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发改委2024-11-05
统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和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资源,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5.强化氰化尾渣、工业废盐等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建设2个国家区域性危废处置中心,谋划建设7个省级危废区域处置中心。
来源:聊城人大2023-12-27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工作:(一)卫生健康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