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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答复|2025年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问题记录清单(更新至8月15日)

2025-08-18 08:50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键词:机制电价分布式光伏山东电力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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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8月17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5年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问题记录清单(更新至8月15日咨询问题反馈)。清单汇集了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企业提出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相关问题与官方答复,北极星电力市场网对清单进行梳理和归纳。

Q:关于山东竞价,未投产项目,如延期并网(6个月内),违约金可否不在履约保函中扣除,可否另外赔付?用集团授信开具的保函若发生索赔会影响集团信用。可否签其他协议,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赔付,不影响集团信用?

A:根据《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鲁发改价格〔2025〕577号)规定,项目未按约定投产的,应扣除履约保函金额。

Q:2025年8月并网的一般工商业(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可以参与竞价吗?

A:根据《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鲁发改价格〔2025〕577号),第十条,源网荷储、绿电直连等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的风电、光伏发电,以及2025年6月18日(含)以后投产的一般工商业光伏、2025年6月1日(含)以后投产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等项目,除自发自用电量以外的上网电量全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

Q: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中无表格框线,但表格内容可以正常显示,请问此格式保函是否符合竞价履约保函要求?

A:履约保函中的表格内容能够清晰展示即可。

Q:某公司现有100 MW集中式光伏项目,在5.31之前已经并网30MW,剩余70MW正在建设中。根据细则中第六条,分期并网需在备案中明确分期建设规模及内容。那么在国网公司的接入批复中需要明确分期内容吗?

A:鉴于本次竞价为首次竞价且时间相对较紧,本次竞价规模与核准(备案)文件中分期(批)建设内容一致,每期(批)发电设备均具备独立计量、独立控制、独立预测等功能,可以参加本次竞价。后期竞价,申报单位提供的新能源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应与接入系统回复(批复)文件依据的核准(备案)文件一致。

Q:同时,在新能源云平台中需要办理相应的分期吗?

A:在新能源云系统【规划建设-接入并网管理-项目维护】界面,按期(批)次拆分,新增子项目参加竞价申报,项目名称后面注明期(批)次。

Q:纸质保函能否邮寄至竞价工作组?工行电子保函怎样开?可以咨询哪家银行指导开电子保函?

A:根据《2025年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组织公告》,纸质履约保函原件需现场提交竞价工作组,暂不支持邮寄方式。考虑保函开具、提交的便利性,建议优先开具电子保函。工行电子保函开具,建议咨询工商银行。

Q:新能源云平台项目全容量预计投产时间,目前是否还能进行修改?

A:新能源云平台暂时不具备修改接入并网环节提交的全容量预计投产时间功能,该时间与本次机制电价竞价无关。机制电价认定时间以本次申报页面填报项目全容量并网投产时间为准。

Q:今年7月份投产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公司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上网电价全部参与市场交易,可以参与这次电价竞争么?

A:根据《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鲁发改价格〔2025〕577号),第十条,源网荷储、绿电直连等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的风电、光伏发电,以及2025年6月18日(含)以后投产的一般工商业光伏、2025年6月1日(含)以后投产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等项目,除自发自用电量以外的上网电量全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

Q:申报投产时间是12月,实际投产提前至10月份,10-12月之间结算的配套明细具体什么时候会出台,是机制电价竞价开始之前还是竞价结束之后?

A:后续配套政策请关注山东省发改委官方网站。

Q:竞得机制电价后申请退出,是次月1日就能正式退出还是次年1月才能正式退出?从申请退出到正式退出的时间间隔有多久?

A:请关注后续配套细则。

Q:《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竞价上下限里的“原则上不高于该类型电源上年度机制电量竞价结果”在正式文件中被删除,请问次年竞价是否还有此上限价格限制?如果没有,那么后续的上限定价原则是什么?有可能超出上年竞价结果吗?

A:《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5〕57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竞价上限根据新能源项目合理成本收益、绿色价值、电力市场供需形势、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后续年度竞价上限,以竞价通知公布为准。

Q:竞价代理模式下履约保函出具主体疑问点​:

依据《细则》规定"分布式光伏竞价代理商需合并开具履约保函",​是否意味着代理商必须作为保函唯一开具主体(项目公司无需重复出具)?​​

A:根据《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鲁发改价格〔2025〕577号),委托竞价代理商代理参与竞价的,代理商需根据规定合并开具履约保函。即,代理商需按要求开具并提交履约保函,被代理项目不需再重复提交履约保函。

Q:混合并网项目保函计算范围​,某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规模100MW,其中:A区50MW(2025年5月31日前投产,满足《细则》第三十九条豁免条件);B区50MW(计划2025年12月31日前投产)。疑问点​:代理是否在开具保函时,是否仅按未投产容量(50MW)核算保函金额?​​

A:根据《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鲁发改价格〔2025〕577号),如该100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符合本细则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分期(批)条件,则2025年5月31日前投产项目属于存量项目,不属于本次竞价范围,不需参与竞价,仅B区50兆瓦项目参与竞价即可,保函金额按照50兆瓦计算即可;如果不符合本细则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分期(批)条件,按照100兆瓦申报参与竞价,由于该100兆瓦项目未全容量投产,应按照100兆瓦计算保函金额。

Q:保函能否由农村商业银行开?

A:根据《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鲁发改价格〔2025〕577号),能够开具履约保函的国内银行均符合竞价履约保函开具银行范围。

Q:因项目公司因为无银行授信,由母公司授信额度开具项目公司的分离式保函是否可以呢?(保函申请人是母公司,被担保人为项目公司)保函中不显示母公司名称,只有项目公司。

A:履约保函申请人应与竞价申报主体名称保持一致,暂不允许其他企业(含所在集团公司等)代开保函。

Q:新能源云平台登记的项目名称与备案名称不一致(多了个容量描述X兆瓦),保函按照新能源云名称会和备案名称不一致,应当怎样处理?是修改新能源云平台名称,还是按照新能源云平台名称开具保函?

A:履约保函中的“申报竞价项目名称”,填报竞价平台的“项目名称”。

Q:开的电子保函,招商银行通过网银渠道是否能够被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接受?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与招商银行是否有过协商渠道?是否有专人通过网银接受或者检查保函?

A:根据《2025年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组织公告》,参与竞价的未投产新能源项目,申报主体应通过竞价申报平台完成电子履约保函提交,暂不支持其他提交方式。

Q:分布式户用光伏未入选,如何参与市场?

A:根据《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鲁发改价格〔2025〕576号)规定: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可报量报价参与现货交易,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

Q:某公司项目“xxxx渔光一体(二期)项目”,在新能源云平台上填报“电源本体核准(备案)规模(MW):250.0000MW”。项目备案证(详见附件)上描述为“光伏发电交流侧装机容量为25万千瓦。”“交流侧总容量249.9MW;”。请问新能源云平台申报需以哪个数据为准?

A:经核实,该项目纳入2024年市场化并网名单,容量为25万千瓦,备案文件中出现“25万千瓦、249.9MW”两个不同的容量,应向上衔接市场化名单明确的指标,以25万千瓦为准。

Q:非自然人7月份才能完成并网这种情况属于已投产还是未投产项目;另外是否需要履约保函?

A:属于已投产,不需要履约保函。

Q:如果今年没有竞价成功下年是否还可以竞价;竞价一次可以档一年还是十年;下年几月份竞价

A: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5〕577号)规定,已投产和计划次年12月31日前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可以参与竞价。自2026年起竞价工作原则上于前一年10月份组织。2026年竞价工作预计2025年10月组织。

Q:户用光伏并网以后需要竞价吗?12月31号之前并网没有接入方案需要参与竞价吗?

A: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5〕577号)规定:2025年6月1日-12月31日内投产的户用光伏项目可以参与本次竞价。未投产项目在参与竞价时须取得接入方案答复,否则无法参与竞价。

Q:7月份投产的分布式光伏有资格参加竞价吗?

A:根据《2025年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组织公告》规定:2025年6月1日-12月31日(含)投产(全容量并网)的自然人户用光伏、非自然人户用光伏项目,2025年6月1日-6月17日(含)投产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可以参与本次竞价。

Q:履约保函按项目申请还是按照竞价代理商申请?

A:履约保函申请人应与竞价申报主体名称保持一致。

Q:客户在手机国网app上看到竞价,问之前安装的光伏是根据之前的电价,还是根据现在的电价竞价?

A:根据《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鲁发改价格〔2025〕576号)规定:2025年6月1日前投产的存量新能源项目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后,机制电价水平按国家政策上限执行,统一明确为每千瓦时0.3949元(含税),单个项目机制电量上限原则上与现行具有保障性质的相关电量规模政策相衔接,执行期限按照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剩余小时数与投产满20年较早者执行。

Q:某某代理商在填代理商地址时,选错了地址,这个可以修改吗?怎么修改?不修改的话会影响后期竞价吗?

A:在竞价申报平台开展竞价代理商注册时,无需填写地址

Q:履约保函如何填写标题名称

A:履约保函中的“申报竞价项目名称”,填报竞价平台的“项目名称”;“发电户编号(适用于分布式光伏)/新能源云项目编码(适用于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填报竞价平台的发电户编号/新能源云项目编码;“申报竞价容量(兆瓦)”,填报本次竞价申报的项目容量,注意单位为兆瓦。

Q:找第三方是找什么样的第三方,省第三方还是本地区的第三方?

A: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5〕577号)规定:竞价代理商为在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公示的售电公司,您可通过山东电力交易平台--零售市场模块查询。

Q:开履约保函是以售电公司名义开还是以代理项目公司名义开?

A:履约保函申请人应与竞价申报主体名称保持一致。

Q:某公司为山东省“十四五”首批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竞得项目之后取得项目核准及电网批复,但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部分机位征地困难,项目无法整体推进,采取分两期建设的方案,并取得了市审批局关于核准项目分期建设的说明,但接入批复一直未调整。请问:如分期参与竞价,因竞价政策要求分期竞价的项目需具备“独立计量、独立控制、独立预测”功能,接入方案是否需要履行变更程序或分期分别办理或由电网出具相关说明?

A:鉴于本次竞价为首次竞价且时间相对较紧,本次竞价规模与核准(备案)文件中分期(批)建设内容一致,每期(批)发电设备均具备独立计量、独立控制、独立预测等功能,可以参加本次竞价。后期竞价,申报单位提供的新能源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应与接入系统回复(批复)文件依据的核准(备案)文件一致。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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