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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答复关于分布式光伏项目余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问题

2025-07-04 14:01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键词:分布式光伏电价市场化改革四川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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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2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项目余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问题的答复。答复文件明确,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的新能源存量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余电上网电价按照当地煤电基准价0.4012元/千瓦时执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要求,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能源增量项目,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完成。

近期,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在研究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新能源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相关事宜。目前,实施方案正在征求相关部门、企业意见,后续将按程序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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