确认。优先发电计划月结月清,原则上不进行滚动调整。根据“十四五”云电送粤、云电送桂框架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4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了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1家售电公司已通过电子资料形式检查和纸质资料核对,现将公司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月3日,时间1个月。本次公示售电公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5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第2024-38批售电公司注册信息的公示》。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泸州佳跃电力销售有限公司的注册申请,对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注册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现将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月3日。售电公司目录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5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售电公司注册公示(2024年第二十七批),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了中煤科工重庆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申请,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现将企业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月4日。名单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5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售电公司复牌的公告,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华电华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等3家售电公司提交的复牌申请,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现将售电公司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名单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5日,宁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宁夏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新疆雅贝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注册申请,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现将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5日-2025年1月4日,时间为1个月。名单如下:
11月28日,国家电网公司发文评定10个数字化配电网综合示范区和10个专项示范区。浙江宁波是数字化配电网综合示范区之一。早在去年9月,国家电网公司为促进分布式光伏、电动汽车、储能等新要素发展,满足电力优质供应、能源绿色转型、资源优化配置需要,启动了数字化配电网综合示范区建设,加速推动配网
12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优秀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高新函〔2024〕450号)。本次征集工作聚焦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等六大方向,面向社会征集以下三类典型案例:(一)标志性产品。代表未来产业发展方向,且已
12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其中提到,加强智能信息综合布线,加大住宅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投入力度,提升电力和信息网络连接能力,满足数字家庭系统需求。以住宅为载体,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通信、人工智能等实现系统平
在配网施工现场,机械手臂把电杆稳稳地插入挖好的杆洞里;在工厂化预制车间,跌落式熔断器高低压引线等模块通过机床标准化预制,随后像积木一样被组装为成套设备,再被运至施工现场安装;打开“工程云设计”APP,施工图、竣工图便可一键生成……目前,这些新技术、新工法已经在新疆配网工程施工中广泛
近期,华东能源监管局安徽业务办公室督促指导电网企业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打造“电力+产业链”服务新格局,提升用户用电体验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一是在政务大厅开设“水电气”线下联办窗口,开发办电可视化功能,向企业定期推动关键环节进度,主动提醒企业提前准备相关资料。二是贯通合肥市工改平台与
电力行业正站在转型升级的关键节点。面对气候变化与能源安全双重挑战,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不仅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然选择,更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这一转型对电力系统的结构、技术与管理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亟须以新质生产力为驱动,加速电力
2024年12月4日-5日,2024中国光伏行业年度大会”在四川宜宾顺利召开。光伏行业主管部门、研究机构、行业专家、企业领袖等代表一起就行业发展热点问题进行探讨分析。科华数能受邀出席,发表了题为《光伏逆变器智能化发展趋势分析》的主题演讲。在“双碳”目标的驱动下,我国光伏产业经历了高速发展,当
12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5G应用“扬帆”行动重点城市总结评估情况的通报(工信厅通信函〔2024〕458号),经地方组织评估、基础电信企业集团数据核实、专家复核等,2024年度16个城市在流量提升、连接规模、应用创新、网络建设、政策措施等方面取得突破。其中通报关键指标建设情况:(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网信中国”作者:陈舞阳柴于涵吕燕芳)前言2022年11月,习近平主席在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九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时提出,我们要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加速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推进能源资源、产业结构、消费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支持
12月3日,湖南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对江中心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做出答复,其中指出,要加强与城乡建设规划、电网规划及物业管理、城市停车设施等的统筹协调,要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同时明确在充电价格方面,2025年底前,对实行两
12月3日,海尔新能源与山铁绿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铁绿能”)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此次合作将整合双方在资源、技术等领域的优势,在新能源领域,共同开启能源数字化的新征程,加速新型能源体系的转型与发展。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高立平,山东铁路投资控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