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三)新型储能奖励。
1.度电奖励。对纳入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目录(要求见附件)管理的新型储能,根据实际放电量给予奖励,每千瓦时储能容量的年电量奖励上限600千瓦时,奖励期3年。奖励要求及标准见下表。奖励电量的起始时间以电网企业电量计量装置安装时间(从0开始计量)为准。
2.高比例先进技术奖励。对先进技术应用比例达到要求的独立储能电站,按照先进技术设备投资高出常规锂电投资的40%,另行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项目奖励上限5000万元。
2026年至2028年奖励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逐年递减:虚拟电厂资源聚合平台、V2G调节能力项目每年下降5%;新型储能项目每年下降10%。其中,2026年奖励标准适用于2025年9月1日(含)至2026年6月30日(含)并网项目;2027年奖励标准适用于2026年7月1日(含)至2027年6月30日(含)并网项目;2028年奖励标准适用于2027年7月1日(含)至2028年12月31日(含)并网项目。
第五条(申报条件)
本办法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我市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申报奖励的企业需符合信用状况良好的基本条件,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未记载3年内能源、环保领域严重失信信息,且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申报奖励的调节能力均应达到秒级调节能力要求,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虚拟电厂资源聚合平台。平台所聚合的调节能力不低于1兆瓦,且不低于电网企业首次认定数值,时长不低于2小时,技术参数满足《上海电网虚拟电厂接入技术要求》,所属虚拟电厂运营商完成虚拟电厂准入流程。平台已接入上海市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平台稳定运行6个月及以上,年度最大响应容量占调节能力比重、响应次数占电网调度次数比重、响应电量占电网调度电量比重均达到70%。
(二)V2G调节能力。V2G调节能力由虚拟电厂运营商负责申报,虚拟电厂运营商应与用户签署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虚拟电厂运营商应按年向市发展改革委上报企业智能充(放)电桩推广目标,市发展改革委经综合平衡后发布全市推广目标。智能充(放)电桩可用于替代个人用户老旧“傻瓜桩”,替代范围应为个人用户向电网企业独立报装、登记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专为该用户提供服务的非智能充电桩。智能充(放)电桩也可随新售车辆同步推广,虚拟电厂运营商可与汽车销售企业、个人用户开展合作。
1.智能充(放)电桩应满足《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智能充电及互动响应技术要求》(DB 31/T1296),通过车桩兼容性、设备充(放)电能力及并网能力、互动响应能力测试,并经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认证。
2.智能充(放)电桩应满足电网企业响应考核相关要求,并接入上海充换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
3.目的地智能充(放)电桩低谷时段充电量占总充电量比重应达到85%及以上;公共停车场库智能充(放)电桩低谷时段充电量占总充电量比重应达到60%及以上。
4.智能充放电桩每年应按电网要求实施不低于10次、不高于20次放电调度。个人用户若有意愿参与更高频次放电的,应在与虚拟电厂运营商签署的服务协议中明确相应责任与义务。
5.智能充放电桩供货企业具有较强的供应链协同、技术服务和应急处置能力,在上海投运的智能充放电桩平均每500台配备不少于1名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的专职技术服务人员,满足建设运营管理要求。
6.在公共停车场库内建设、向电网企业独立报装的智能充放电桩,其V2G放电电量可“自发自用”。
(三)新型储能。新型储能项目应符合技术先进性、产业带动性、用地集约性要求,并纳入《上海市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目录》。
1.技术先进性:符合把本市建设成为新型储能先进技术应用城市的目标导向,在未来具有良好的技术发展前景。储能项目应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固态电池、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压缩空气储能等具有高安全可靠性的先进技术。储能项目所有设备选型合理,经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认证,产品全寿命周期质量水平、循环次数、转换效率、可利用率达到业内领先水平;系统运行灵活,并具备构网型、友好型、智慧型和集约型特点;所应用技术至少获得1项创新成果证明(如发明专利等)。
其中,享受2025年度奖励标准的,采用先进技术规模容量占项目总容量比例不低于15%;享受后续年度奖励标准的,应用先进技术规模容量占项目总容量比例要求每年提升10%。
享受2025年度高比例先进技术奖励标准的,采用先进技术规模容量占项目总容量比例不低于75%;享受后续年度奖励标准的,应用先进技术规模容量占项目总容量比例要求每年提升5%。
2.产业带动性:符合国家和本市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能通过产业发展带动本市新型储能应用成本的降低。储能项目具备创新示范效果,具有可复制性和推广潜力,能提升应用场景的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性,能带动关键材料、核心设备等规模化发展,能推动供应链协同,可为制订行业技术标准提供支撑。
3.用地集约性:符合本市土地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在符合消防要求的前提下,采用固定建筑物内多层布置,提升储能单位面积能量密度,降低对土地资源的占用。
4.用户侧储能项目原则上放电功率不低于1兆瓦,容量不低于2兆瓦时,全部采用先进技术的储能项目可不受放电功率和容量限制;享受度电奖励的独立储能电站放电功率不低于1万千瓦,容量不低于2万千瓦时;享受高比例先进技术奖励的独立储能电站放电功率不低于4万千瓦,容量不低于8万千瓦时。
5.经安全主管部门论证具备条件的氢储能及氢基能源技术,奖励方式和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按“一事一议”原则另行研究制订。
第六条(职责分工)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推进新型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发展,开展奖励资金审核,提出资金需求和资金申请。统筹安排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下达资金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虚拟电厂项目和资源聚合平台运行情况初审工作,指导区经济信息化部门开展用户侧储能示范项目初审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预算和资金拨付审核,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
电网企业负责奖励资金的技术校核,校核事项包括:各项目秒级调节能力,虚拟电厂资源聚合平台接入及运行情况,电动汽车充(放)电项目低谷时段充电量占比情况、响应考核情况及个人用户相关信息,新型储能项目度电计量情况等。
第七条(预算编制)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本市新型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实际测算所需资金,提出年度资金需求,按要求编制预算,报市财政局审核后,按规定纳入年度预算。
第八条(资金申报)
虚拟电厂运营商、新型储能企业向电网企业提交上一年度奖励资金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
(一)虚拟电厂资源聚合平台应提供项目合同、发票及银行付款凭证,投资明细表及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平台调节能力、年度响应、接入及运行自评估情况。
(二)V2G调节能力应提供响应能力自评估情况、市级平台接入证明、设备采购发票、设备供货企业自评估情况、第三方机构检测认证报告及专职技术服务人员证明材料、与用户签订的服务协议。对个人自用非智能充电桩实施升级替代的,还应提交替代完成情况、智能充(放)电桩低谷时段充电量占比及个人用户独立报装充电桩电表户号及装表日期。
(三)新型储能度电奖励申请应提供充放电时间、次数、电量及申请资金明细;高比例先进技术独立储能电站奖励申请应提供设备采购合同、到货清单和设备发票(复印件)。
第九条(资金审核)
电网企业对奖励申报材料进行技术校核。电网企业将校核意见和材料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前,虚拟电厂资源聚合平台申报材料应通过市经济信息化委初审,用户侧储能申报材料应通过区经济信息化部门初审。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奖励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流程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第十条(资金拨付)
市发展改革委对奖励资金申请材料审核后,下达资金使用计划,并向市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要求审核后向企业拨付资金。
第十一条(监督管理)
(一)市财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加强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按照要求依法合规使用财政资金,防止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虚拟电厂运营商、新型储能企业对奖励资金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确保获得奖励资金的项目安全稳定运行,服务年限至少达到8年。对奖励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服务年限未达到要求的企业,一经查实市发展改革委有权追回奖励资金,3年内不得申请奖励资金,并视情节依法依规将相关企业失信信息记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三)电网企业应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监测管理,配合虚拟电厂运营商、新型储能企业做好智能充(放)电桩、新型储能的独立计量工作,定期汇总项目报装、电力接入、并网验收、运行考核、停运退出等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
第十二条(绩效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照规定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跟踪评估,每年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收益。
第十三条(附则)
(一)鼓励各区根据各自新型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发展需求出台支持政策。
(二)本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附件: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目录管理要求
附件
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目录管理要求
一、目录申请
新型储能企业可在新型储能项目投产运行后一年以内,向区发展改革部门提交示范项目目录申请材料。目录申请材料包括:
1.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目录申请表。
2.项目立项文件、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消防验收证明(如有)、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3.项目本质安全承诺书、第三方机构检测认证报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或备案文件、产业带动性证明材料、土地集约化利用报告(如有)、技术先进性证明材料(如有)。
4.独立储能电站还应提交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证明文件、落实新能源项目配置新型储能要求证明材料(如有)、与新能源项目开发企业签订的租赁容量服务协议(如有);用户侧储能还应提交接入上海市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平台相关证明材料、区经济信息化部门初审意见。
5.其他必要的支撑性材料。
二、目录评审
各区发展改革部门、经济信息化部门定期汇总目录申请材料转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目录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主要事项如下:
1.项目投资主体是否符合信用状况良好的基本条件;
2.项目备案及立项手续是否完备;
3.项目建设是否符合消防、住建、质量监督等专业部门管理要求;
4.项目是否具备产业带动性、技术先进性及用地集约性;
5.项目是否落实新能源项目配置新型储能要求;
6.市政府有关规定需要评估和审查的其他事项。
第三方机构在形成评审意见时要对项目进行排序,并网时间早、应用先进技术比例高、应用先进技术未来发展前景大、与新能源项目开发企业签订租赁容量比例高的项目排序在前。评审意见推荐项目规模上限为市发展改革委下达年度建设计划指标的1.1倍。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等部门对评审意见进行综合平衡后形成《上海市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目录》,并按年度滚动调整。
三、目录公示与发布
市发展改革委在部门网站对项目目录予以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认最终结果,在部门网站上发布,并抄送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区发展改革部门、区经济信息化部门及电网企业。
列入目录的项目原则上不做调整。如确需进行调整,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研究讨论确定。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23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2025年第十批(总第十八批)受理注册虚拟电厂相关信息的公告。根据《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国能发监管规〔2024〕76号)、《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鲁监能市场规〔2024〕24号)有关要求,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对中商全联(德州)售电有限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22日,艾罗能源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表示,公司研制并实施的兆瓦级分布式光储互联系统成功应用于英国电力调频场景。目前已在伯明翰、布里斯托、利兹等地区累计安装光伏储能系统1万余套,其中接近3,000套户储能系统参与电网调频应用,形成集群容量约8.6MW的虚拟电厂为英国电网提供调
7月21日,广州市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在南方电网广东广州供电局揭牌成立。在广州今夏用电负荷屡创新高、十五运筹备进入冲刺阶段的双重挑战下,这个依托数字技术构建的“云端电厂”,通过整合全市分布式能源资源,聚合百万千瓦负荷,将在迎峰度夏和赛事保电中发挥“电力智慧大脑”调节作用,为粤港澳大湾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22日,青海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青海省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行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文件明确,按照“总体设计、政企协同、试点先行、持续推进”的原则,结合青海省实际情况,推动虚拟电厂建设管理。建立符合技术要求的虚拟电厂运营平台,为虚拟电厂结合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487号建议的答复。答复文件提到,关于解决综合能源项目商业化难题的建议收悉,综合能源项目通过源荷融合发展可促进能源高效利用和生产生活碳排放转型。国家能源局支持综合能源项目创新模式,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商业化发展。关于实现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487号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支持综合能源项目创新模式,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商业化发展。正在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容量电价机制,促进灵活性调节资源高质量发展。详情如下: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487号建议的答复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综合能源项目商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及推进全省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以积极申报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为契机,推动有条件的园区集聚零碳创新要素、提升产业绿色竞争力、有效应对国际绿色经贸规则,打造若干个国内领先、有国际影响力的零碳园区标杆。申报主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22日消息,7月18日晚间,广西电网电力负荷达3523.4万千瓦,创历史新高。今年上半年,广西全社会用电量128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截至今年6月底,广西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5300万千瓦,达5328.8万千瓦,同比增长70.7%。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技能的加入,也为迎峰度夏电力保供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经营业绩稳中有进,连续21年和7个任期获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A级;投运陇东—山东特高压等一批重点工程,充分释放电网在保供电、扩投资、促转型等方面的价值;积极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特高压直流、省间清洁能源、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21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交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市场主体、交易品种和价格机制。其中市场主体及注册条件包括:参与需求响应的市场主体,按负荷类型可分为工商业可调节负荷、储能、虚拟电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对于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四川电力现货规则体系V1.0(征求意见稿)》近日发布,其中提到,初期,独立储能、虚拟电厂在运行日仅参与现货市场、调频和备用辅助服务市场之一,由经营主体在竞价日市场申报前予以明确,若未选择则默认参与现货市场。独立储能应根据各类辅助市场的要求,结合SOC状态评估,自主选
天然气是当前及中长期解决新能源调峰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然而受“贫油少气”资源禀赋制约,气电在我国发电版图中始终是小众角色。近两年间天然气市场形势变化及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进,为气电发展提供机遇,燃气电厂作为灵活调峰电源,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作用将更加突出。(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
近日,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在长春市新湖镇榆树村完成“构网型车网互动(V2G)充电桩”离网运行试验。该试验以一辆民用新能源汽车作为移动储能电源,“构网型V2G充电桩”作为核心设备,成功为12千瓦农用水泵连续供电3.1个小时,满足了4亩水田的当日排灌用电需求。此次试验探索了主网故障时台区主动离
7月17日,北京市延庆体育馆超充站(超级充电站)正式接入国家电网智慧车联网平台。截至目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今年已建成投运8座超充站。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稳步构建布局合理、品质升级、技术先进的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
有一项技术可以让电动汽车从代步工具变为“移动充电宝”甚至还能赚钱它就是V2G(车网互动)今天咱们来唠唠它!啥是V2G?V2G,英文全称“VehicletoGrid”,翻译成中文就是“车网互动”,是一种把电动汽车车载电池作为分布式储能单元,以实现车辆和电网之间能量与信息双向传递的技术。简单说,就是让电动
走进美的集团旗下佛山市威灵洗涤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园区,5万平方米的屋顶光伏板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屋顶光伏每年可产生约870万千瓦时清洁电能,约占园区总用电量的27%,相当于每年减少8500吨碳排放。”该企业负责人肖先生表示,“利用光伏发电不仅让产品获得了国际低碳认证,每年还可节省电费超390万元
广东灵活调节能力现状及提升路径分析——《新型电力系统下广东灵活调节能力分析及提升举措》摘编王雪辰/整理(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进程中,电力系统的运行特性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新能源大规模接入电网,导致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需求急剧攀升,传统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能
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的通知》,正式确定上海市、常州市、广州市等9个城市为首批试点城市,同步公布30个试点项目。《能源评论》派出多路记者,前往济南、成都、广州、深圳等地,实地探访车网互动项目,了解规模化试点的进展。在济南,我们来到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委大院“光储超充、车网互动”一体化停车场成功入选深圳近零碳地图,成为福田区乃至深圳市绿色低碳发展的又一亮眼名片。该地图总结梳理了深圳在城市近零碳领域的经验和成果,形成了涵盖新能源产业零碳园区、零能耗建筑产业零碳园区、智能制造产业零碳园区、政府行政办公零碳、
最新消息!2025年1-6月,广东绿电交易电量8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0.2%。绿电蹭蹭上涨的背后,为生产生活带来哪些改变?普通人如何在“绿电”大风口下找到自己的参与方式?#x2193;#x2193;#x2193;新能源汽车,秒变充电宝让“绿电”更“稳”更“有力”除了正在建设的新能源储能站之外每辆新能源汽车都有
2025年7月9日,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集团”)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大兴区政府”)、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金租”)在广汽集团番禺总部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三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围绕广汽新能源汽车推广、新型电力系统“源网荷储”一体化基础设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4日,深圳坪山区人民政府发布《深圳市坪山区落实“双碳”战略进一步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指出,支持企业建设新型电池及储能、充电设施、光伏、氢能、智能电网和综合能源服务等领域中试生产线,对项目总投资额(不含土建)在5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的1
进入7月,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指导和帮助下,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依托省间电力市场密集联络外省开展省间小时级绿电交易。截至7月17日,该公司共开展省间小时级绿电交易30余次,交易时段覆盖全天24小时,成交电量约9800万千瓦时。此前,国网上海电力省间电力交易以全月分时段电量为颗粒度。小时级绿电交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5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虚拟电厂精准响应实施方案》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虚拟电厂精准响应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解读文件提到奖惩机制,精准响应电量激励:对于参与快速响应的虚拟电厂运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5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修订《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虚拟电厂精准响应实施方案》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虚拟电厂精准响应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提出,虚拟电厂运营商根据下辖资源的实际情况,在每年第四季度以年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4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6月上海电网“两个细则”考核结果公示。根据《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辅助服务分摊标准及“两个细则”考核和补偿结果公示、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华东监能市场〔2023〕117号)、《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长三角电力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4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6月上海电网煤电容量电费相关结果公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明确煤电容量电价适用范围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国能综通电力〔2023〕141号)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0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售电公司市场注销的公告。上海联辉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聚信海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由于企业自身原因,自愿申请注销在上海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市场注册。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和《售电公司市场注册及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7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上海市2025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目录(草案)。根据《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规范〔2022〕14号,以下称“14号文”)、《关于做好2025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
近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发电企业注销信息的公告,经核验,发现上海申能星火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发电企业,存在所有机组已关停退役等情况且未申请注销。现对上述11家发电企业发起自动注销,公示期为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7日,时间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在电力交易平台中予以注销。
7月2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公布2025年二季度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注册情况,包括103家电力用户、7家售电公司。按照《2025年上海市电力直接交易年度工作方案》(沪经信运〔2024〕904号)文件要求,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将2025年二季度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注册情况予以公布,具体如下:2025年二季度电力用户注册
上海碳普惠25日正式上线,前期经过近8个月的试运行,已累计吸引13万名民众参与体验,近300家企业开通机构碳账户,累计交易4万余吨减排量。2025年全国低碳日·上海市主场活动25日举行。今年全国低碳日以“碳路先锋,绿动未来”为主题,深入宣传低碳发展理念,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提升公众低碳意识,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4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5月上海电网“两个细则”补偿结果公示。根据《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辅助服务分摊标准及“两个细则”考核和补偿结果公示、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华东监能市场〔2023〕117号)等文件要求,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完成了202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