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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盘点丨近30GWh储能项目曝光!价格机制逐步明确!

2025-02-24 08:36来源:北极星储能网作者:方秦关键词:储能政策储能电池新型储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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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极星储能网不完全统计,2025年1月共发布了94项有关储能的政策。国家层面16个,地方层面78个。地方政策中,新能源配储类7个,补贴类12个,电力市场类10个,电价类7个。另外,各地公布的重大项目清单中,涉及储能电站项目总计101个、总规模超14.3GW/29.9GWh。

新能源配储类政策数量有所减少,广东、大连、宁夏等多地发布了新能源系项目开发相关文件,但不再明确规定配储规模与时长,上海、新疆明确支持储能容量租赁,为能源消纳难题提供了解决方案。而随着2月份新政策《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出台,明确不得要求“强制配储”,预计未来将对配储政策有较大的影响。

补贴政策中,浙江永康依旧保持着0.8元/千瓦时的水准,持续为储能项目注入强劲动力。上海、广州、福建等紧随其后,对储能项目进行放电、装机或技术方面的补贴,激发市场活力。

一年之初,山东、河南、江苏等13地都陆续发布重大项目建设名单,明确了部分储能电站项目,还对产能建设进行了规划,从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到相关配套产业落地,为储能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奠定基础;

海外政策调整,正在为中国储能出口打开新的市场机遇。

《半岛马来西亚太阳能光伏自用安装指南》规定,工商业用户超过72kWp(峰值千瓦)的装置,需强制配备至少1小时额定容量的电池储能系统,以减少间歇性发电对电网的冲击。

英国提出:在电力市场改革方案框架下提出新型储能项目试行"非保障性并网"机制,旨在缓解并网拥堵并加速储能部署。当电网过载时,新建储能项目会被优先限制输出,且不予补偿,现有项目则保留保障性并网权益。

澳大利亚能源市场委员会明确允许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与大型发电机直接竞争,旨在通过降低系统成本、减少碳排放,降低消费者用电成本。支持零售商将虚拟电厂、需求响应和聚合电池等资源直接参与批发电力市场,提升市场效率。

不过,也有部分地区提出的限制政策,如乌兹别克斯坦1月1日起,将限制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和储能系统的进口。但整体来看,这个区域对中国企业影响很小。

技术应用标杆

今年以来,国家部委陆续发布了部分名单,很多储能企业、储能技术列入其中。构网型储能、3.35MWh电池储能预制舱、压缩空气储能技术、液流电池储能电池、微电网、熔盐储能等,纳入《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100MW级超高温二氧化碳热泵储能系统、基于200Ah级电芯的100MWh级钠离子电池储能系统、100MWh级智能组串式构网型储能系统等十余项储能技术,列入国家能源局《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单》。大容量钠离子电池储能系统、高电压大容量电力电子构网型技术装备,还同时入选了《2024年度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十大科技创新成果、2024年度能源行业十大科技创新成果》。

此外,北京鑫华储科技有限公司的“新型锌镍空复合液流电池规模化储能技术”、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超级电容储能耦合火电机组调频技术”等,列入了《国务院国资委公布第四届中央企业熠星创新创意大赛获奖名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超越传统的电池体系重大研究计划2025年度项目指南》。鼓励创制颠覆性能量储存新体系,例如极端环境同位素储能电池、量子储能电池、相变储能电池、智慧储能电池等非常规储能体系。重点支持项目类提出,固态电池能量密度要实现高于600Wh/kg和循环寿命大于1500周的性能突破。

工信部发布的《第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名单》,包含基于工业企业柔性负荷的源网荷储一体化关键技术、三层共挤锂电池隔膜干法生产技术、高安全、高性能经济型智慧锂电储能及电能变换系统关键技术等储能相关技术。

而在工信部《卓越级智能工厂(第一批)项目公示名单》中,亿纬锂能的锂电池产品全流程数智化管控智能工厂、欣旺达电子的锂电池全价值链协同绿色智能工厂等电池领域智能工厂,以及小米汽车超级智能工厂、理想汽车数据模型赋能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工厂入选。

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分别发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名单》和《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一批)的通告》,这意味着锂离子电池、光伏产品正式纳入碳足迹管理。

关于配储:储能需求确定

从国家层面来看,风电光伏尤其是分布式光伏对于储能市场需求仍然长期存在。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管理的通知》中明确:鼓励新增海上风电项目,建设一定比例的制氢、储能等设施,切实提高海上风电场区海域资源利用效率。国家能源局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则提出,分布式光伏发电可独立或者通过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聚合等形式参与调度。

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也提出,推动具备条件的存量新能源配建储能实施改造,由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运行,提升调用水平。优化选择适宜新型储能技术,高质量建设一批技术先进、发挥功效的新型储能电站。优化新型储能调度运行,发挥移峰填谷和顶峰发电作用,增强本地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实现应用尽用。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优先调度新型储能,实现日内应调尽调,减少弃风弃光。

另一方面,用户侧储能的商业模式将日益完善。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提出:积极推动源网荷储参与能源保供,在已开展现货市场的地区,推动用户侧主动参与系统调节,报量报价参与市场;在未开展现货市场的地区,开展分时段交易,有效引导用户侧削峰填谷。

而从地方层面来看,仍然有大部分地区明确新能源需配套储能、或租赁储能服务。

云南《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型共享储能发展的通知》明确2025年继续实行“新能源+储能”机制,集中式风电和光伏按不低于10%、2小时配置储能容量,未自建新型储能或未购买共享储能服务达到10%的风电和光伏,须通过自主协商或参加挂牌交易自行购买系统调节服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新能源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则指出,为提升电力消纳能力,新能源项目需配套建设或租赁适当规模新型储能设施,配置比例根据新能源实际消纳情况适时调整,原则上储能设施应与新能源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四川省能源局发布《2025年全省电力电量供需平衡方案及节能调度优先电量规模计划》。2025年对风电项目利用小时数暂定400小时,光伏项目利用小时数暂定300小时。对比2024年,风电和光伏分别降低400小时和300小时。另外,2025年明确了对租赁配储和电源侧配储项目的风光电站给予150小时倾斜支持。

西北监管局发布《西北区域 “沙戈荒”大基地配套电源短期平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配套储能的优先充放电曲线分别作为买方、卖方,“报量不报价”参与市场出清。

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工作的通知》。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新能源场站,其当期电量的60%(煤电与新能源联营项目按70%)保障性收购;剩余40%(煤电与新能源联营项目30%)当期电量签订政府授权合约(差价合约),与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工商业用户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

《上海市新型储能示范引领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25—2030年)》则明确,2025年1月1日起,新开工(含升级改造)集中式陆上风电,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的20%、额定充放电时长不低于4小时配置新型储能,新建海上风电按照竞争配置要求配置;采用独立储能电站形式建设,通过自建、合建或容量租赁的模式实现。

《清远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30年)》。鼓励利用自然人及村集体权属等物业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按需配置新型储能;对存在消纳困难的区域,分布式光伏项目可通过配建新型储能设施、实施汇集升压接入等措施解决接入能力和承载能力不足问题。

福建《泉州市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在满足电网承载力条件下,推进企业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厂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光伏+储能”项目建设。增强源网荷储灵活高效、协调互动,引导企业、园区加快分布式光伏、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

浙江《磐安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提出,引导新型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科学布局,推动本地集中式光伏、风电等灵活配储,试点应用“新能源+共享储能”模式,鼓励在新能源密集、高压变电站等电网关键节点合理布局储能项目,探索储能+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等场景应用。

8日,广东怀集县人民政府发布《怀集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增强电力供给侧灵活调节能力,因地制宜开展新型储能电站示范及规模化应用,大力推进“新能源+储能”项目建设,按照省、市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规划要求,新建成新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有序推进“新能源+储能”应用,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肇庆)绿色能源基地建设,支持新型储能“众筹共建、集群共享”商业模式,合理配置电源侧储能。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大连市2024年度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提出,以共享储能电站等方式落实项目调峰责任。

市场机制:补贴持续、容量租赁日益清晰

目前来看,仍然有部分地区在执行储能补贴政策。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双碳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延长了对于储能补贴实施时间。文件提出对已并网投运且实际投入100万元以上的电化学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不超过0.5元/千瓦时的支持,每个项目支持期限为3年,同一项目支持不超过200万元。《广州市南沙区推动工业企业规模效益双倍增若干措施》也提出,自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和新型储能设施,对符合条件的投资期内新设备购置额15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15%的比例予以事后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300万元。

上海多个区域提出对于用户侧储能补贴,《静安区支持节能减排降碳实施办法》支持储能、智能微网等新型电力系统应用,对储能等其他新能源技术应用补贴,按所获得市级扶持资金给予50%配套支持,单个项目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鼓励采用液流、钠电池等技术且具有一定产业带动性的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不低于500千瓦,全容量放电时长不低于2小时),以及智能微网、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智慧能源项目、“光储直柔”项目等,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不超过30%的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永康市新型用户侧储能项目资金补助实施细则》对建成投用、单个项目充电容量不低于600kWh,且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由供电公司核定)的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按照一年核定实际放电量最高给予0.8元/千瓦时的补贴。另外,文件还提出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以所购置设备实际支出(不含税)的26%为限,且按其充电容量补助标准不高于1元/瓦时,建成并网次年实行一次性补助。

也有新的区域正在通过补贴打开市场。

例如福建宁德《关于加快推进“电动宁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新建的配置储能电池系统额定容量达到200kWh以上,充电桩达到4根以上的“光储充检”示范站给予业主单位单站补助10万元;对新建的配置储能电池系统额定容量达到400kWh以上,充电桩达到8根以上的“光储充检”示范站给予业主单位单站补助20万元。

陆续有部分地区开始明确储能价格机制。

2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西北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西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则。其中提到,风电、光伏场站内配建储能月可用率达到96%以上,每提高1%按配建储能装机容量补偿0.5分/万千瓦,相当于0.05元/kW。对于风电、光伏场站内配置有电源侧储能的新能源场站,要求同时向电力调度机构报送配建储能中期、短期、超短期可用容量、最大充电功率、最大放电功率、充放电功率计划等运行相关数据文件,有效数据上传率应大于95%,若未达标,每降低1%按配建储能额定容量x1分/万千瓦时考核,相当于0.1元/kWh。

14日,山西能源监管办发布《山西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对独立储能电站各项性能参数提出考核要求:因电池寿命衰减导致最大充放电时间减小超过额定最大充放电时间的30%、意外事故等造成性能参数发生较大变化的,需及时上报并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每月按全站装机容量x0.8x2小时的标准考核。15分钟以上独立储能电站要具备AGC功能,可用率以98%为合格标准。对独立储能电站的一次调频可用率和性能考核,月度累计考核电量不超全站装机容量x0.8x2小时。一次调频性能不达标,每次按全站装机容量x0.8x5小时的标准考核。

新疆首次发布了储能容量租赁方案,《新疆独立储能容量租赁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到,独立储能企业必须满足装设AGC装置并可独立控制,必须为4小时长时储能,储能电站规模不低于50MW/200MWh。独立储能单次租赁期不低于1年,可出租容量为装机容量,暂不考虑容量衰减。

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储能价格机制的通知》。为鼓励电力用户建设新型储能项目,调节供需矛盾2026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运的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投运后两年内其保障新型储能设备正常运行导致用电设备增容而新增的容(需)量电费,纳入全省统筹疏导。按容量电价方式计费的,以新型储能设备新增专用变压器容量确定新增容量电费,按需量电价方式计费的,以用户当月最大需量对应时刻的新型储能设备充电负荷确定新增需量电费,如缺少对应时刻的新型储能设备充电负荷数据,则按前后相邻时刻的负荷平均值确定。

冀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冀北电网独立储能参与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试行)》。容量租赁交易的市场主体包括独立储能主体、需建设配建储能的新能源发电项目。满足注册条件时,可申请参与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容量租赁交易。现阶段独立储能以冀北电网峰谷时段为基础参与中长期电能量分时交易,根据市场运行情况适时细化时段划分。独立储能自建成并网,完成市场成员注册后,即可开展容量租赁,最大可出租年限暂定为15年。

河北发改委《关于明确隆尧宣务储能电站一期项目容量电价标准的函》。该项目年度容量电价按50元/千瓦(含税、下同)执行,月度标准4.1667元/千瓦,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另外也有部分电价调整和电力需求响应相关的文件,给予用户侧储能市场机会。

吉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55%,工商业用户尖峰电价不再按固定的月份与时段执行,调整为灵活启动机制。其中午间低谷由1小时增至3小时,高峰时段减至7小时,取消尖峰电价。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阶段性调整工商业用户低谷电价浮动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河北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低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现行的70%调整至75%,拉大了峰谷电价差。

《2024年上海市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明确,需求响应(虚拟电厂)优先:一是加快推动虚拟电厂建设。进一步挖掘楼宇空调、充换电站、数据中心、新型储能等实时可调资源,实现虚拟电厂可调能力60万千瓦。二是大力挖掘柔性可中断负荷资源。需求响应规模达到本地最大用电负荷的5%(210万千瓦)。三是加快市场机制建设。结合分时电价和节能减排政策,发、储、充、用多措并举,研究制订提升需求侧响应能力、扩大可中断负荷以及完善需求响应市场机制等方面配套政策,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山西新型经营主体电力响应交易实施细则》明确将于2025年4月1日启动运行,其中负调节报价最高100元/MWh,正调节报价最高200元/MWh。

山东能监办发布《关于开展车网互动价格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放电价格按照山东电力实时市场发电侧节点加权平均电价执行,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可通过虚拟电厂聚合方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按虚拟电厂相关市场规则结算电费。充电设施运营单位与电动汽车车主结算的放电费用,由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自主确定。

江苏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范》,规定了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的基本要求和电站选址、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电站试运行、电站安全管理、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要求。

《江苏省锂电池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电化学储能单位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的界定标准》。根据新修订的《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标准》确定的分类标准,将额定功率为100MW以上的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发展规划类

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已经有江苏、河北、天津、山西、山东、河南、福建、宁夏八省,以及山东青岛、济南、泰安3个市发布了重大项目名单。其中储能电站项目总计101个、总规模超14.3GW/29.9GWh。其中仅河北省2025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就包含储能项目22个、规模总计约为2.25GW/6.4GWh。天津2025年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安排意见中,包含储能项目5个、总规模950MW/1900MWh。

另外,《宜宾市新能源应用场景机会清单》包含新型储能场景项目17个,总投资88.29亿元,包括电网侧储能项目4个、投资83亿元,用户侧储能项目9个、投资3.98亿元。

江苏镇江市人民政府发布《新型储能及氢能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明确,到2027年,镇江新型储能装机力争达到230万千瓦。推动新型储能以独立电站、储能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多种形式参与辅助服务,鼓励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电源联合参与电力市场。

此外,上海发改委发布《关于报送2025年度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的通知》,对2025年度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项目单位应组织编制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方案,于2025年1月17日前书面(盖章)报送至上海发改委。

除了上述市场机遇外,还有部分地区也在各类文件中提出了关于新型储能规划建设的计划。

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烟台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提出,加快城市级数字化虚拟电厂、能耗及碳排放管理平台和新型多元化储能中心项目建设。

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山西省支持省级转型综改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鼓励示范区积极参与绿电绿证交易,积极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探索推动区域智慧微电网建设。

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河南省开发区产业集群培育和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积极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支持开发区具备条件的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和建筑物建设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自发自用、就地消纳;鼓励建设光储充一体化设施、用户侧储能设施,构建智能微电网,提升开发区供电自我保障能力。

吉林市人民政府发布《吉林市支持碳纤维产业发展若干举措(试行)》。支持采取自带负荷(风火打捆)、中小企业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等方式配建新能源项目,鼓励企业建设用户侧新型储能设施,合理利用分时电价政策,选择适宜基本电费缴纳方式,促进企业降本增效。

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布《推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对企业来州建设压缩空气、重力、飞轮、液流类等具有先进技术路线的新型储能项目,优先做好要素保障,打造以抽水蓄能为主要支撑,以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多种储能技术为补充的储能技术创新示范基地。

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动“电动遵义”建设实施方案》。以南昌、宜春、新余、赣州、上饶等地为重点,发展高能量比、高可靠性的锂离子电池、固态电池、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超级电容器等,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发展。探索智能微电网技术,加快建设培育与分布式新能源应用及区域智能微电网建设融合的新能源领域储能市场。

苏州工业园区发布《苏州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绿色低碳发展2025年行动计划》。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峰谷分时电价等机制建设分布式储能设施,提升用电灵活调节能力;加强光伏、储能、充电设施等多元融合应用,逐步推广光储直柔、光储充一体化、绿色微电网等新能源综合应用场景。2025年,新增分布式光伏规模超70兆瓦,分布式储能项目10个以上,建成一批创新示范项目。

10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山西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方案》。加快垣曲、浑源、盂县等已核准抽水蓄能项目建设进度,有序实施纳规项目。大力推进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发展。加快各类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引导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新型储能等可调节资源参与电力系统运行调节。

13日,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沈阳市建设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行动纲要(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加快推进大型压缩空气储能装置用压缩机等“大国重器”研发落地,增强高端装备国产化替代能力。培育壮大新能源产业。打造全球领先的储能产业基地,加快建设储能生产研发圈、储能示范项目圈和储能产业协同创新圈。依托风、光、氢、储资源和产业优势,建设新能源基地。打造全球领先的储能产业基地,加快建设储能生产研发圈、储能示范项目圈和储能产业协同创新圈。

16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的报告》。有序推进朝阳、兴城、大雅河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深入推动燃煤机组节能改造,支持沈阳、大连先进储能装备研发和制造基地建设,加快建设风光火核储一体化能源基地。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发布《美丽黄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推动虚拟电厂、光伏、充电桩等减排场景接入,持续拓展低碳权益场景。推进区级碳排放地图建设,持续实施虚拟电厂负荷管理应用集成。

( 来源: 北极星储能网 作者: 方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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