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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进一步做好资质许可管理相关工作:动态保持资质许可条件

2024-12-25 11:31来源:山西能监办关键词:电力企业电力业务许可证配售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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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能监办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资质许可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各电力企业要密切关注本单位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中人员保持情况,出现不满足人员要求后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确保动态保持许可条件。我办将对未保持许可条件企业清理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整改进展缓慢的企业实施约谈;对拒不改正的企业重新核定许可等级或撤销许可;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确保资质许可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详情如下:

关于进一步做好资质许可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分公司、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晋能控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分公司,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各有关电力企业:

2024年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管发现,山西省内部分电力企业存在未能动态保持许可条件、登记事项变更超时限、告知承诺制核查资料提交不及时、许可证到期未延续等问题,根据国家资质许可规定和告知承诺制有关要求,为进一步督促持证企业做好资质相关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动态保持资质许可条件

各电力企业要密切关注本单位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中人员保持情况,出现不满足人员要求后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确保动态保持许可条件。我办将对未保持许可条件企业清理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整改进展缓慢的企业实施约谈;对拒不改正的企业重新核定许可等级或撤销许可;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确保资质许可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二、配合做好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核查工作

事中事后核查是实施告知承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办将在作出准予许可后6个月内,通过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或现场等方式对申请人承诺内容进行核实,各电力企业应当在接到核查通知后7日内上传所需支撑材料。整改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相关许可决定。

三、按规定申请登记事项变更

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安全、技术、生产运行、财务负责人、发电机组调度关系、机组类型容量等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提出登记变更申请。供电企业主要供电设施和供电营业分支机构发生变化的,应当每年二季度集中提出登记事项变更申请,确保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未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手续的,我办将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未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办理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手续的,我办将责令其整改并予以通报。

四、按规定申请许可延续或机组延寿

发电企业发电机组设计寿命到期的,应当在到期前3个月提出申请,并提供延寿改造、安全评估等证明材料,到期未延寿的不得继续并网发电;承装(修、试)企业有限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有效期届满前未提出申请或达不到延续条件的,我办将作出不予延续的决定。

各电力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按照要求配合完成事中事后核查工作;定期登录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动态更新企业基本情况和人员信息,确保动态保持许可条件。

各电力集团公司要加强领导,组织所属企业排查是否存在不符合《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的情况,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排查结果书面报送山西能源监管办。逾期未完成整改或在2025年1月1日以后再次出现类似情况的,我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351-7218328

电子邮箱:sxnjbzfdt3@163.com

关于进一步做好资质许可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pdf

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

2024年12月24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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