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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网荷储一体化:山东VS河南

2025-03-20 08:01来源:IESPlaza综合能源服务网关键词:源网荷储源网荷储一体化增量配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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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利用,河南之后,山东紧随。

(来源:微信公众号“IESPlaza综合能源服务网”)

3月5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细则》,将采用就地就近消纳、绿电交易、虚拟电厂、分布式自发自用4类模式组织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工作,并分别给出试点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源网荷储一体化既有强烈的政策意图,更有解决阻碍新能源发展问题的现实需求。早在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就发文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并强化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主体责任。彼时,河南、山东、吉林、江苏等地区还出台了支持政策,但无太大实质性突破。

目前,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的当属河南省于2024年5月发布的工业企业、增量配电网类、农村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暂行),以及12月发布的《河南省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7年在全省建成1010个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且实施细则里以“绿电直连”最为突出。

那么,同样作为新能源发展大省,河南方案与山东方案有哪些不同?谁将更先走出一条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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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路径的侧重点

山东方案强调“模式先行”,在就地就近消纳、绿电交易、虚拟电厂、分布式自发自用4类模式的实施细则中,更加注重技术标准与市场规则的衔接,强调参与市场交易

在虚拟电厂模式中,不同区域内的聚合资源应分别接入公用电网,并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通过聚合为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且满足参与现货市场的技术要求,并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山东省虚拟电厂注册有关要求进行注册。发电储能类机组与负荷类机组应按发电单元和用电单元分开申报、出清、交易、结算,同一时段调节方向不得相反,不可占用系统调峰能力。

同样的,就地就近消纳、分布式自发自用一体化项目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绿电交易模式中新能源项目必须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且电源需纳入公用电网进行统一调度。

山东方案之所以强调一体化项目的交易属性一方面归咎于山东的电力市场改革较河南走在前列,2024年6月中旬山东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现货市场更能准确反映电力实时价格和电力供需关系,且能够激发新能源配储需求,以应对电价频繁波动带来的收益风险,另一方面或许是受2月份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文件的影响。

河南方案则以“场景驱动”为主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更加突出新能源的自发自用。在各类场景中,增量配电网类一体化项目可以作为独立市场主体,按照市场规则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农村地区整村开发类可以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在自用比例不低于50%的情况下,余量逐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其它场景下新能源完全自发自用,通过建设智能微电网的方式进行自主调峰。

因此,两相比较,又能发现两省的方案在消纳机制方面也有明显的差别。

2

储能资源配置

《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引发了关于“新能源取消配储”的讨论。河南和山东的源网荷储一体化实施方案分布在该政策发布前后出台,能够明显看到其中关于储能资源的配置要求有着一定的差异。

山东方案中的4类模式一体化项目中,分布式自发自用一体化项目鼓励配置长时储能其它模式一体化项目应根据企业自身需求,自愿合理配置储能,这已经不是早年间说的“强制配储”了,更加强调企业和项目需求。文件如此说,储能就不建了吗?但仔细阅读文件会发现,山东的一体化项目中对储能有着很大的配置需求,只不过是想要通过市场手段转变储能配置理念,由“拉郎配”转为“自由配”。

比如,就地就近消纳一体化项目重点发展每年不低于2亿千瓦时新能源电量消纳能力且新能源电量消纳占比不低于整体用电量50%的项目,合理的储能配置则能够较好地提高绿电占比。而虚拟电厂模式一体化项目,聚合储能资源参与市场交易是目前较好的选择,尤其是在新能源即将全电量入市背景下,电力系统需要更多的灵活性资源接入,此类项目中储能资源将非常重要。

对比山东方案中自愿合理配储,河南方案中“强制配储”的味道更浓。比如,在增量配电网项目中,需要配置不低于新能源规模15%的集中式独立储能,农村地区生产企业类项目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新能源装机功率的20%、时长不少于2小时的要求配置新型储能设施,整村开发类的储能配置原则上不低于新能源装机功率的50%,时长不少于2小时。项目占比最多的工业企业一体化项目储能配置虽不做统一要求,但是储能配置能够极大实现所发电力自发自用和减少弃风弃光的比例,提高消纳率,帮助减轻用电成本。

以上是两省方案中差异化存在较大的部分。

此外,还有一些更为细节的差异化。比如,山东方案中对一体化项目中的负荷有着明确的要求。就地就近消纳项目用电负荷必须是新增负荷,并对新增负荷做出了规定;绿电交易和自发自用一体化项目中的用电负荷可以是增量负荷,也可以是存量负荷,前者在申报前应与负荷单位签订绿电交易协议。

而河南方案中对负荷属性的划分较为模糊,更多地是强调源网荷储在建设时序上的一致性,以及源、荷的曲线匹配度。

此外,在配电工程建设方面,山东方案中以电网企业建设为主,河南方案中以企业自建为主,并鼓励多元投资主体进入,推行“企建商用”,注重项目本身的市场化资本运作。

山东与河南在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方面,从本质上看都能体现项目的多场景覆盖,但是,鉴于两省电力市场开放程度不同,以及区域经济结构等方面的差异,其中的差异化也很明显。但最终能否实现政策目标,更多还需要电网企业的态度和支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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