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北极星为您找到“伪造监测数据”相关结果624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3-10

      、化工废料、废酸废碱和其他危险废物的;13、向地下高压灌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14、污水处理厂向河道内非法超标排放的,或者企业非法向污水处理厂排放生产废液致使其超标排放的;15、涉水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干扰在线监测数据运行的

      来源:广东环保产业2020-03-10

      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2-28

      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1.超过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2.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2020-02-17

      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辽宁省生态环境厅2020-02-13

      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1.超过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2.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2-12

      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1.超过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2.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鹤城环保2020-02-03

      第十七条重点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应当在故障发生后十二小时内向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并及时修复。严禁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以及其他影响监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行为。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01-21

      ,及时开展现场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虚假标记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数据的“真、准、全”。...该行为违反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0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款 “垃圾焚烧厂应当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以下简称标记规则),及时在自动监控系统企业端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1-21

      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而被依法撤销的;(三)因下列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最终维持原决定),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1.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处2020-01-19

      ”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全国首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虚假标记被立案查处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处2020-01-18

      ”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2020-01-16

      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1.超过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2.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20-01-07

      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实施查封、扣押:…(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1-06

      (十一)第三方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篡改、伪造数据的。(十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十三)发布或公开虚假环境信息的。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0-01-02

      市市场监管委将继续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双随机抽查,严厉打击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报告等作假行为,不断提升我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公信力和技术水平。

      来源:法制日报2019-12-27

      根据监测报告及其原始档案记录等,重庆市环境行政执法总队发现,这家公司相关监测行为及出具的两份监测报告存在伪造监测时间、伪造监测数据等情形,构成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12-25

      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来源:邢台日报2019-12-19

      伪造监测数据,生态环境部门对于数据异常的企业及时开展调查处理。...第十二条工业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来源:水泥人网2019-12-16

      针对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企业名单,重点抽查铸造、水泥、钢铁、电力、有色、石化、化工、工地等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实施停限产;抽查重点源达标排放voc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情况,是否存在 无治污设计 ,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9-12-02

      对逾期不改正的,应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应依法责令改正或者停产整治,并处以罚款;对情节严重的,应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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