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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发〔2025〕13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晋中市碳达峰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中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中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市碳达峰工作,根据《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发〔2022〕25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22〕29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156”战略举措,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力争实现碳达峰目标。
“十四五”期间,初步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稳步推进,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管控,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推广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广泛推行,助力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优化完善。“十四五”末,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9%、发电量占比达到3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
“十五五”期间,资源型经济转型任务基本完成,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进一步提高,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初步成型,煤炭消费量呈逐步递减态势,绿色低碳技术实现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之选,支撑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63%以上,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二氧化碳排放量力争达到峰值。
二、持续深化能源革命试点,全力夯实碳达峰根基
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传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节能降碳增效三项行动,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调整,有效控制碳排放源头。
(一)传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1.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落实国家关于优化产能结构、降低能耗强度及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相关要求,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引导鼓励高能耗企业利用清洁电力、非常规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进行燃料替代,进一步压减企业生产煤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充分利用我市煤炭资源禀赋和焦化产业优势,前瞻布局一批煤炭高质化利用新技术,通过技术创新引领产业变革,延伸煤炭/煤沥青到煤基人造石墨、石墨电极、碳纤维、碳基催化剂等高附加值产品技术链、产品链,加强煤、焦化与新型碳材料的多元互补和协同发展,提升我市煤炭产业和焦化产业的“含新量”“含金量”和“含绿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工信局,以下均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不再一一列出]
2.实施煤电行业碳达峰行动。充分发挥煤炭“压舱石”和煤电基础性调节作用,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继续加强煤炭保供任务日常监测和调度管理,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监管。夯实煤电机组保供基础,协调督促发电供电企业提升供电可靠性,科学规范供电秩序,加强煤电机组设备检修管理,切实提高高峰时段顶峰发电能力和迎峰度峰能力,积极稳定电煤库存,确保机组稳定发电和供热能力。结合机组特点,科学有序推进“三改联动”工作,督促电力企业安排专项资金进行传统煤电机组技术探索,积极开展火电降碳技术攻关,降低电力转换能源消耗,持续优化调度运行方式,发挥煤电“三改联动”最大效果,全面提升机组运行的经济性和安全性,逐步实现更高效率的系统性节能与降碳。2025年底,全市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力争降至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开展煤电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支持煤电企业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网晋中供电公司等)
3.强化煤炭资源绿色开发。推动煤炭绿色开发和绿色智能开采,加强生态友好矿区建设。推动全市煤炭开采由机械化、自动化、数字化向智能化、高端化发展,打造煤炭无人(少人)智能开采新模式,建设一批智能煤矿和智能采掘工作面。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煤炭绿色开采的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秉持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原则持续推进符合条件的煤矿开展绿色开采工作,切实推动全市煤矿绿色转型。到2028年底,力争持证在产的90%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市应急局等)
(二)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提升行动
1.推进风电光伏和储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光伏”“风电”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推动能源电力转型发展,督促已批复新能源项目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及早开工建设。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全力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和新型储能电站的建设。有序发展新型电化学储能,实现“新能源+储能”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源网荷储协调互济能力,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示范。鼓励实行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要细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落实举措,强化绿电消费责任,提升绿电消费水平。鼓励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发挥带头作用,稳步提升绿电消费比例。(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
2.推进甲醇产业发展。建设晋中市国家级甲醇经济示范区,统筹推动甲醇燃料生产及输配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原料)生产—(汽车、装备)制造—(一体化)服务—(基础设施)支撑—(示范场景)应用”全产业链建设,打造千亿级甲醇经济高能级产业版图。2025年底,推动商用车醇氢电动重卡扩建项目投产,努力实现甲醇汽车及甲醇装备推广累计达到10000台(套)。到2027年,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甲醇经济产业链,全面提升晋中甲醇经济的市场竞争力和产业影响力,建设“车、醇、运、站、捕”全链条的经济生态,突出甲醇在生产生活领域的全方位运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
3.加快非常规天然气基地建设。推进煤层气开采与煤矿瓦斯综合利用。积极推动寿阳、和顺横岭、榆社—武乡等已开发的区块稳产增产。加快地质储量备案区块产能建设。鼓励企业推进新出让区块试采建产。重点推进深部煤层榆社至武乡一带煤层气区块的探采一体化建设。紧盯高突矿井,鼓励抽采未利用的高突矿井技术改造、设备升级,建设瓦斯集配管网,实现区域联网。2025年底,力争实现瓦斯利用率50%目标要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
4.推进氢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深入开展绿色低碳氢气制取、储存、运输、加注和应用等环节研究,充分挖掘焦炉煤气等工业副产品制氢潜力,鼓励就近消纳,建立多元氢能供应体系。统筹规划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安全高效的氢能供应网络。有序推动氢能在工业、交通等多个领域的示范应用。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生物液体燃料和生物天然气。在具备资源和市场条件的地区,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提供可再生清洁热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
5.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提升源网支撑能力,稳妥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并网,优化新能源和其他电源匹配比例,加快推进发电并网设施及送出工程建设力度,全方位提升电力系统的新能源接纳能力。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加强和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引导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各类主体参与电力系统调节。科学合理统筹规划新能源发电建设与电力灵活性调节资源供给。推动煤电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切实提升电网对于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以及调控水平,促进传统能源和新能源优势互补、相互带动,加快构建全市新型能源体系,着力增强能源供应链安全性和稳定性。(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晋中供电公司等)
(三)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1.全面提高能源管理能力。持续优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调控机制,严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提升能耗总量管控灵活性,逐步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过渡。开展重点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全面摸排存量项目主要产品、用能设备能效水平,查找能源利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梳理高效节能装备和先进节能技术应用潜力,建立健全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清单。探索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分解至重点用能单位,推动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持续下降。探索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超出预算部分通过购买绿电绿证进行抵消。(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
2.有序推进煤炭消费转型。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持续推进煤炭减量替代工作,不断巩固“禁煤区”建设成果。深入实施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有效减少生产生活领域散煤利用,提高煤炭利用集中度。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实施减煤限煤举措,持续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按照企业为主、政府引导、居民可承受的原则,积极稳妥推广“煤改电”“煤改气”。围绕工业生产、农业生产、居民生活、交通运输、居民建筑等领域,重点推进以电代煤、以电代油、以电代气等技术和产品应用,加快提高电力的终端能源消费占比。(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3.实施节能降碳升级改造工程。聚焦煤电、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推广使用节能先进技术和设备,重点实施一批节能改造项目,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打造一批“能效领跑者”“能效之星”企业。探索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等工业园区能源循环利用模式和能源梯级利用路径。围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领域,开展基础设施节能降碳工程,推动绿色建筑创新技术应用示范,提升城市综合能效。鼓励发展分布式能源和多能互补、多能联供综合能源服务,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约能源服务,提高终端能源消费清洁化、低碳化、高效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4.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落实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税收、价格、补贴等多种手段,推动企业加大对重点耗能设备的节能技改投入力度,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全面提升能效标准,推进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工业锅炉等通用设备升级改造,全面推广高效节能先进适用工艺设备。积极推广用能设备节能设计、诊断、改造一体化服务模式,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强化重点用能设备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的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5.新型基础设施节能增效。合理规划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和规模,鼓励新建设施优先布局在可再生能源相对丰富区域。强化新建数据中心绿色设计、施工理念,优化用能结构,探索多元能源供应模式,逐年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强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将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工作。探索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能源、水利、市政、交通等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应用。积极推广应用高效制冷、智能化控制等绿色技术,推动各类设施向高能效、低碳化发展。(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等)
三、锚定重点领域突破,打赢碳达峰攻坚战
抢抓发展机遇,聚焦经济发展重点,开展工业领域、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四个领域专项行动,深入实施产业转型绿色升级,推动城乡建设高水平绿色低碳发展,提升交通运输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推进农业减排固碳,安全有序实现碳达峰目标。
(一)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1.实施钢铁行业碳达峰行动。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禁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鼓励钢铁企业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推动钢铁企业加大对清洁能源的使用。鼓励钢铁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等回收利用率。鼓励钢焦化联产,探索推广以氢作为还原剂的氢冶金技术规模化应用,打造氢能冶金示范应用试点,破解冶金行业脱碳难题。(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等)
2.实施焦化行业碳达峰行动。严格执行焦化产能总量控制,加快淘汰低效、高污染的焦化装置和生产线。全面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推动化工产品加工高端延伸和企业综合管理水平提升,加强焦炉煤气、煤焦油等资源的综合利用。在建、拟建焦化项目必须按照能效标杆水平和省定排放标准限值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行,推广应用先进节能环保技术,推动实施节能、环保、安全“三改造”和干熄焦、余热发电“两运行”工程,按规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现有已建成的大型焦炉全部通过节能改造达到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3.实施化工行业碳达峰行动。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要求的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装置,推动化工行业设备更新与升级。聚焦化工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积极推广先进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和工艺,对化工生产中的加热炉、反应器、压缩机等重点耗能设备进行节能改造,降低能源消耗。引导化工企业转变用能方式,鼓励以电力替代煤炭,逐步提升绿色用电比重;稳步推进天然气清洁化利用,提升生产环节用气比重,控制新增原料用煤。加快推进灵石、平遥等省级化工园区认定进度,提升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和本质发展水平,促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等)
4.实施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行动。切实强化节能技术改造工作,积极支持氧化铝企业采用已成熟且先进的炉窑烟气余热回收利用、余热梯级利用技术、炉窑蓄热保温技术、溶出管道节能保温或新型节能套管等技术。进一步完善废旧有色金属回收网络,提高分拣加工的科学性和精细度,推动再生有色金属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升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中余热回收利用的水平,持续降低单位产品能耗。(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5.实施建材行业碳达峰行动。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政策,优化生产资源配置和行业空间布局。推进建材行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实现生产过程的智能化监控与管理,促进全链条生产工序清洁化和低碳化。积极推广应用水泥熟料回转窑余热发电、高效篦式冷却机改造、大推力低一次风量多通道燃烧器技术、集成模块化窑衬节能技术、带分级燃烧的高效低阻预热器系统、高效节能粉磨设备等节能低碳技术装备。推动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升生产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广机械化换人和自动化减人、设备巡检维护、在线监测检测等先进技术应用,提高产品质量和用能效率,利用数字技术赋能建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强化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高效治理,加强建材企业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2025年底,水泥熟料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力争达到30%。到2030年,大幅提高原燃料替代水平,在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改造建设一批兼具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功能的绿色低碳生产线,实现窑炉碳捕集利用技术的产业化示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6.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加强“两高一低”项目分类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控“两高一低”项目和企业不合理用能。严格落实国家重点行业和区域产业准入政策,科学稳妥推进项目建设,深入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与能效、环保水平,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节能、环保等方面审核审批要求。坚持“上大压小、产能置换、淘汰落后、先立后破”原则,严格落实新扩建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政策要求,深入挖掘存量项目节能潜能。严把“两高”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和环评审批关口,积极推进“两高”项目开展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指导“两高”项目密集的产业园区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增加对碳排放情况与减排潜力的分析,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市工信局等)
(二)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1.构建城乡低碳集约发展格局。科学确定城市形态、密度、功能布局和建设方式,构建“一核两心四轴七城”的市域城镇空间格局,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大力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合理构建城市生态、通风、绿地、景观等廊道系统,留足城市河湖生态空间和防洪排涝空间。以绿色低碳理念引领县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县城“营建要则”落地实施,因地制宜有序控制县城建设密度、强度和建筑高度。积极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及绿色建造方式,强化绿色设计与绿色施工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全过程贯穿绿色建造理念。合理控制城市开发强度,坚持“留改拆”推动城市更新,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统筹布局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增强城乡气候韧性,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积极打造海绵城市,努力打造绿色城镇与绿色社区。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38.9%,城市建成区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5%。实施供热、供水、供气、排水等老化管网和设施的更新改造工作,到2030年,供热管网热损失较2020年下降5个百分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
2.持续提升建筑能效水平。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确保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标准进行设计和建造,公共建筑需执行一星级以上标准,超限高层建筑更要全面落实三星级标准。2025年底,城镇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占比力争达到100%。鼓励标准化工业厂房依据节能标准设计、建设及改造。大力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全面实现电气化,到2030年电气化比例力争达到20%。开展零碳建筑示范,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发展。探索利用市场化模式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节水改造与功能提升。加快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程,运用市场化模式实施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到2030年,新建建筑能效再提升3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3.推动建筑用能结构优化。积极推动建筑热源端向低碳化发展,促使城市、企业对低品位余热进行全面综合利用,进一步加大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利用建筑本体及周边空间,大力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大力推进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系统加装工作,加快介休市、灵石县、寿阳县国家级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建设进度。积极探索建筑用电设备的智能群控技术,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供应、炊事等环节逐步实施电气化改造升级,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推动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建设,合理调配用电负荷,实现电力少增容或不增容。2025年底,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能源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网晋中供电公司等)
(三)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开展高效清洁运输装备推广行动,积极扩大电力、氢能、甲醇以及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发展应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加快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全面实现新能源化、电动化与清洁化。依法依规督促并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加快老旧营运柴油货车的淘汰与更新,鼓励在出租、货运重卡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动、甲醇等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到2030年,力争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占比达到40%左右,努力推动陆路交通运输领域的石油消费达到峰值。(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
2.推动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统筹通道和路网布局建设,加快太行山隧道的施工进度,着力打造省际互通的高速公路“大通道”。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水平,推动交通运输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实现智慧基础设施网络化运营管理,提高交通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物流业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农业、商贸业、金融业等深度融合。加快综合物流枢纽以及快递物流园区、快递总仓的布局建设和升级改造进程,加强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城乡集中配送、协同配送,创新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配送模式。聚焦以晋中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为核心、产销冷链集配中心、两端冷链物流设施为支撑的三级冷链物流节点网络,深度融入“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构建“全链条、网络化、严标准、可追溯、新模式、高效率”的现代冷链物流模式。鼓励具备相应条件的道路客运经营主体实施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支持通过重组、并购等方式提高运营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晋中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动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效覆盖农村地区充电网络设施建设、持续完善特殊区域内部充电网络设施建设、加速推进居住社区充电网络设施建设等四项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各方建设的积极性,提升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统筹推进加注(气)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进程。做好昔榆高速昔阳至榆次段的通车运营工作,在全省率先建设高速公路服务区油醇综合站。城市客运方面,持续擦亮晋中公交、出租的品牌,不断优化公交线网。引导城市绿色低碳出行,加速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生态化改造,着重打造沿汾绿色交通廊道。科学规划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加强慢行系统与周边公交站点和建筑物的衔接,实现慢行与公共交通的接驳换乘。(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公路局晋中分局等)
(四)农业农村领域减排固碳行动
1.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工程。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农房建设全过程,提高农房绿色低碳设计和建造水平,引导新建农房执行《农村宅基地自建住房技术指南(标准)》,因地制宜探索推广绿色装配式建筑等现代农房建造方式。鼓励农村自建房开展节能改造,积极推广应用节能建材、节能洁具等新材料、新产品。鼓励在农村推广适宜的节能技术,在墙体、门窗、屋面、地面等农房围护结构方面积极采取节能措施,因地制宜解决日照间距、保温采暖、通风采光等问题,提升农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多元开发”的原则,构建清洁高效、多元互补、城乡协调、统筹发展的农村现代清洁能源体系,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鼓励使用太阳能、生物能等清洁能源技术,推进农村用能绿色低碳发展。统筹城乡能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城乡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2.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工程。聚焦特色优质产业和有机旱作农业,推动增汇型农业技术的研发应用和示范推广。控制化肥、化学农药、地膜使用量,实施科学施肥,指导科学使用农药。积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先进粪污处理技术,不断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秸秆变肥料还田、变饲料养畜、变能源降碳、变基料利用、变原料生产,建设秸秆资源台账,掌握农作物秸秆产生量、还田量、离田利用量等基础数据。进一步加快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严格管控秸秆焚烧,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2025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5%以上,禽畜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规模化养殖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8%。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田有机质含量,增加农田土壤优质碳储量。加快淘汰能耗高、损失大、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械,推进绿色高效农机化技术创新与推广,2025年底,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四、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实现碳达峰
推动科技创新赋能、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循环经济助力、碳汇能力提升协同发展,因地制宜布局新质生产力示范项目,支撑实现碳达峰目标。
(一)科技创新赋能碳达峰行动
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扎实推进“双融双创”,积极培育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等新质生产力,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新技术研发活动,利用人才、资金、设备、场地对绿色低碳领域相关技术成果进行转化利用,增强发展新动能。以新技术工程项目为主要载体,借助项目的成立和实施,完成“新技术成果研发→新技术成果升级→新技术成果推广→新技术成果应用→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等任务。以制度保障为抓手,不断优化新技术生态环境,给予新技术良好的成长、发展空间,建设多种要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有机结合的循环创新生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
(二)产业结构绿色转型行动
1.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厚植产业集聚力,加快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坚持锻长板和补短板相结合的原则,按照龙头引领、园区承载、集群发展的思路,以企业为核心,引增量扩存量,建立产业链链长制,持续实施以“建链、补链、延链、强链”为主的“筑链工程”,梯度打造8个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协作高效的新兴产业集群。鼓励产业集群内的龙头企业发挥好龙头带动作用,提升自身品牌效应,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入驻本地园区,培育一批“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企业,实现新兴产业集群内部“既有高峰、又有群山”的主导产业以及产业链配套完善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以市场化配置为依据,以科技和产业资源禀赋、原有产业布局为基础,以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为方向,以各类开发区(园区)为依托,以大型骨干企业布局为引领,构建以各县(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要载体的新兴产业空间布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2.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进一步强化绿色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动清洁生产。鼓励工业基础好、绿色制造水平高的工业园区创建绿色工业园区,引导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促进全市绿色制造能力稳步提升。借助市场化手段来推动大中小企业在绿色低碳方面实现融通发展,通过点面结合的方式推动制造业向绿色低碳转型。持续开展以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为主要特点的绿色工厂创建活动。鼓励绿色工厂对标国际、国内的先进水平,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近零碳排放工厂,支持煤电、焦化等重点行业开展创建零碳(近零碳)产业示范试点建设工作。提升园区的产业集聚度和循环链接水平,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程度,鼓励运用智慧能源监控系统提升园区能耗和碳排放管理水平,提高“绿电”使用占比,推进多种能源的高效互补利用。推动重点行业加快实施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工作,促使一批重点企业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
(三)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1.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优化园区空间布局,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循环利用率为目标,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企业循环式生产。积极利用余热余压资源,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推动能源梯级利用。鼓励园区推广集中供气供热,推进供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升级改造。强化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享平台的建设力度,加强园区物质流的科学管理。推动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行动,制定各园区“一园一策”循环化改造方案,到2030年,省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2.推动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深入开展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以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推进固废堆场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治理,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多元综合利用,与上游煤炭、电力、钢铁、化工等产业实现协同发展,拓宽消纳路径,深度融入下游建筑、建材、市政、交通、环境治理等产品应用领域。鼓励通过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等利用方式,提升煤矸石、粉煤灰、尾矿、赤泥、共伴生矿、冶炼渣等综合开发利用水平与综合利用率。2025年底,新增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到2030年,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显著提升。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对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支持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应用于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3.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快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再生资源应收尽收。强化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科学布局社区回收点、街道中转站、县(区、市)分拣中心三级回收网络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从源头投放、收运系统、末端处置三个环节统筹规划。加强废旧物资回收行业规范化管理,提高废旧物资回收的组织化程度,提高规范化回收企业整合能力,鼓励回收企业发展直营、加盟回收站点等连锁经营模式,进一步提升居民交投废旧物资便利化水平。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重点培育煤机装备、工程机械等专业化再制造产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4.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全面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处置,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与源头减量的试点。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加快补齐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能力短板。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鼓励优先采用可降解、可重复使用的环保包装,积极推广“布袋子”“菜篮子”,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探索适宜的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降低填埋比例,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推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左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四)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1.提升生态系统固碳稳定性。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三区三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底线约束,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制定林地、草地、湿地使用负面清单、禁止区域、限制区域。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环境准入、园区管理、环评审批等方面的要求。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保护范围及功能分区,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稳定现有森林、湿地、耕地等重要生态空间的固碳作用。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开展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储备。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以高标准保护为主线,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的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以水系支流和防护绿地为网络,稳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持续实施森林生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科学规划森林与草原的布局及品种。积极开展森林城市、森林乡村的创建工作,通过国省工程造林、市县造林、合作造林、社会造林、部门造林、义务植树等模式,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有效提升森林的质量和稳定性。实施一批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重点抓好亚高山草甸的保护修复,加快推进退化草地的改良修复。在沿汾地区有序推进禁牧、休牧、轮牧措施,依法划定并严格保护基本草原,逐步扩大基本草场面积。严格落实《山西省湿地保护条例》《晋中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要求,强化对现有湿地的保护力度,科学开展退化湿地的修复工作,加快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的建设进程。开展荒漠化、石漠化以及水土流失的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对退化土地的修复与治理。建立动态矿山生态环境监测系统,综合治理矿山“三废”修复交通沿线敏感矿体,加大采矿用地复绿力度,从源头上减轻矿产开发的负面影响,完成省级下达的历史遗留矿山和持证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加大对采煤沉陷区、工矿废弃地等区域的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2025年底,森林覆盖率力争比2020年提高2.5个百分点。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3.夯实生态系统碳汇支撑基础。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以国家、省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为契机,开展全市森林、草原、湿地、土壤等碳汇资源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潜力分析。探索构建基于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碳汇领域。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林业管理与监测水平,积极推进智慧林业建设。加强森林、湿地、公园等碳汇经营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鼓励实施造林碳汇开发及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五、强化宣传引导,协同助力碳达峰
实施生态文明主题宣传培训、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引领行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引领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新时尚,构建共建共享、协同有序、开放融合的碳达峰格局。
(一)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培训
1.开展多层次宣传引导行动。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纳入宣传教育体系,开展绿色低碳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等多种形式的生态环境主题教育活动,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培育全民绿色低碳意识。创新生态环保宣教模式,建立长效宣传机制,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的基础上,利用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打造多维度、多形式的绿色低碳宣传平台。积极开展绿色低碳主题活动,组织各类绿色低碳志愿活动,做好世界地球日、节能宣传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城市节水用水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节能降碳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2.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培训教学计划。定期举行领导干部“双碳”培训学习班,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专业知识培训。积极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山西干部在线学院、“三晋先锋”等网络学习平台,全面开展领导干部网络培训。深化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认识,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和本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等)
(二)推广绿色低碳生活
1.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鼓励居民绿色消费,推广使用绿色低碳产品。深入开展反粮食浪费、反过度消费、反过度包装等行动,着力破除奢靡铺张的歪风陋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倡导步行、公交和共享等绿色出行。制定完善绿色消费指南,鼓励更新淘汰能耗高的家电产品。推动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采购具有绿色低碳相关认证标识的产品,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优先使用循环再生办公产品,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引导职工、学生和居民开展节粮、节水、节电、绿色出行、绿色购物等绿色消费实践,激发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2.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支持企业构建围绕绿色产品设计、绿色材料选用、绿色工艺应用、绿色设备使用、绿色回收实施以及绿色包装等全流程的绿色管理体系,开展绿色认证与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国有企业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鼓励国有企业带头践行低碳政策要求,主动压减、淘汰落后产能,应用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支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碳排放核算,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制定“一企一策”专项工作方案,实施节能降碳改造。鼓励企业建设碳排放管理体系,开展低碳产品认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实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六、完善政策保障
(一)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
以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导向和目标要求为指引,将其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之中。制定并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撑与保障。在“十五五”期间,及早研究并制定各级碳中和实施方案,谋划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具体工作举措、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将碳排放强度降低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做好各级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工作,确保各县(区、市)、各领域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目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方面协调一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等)
(二)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以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为根基,以建立碳排放双控考核评价制度为着力点,加速构建行业碳排放预警、企业节能降碳、项目碳排放评价、产品碳足迹应用等管理制度,打造系统完备、全面健全的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参照国家和省级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探索研究县级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基层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能源、工业等领域相关统计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能力。有序衔接国家政策要求,将碳排放评价的相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中,严格把控新上项目的能耗和碳排放,开展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的综合评价。逐步建立重点行业及企业的碳排放监测体系,推动重点企业加强日常碳排放全方位监控。推动温室气体排放实测技术发展,积极推进遥感测量、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气象局等)
(三)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
支持各县(区、市)、企业运用全国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来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行业主管部门及有条件的县(区、市)可根据实际需求补充建设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为国家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扩大覆盖范围提供有力支撑。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科研单位探索建设细分行业领域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组织有条件的县(区、市)聚焦重点产品开展先行先试,鼓励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等)
(四)完善绿色金融支持政策
积极争取将我市符合条件的能源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的支持范围。强化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相关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并依法依规拓宽融资渠道。加强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于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其前期审批手续。积极利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专项,来支持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完善绿色金融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绿色企业(项目)认定。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分(支)行等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开展碳信贷、质押、担保、融资和保险等业务。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政府采购的力度。强化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落实国家关于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等财税支持政策。加强差别化电价与强制性节能标准的衔接,对能源消耗超过限额标准的用能单位严格执行惩罚性电价政策。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实施热分户计量和按供热量收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人行晋中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局晋中分局等)
(五)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
有序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全国碳市场运行管理,监督其做好碳排放报告与履约工作。引导企业积极开发碳资产,参与国际国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市场。积极参与山西省碳普惠机制试点建设,做好本地低碳场景与省级碳普惠推广平台的衔接工作,引导和鼓励本地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国家碳排放权、用能权等市场的交易活动。扩大电力用户市场交易范围,扩大市场化交易电量,丰富交易品种,鼓励借助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微电网项目,拓展可再生能源的消纳空间,以虚拟电厂的模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绿证交易等获得合理收益补偿。(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国网晋中供电公司等)
七、加强组织实施
各县(区、市)以及有关部门要全面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领导,坚持全市一盘棋理念,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各相关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等按照有关部署,积极发挥自身作用,制定年度碳达峰行动计划,明确碳达峰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处理好节能减排、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经济产业发展的关系,做好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预案,扛起责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目标任务落地见效。落实国家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制度要求,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进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逐步构建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体系。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的年度评估工作,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重大问题,在每年11月中旬前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抄送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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