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第五章 需求响应实施
第十八条启动条件
(一)削峰类响应启动条件:当充分挖掘发电端供电能力以及省外电力支援的情况下,全省或局部范围呈现电力供需平衡缺口(不包含发生全网或局部电网紧急事故状态下的电力缺口情况),电力调度中心研判并发出电力缺口信息,电网企业报省发展改革委批准后可按需发起约定型或邀约型削峰响应(含日前邀约削峰和日内紧急削峰)。
(二)填谷类响应启动条件:当用电负荷水平较低,电网调节能力不能适应峰谷差及可再生能源波动性、间歇性影响,难以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时,电网企业根据电力调度中心研判的电力富余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批准后按需发起日前填谷或日内紧急填谷响应。
(三)在充分挖掘发电端供电能力以及省外电力支援的情况下,电力存在硬缺口时(一周内超过5天存在电力缺口),原则上优先组织约定型需求响应。电力缺口在执行日(D日)前两天(D-2日)12:00前发布的,组织日前邀约响应。电力缺口不满足在执行日(D日)前两天(D-2日)12:00 前发布要求的,组织日内紧急响应。
第十九条约定型需求响应实施流程
(一)缺口预测。原则上每年4月前,电力调度中心向省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发布研判的月度缺口信息,电网企业报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后组织约定型需求响应申报。
(二)需求发布。省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原则上每年4月前(必要时可按月开展)组织电力交易中心通过“南方区域电力交易平台”发布邀约。
(三)市场申报。按照“一次申报、周期滚动、日前调用”原则,经营主体申报迎峰度夏期间(或次月)参与约定型需求响应,申报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参与的需求响应资源组合、响应容量、响应时间段。
(四)市场出清。电力调度中心开展需求响应出清,按照申报的“负荷控制、时间、容量”优先顺序依次进行成交,直至满足响应容量需求,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需求响应交易成交结果通知书。省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按月持续监测约定需求响应中标主体的用电状态,中标时段当月平均负荷不应低于中标备用容量,否则视为无效容量,不给予补贴。
(五)响应执行。进入迎峰度夏用电紧张时期,经省发改委同意确定次日要实施约定型需求响应时,省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于响应日前一天通过电话、短信、人工通知等方式通知经营主体,经营主体按约定调控负荷。
第二十条日前邀约需求响应实施流程
(一)缺口发现。电力调度中心在需求发布日(D-2日)前根据全省统调负荷预测,测算响应日(D日)初步电力缺口,并在(D-2日)12:00前电力调度中心向省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发布缺口需求,电网企业及时报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后启动需求响应。
(二)需求发布。省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向电力交易中心提供需求响应信息,(D-2日)15:00前,电力交易中心向经营主体披露运行日(D日)日前邀约响应需求信息。
(三)市场申报。需求发布后,竞价日(D-1日)12:00 前,经营主体在“南方区域电力交易平台”提交申报信息,已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需提交开关控制顺序。经营主体申报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参与响应日的需求响应资源组合、响应容量、响应时间段、响应价格。
(四)市场出清。竞价日(D-1日)16:00前,电力调度中心开展需求响应出清,按照申报的“负荷控制、价格、时间、容量”优先顺序依次进行成交,直至满足响应容量需求。采用边际出清定价模式,出清价格以边际申报价作为各经营主体中标响应价格。
(五)结果发布。竞价日(D-1日)17:00前,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需求响应交易成交结果通知书,明确用户、参与响应的补偿价格、响应时段和中标负荷等信息,通过“南方区域电力交易平台”通知相关经营主体参与需求响应。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负责将结果告知其代理的用户。
(六)响应执行。需求响应执行日(D日),经营主体按中标结果执行需求响应,已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电力用户,在响应执行开始15分钟内未按中标容量自行完成负荷调节,电网企业可直接进行负荷控制。
(七)响应效果评估。需求响应结束后,电网企业及时统计需求响应执行情况,按要求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八)日前邀约填谷响应根据电网运行需要参照执行。
第二十一条日内紧急(可中断负荷)需求响应实施流程
(一)缺口发现。电力调度中心根据全省统调负荷预测6小时后将存在电力缺口(缺口且持续时间大于1小时),电力调度中心在需求响应执行前5小时向省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发布缺口需求,电网企业及时报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后启动日内紧急需求响应。
(二)需求发布。省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于需求响应执行前5小时内向电力交易中心提供响应日需求响应信息,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需求容量、需求时段、需求地区等响应需求负荷信息。电力交易中心于需求响应执行前4小时通过“南方区域电力交易平台”向经营主体发布日内紧急响应需求公告,包括但不仅限于需求容量、需求时段、需求地区等具体响应需求负荷信息。
(三)市场申报。需求响应执行前3小时,经营主体在“南方区域电力交易平台”提交申报信息。经营主体申报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参与响应日的需求响应资源组合、响应容量、响应时间段、响应价格。
(四)市场出清。需求响应执行前2小时,电力调度中心开展需求响应出清,按照申报的“负荷控制、价格、时间、容量”优先顺序依次进行成交,直至满足响应容量需求。采用边际出清定价模式,出清价格以边际申报价作为各经营主体中标响应价格。
(四)结果发布。需求响应执行前2小时,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需求响应交易成交结果通知书,明确用户、参与响应的补偿价格、响应时段和中标负荷等信息,通过“南方区域电力交易平台”通知相关经营主体参与需求响应。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负责将结果告知其代理的用户。
(五)响应执行。经营主体按中标结果在响应时段自行完成负荷调节,已接入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电力用户,在响应执行开始15分钟内未按中标容量自行完成负荷调节,电网企业可直接进行负荷控制。
(六)响应效果评估。电网企业统计需求响应的执行情况,按要求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七)日内紧急填谷响应根据电网运行需要参照执行。
第二十二条市场中止
因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电网发生重大事故、技术支撑平台故障导致市场无法正常进行,以及重大活动对电网安全稳定有特殊要求时,省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向省发展改革委报备后可通知中止执行需求响应。
第六章 需求响应评价
第二十三条基线负荷计算
(一)日前邀约响应基线负荷计算规则。基线负荷计算以电网企业的采集数据为准,基线负荷以小时平均功率计算(具备条件后,采用分钟级功率计算),样本日的日期类型划分为节假日和工作日,通过取启动需求响应前5个相同类型样本日,且该日不存在需求响应和有序用电情况的用户小时负荷数据作为计算样本数据。计算每一样本日在需求响应时段的集合平均负荷,若某一个样本日的平均负荷低于样本日集合平均负荷25%或高于样本日集合平均负荷200%,则将该日从样本日集合剔除;同时依次向前重新获取样本日,直到选满符合要求的5个样本日,5个样本日的平均负荷为该响应资源的日前邀约响应基线负荷,原则上向前递推不得超过45天,若超过45天,则取现有样本。
(二)日内紧急响应基线负荷计算规则。当需求响应公告发布后,实时负荷(前两小时的整点瞬时功率的平均值)低于或等于原始基线负荷(参考日前基线负荷计算规则)的50%时,采用实时负荷作为日内基线负荷;高于原始基线负荷的50%时,采用原始基线负荷×50%+实时负荷×50%计算日内基线负荷。
第二十四条 基线负荷发布
电网企业滚动计算单个需求响应资源的基线负荷并进行校核,日前邀约响应基线负荷数据于每日10:30前推送,由电力交易中心通过“南方区域电力交易平台”向经营主体发布。日内紧急响应基线负荷在启动后一小时内,由电力交易中心通过“南方区域电力交易平台”向经营主体发布。对基线负荷有异议的经营主体,需在当日17:30前提出复议并提供佐证材料,经省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可重新计算基线负荷。若未收到反馈意见视为无异议。
第二十五条 响应评价
响应执行后,电网企业D+2(D指响应日)日9:00点前提供响应日基线负荷和实际测量负荷,省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在D+3日评价需求响应执行效果。实际响应容量由基线负荷与实际测量负荷之差确定(按小时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削峰实际响应容量=基线负荷-实际测量负荷。
填谷实际响应容量=实际测量负荷-基线负荷。
若该小时实际响应容量未达到中标响应容量的50%,视为无效响应。若该小时实际响应容量大于等于中标响应容量的50%且小于等于80%,该小时有效响应容量计为中标响应容量的60%;若该小时实际响应容量大于等于中标响应容量的80%且小于等于120%,该小时实际响应容量全部计入有效响应容量,若该小时实际响应容量大于中标响应容量的120%,该小时有效响应容量计为中标响应容量的120%。
单次响应有效响应容量=Σ响应时段内每小时实际响应容量÷响应小时数。
直接参与需求响应,有效响应容量以户为单元进行计算。由负荷聚合商或虚拟电厂代理参与需求响应的,以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为单元打包计算整体有效响应容量。
在同一时段,经营主体同时参加约定型需求响应(或日前需求响应)和日内需求响应时,优先进行约定型需求响应(或日前需求响应)效果评估,超出约定或日前申报容量的实际响应负荷,再用于日内响应效果评价。
第二十六条 考核方式
(一)现阶段填谷需求响应不考核执行效果。削峰需求响应期间,若经营主体实际响应容量未达到中标响应容量的50%时,对中标经营主体的无效响应容量进行考核,考核费用按小时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各小时考核费用=(中标响应容量×50%-实际响应容量)×出清价格×M(0.5),其中M为惩罚因子,视市场运行情况调整。
(二)因特殊情况导致无效响应的,经营主体可在日清算结果披露后2个自然日内向电力交易中心提出申诉,经省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认定,可免于考核。
第二十七条 执行结果披露
电力交易中心在D+3日(D指响应日)向经营主体披露响应日的日清算结果。月度结算前发生因基线负荷有效响应容量差错等引起的需求响应费用调整,由经营主体在收到日清算单后2个自然日内向电力交易中心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省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核查情况后,对确认差错需要重新推送结算的数据,按日重新计算后并入当月结算依据。
第七章 需求响应结算
第二十八条收益结算
采用日清月结的方式,按小时计算需求响应收益。
约定型响应收益=∑有效响应容量×固定单价×响应时间-考核费用。
备用容量收益=(出清容量-有效响应容量)×固定单价。
日前邀约或日内紧急响应收益=∑有效响应容量×中标响应价格×响应时间-考核费用。
第二十九条 资金来源与分摊
按照“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原则,削峰需求响应资金来源为尖峰电价增收资金和电力中长期市场化交易偏差电量考核费用。填谷需求响应费用由集中式新能源发电项目、核电按执行需求响应当月上网电量比例分摊,电网企业每月将该费用合并入参与分摊的发电企业电费账单中。
第三十条 发放方式
(一)需求响应补偿资金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安排使用,电网企业统计需求响应结果并测算各参与响应经营主体的补偿费用,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并公示,次月由电网企业通过电费退补的方式进行发放。
(二)负荷聚合商的需求响应费用统一由电网企业提供结算依据,负荷聚合商提供相应补偿差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电网企业予以发放。通过负荷聚合商参与需求响应的电力用户,零售结算费用根据负荷聚合商整体有效响应容量收益、约定分成比例以及有效响应用户的实际响应容量进行分摊,并直接在向电网企业缴纳月度电费中扣减。参与约定型需求响应但整体上未被调用的,按用户的备用容量进行分摊。
(三)电力用户直接参与需求响应,原则上需求响应补偿金额与电费相互冲抵。如电力用户销户需提取需求响应补偿金额,应在结算电费中扣减后,提供剩余补偿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电网企业予以发放。
(四)虚拟电厂收益和考核费用单独与电网企业结算,虚拟电厂提供相应补偿差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电网企业予以发放,其代理用户收益及考核由虚拟电厂按约定分成比例与用户结算。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条 组织保障
(一)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对需求响应工作进行整体的指导和协调,电网企业负责组织需求响应协议签订和需求响应的具体执行、效果评估及补偿资金发放,各市县发展改革委和供电局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各环节的相关工作。经营主体根据企业生产实际,认真评估响应能力,履约实施需求响应。
(二)各市县发展改革委、电力负荷管理中心、供电局要积极做好需求响应政策的宣传及解读,组织具备条件的经营主体积极参与需求响应,塑造需求响应良性环境。
(三)各市县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应加强实体化建设,持续深化负荷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负荷管理水平,实现电力负荷资源统一管理、统一调控和统一服务。
第三十二条 运行保障
(一)持续优化完善需求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等支持系统,为市场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通过系统对用户的用电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评估需求响应效果,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二)电网企业负责组织做好负荷管理装置的运维管理工作,确保数据监测的准确性和实时性。经营主体按照要求配合电网企业做好产权用电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三)电网企业结合年度电力供需形势,编制全省需求响应演练计划,原则上迎峰度夏(冬)前,分别组织开展一次演练,通过模拟多类型演练场景,全方面检验需求响应资源池建设实效,提升实战快速响应能力。
附录:1.海南省电力需求响应合作协议模板
2.海南省电力需求响应代理合同模板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文/本刊记者张越月特约撰稿陈昊南林熙熙黄子琪从出行到餐饮,从住房到医疗,过去几年中,各类共享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渗透至生活的诸多领域,提高了资源使用的效率,也创造出了巨大的商业价值。车网互动也可被视作一种特殊的共享平台,它通过整合电动汽车和电网资源,实现了能源的双向流动和优化配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9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市场化需求响应代理合同(2025版)》意见的通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依托广东电力市场零售合同标准范本,修编了本范本,优化调整签约主体范围,扩充完善使用说明条款,简化需求响应代理套餐模式,对等增加双方权利义务,细化明确交易模式说
一图读懂|浙江电力市场化响应结算原则算例解读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30日,江苏无锡市人民政府发布《无锡市零碳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提到,园区内储能容量≥日均用电量的8%,园区内电力需求响应能力≥日均用电量的8%。原文如下:《无锡市零碳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建设零碳园区对提升企业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30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布2025年江西省电力需求响应参与用户名单的通知。根据《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需求响应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能运行字〔2025〕28号)要求,为深入挖掘需求侧管理潜力,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电力供应缺口,经企业自主申报、市级初审、省级复审和
2025.6.23-2025.6.27一周电力市场热点主要看点:1、两地“136号文”省级承接方案正式发布2、江西分时电价调整:午间2h深谷电价下浮70%3、涉嫌伪造原件!广东通报对4家售电公司采取风险管控措施4、2025年5月全国交易绿证2987万个5、首笔黑龙江绿电送天津交易达成......一、前沿政策1、两地“136号文”省
6月26日,宁波前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2025年宁波前湾新区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方案》。其中提到,根据省电力公司预测,今夏全省全社会最高负荷约1.33亿千瓦,最大用电缺口800万千瓦,新区约占1/100,即最大缺口8-10万千瓦。方案中明确移峰填谷方案安排:1.方案安排2025年新区移峰填谷方案共安排移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26日消息,宁波前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2025年宁波前湾新区电力保供专项补贴实施方案》,《方案》提到,临时性区域调峰(虚拟电厂)补贴标准,在响应下达时段内有效响应,有市场出清补贴价格的在浙江省电力交易平台成交价格基础上新区财政另外补2元/千瓦时,区域自发邀约响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13日,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与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联合印发《关于提高新能源发展韧性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5〕327号),其中明确提出:在调峰辅助服务补偿上限由0.7元/千瓦时下调至0.262元/千瓦时的基础上,新疆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期间,电力调峰市
6月26日,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等4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电力负荷管控措施和绿电近零碳微电网群建设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对2025年至2028年迎峰度夏(冬)期间,注册地在景宁县,企业有效参与由供电公司发起的移峰填谷、集中检修且拥有独立用电户号、满足计量采集要求的
一图读懂|四川需求侧市场化响应操作解读(日前响应交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0日,浙江温州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印发《平阳县迎峰度夏(冬)电力保供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根据市级指令在规定时段内使用用户侧柴油发电机组顶峰发电的工业企业用户,给予2元/千瓦时的补贴。根据市级指令在规定时段内使用电化学储能
今年入夏以来,我国多地电网负荷创新高。国家电网公司积极应对夏季用电“尖峰时刻”,从经济、技术等方面持续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加强需求侧管理,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挖掘多尺度可调节负荷资源,打好负荷管理“组合拳”。国家电网各单位研判供需形势,细化应对策略,做到分时电价调节、节约用电引导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9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市场化需求响应代理合同(2025版)》意见的通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依托广东电力市场零售合同标准范本,修编了本范本,优化调整签约主体范围,扩充完善使用说明条款,简化需求响应代理套餐模式,对等增加双方权利义务,细化明确交易模式说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通知》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问: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当前,我国已进入实现碳达峰
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建立一批零碳园区”。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零碳园区的建设条件、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组织方式等一系列内容。《通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通知》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问: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当前,我国已进入实现碳达峰目标、加紧经济社会发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通知》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问: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当前,我国已进入实现碳达峰目标、加紧经济社会发
7月8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指出,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各类园区低碳化零碳化改造的八项重点任务,即:加快园区用能结构转型;大力推进园区节能降碳;调整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强化园区资源节约集约;完善升级园区基础设施;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提
7月8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指出,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各类园区低碳化零碳化改造的八项重点任务,即:加快园区用能结构转型;大力推进园区节能降碳;调整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强化园区资源节约集约;完善升级园区基础设施;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提
7月3日下午,冀北电网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工作会,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冀北分布式电源主体市场注册规范指引(试行)》等四项议题,选举产生了管委会专家委员会。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翟增军,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市场监管处处长吕峰应邀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
5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以“绿色电力直供+市场交易+绿证认证”为核心的新型能源消费机制。这一政策不仅是落实“双碳”战略的重要支点,也将深度重塑能源流通路径与用能模式。绿电直连的理论内涵与管理模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0日,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海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存量项目:项目范围: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即项目批准备案容量全部建成并网,下同)的新能源项目。电量规模:2023年以前投产的项目,其全部上网电量纳入机制电量;2023年投产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海南低碳岛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2030年前,全省实现碳达峰,经济社会发展向低碳方向快速迈进。2045年前,全面建成低碳岛,全省二氧化碳年排放量比峰值期下降70%,建成零碳、高效、智慧、韧性、安全的新型能源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3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明确,最高限价法。对于非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主体的增量配电网项目,实行最高限价法。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以用户承担的配电网配电价格与上一级电网输配电价之和不得高于其直接接入相同电压等级对应的现行省
6月27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印发《海南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履约保障凭证金额为售电公司提交的有效履约保障凭证总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到:履约保障凭证金额=首缴金额+补缴金额-退还金额-已执行金额(1)缴纳标准为8元/兆瓦时,根据市场风险状况,交易中心报请政府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4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等5份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海南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提到,发电侧现货市场结算电价为机组所在物理节点的小时平均节点电价,用户侧现货市场结算电价采用统一结算点电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4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等5份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海南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提到,跨省中长期电能量交易与现货交易衔接跨省中长期电能量交易由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统筹组织开展,海
6月24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等5份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南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提到,本细则所称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新型经营主体(含新型储能企业、分布式电源、智能微电
6月24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等5份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南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提到,现阶段,以“发电侧报量报价、用户侧报量不报价”模式组织市场申报,市场机组申报运行日的报价信息,待具备条件后以“发电
6月13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海南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信用评价内容包括售电公司与电力交易密切相关的基础管理信息、客户服务信息、市场交易信息、财务经营信息和行为表现信息等五个方面评价内容。信用评价得分根据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得分计算。信用评价指标总分100分,其中
为保障海南省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注册并缴纳履约保障凭证,截止2025年6月11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完成了28家售电公司交易资格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布。名单如下: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