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北极星为您找到“排污权有偿使用”相关结果841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4-01-15

      为规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行为,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如下: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

      厦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技术规范(试行)发布

      来源:厦门市生态环境局2023-12-29

      为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厦门市排污权交易与排污许可制度深度衔接实施细则》,统一和规范主要污染物许可排放量和实际排放量的核算方法,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厦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技术规范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2-28

      ,交易价格为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六)排污权储备管理机构向排污单位拨付交易资金,将回购排污权纳入储备;(七)生态环境部门为出让排污权排污单位办理变更排污许可证。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2-27

      ;(三)年度排污量超过生态环境部门核定的排污量的;(四)未按期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总 则第一条根据《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加快建设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六权”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2-22

      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交易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优化环境资源配置,规范排污权交易行为,推动排污权有序流转,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加快建设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的实施意见

      吴忠同心县城新区热源厂节能降碳改造提升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

      来源:吴忠市生态环境局2023-12-19

      7、项目运营期需要新增全厂排污权指标二氧化硫24.49t/a、氮氧化物22.67t/a。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期内通过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平台完成排污权交易,建设期内未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12-15

      第四条现阶段纳入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范围的排污权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4类污染物,适时选取显著影响全省环境质量的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及总磷等特征污染物纳入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来源: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12-05

      )组织编制和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二)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三)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的实施细则;(四)推进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五)落实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制定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等政策措施;(六)建立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机制;(七)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来源:金华市人民政府2023-11-29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

      来源:上海人大2023-11-27

      三是完善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政策机制,逐步建立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下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四是深化碳市场建设,鼓励碳排放权交易产品及其衍生品创新。...(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三条)(四)形成绿色生活消费方式一是鼓励绿色消费与出行,支持消费者优先购买、使用绿色低碳产品,引导公众优先选择绿色出行方式。二是促进资源节约使用和循环利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安徽省<mark>排污权</mark><mark>有偿使用</mark>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征求意见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3-11-09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等文件意见的函为充分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安徽省排污权交易规则

      来源:温岭生态环境2023-11-03

      核定结果直接关系到后续排污权有偿使用缴费,请企业认真审核,如有异议及时向技术人员提出,否则需企业自身承担相应责任。...此次核定结果直接关系到后续排污权有偿使用缴费,请企业认真审核,如有异议及时向技术人员提出,否则需企业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绍兴市初始<mark>排污权</mark><mark>有偿使用</mark>费征收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

      来源:绍兴市人民政府2023-10-30

      新增挥发性有机物(vocs)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为6000元/吨·年,自本标准执行之日起排污单位新增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需通过交易取得,现有排污单位该项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时间另行通知

      《上海市<mark>排污权</mark>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3-10-27

      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排污权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实际,我局牵头编制形成

      《上海市<mark>排污权</mark><mark>有偿使用</mark>和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3-10-27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上海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积极有序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排污权交易工作,规范本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行为,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0-25

      第七条 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包括排污单位缴纳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和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资金缴入相应级次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0-25

      第六条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权限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第二章 排污权核定和有偿使用第七条排污权核定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前提。

      陕西省<mark>排污</mark>许可制支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10-18

      鼓励排污单位通过排污权有偿使用或交易取得的富余排污量在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进行交易。(排污许可处牵头,省评估中心配合,相关市生态环境局落实)(二)精细化管控挥发性有机物(vocs)。

      来源:聊城市人民政府2023-09-28

      排污权有偿使用,是指排污单位依法通过核定或交易等渠道取得排污权指标,且按规定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行为。

      来源:荆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09-05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核定情况的公示为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树立环境资源有价的理念,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污染减排,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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