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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4日,云南省发改委批复核准5个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共计222.35MW。详情如下: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红河州个旧市猴子山风电场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云发改能源〔2024〕1058号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报猴子山风电场扩建项目核准的请示》(红发改基础〔2024〕291号)和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猴子山风电场扩建项目已列入《云南省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云能源水电〔2023〕322号),项目建设符合云南省新能源实施计划。为有效利用当地风能资源,提高区域供电能力,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规范风电项目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能源规〔2023〕2号)等精神,同意建设猴子山风电场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402—530000—04—01—761406)。项目单位为华电个旧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红河州个旧市。
三、项目总装机容量4.375万千瓦,主要建设7台风电机组。
四、项目动态总投资24282.0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7284.6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资本金以外的16997.45万元,由项目单位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请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项目建设全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批复内容进行建设,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组织项目实施,项目达到入库条件后,要严格落实统计工作有关规定,及时依法纳统,切实避免出现“应纳未纳、应统未统”的问题,严防统计造假。项目单位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衔接,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总体可控。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七、请项目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八、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九、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的相关支撑性文件分别是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0000202400041号)、《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反馈猴子山风电场扩建项目行业审核意见的函》《〈猴子山风电场扩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回执单》《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红河州个旧市猴子山风电场扩建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意见》(云投审发〔2024〕218号)等。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件手续。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红河州开远市剑角峰风电场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云发改能源〔2024〕1059号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报剑角峰风电场扩建项目的请示》(红发改基础〔2024〕292号)和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剑角峰风电场扩建项目已列入《云南省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云能源水电〔2023〕322号),项目建设符合云南省新能源实施计划。为有效利用当地风能资源,提高区域供电能力,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规范风电项目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能源规〔2023〕2号)等精神,同意建设剑角峰风电场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405—530000—04—01—526505)。项目单位为云南华电大黑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红河州开远市。
三、项目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主要建设5台风电机组。
四、项目动态总投资16765.7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5029.7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资本金以外的11736.01万元,由项目单位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请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项目建设全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批复内容进行建设,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组织项目实施,项目达到入库条件后,要严格落实统计工作有关规定,及时依法纳统,切实避免出现“应纳未纳、应统未统”的问题,严防统计造假。项目单位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衔接,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总体可控。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七、请项目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八、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九、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的相关支撑性文件分别是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0000202400051号)、《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反馈剑角峰风电场扩建项目行业审核意见的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备案登记回执单》《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红河州开远市剑角峰风电场扩建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意见》(云投审发〔2024〕219号)等。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件手续。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昆明市寻甸县马桑井风电场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云发改能源〔2024〕1061号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马桑井风电场扩建项目的请示》(昆发改能源〔2024〕531号)和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马桑井风电场扩建项目已列入《云南省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云能源水电〔2023〕322号),项目建设符合云南省新能源实施计划。为有效利用当地风能资源,提高区域供电能力,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规范风电项目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能源规〔2023〕2号)等精神,同意建设马桑井风电场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401—530000—04—01—768678)。项目单位为中电(昆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昆明市寻甸县。
三、项目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主要建设10台风电机组。
四、项目动态总投资33461.8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6692.36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资本金以外的26769.472万元,由项目单位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请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项目建设全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批复内容进行建设,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组织项目实施,项目达到入库条件后,要严格落实统计工作有关规定,及时依法纳统,切实避免出现“应纳未纳、应统未统”的问题,严防统计造假。项目单位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衔接,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总体可控。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七、请项目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八、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九、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的相关支撑性文件分别是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0000202400042号)、《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反馈马桑井风电场扩建项目行业审核意见的函》《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回执书》《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昆明市寻甸县马桑井风电场扩建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意见》(云投审发〔2024〕215号)等。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件手续。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丽江市宁蒗县火木梁风电场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云发改能源〔2024〕1060号
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报火木梁风电场扩建项目核准的请示》(丽发改请〔2024〕287号)和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火木梁风电场扩建项目已列入《云南省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云能源水电〔2023〕322号),项目建设符合云南省新能源实施计划。为有效利用当地风能资源,提高区域供电能力,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规范风电项目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能源规〔2023〕2号)等精神,同意建设火木梁风电场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405—530000—04—01—206611)。项目单位为华电宁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
三、项目总装机容量5.36万千瓦,主要建设11台风电机组。
四、项目动态总投资3072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9218.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资本金以外的21510.3万元,由项目单位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请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项目建设全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批复内容进行建设,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组织项目实施,项目达到入库条件后,要严格落实统计工作有关规定,及时依法纳统,切实避免出现“应纳未纳、应统未统”的问题,严防统计造假。项目单位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衔接,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总体可控。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七、请项目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八、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九、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的相关支撑性文件分别是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0000202400043号)、《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反馈火木梁风电场扩建项目行业审核意见的函》《宁蒗县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备表》《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丽江市宁蒗县火木梁风电场扩建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意见》(云投审发〔2024〕217号)等。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件手续。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玉溪市新平县联兴风电场三期核准的批复
云发改能源〔2024〕1062号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联兴风电场三期核准的请示》(玉发改请〔2024〕175号)和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联兴风电场三期已列入《云南省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云能源水电〔2023〕322号),项目建设符合云南省新能源实施计划。为有效利用当地风能资源,提高区域供电能力,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规范风电项目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能源规〔2023〕2号)等精神,同意建设玉溪市新平县联兴风电场三期(项目代码:2405—530000—04—01—590514)。项目单位为大唐新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玉溪市新平县。
三、项目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主要建设8台风电机组。
四、项目动态总投资27889.1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5577.8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计,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资本金以外的22311.33万元,由项目单位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请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项目建设全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批复内容进行建设,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组织项目实施,项目达到入库条件后,要严格落实统计工作有关规定,及时依法纳统,切实避免出现“应纳未纳、应统未统”的问题,严防统计造假。项目单位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衔接,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总体可控。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七、请项目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八、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九、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的相关支撑性文件分别是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0000202400047号)、《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反馈联兴风电场三期行业审核意见的函》《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县委政法委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同意备案书》《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玉溪市新平县联兴风电场三期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意见》(云投审发〔2024〕216号)等。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件手续。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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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6月11日,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蒙东新能源事业部取得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项目科右中旗二期3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该项目位于兴安盟科右中旗巴仁哲里木镇及哈日诺尔苏木,发电负荷直接供给霍林郭勒高新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今日,国家电投发布《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第37批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公告。公告显示,第一标段:国家电投滨海南区H5海上风电项目、东台H7海上风电项目可研阶段勘察设计、接入系统报告等相关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首选中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6月13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发布《重大工程中标公告》。公告披露,近日,中国电建下属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辽宁华电丹东东港一期100万千瓦海上风电EPC总承包项目,中标金额约为107.70亿元人民币。据悉,辽宁华电丹东东港一期100万千瓦海上风电
6月13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6月9日-6月13日)。政策篇国家能源局:因地制宜开展离网制氢等试点构建风光氢储一体化能源架构6月1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在深远海、沙戈荒、“高海边无”等电网薄弱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离网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6月13日,建投能源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指出:2024年末,公司完成了对控股股东持有的秦电公司和建投准能公司各50%股权的收购工作,2025年新增控制装机容量132万千瓦,新增权益装机容量119.5万千瓦。建投能源控股的西柏坡电厂四期工程2×66万千瓦项目、任丘热电二期2×35万千瓦项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日,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月牙湖宝丰150MW风力发项目核准的批复》。据悉,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兴庆区月牙湖乡,总装机容量150MW风力发电机组,项目总投资为63000万元。宁夏锦辉风能开发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经营。具体内容如下:
近日,东方电气集团所属东方风电建设的11个重点风电项目全部按计划完成并网,横跨新疆、西藏、甘肃、贵州、四川、河南、黑龙江7省区,从戈壁滩到彩云之南,从雪域高原到东南丘陵,东方电气正在我国的清洁能源版图上刻下全新的风电坐标。新疆地区大型风光基地建设的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此次集中并网的11个
近日,湖南省商务厅发布关于2025年度湖南省对外投资合作重点培育项目、2025年度湖南省对外劳务特色培训基地认定结果的公示,拟认定“湖南(阿联酋)工业园项目”等70个项目为“2025年度湖南省对外投资合作重点培育项目”。其中包含尼日利亚PPI配网变电站项目、柬埔寨蒙多基里300MW风电项目、塞尔维亚城
日前,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左旗发改和工信局发布《关于开展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2025年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项目竞争配置申报工作的公告》,其中分散式风电项目总容量不超过25兆瓦。详情如下:为推动新巴尔虎左旗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2025年分布式能源工
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工程西藏华电琼结440MW风电基地一期15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批次评标结果公示
6月6日,云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帕顶梁子风电场扩建项目、昆明市石林县支锅山、双龙箐、大莫古风电场扩建项目、楚雄州牟定县大尖峰风电场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总装机容量共计244.8MW。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帕顶梁子风电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总装机容量7.2万千瓦,主要建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5月26日,楚雄州发改委发布《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显示,本次新能源项目竞配中包含5个风电场项目,中选企业包含中广核在内的3家国企单位。根据配置公告显示,楚雄州2025年第一批风电项目共5个(总装机容量35.36万千瓦),包括草海资风电场
随着《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运行规(试行,2025年V1.0版征求意见稿)》正式落地,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的电力交易体系迎来历史性重构。这场覆盖2.5亿人口、年用电量超万亿千瓦时的“电力市场大整合”,不仅是中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关键一步,更暗藏新能源消纳、储能收益、跨省交易等核心投
5月25日,丽江市华坪县华坪西风电场社会投资人公开优选中选结果公告,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选。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西南部与永胜县交界处,场址中心经纬度为101.122455,26.477641。海拔高程为2450m~2720m。场址区地形为山地,海拔较高,地势较缓。项目估算总投资约8.5亿元,
5月15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昆明市宜良县中营风电场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公告显示,昆明市宜良县中营风电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昆明市宜良县,总装机容量15万千瓦,主要建设24台风电机组。项目总投资80904.57万元,项目单位为华润新能源(宜良)有限公司。详情见下: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日,云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昆明市宜良县中营风电场扩建项目和昆明市寻甸县巨龙梁风电场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据悉,昆明市宜良县中营风电场扩建项目位于昆明市宜良县,项目业主为华润电力,项目总装机容量15万千瓦,主要建设24台风电机组,项目总投资80904.57万元。该风电场扩建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日,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印发《关于2024年度剩余批次新能源项目竞配结果的通知》。根据2月发布的《关于大理州2024年度剩余批次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显示,本批次竞配项目16个,规模约100.16万千瓦,其中包括5个风电项目,风电部分容量约421MW。项目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6月
近日,云南7个风电场体优选结果公示。本次公示结果的7个风电场总容量为734.75MW,大唐、华润、国家电投、中广核、中电建昆明舍得投资有限公司中选。其中,华润中选了3个项目,总容量为214MW;其余均中选一个风电场项目。原文如下: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4月17日,双柏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六合村项目市场化竞争配置评审结果公示;4月16日,云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宣威市海德村项目选择社会投资人(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4月11日,姚安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山坡村项目市场化竞争配置评审结果公示。上述3个云南省”千乡万村
近日,云南省2024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昆明市寻甸县)马桑井风电场(三期)、得胜坡风电场、鲁纳光伏发电项目(二期)优选项目业主招标成交。公告显示,标段(包)1:马桑井风电场(三期)项目业主中标人为中电(昆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标段(包)2:得胜坡风电场项目业主中标人为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姚安新能源开发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期,云南省发布2025年度省级重大项目清单和“重中之重”项目清单。重大风电项目18个,装机总量2782MW;其中包含“重中之重”风电项目3个,装机总量1010MW。具体项目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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