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甘肃省2025年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售电公司准入名单。名单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售电公司注册公示(2025年第三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等文件精神,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了重庆两江智慧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申请,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发布2025年3月份受理经营主体注册公示结果的公告。其中3月申请注册的安徽莱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售电公司符合市场注册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4月11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对江西集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售电公司强制退出公示结果的公告。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江西电力交易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对江西集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售电公司(名单见附件)强制退出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市场有关方面未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发布售电公司公示结果的公告(第八十批)。河南电力交易中心于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3月11日对许昌售电有限公司的市场注册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市场有关方面未对该售电公司提出实质性异议。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西格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注销的公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要求,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西格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注销的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至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售电公司市场注销的公告。国启中能电力(北京)集团有限公司由于企业自身原因,自愿退出天津电力市场,申请在天津电力交易平台注销其业务范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的要求,天津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3日,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对连续12个月未参与交易售电公司暂停天津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的通知。依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要求“连续12个月未进行实际交易的售电公司,电力交易机构征得地方主管部门同意后暂停其交易资格,重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5年2月售电公司注册公示的通知。2025年2月1日至28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通过了15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名单见附件),对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准入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校核。现予以公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布第一百零七批列入售电公司目录企业名单的通知。文件显示,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3月9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对13家售电公司市场准入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交易中心受理了群众以实名书面形式对其中9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示暂停售电公司交易资格相关情况的公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要求,甘肃电力交易平台现有5家售电公司已满足连续12个月未进行实际交易的条件,甘肃电力交易中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退还2024年贵州电力市场化交易售电公司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贵州2024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已完成结算,根据《贵州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障凭证管理细则(试行)》规定,现将到期的履约保函(保险)予以退还。退还范围:售电公司在参加2024年电力市场化交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售电公司履约保函、保险滚动退补工作的通知,计划按月组织开展售电公司履约保函、保险额度预警及滚动退补工作,详情如下:。
一图读懂|履约保函保险初始额度怎么计算?
一图读懂|履约保函保险初始额度怎么计算?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开展2024年12月售电公司履约保函、保险额度预警及滚动退补工作,售电公司应缴纳的履约保函、保险额度根据售电公司历史电量进行动态调整,售电公司参与批发和(或)零售市场前,应通过以下额度的最大值提交履约保函、保险等履约保障凭证:过去12个月批发市场交
为保障海南省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开展海南2025年市场交易售电公司履约保障凭证收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注册并缴纳履约保障凭证,截至2024年12月27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完成了20家售电公司交易资格审核。为便于广大电力用户多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收取2025年售电公司履约保函的公告,参加2025年度市场交易的售电公司请于2024年12月19日17时前按照相应额度向交易中心提交履约保函和《履约保函额度计算过程说明》。售电公司参与市场交易前,应通过以下额度的最大值向电力交易中心提交履约保函:1.过去1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12日,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收取2025年售电公司履约保函的公告,其中明确:售电公司参与市场交易前,应通过以下额度的最大值向电力交易中心提交履约保函:1.过去12个月批发市场交易总电量(可按2024年交易总电量计算),按标准不低于0.8分/千瓦时;2.过去2个月内(可按2024年11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9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11月售电公司履约保函、保险滚动退补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交易秩序,陕西电力交易中心现组织开展2024年11月售电公司履约保函、保险额度预警及滚动退补工作。售电公司应缴纳的履约保函、保险额度根据售电公司历史电量进行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2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度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时间安排,电网代理购电用户入市签约手续应在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意向转为直接参与市场用户的代理购电用户和已于2024年度直接向售电公司购电的电力
履约保函|办理注意事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0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5年度售电公司持续满足注册条件信息披露的工作提示。依据《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售电公司应持续满足注册条件。售电公司注册生效后,通过电力交易平台每年3月底前披露其资产、人员、经营场所、技术支持系统等持续满
2024年,浙江发电侧HHI指数为2722,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市场数字化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24〕84号,以下简称数字化监管)的评判标准,评判结果为:极差;售电侧HHI指数为963,根据数字化监管的评判标准,评判结果为:良好。2024年,发电侧TOP-4指数为95%,根据数字化监管的评判标
一图读懂|履约保函保险初始额度怎么计算?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优化月内滚动撮合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月内滚动撮合交易将按自然日连续开展,D日开展交易标的为D#x2B;2至D#x2B;4日每个时段电量,若交易标的日已开展日前市场交易则向后顺延(如遇节假日进行相应调整)。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现货交易申报及出清时间安排的通知,日前电能量市场中,经营主体迟报、漏报或不报者默认采用常设报价(若发电企业未设置常设报价则将全容量对应的价格置为现货市场申报价格下限,若售电公司或批发用户未设置常设申报则将常设申报置为0
浙江电力市场交易问答|电网的购售电合同和中长期交易合同有没有冲突?
北极星售电网好,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非统调煤电参与2025年浙江电力市场化交易有关事项的提醒,明确参与市场交易方式和交易组织要求。关于参与市场交易方式:根据《2025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浙发改能源〔2024〕289号)以及《省发展改革委浙江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浙江省
2025年1月,电网代理购电用户电量预测值(不含线损)85.68亿千瓦时。电价按照《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1月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价格的公告》中的购电价格水平执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5年电力零售交易有关事项的提醒,其中提到,根据交易安排,拟参与2025年度直接向售电公司购电的电力用户,应于2024年12月29日18:00前在电力交易平台完成合同签订。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如用户选择未勾选封顶条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23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5年年度交易申报时间延长等事项的通知。2025年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延长为12月24日-12月27日,每日8:30-17:30。2025年年度挂牌交易延至12月28日8:30-11:30。2025年1月月度交易计划在12月28日-12月29日组织,月内交易自12月30日起连续开展。详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23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电力批发市场入市确认工作的通知。经营主体范围:参与2025年年度批发交易的经营主体,即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直接参与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或辅助服务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批发用户和新型主体(包括独立储能、虚拟电厂、分布式新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