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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建立电力网和算力网联动建设、协同运行机制

2025-01-17 11:46来源: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键词:电算协同人工智能智能电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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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贵州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其中明确,开展算电协同试点。探索建立电力网和算力网联动建设、协同运行机制。探索建立数据中心评估指标体系,编制发布算力评估体系,完善数据中心用电保障机制。

原文如下:

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有关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202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展半年、全年落实情况调度,请相关任务责任单位分别于2025年6月21日、12月20日前书面反馈半年、全年推进落实情况。请各责任单位于2025年2月7日前将联络人姓名、联系电话反馈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唐铭泽,联系电话:18985595506,邮箱:384659724@qq.com。

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

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大抓产业作为“头号工程”,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抓住人工智能和数据要素市场化机遇,大抓招商、狠抓项目、精抓服务,坚持产业、应用、算力、数据联动,促进数据产业集聚发展,培育数字生产力,积极创建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2025年全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长20%左右,全省算力规模达到150Eflops,固定资产完成投资265亿元,3个以上行业开展大模型应用,打造50个以上大模型应用场景,打造10个可信数据空间,培育100家以上数据开发利用机构,高质量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

一、狠抓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做大做强数据产业。制定数据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支持各地围绕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服务、数据应用等产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场景加快向华为云开发开放,全省华为云生态伙伴累计突破100家。(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直有关部门)

(二)加快发展人工智能产业。2025年全省人工智能核心产业年收入达240亿元。编制人工智能产业链图,建立人工智能核心产业企业项目培育库。建设数据标注产业基地,全省数据标注相关企业突破70户。(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激励引导全国大模型与国产算力适配,引进培育一批第三方算力服务商。推动贵安超算中心提升能力。推动医疗、法律、人力资源等大模型产品加快投向市场,新增一批行业大模型产品应用。(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支持贵阳贵安、安顺等积极发展无人驾驶、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安顺市人民政府)

(三)推进数据企业项目成长。培育一批数据资源、技术、服务、应用企业,新增成长性、潜力性软服企业100户。(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自上而下谋划推进“两重”建设,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省重大项目前期经费等资金支持。实施重点项目包保工作和服务大数据企业活动。开展政银企大数据融资市(州)行活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省信息中心)

(四)强化产业链精准招商。建立完善省市县招商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围绕算力、数据要素、应用场景等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新增签约项目在当年形成落地投资。(责任单位:省投资促进局、省大数据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引进优强大数据企业落地贵州,推进带动性、示范性重大项目落地建设。(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五)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加快建设贵阳大数据科创城、贵阳高新区,力争2025年科创城累计集聚大数据企业达1600户。依托贵阳大数据科创城、贵阳大数据安全产业示范区,建设信创、数据安全产业园,引导要素集聚发展。(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启动首版次软件认定工作。加快打造中国(贵州)大视听算力产业园,建设安顺011科创谷、毕节数字经济产业园等园区,引导和支持市(州)差异化布局特色产业园区。(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六)发展平台经济和数字贸易。依托贵阳、铜仁、黔南等省级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培育壮大网络货运、人才用工、直播带货等为特色的平台经济业态。平台经济年综合收入达500亿元。(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制定《关于推动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展数字贸易和壮大数字贸易经营主体。(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

(七)培育数字消费新模式。贯彻落实数字消费提升行动,培育和壮大消费新增长点,打造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场景”,形成数字消费新模式。(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狠抓算力发展提质增效

(八)继续做大算力规模。按照“算存一体、智算优先”持续优化结构,紧盯华为云、电信、移动等智算中心扩大能力,引进落地一批新的智算中心。打造自主可控算力服务体系,推动数据中心持续降低PUE值,提升全省算力能级水平,打造贵州算力品牌,算力规模达到150Eflops。(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贵州大数据集团)

(九)开展算电协同试点。探索建立电力网和算力网联动建设、协同运行机制。探索建立数据中心评估指标体系,编制发布算力评估体系,完善数据中心用电保障机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十)推进算网协同创新发展。加快推动公共传输通道试点试验,“东数西算”南部数据大通道、未来网络试验设施(CENI)等建设,提升算力运载力。(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大数据局,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中国电信贵州分公司、中国移动贵州公司、中国联通贵州省分公司)

(十一)实施网络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推动实施“千兆黔省、万兆筑城”计划,部署“千兆光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建1万个5G基站。互联网出省宽带达6万Gbps,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宽带扩容至1200Gbps。(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贵州分公司、中国移动贵州公司、中国联通贵州省分公司、中国铁塔贵州省分公司)

(十二)加速一体化算力网建设。积极参与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监测体系。优化提升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贵州)枢纽节点调度平台。用好算力券激励政策,推动中小企业使用国产化算力,加快模型国产化适配和训练。(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贵州大数据集团,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狠抓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

(十三)完善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优化全省公共数据服务平台,增强基础库、主题库、组件池和工具箱,建立敏捷响应机制。(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十四)实施新一轮公共数据归集行动。各省直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分类分级编制数据资源增量目录,深入开展数据治理并增量上架,实现有目录、有数据,分场景全量归集,归集数据量累计1500亿条以上。(责任单位: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数据产权登记工作。(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

(十五)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制定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建设授权运营空间,打造数据产品和服务10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贵州大数据集团,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研究制定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思路,每季度发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清单并做好组织实施。(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十六)推进数据流通交易。开展数据要素型企业认定,研究制定数据商梯次培育计划。(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完善促进数据进场的政策措施,数据交易额突破100亿元。公共资源(数据要素)交易中心正式投用。(责任单位: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大数据集团)开展数联网接入服务试点。加快实施面向多元主体跨域互联可信数据流通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气象局、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贵州大数据集团)

(十七)稳妥推进数据资产化。推动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和国企加强数据资产管理。(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大数据局)

(十八)开展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向社会开放公共数据累计25000个以上,对综合排名前10的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主体予以奖励。(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重点推动气象、交通物流、生态、农业、法律等领域数据集建设。(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司法厅等)

(十九)加快建设可信数据空间。制定可信数据空间实施方案。(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鼓励文旅、农业、气象、交通等重点领域建设行业、企业数据空间。(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气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大数据局)基于场景大数据研究,依托“安心干”人力资源数字服务平台,探索个人数据空间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安顺市人民政府)推动贵阳贵安开展城市数据空间建设。依托贵阳综合保税区,探索跨境数据空间建设。(责任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委网信办、省商务厅)

四、狠抓数字化应用和大模型发展

(二十)夯实数字政府核心基础设施。出台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修订贵州政务云资源管理实施细则。建成省级政务云资源管理系统。(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夯实电子政务“一张网”,开展电子政务外网省级平台备用节点规划设计。建成电子政务外网IPv6地址管理系统和IPv6发展监测平台。积极参与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协同指挥平台试点,实现与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协同指挥平台对接。(责任单位:省信息中心)打造共性支撑“一平台”,持续优化完善视频中台、地图中台、身份认证中台等业务中台,建成政务大模型基础底座,在3个以上政务场景实现智能化应用。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服务组件及管理平台,推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数字档案、信用服务等公共组件共建共享。建立省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管理制度。(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信息中心,贵州大数据集团)

(二十一)提升数字政府核心门户能力。构建统一的“中国·贵州”应用端,接入至少10个高频次、高黏性的政务服务事项。构建统一的“贵政通”应用端,逐步整合接入各级政务信息系统,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贵州大数据集团)构建统一的“贵商易”应用端。全省范围内打造预付式消费管理场景。打造精准营销服务平台TEAP(目标企业精准画像平台)等数据产品赋能企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

(二十二)推动重点领域“大系统”建设。构建农业信息大系统、水利信息大系统,整合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系统等,启动贵州省信息进村入户综合服务平台等系统整合工作。(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系统建设及功能优化提升。(责任单位: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十三)强化“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打造“百姓千问”政务服务大模型,实现“搜索即服务”。依托“贵人服务”移动端,探索“刷脸办事”新模式。推进“外出务工一件事”跨省通办。开展政务数据共享应用效能监测评估。(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中心)

(二十四)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完善贵阳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推进城运中心系统和数据向基层延伸。(责任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支持遵义建设省域副中心。推动市(州)建设城市运行管理中心。(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十五)提升公共服务普惠化水平。完成就业信息化平台升级改造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进常态化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应用,推进省域范围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动全省统一的医疗影像云建设和应用。(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推动医保经办智能化和医保健康画像建设。(责任单位:省医保局)推进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及贵州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广泛应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试点并推广国家运动码应用。(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二十六)打造一批大模型应用场景。制定行业领域大模型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场景任务清单;在旅游、化工、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培育形成50个以上大模型典型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在电力、医疗等行业领域深化大模型应用试点。(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大数据局、贵州电网公司)

(二十七)加快工业行业数字化转型。围绕化工、新材料、有色、煤矿等重点行业,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搭建产业赋能平台,形成一批“小轻快准”的数字化解决服务方案。(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加快建设区域级、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工业企业全方位、全链条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十八)加快农业领域数字化转型。加快提升“数智黔乡1+3+N”应用服务支撑体系建设,推动生猪、肉牛、蛋鸡等农业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9个市(州)级运营平台建设。涉农产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累计达10个以上、农业与大数据融合示范项目累计达100个。(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大数据局)

(二十九)加快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加快“贵州省旅游数智互联平台”建设,完善黔南州旅游平台试点建设并全省推广,积极构建多层次智慧旅游标准体系。全省建成旅游业与大数据融合示范项目累计达100个。(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大数据局、黔南州人民政府)加快推动物流、教育、水利、广电、中医等行业数字化转型,探索开展行业大模型应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省水利厅、省广电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大数据局)

(三十)提升融合赋能服务支撑能力。持续开展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评估,开展DCMM等数字技术贯标企业累计达80家,服务1.5万家以上企业开展融合评估。(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举办2025“数据要素×”大赛贵州分赛。(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五、狠抓要素支撑保障

(三十一)推进数据立法、规划和标准工作。修订出台《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开展数字政府建设、人工智能发展立法研究。(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大数据局)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构建形成“1+N”规划体系。制定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2025年工作要点。(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完善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贵州大数据)运行机制,主导、参与研制大数据领域各类标准30项以上。(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贵阳市人民政府)

(三十二)推动创新平台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推进公共大数据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大数据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发展。(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大数据局,贵阳市人民政府)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筹建人工智能、电子元器件全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大数据局,贵阳市人民政府)

(三十三)加强数字经济人才培育。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优化数字经济领域学科体系建设,指导各高校推动学科交叉和产教融合。(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分级分类开展领导干部培训,提升领导干部数字素养。大力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省大数据局)深化与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人才培养。推进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建设。组织好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贵州考区考试。(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大数据局、贵阳市人民政府、省信息中心)

(三十四)高水平办好2025数博会。巩固提升数博会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常态化做好数博会“后半篇”文章。(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商务厅,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十五)增强数据安全监管能力。优化提升贵阳国家大数据安全靶场,常态化做好政务云平台网络及数据安全监测评估。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做好算力基础设施和重保期间网络及数据安全保障工作。(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省信息中心,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十六)推动数字金融促进发展。推动贵州数字征信公司组建,加强贵州金服平台推广应用,持续用好“毕惠贷”“苗岭普惠贷”“铜品税贷”等政策性数字普惠金融产品。(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深化数据资源在金融领域的运用。(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省大数据局、省信息中心)

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照工作要点,细化各项任务措施,加大财政资金对大数据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研发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完善省贯彻落实2025年数字中国整体布局及规划指标,在关键任务、工作机制、监测评估、试点试验上下功夫、促突破。省“四化”基金对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重点企业和项目予以推荐支持。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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