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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排污许可证申请”相关结果620

      来源: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2020-02-25

      危险废物焚烧》(hj 1038-2019)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1033-2019)发布实施,为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指南。...《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19)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发布实施,对鉴别对象不明确、采样方法不具体、判定规则不够合理等不足之处进行了修订;《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河北:《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2018.04.01实施)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2-24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医疗废物焚烧设施产生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医疗废物焚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医疗废物焚烧设施产生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医疗废物焚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2-24

      四、申领程序排污单位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网址http://permit.mee.gov.cn/)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或办理排污登记。

      来源:江苏生态环境2020-02-21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可在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法规标准”栏目下载),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实行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提交申请前应进行信息公开

      2019年最受关注的垃圾焚烧发电TOP10政策类文件有哪些?附要点解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2-20

      点此查看标准全文top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生活垃圾焚烧》(hj 1039—2019)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来源:山东冶金2020-02-20

      另外,原环境保护部2017 年7 月发布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hj846—2017)指出,烧结机头和球团焙烧烟气中氮氧化物治理的可行技术为活性炭(焦)吸附法和选择性催化还原法,未推荐臭氧氧化法

      广东省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全面实施<mark>排污许可</mark>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2-20

      须于2020年4月30日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一)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在国家平台填报和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并向核发部门提交通过国家平台打印出来的书面申请材料。核发部门对满足条件的排污单位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

      来源:宝安日报2020-02-19

      据悉,目前深圳市排污许可证核发(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核发(变更)、排污许可证核发(延续)、排污许可证核发(补办)均为全流程网办事项,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无需前往各级行政服务大厅及各级生态环境局线下办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2-18

      三、核发机关及申请程序1.排污许可证申领实施范围内排污单位向所在地的区级生态环境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规定的许可条件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2020-02-17

      其中现有排污单位应在规定的登记时限内取得排污许可证申请填报排污登记表,新建排污单位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2019年版名录中需进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排污许可证

      来源:陕西生态环境2020-02-17

      疫情防控解除前,排污许可证申请资料全部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各市(区)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全部实施网上审核,申请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无需提供纸质资料。

      来源:宿迁环保2020-02-14

      (二)填报并公开信息: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可在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法规标准”栏目下载),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实行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提交申请前应进行信息公开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02-14

      以往发布的系列源强指南,在适用范围和核算方法上已经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许可规范”)充分衔接和保持一致,包括明确源强指南适用于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既可用于环评也可用于排污许可及其他固定污染源管理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02-13

      以往发布的系列源强指南,在适用范围和核算方法上已经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许可规范”)充分衔接和保持一致,包括明确源强指南适用于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既可用于环评也可用于排污许可及其他固定污染源管理

      来源:辽宁省生态环境厅2020-02-13

      、关闭:1.依法应当申请排污许可证但未申请,或者申请后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2.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后未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或者延续申请未经核发环保部门许可仍排放污染物的;3.被依法撤销排污许可证后仍排放污染物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2-12

      ,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1.依法应当申请排污许可证但未申请,或者申请后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2.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后未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或者延续申请未经核发环保部门许可仍排放污染物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2-12

      2.填报并公开信息: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首页“法规标准”栏目下载)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2020-02-11

      工作方案指出,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推行“不见面”发证,全程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对需提供的相关书面申请材料,可待疫情过后及时补充提供;对需现场核查的,可采取查看现场视频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2-11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可在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法规标准”栏目下载),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实行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提交申请前应进行信息公开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2-07

      二、发证登记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应在2017-2019年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如尚未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登记,应于2020年4月30日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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