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北极星为您找到“转供电主体”相关结果693

      来源:张家港在线2020-07-01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转供电主体对照转供电环节收费政策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如存在违规加价和收费不公示等行为,应立即整改。如拒不整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开展电力价格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以转供电主体为整治对象,清理整治转供电环节不执行电价政策、不执行国家电价降价措施、违规向终端用户乱加价、搭车收取其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电网头条2020-07-01

      4.推广“转供电费码”大数据服务。配合政府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督导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将电费减免的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电力客户。5.推进客户能效服务。

      来源:电网头条2020-07-01

      4.推广“转供电费码”大数据服务。配合政府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督导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将电费减免的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电力客户。5.推进客户能效服务。

      来源:南方电网公司2020-06-29

      三、继续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持续推动清理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的不合理加价行为,促进转供电主体及时将降价红利足额传导至被转供的终端用户,增强工商企业的获得感。

      山东威海南海新区2020年清理规范<mark>转供电</mark>加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附解读)

      来源:威海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2020-06-29

      (三) 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公示公开转供电主体要定期公示电价标准,确保电价公开、透明。...(四)开展专项整治,严惩违法行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肃查处转供电主体不执行政府定价、在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来源:南方电网公司2020-06-29

      三、继续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持续推动清理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的不合理加价行为,促进转供电主体及时将降价红利足额传导至被转供的终端用户,增强工商企业的获得感。

      来源:市场监管半月沙龙2020-06-24

      案例中的转供电主体均为独立商事主体,能够自主确定电价标准向各分表用电户收费,并按约向电网企业交费,因价格差而产生的利益归属于该主体转供电收费过程中的意志、行为和后果等主客观方面均统一于该主体

      来源:湖南发改委2020-06-23

      转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缴纳的电费,剔除物业共用设施用电后,由所有终端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转供电主体向各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总和,不得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费用。

      重庆计划到2022年累计投入3983亿元布局“新基建” 多项内容与电力有关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2020-06-22

      暂时不符合直供电条件的设施,研究制定转供电损耗分摊比例,转供电主体不得将损耗以外的其他费用分摊给新型基础设施。

      来源:湖南省发改委2020-06-22

      转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缴纳的电费,剔除物业共用设施用电后,由所有终端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转供电主体向各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总和,不得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费用。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0-06-19

      为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转供电主体电价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省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省市场监管局多次组织开展对转供电主体电价收费、充电桩企业收费的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中国甘肃网2020-06-12

      一、转供电基本概念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目前,转供电主体主要指公用电网未到达区域或电网企业未直供到户,由产业园区、综合体、小区物业、写字楼等自用配电设施供电主体转供电用户是指通过转供电主体的配电设施供电,未直接和电网企业发生供用电关系的终端用户

      来源:中国甘肃网2020-06-11

      一、转供电基本概念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目前,转供电主体主要指公用电网未到达区域或电网企业未直供到户,由产业园区、综合体、小区物业、写字楼等自用配电设施供电主体转供电用户是指通过转供电主体的配电设施供电,未直接和电网企业发生供用电关系的终端用户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0-06-10

      ;北京政策要求,在5g基站用电报装、转供电改直供电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新疆要求,转供电主体不得通过转供电赢利,向所有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损耗和分摊费用之和,不得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总电费;山西出台优化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0-06-10

      ;北京政策要求,在5g基站用电报装、转供电改直供电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新疆要求,转供电主体不得通过转供电赢利,向所有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损耗和分摊费用之和,不得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总电费;山西出台优化

      来源:新华社2020-06-09

      根据5g基站耗电量高这一特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5月下发关于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做好5g基站用电保障工作,同时明确转供电主体不得通过转供电盈利,推进5g基站转供电改造为直供电,支持5g

      来源:浙江在线2020-06-09

      供电企业负责“网上国网”app推广工作,引导终端用户申领“转供电费码”,确保转供电主体、终端用户及时全面了解降电价及转供电加价清理政策,并加快实现“转供电费码”功能迭代升级,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转供电环节价格违法行为监督检查

      来源:石家庄日报2020-06-09

      同时,该公司还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督导各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努力将本次阶段性电费减免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电力客户,为完成“六稳”“六保”任务、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内蒙古:每月至少多收20万元电费 呼市海亮广场多收的巨额费用无人监管?

      来源:内蒙古晨报2020-06-08

      对于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的,转供电主体要将自治区已出台的降价措施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那么,如果说海亮尚不具备直接供电的条件,作为转供电主体,却一直未将自治区已出台的降价措施传导到终端用户。

      浙江政企联合推广“<mark>转供电</mark>费码”助降电价政策落地落实

      来源:国网浙江电力2020-06-05

      供电企业负责“网上国网”app推广工作,引导终端用户申领“转供电费码”,确保转供电主体、终端用户及时全面了解降电价及转供电加价清理政策,并加快实现“转供电费码”功能迭代升级,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转供电环节价格违法行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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