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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国各地已陆续更新最新版分时电价政策。据北极星售电网了解,2024年,13个地区发布了最新的分时电价政策,另有6个地区就最新版分时电价机制征求意见。新版分时电价机制主要是在峰谷时段划分、新增或取消尖峰/深谷电价、峰谷浮动比例等方面进行调整。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 作者:欣言)
北极星售电网梳理了全国各地工商业用户的分时电价机制(基于最新发布的政策文件,包括征求意见稿),并形成了全国分时电价全景图,加以分析,以飨读者。
峰谷时段划分情况
随着我国电力市场的不断深化和新能源发电占比的持续提升,电力供需结构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为了更有效地平衡电力供需、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并促进新能源的消纳,全国范围内正逐步推行更加精细化的分时电价政策。目前,我国分时电价类型主要包括尖峰、高峰、平段、低谷、深谷五个时段,不同地区根据自身特点执行着不同类型的分时电价政策。
甘肃、黑龙江、贵州、云南、宁夏5个地区执行“高峰-平段-低谷”分时电价类型,无尖峰与深谷电价。其中,黑龙江、云南两地分别于2024年10月、11月印发文件,明确当前暂停(缓)执行尖峰电价。
广东、山西、河南、安徽、冀北电网、河北南网、四川、重庆、天津、湖南、海南、广西、青海、辽宁、吉林、深圳、福建、北京18个地区执行“尖峰-高峰-平段-低谷”分时电价类型,无深谷电价。其中,广西暂停执行尖峰电价。
江苏、山东、浙江、湖北、江西、上海、陕西、蒙东电网、蒙西电网、新疆、西藏11地区执行“尖峰-高峰-平段-低谷-深谷”分时电价类型。其中,江西暂停执行尖峰电价。
江苏、浙江、湖北、江西、上海、陕西6个地区执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主要是在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期间设置深谷时段,三个节假日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
值得一提的是,宁夏曾于2023年11月发布《关于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315kVA及以上的工业用户在特定月份执行尖峰和深谷电价,但该政策一直未落地。
时段划分具体如下:
尖峰时段
15时至22时是被设置为尖峰时段最密集的时段,除甘肃、黑龙江、贵州、云南、宁夏5个地区无尖峰时段外,绝大部分地区将主要尖峰时段划分在此区间。
广东(含深圳)、浙江、天津、青海、福建、北京5个地区在午前也设置了尖峰时段,主要设置在11时至12时。其中,青海在8时至9时设置尖峰时段。
除山东外,大多数执行尖峰时段地区都体现了季节性特点,主要在夏季和冬季执行尖峰电价,即1月、7月、8月和12月。这主要是因为夏季和冬季用电负荷较大,电力需求激增。
山东全年各月均有固定尖峰时段,主要设置在16时至22时,而6月至8月尖峰时段更是长达5个小时(从17时至22时)。
四川、广东(含深圳)两地除了固定月份(四川7月、8月,广东7月至9月)设置尖峰时段外,也在其他月份中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的高温天执行尖峰电价。
高峰时段
高峰时段主要设置在8时至12时和16时至24时,其中18时至21时最为密集。大部分地区将高峰时段设置成7至8小时。
蒙东电网、蒙西电网、青海、甘肃、黑龙江、宁夏、云南等地区在6时至8时也设置了高峰时段。
低谷时段
夜间23时至次日8时是被设置为低谷时段最密集的时段。大部分地区将低谷时段设置成8小时,其中浙江低谷时段最长,为10小时,若遇到重大节假日加上深谷时段更是达到12小时。而蒙西电网小风季低谷时段最短,为5小时。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青海、甘肃、宁夏、贵州等地区设置了日间低谷时段,其中青海、甘肃、宁夏、贵州将低谷时段全部设置在白天,主要集中在9时至17时。
深谷时段
除江苏、浙江、江西、上海、陕西、湖北6个地区在重大节假日执行深谷电价外,山东、蒙东电网、蒙西电网、新疆、西藏5个地区也设置了深谷时段。除上海外,深谷时段主要集中在11时至16时。
上海在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以及2月-6月、9月-11月的休息日22时至次日6时执行深谷电价。
山东除6月至8月外,其余月份均在11时至14时设置了深谷时段。
(注:数据均为人工整理,如有错误,欢迎指正。另四川、广西、青海、陕西、湖北节假日、新疆兵团第八师相关时段为2024年发布的征求意见稿)
峰谷电价浮动比例
不同地区根据自身电力供需特点、新能源消纳能力及电网运行实际情况,制定了差异化的峰谷电价浮动比例。高(尖)峰电价是在电力需求高峰期有效抑制过度用电,保障电网稳定运行。而低(深)谷电价是在电力需求低谷期增加用电,特别是在新能源发电富余时段,通过提高低谷时段电力的消纳能力,实现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尖峰电价
除甘肃、宁夏、贵州、云南、黑龙江、江西地区暂无尖峰电价外,江苏、山西、河南、安徽、冀北电网、河北南网、四川、重庆、天津、湖南、海南、陕西、蒙东电网、北京15个地区的尖峰电价是在高峰电价的基础上上浮20%,广东(含深圳)、上海、辽宁、吉林地区的尖峰电价是在高峰电价的基础上上浮25%。
山东、湖北、青海、新疆、福建、西藏6个地区的尖峰电价是以平段电价为基础进行上浮。其中,山东、青海、新疆的尖峰电价上浮100%,即为平段电价的2倍;湖北1、7、8、12月的尖峰电价浮动比例为2,其他月份尖峰电价浮动比例为1.8;福建、西藏的尖峰电价浮动比例为1.8;浙江大工业在夏冬季尖峰电价浮动比例为1.98,而一般工商业在夏冬季尖峰电价浮动比例为1.65。
高峰电价
全国各地区高峰电价在平段电价的基础上上浮17%-84.3%之间,即高峰电价浮动比例在1.17-1.843之间。
安徽、上海(两部制用户)、北京(单一制用户)浮动比例较高。其中安徽在夏冬季高峰电价上浮比例最高,达到84.3%;上海(两部制用户)在夏冬季上浮80%,北京(1千伏及以上单一制用户)也上浮80%。
上海(单一制用户)、湖北高峰电价浮动比例较低。其中上海(单一制用户)在春秋季高峰电价上浮17%,在夏冬季上浮20%;湖北全年高峰电价上浮49%。
低谷电价
全国各地区低谷电价在平段电价的基础上下浮45%-75%之间,即低谷电价浮动比例在0.25-0.55之间。
新疆、北京(单一制用户)、河北南网、冀北电网、山东地区浮动比例较高。其中,新疆低谷电价下浮比例最高,达到75%;北京(1千伏及以上单一制)、河北南网、冀北电网、山东下浮均为70%。
上海(单一制用户)低谷电价下浮比例最低,下浮45%;江西、上海(两部制用户春秋季)、广西、甘肃、黑龙江、辽宁、宁夏、云南、西藏大工业用户等地区低谷电价下浮50%。
值得注意的是,陕西工商业分时平段电价由市场化交易上网电价和输配电价构成,其中市场化交易上网电价高峰时段上浮40%、低谷时段下浮60%;输配电价高峰和低谷时段上下浮动60%。
深谷电价
江苏、山东、浙江、湖北、江西、上海、陕西、蒙东电网、蒙西电网、新疆、西藏11个地区设置深谷电价,其中,江苏、浙江、江西、上海、陕西、湖北在节假日/重大节假日设置深谷电价。
江苏、陕西、蒙东电网、蒙西电网4个地区的深谷电价是在低谷电价的基础上下浮20%。其余地区深谷电价是以平段电价为基础进行下浮。江西、西藏两地深谷电价下浮60%;浙江深谷电价下浮80%;新疆、山东深谷电价下浮90%。
此外,各地区分时电价浮动的基数并未统一。据北极星售电网了解,蒙东电网、蒙西电网、云南、宁夏、青海、福建、北京、山西等地明确系统运行费、上网环节线损费和输配电价不参与浮动;上海、天津、安徽、江西、河南、陕西等地系统运行费、上网环节线损费不参与浮动;湖北、甘肃等地区系统运行费、输配电价不参与浮动;黑龙江、吉林、辽宁等地系统运行费不参与浮动;广东、贵州、江苏、浙江等地系统运行费、上网环节线损费和输配电价均参与浮动。
峰谷价差变化趋势
2024年各地最大峰谷价差在1.306-1.7539元/kWh的区间范围内,最小峰谷价差在0.2573-0.3259元/kWh之间。上海、广东等地的峰谷价差明显高于国内其他区域;宁夏、蒙东电网、青海、甘肃等地区峰谷价差普遍偏低。
总体上,2024年各地夏冬季最大峰谷价差普遍高于春秋季,原因是夏冬季执行尖峰/深谷电价。
以2024年12月峰谷价差为例,上海、浙江、江苏、湖南、河南、安徽、陕西等地区增加尖峰电价,峰谷价差持续拉大。峰谷价差在0.3259-1.6506元/kWh之间。
上海、湖南峰谷价差最大,位居前两位,均超过1.6元/kWh,分别为1.6506元/kWh,1.6082元/kWh。浙江排名第三,为1.4031元/kWh。
甘肃、青海、蒙西电网峰谷价差最小,价差分别为0.3259元/kWh、0.3274元/kWh、0.3582元/kWh。
我国分时电价政策的持续更新与完善,不仅反映了电力市场改革的深化,也体现了对新能源消纳及电力供需平衡的高度重视。通过精细化划分峰谷时段、动态调整电价机制,以及创新性地引入尖峰、深谷电价和节假日特殊时段电价等措施,各地正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电价管理模式。
未来,随着新能源并网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新型储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分时电价政策还将结合实情进一步优化调整,以增强时段划分的灵活性和适用性,更好地促进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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