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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后光储没有搁浅成本

2025-06-16 13:07来源:黄师傅说电作者:黄师傅说电关键词:分时电价分布式光伏工商业储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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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时电价底层逻辑系列的十五篇文章,我们已经讨论了有关用户侧分时电价的历史脉络,当前现状以及其在电力现货条件下的未来发展。

在与分时电价有关的主体中,除了制定者政府部门,执行者电网公司,使用者工商业用户外,还有一股力量就是分布式光伏工商业储能

这类主体对每次政策调整的反应更大,因为直接影响其存量项目的收益以及未来项目的投资意愿。

所以在聊完分时电价后,我们就来聊聊在当前政策调整如此频繁,电力现货市场也要全国推行的局面下,表后的光伏和储能可以有怎样的应用场景。

不过在论述这些内容之前,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先理清一个问题,那就是分时电价的调整到底会不会引发表后光储产生搁浅成本。

再议搁浅成本

我们在学习136号文的系列文中的第一篇文章136号文(1):发电项目收益与搁浅成本中,谈论了一个特殊的成本概念,叫做搁浅成本”。

它的发生主要是受到政策修改的影响。以集中式光伏或风电场为例,项目在建设前期可研阶段以及实际运行后一段时间内,执行当时的国家政策,对新能源全电量统一价格收购。

项目之所以建设的原因就是默认了这种政策的稳定以及价格的长期有效,测算出的投资回报率达到企业内部要求后,项目开始开展相关建设工作。

但之后因为政策的调整,比如去年4月份取消了电网的全电量统购,改为由地方政府主导,逐步过渡到全面市场化交易的局面。

之前旱涝保收,晒晒太阳,迎迎大风就能带来不错收益的时代没了,取而代之的是市场化交易,能够获取的价格相比过去有所降低。

假设政策不变情况下的收益和当前政策改变之后的收益之差,就成为了搁浅成本。

项目的资产已经投入,但收入因为政策的调整而不达预期,所以需要一些非市场化手段来补偿这个“成本”。

这也是为何它叫搁浅成本,暂时搁置并非是完全不理。

与之类似的一个成本概念叫做沉没成本,这个概念的应用就广了,但主要是想说一些已经投入,且已经发生的成本不是“真成本”。

这个不是成本的意思是说站在当下的这个时间点上做决策,不要把过去已发生过的这个沉没成本当成此刻决策的依据。

为一个不好看的电影所交出去的电影票钱,为一个不合适的项目已经投进去的时间等等,都是在沉没成本概念的范畴。

但沉没就是沉没了,不搭理就是,而搁浅不一样,还是需要救一下的,尤其是因为政府政策的修改而导致资产方收益受损的情况。

所以,为了解决搁浅成本,去年4月份取消新能源统购后,有些地方出台当地的类政府授权合约政策,为新能源电量保障了一定的收益。

今年发布的136号文也是在为存量项目解决搁浅成本的问题,当然机制电价的政策同样也给增量项目的收益测算提供了一些指引。

我在当时那篇文章的文末留了一个讨论问题:那就用户侧分时电价政策的调整会不会给表后光储带来搁浅成本?

午间谷电严重利亏光伏发电,不断缩小的峰谷价差也让工商业储能苦不堪言。

那么在用户侧的两大项目看来,被调整的分时电价政策影响了自身收入不假,但能说发生了“搁浅成本”么?

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分时电价的调整不会给光储带来搁浅成本,收益降低的直接原因虽然是政策的改变,但根本的原因是光储所提供服务的定价依据,多是竞争性的他者价格方式。

定价方式

一件商品或者服务如何定价,市场营销学认为有三种方式,分别是:

基于生产成本+期望利润定价

基于产品或服务价值定价

基于竞争对手价格定价

表后光伏和储能最常见的定价方法就是合同能源管理,多是以及节约电费分成的方式来进行定价。

比如说光伏每一度自用电量,按照同时段网侧供电单价打个折扣;再比如储能每一度放电量,也是瞄着放电时段电网供电价格的方式进行让利。

也就是说光储定价定了浮动价格,浮动的是相对于基准的下浮比例,但是基准可能是变动的,也就是网侧供电价格不会是一成不变的。

现在搞电力市场化改革,取消了目录电价,每个月用户的分时到户电价都不一样,不过相对来说各时段内的价格波动不大,峰就是峰,谷就是谷。

但到底这个时段是峰还是谷,分时价格怎么计算却受分时电价政策的影响。而政策之所以要调整,就是我们之前文章提及的各类因素,包含一些市场上的价格信号传导,也包含一些政府所期望的消纳和发展等行政诉求。

光储定价依据的是一个受电力市场营销,受行政政策影响的他者价格,而这个他者就是网供电,一定程度上和光伏的自用电量以及储能的放电量形成了“竞争”。

而这种依据竞争来定价的方式显然就会受到他者价格的影响,进而就受到了政策的影响。

不过分时电价政策不针对任何光储,它最直接的影响者是工商业用户的用电量,政策的确立不是为了光储而立,但因为光储选择的定价方式,导致最后看起来好像政策定点针对光储一样。

可以这样想,先有分时电价政策规定用户用电的价格,后才有光储项目的兴起,也就是说分时电价不直接为光储的收益服务,不像集中式那样的政策,点对点定好电站上网一度电多少钱。

就因为这样,集中式统购政策取消,相当于当初的政策“失信”,所以才发生搁浅成本,搁浅就要想办法处理,于是有了之前的政府授权合约和现在的机制电价政策。

而分时电价政策调整直接影响的是用户各时段用电价格,然后再间接地影响光储收益,而且后面这个影响链路是光储和用户之间协商出来的,并不是政策直接指定的。

所以综上,他者定价的方式,因为他者受政策波动影响,而把这份影响也波及到自身,认为是政策的修改让自身产生了搁浅成本的话,我觉得理由不充分。

跳出现有方式

未来如果继续维持他者定价,那么收益就会随着政策一直波动。

如果无法忍受这个事儿,就需要跳出这个以电量电费节降为唯一收益来源的循环圈,把整个目光放到更大的流程中。

在前端,把不必要的前期投入尽量降低,在后端,随着电池材料回收等领域不断完善产业链,资产的残值处理也会提高全周期的回报。

在中间的应用环节,要结合光储项目最基本的功能找到更多的应用场景,摒弃原有自发自用、削峰填谷的单一思维。

同时要学习当地批发侧以及零售侧交易规则,看懂电费怎么算的已经是基本要求了,明白电费单上数字的由来需要更多的功夫。

困难是暂时的,机会还是有的。

暂时忘记所谓的“搁浅成本”,其实它并不存在,只是需要我们跳出原有的框架,在更广阔的电力市场,在更丰富的应用场景里去发现表后资源的更多价值。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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