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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部通报!四家机构碳<mark>排放</mark><mark>报告</mark>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2-03-16

      青岛希诺未落实《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要求,在现场核查时主要是走一走、拍拍照,未对环评、排污许可等重要文件进行核实,核查工作走过场。...中创碳投未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等要求核实数据及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对控排企业碳排放报告中存在的检测报告造假、机组“应纳未纳”、参数选用和统计计算错误等明显问题

      环境部发布2022年版企业碳<mark>排放</mark><mark>报告</mark>管理新规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2-03-16

      3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工作,强化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并发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

      重磅!环境部发布2022年版碳<mark>排放</mark><mark>报告</mark>管理新规!全国电网<mark>排放</mark>因子下降4.77%!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3-16

      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完成时限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排放报告编制,并通过环境信息平台报告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有关生产情况、相关支撑材料以及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服务机构信息等

      环境部: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mark>温室气体排放</mark><mark>报告</mark>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15

      :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工作,强化数据质量监督管理,现将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重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部公开中碳能投等机构碳<mark>排放</mark><mark>报告</mark>数据弄虚作假等典型问题案例(2022年第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2-03-15

      青岛希诺未落实《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要求,在现场核查时主要是走一走、拍拍照,未对环评、排污许可等重要文件进行核实,核查工作走过场。...中创碳投未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等要求核实数据及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对控排企业碳排放报告中存在的检测报告造假、机组“应纳未纳”、参数选用和统计计算错误等明显问题

      生态环境部公开四家单位碳<mark>排放</mark><mark>报告</mark>数据弄虚作假等典型问题案例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2-03-14

      青岛希诺未落实《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要求,在现场核查时主要是走一走、拍拍照,未对环评、排污许可等重要文件进行核实,核查工作走过场。...中创碳投未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等要求核实数据及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对控排企业碳排放报告中存在的检测报告造假、机组“应纳未纳”、参数选用和统计计算错误等明显问题

      生态环境部:四家机构碳<mark>排放</mark><mark>报告</mark>数据弄虚作假!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2-03-14

      青岛希诺未落实《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要求,在现场核查时主要是走一走、拍拍照,未对环评、排污许可等重要文件进行核实,核查工作走过场。...中创碳投未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等要求核实数据及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对控排企业碳排放报告中存在的检测报告造假、机组“应纳未纳”、参数选用和统计计算错误等明显问题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2-03-03

      第六条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排放数据,清缴碳排放配额,公开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信息,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3-02

      第四章 排放核查与配额清缴第十四条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技术规范,编制本单位上一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载明排放量以及与配额分配相关的数据,并于每年3月31日前通

      浙江省查办首例涉及碳<mark>排放</mark>环境违法案件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处2022-03-02

      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排放数据,清缴碳排放配额,公开交易及相关活动信息,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2-03-02

      第四章 排放核查与配额清缴第十四条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技术规范,编制本单位上一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载明排放量以及与配额分配相关的数据,并于每年3月31日前通过全国碳排放数据报送和监管系统报送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3-02

      第四章 排放核查与配额清缴第十四条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技术规范,编制本单位上一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载明排放量以及与配额分配相关的数据,并于每年3月31日前通过全国碳排放数据报送和监管系统报送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来源:浙江生态环境2022-02-22

      报告是指重点排放单位将测量、计量或核算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提交给主管部门的过程。核查则是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排放单位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审核,并判断其核算和报告是否符合要求的活动。

      环境部下达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期碳配额清缴最后期限 已有5家未履约单位曝光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2-17

      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重点排放单位虚报、瞒报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或者拒绝履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义务的,由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态环境部下达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期碳配额清缴最后期限 已有5家未履约单位曝光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2-17

      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重点排放单位虚报、瞒报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或者拒绝履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义务的,由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2-17

      详情如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度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公告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2021〕9号)要求,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度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予以公开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2-14

      详情如下: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重点排放单位2020年度碳排放复查工作为确保我市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提高数据质量,我局委托北京中创碳投有限公司采用书面复查的方式对全市重点排放单位进行复查

      来源:辽阳市生态环境局2022-02-11

      某热电企业未按时足额清缴2019-2020年度碳排放配额,涉嫌违反《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条之规定: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排放数据,清缴碳排放配额,公开交易及相关活动信息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29

      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管理,健全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发电行业控排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专项监督帮扶。积极稳妥推进碳金融产品创新应用,有序构建碳金融产品体系,打造碳金融中心。

      生环部发布新规 2000多家电力企业将披露2021年碳<mark>排放</mark>信息

      来源:中创碳投2022-01-19

      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中,已要求重点排放单位按照指南附录d的格式对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主要国家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要求我国企业的碳排放信息强制披露滞后,《“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中首次提出“建立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制度”,自2018年起,陕西、四川、江西、吉林和浙江5省印发了关于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的管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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