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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2021-06-07

      ,以及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为主要手段逃避生态环境监管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等,巩固2020年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工作成效,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坚决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来源:广西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1-06-04

      严打两类行为,一是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行为。二是监测设施运维单位、人员实施或者参与实施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行为。3.工作措施。(1)联动开展调查。

      来源: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2021-05-21

      该公司行为应定性为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最终执法机构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款 57.09万元 ,并移送公安机关的决定。...如果作为第三方在线监测设施运维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可能被以构成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罪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于企业来说,这种违法行为的后果极其严重,绝不仅仅是普通的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21-05-20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5-14

      (一)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在线监控系统弄虚作假的;(三)将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染物用于土地复垦或者向农用地排放、倾倒、填埋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四)非法排放、转移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1-05-08

      生态环境部8日公布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弄虚作假查处典型案例,包括安徽滁州德轮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案,西抚州宜黄县金丰纸业有限公司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案等。

      来源:环保产业法律实务2021-05-06

      该行为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需要提示的是:生态环境部通报的案例是使用“cod去除剂”干扰在线监测数据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02-28

      三、严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21-02-03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COD去除剂”——水质<mark>监测数据</mark>造假 是污水处理厂“监守自盗”

      来源:济南时报2021-01-28

      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全国首例通过使用“cod去除剂”对水质监测数据进行造假的案例。...这起案件发生在陕西神木,由陕西环保集团水环境(神木)有限公司运营的神木市污水处理厂使用一种“cod去除剂”处理污水,该行为被认定为“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和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

      来源:中国环境2021-01-27

      厂长刘某、运行主管黎某、设备维护人员涂某等人共谋伪造在线监测数据,并由涂某具体实施伪造在线监测数据行为,致使大量超标污水隐蔽排入外环境。

      来源:白银环保2021-01-27

      不具备监测能力的排污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监测监测数据不得隐瞒、伪...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1-01-25

      地方生态环境局对该污水处理厂使用“cod去除剂”构成“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和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处以20万元和40万元罚款,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1-22

      ,不得参与、配合排污单位实施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有效,我中心起草了《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审议稿)》,12月厅务会经集体讨论,原则同意按规范性文件发布该办法,同时提出了完善意见。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21-01-22

      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宏达公司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沉淀池底部私设暗管排放生产废水,宏达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1-01-04

      本办法所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是指故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以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等行为。

      来源:佛山生态环境2020-12-28

      上述行为符合《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五条第二项“监测报告与原始记录信息不一致,或者没有相应原始数据的”及第八项“其他涉嫌伪造监测数据等情形”规定的情形,构成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0-12-18

      3、《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利用渗坑排放污水属于违法行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12-11

      (一)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在线监控系统弄虚作假的;(三)将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染物用于土地复垦或者向农用地排放、倾倒、填埋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四)非法排放、转移

      来源:廊坊生态环境发布2020-12-09

      2021年3月底前,公开曝光一批监测数据质量差,甚至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机构和人员名单。动态更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完成2019年城市大气污染颗粒物源解析工作,形成污染动态溯源的基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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