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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沙戈荒”大基地电能量交易:储能“报量不报价”参与!火电平衡储能充放电!

2025-05-19 08:42来源:西北能监局关键词:储能电站储能应用储能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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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印发《西北区域“沙戈荒”大基地配套电源短期平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其中明确,新型经营主体包括直流配套独立储能电站,配套储能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

文件提出,本规则所称西北区域“沙戈荒”大基地配套电源短期平衡市场是指同一配套控制区内偏离已有交易计划的配套电源与具备调节能力的配套电源之间开展偏差电能量交易的市场。配套新能源单元可选择“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市场。选择“报量报价”时,申报要求同配套火电日报价。配套储能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市场D-2日申报配套短期市场优化相关物理参数。配套储能基础充放电曲线(放电为正,下同)与预计划充放电曲线的差值按“报量不报价”参与市场。差值为正的时段作为卖方,对应差值量作为卖电需求,差值为负时段作为买方,对应差值量作为买电需求。若配套储能由于设备故障等自身原因偏离已有预计划时,差额部分按“报量不报价”参与。

若配套储能在市场集中出清后出现充、放成交电量不匹配的情况,为满足配套储能元件物理约束,安排配套火电配合平衡该部分电量。

(一)储能充电不平衡电量处理机制:若储能已出清的“放电量>充电量x转换效率”,该部分充电不足电量安排在控制区下备用最小时段买电,按配套火电负荷率从低到高调用。该部分电量称为平衡充电电量,按照储能平衡充电价格结算

(二)储能放电不平衡电量处理机制:若储能已出清的“放电量<充电量x转换效率”,该部分放电不足电量安排在控制区上备用最小时段卖电,按配套火电负荷率从高到低调用。该部分电量称为平衡放电电量,按照储能平衡放电价格结算。

配套储能在控制区内部平衡后剩余的买、卖电能力可参与各类省间电能量交易。由于参与省间电能量交易产生的充、放电不平衡电量,处理原则同上。

储能平衡放电价格、平衡充电价格。储能平衡放电价格按照上月配套短期市场各经营主体出清卖电电量加权平均价格乘以本月各经营主体当月中长期卖电加权平均价的环比(月度)变动幅度执行,平衡充电价格按照平衡放电价格与各配套储能平均充放电转换效率的乘积执行。若上月未形成相关出清价格,平衡放电价格按照配套控制区各经营主体当月中长期卖电加权平均价格执行,平衡充电价格按上述方法折算。

配套储能由于设备故障等自身原因产生的充放电费用由配套储能主体承担。配套储能非自身原因出清的卖、买电量及平衡充放电量对应电费独立计算,计为配套储能损益费用。若无事前备案分配原则,按照配套储能不保留损益模式,根据“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向其他配套电源主体分摊或分享。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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