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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新型经营主体”相关结果452
      虚拟电厂的蓝海和窘境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5-06-11

      与此同时,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压力不断加大,虚拟电厂作为参与电网调节、开展市场交易、促进供需协同的新型经营主体,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三)权责与边界问题“357号文”中明确:“虚拟电厂是基于电力系统构架,运用现代信息通信、系统集中控制等技术,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

      削峰度电补贴4元!浙江发布2025年迎峰度夏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5-06-11

      根据《浙江省虚拟电厂运营管理细则(试行)》和《浙江电力领域新型主体市场化响应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引导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化响应、需求响应等业务,实现供需紧平衡、供需缺口等各种场景下常态参与负荷调节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5-06-10

      源网荷储数智化发展产业联盟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 北极星招聘 北极星学社四、会议主题(包括但不限于)主题一:电源侧开发运营新能源全面入市政策解读新能源企业入市交易的挑战与思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开发投资构建源网荷储高度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路径电力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项目开发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构建与规划设计新型经营主体的创新发展绿电

      来源:能源新媒2025-06-10

      为助力储能企业凭借市场化手段提升竞争力,4月,《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首次把储能企业纳入辅助服务市场,明确储能可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频率调节、备用容量和黑启动等交易,在传统收益模式下开拓市场化收入

      15.85GWh,储能新增装机同比增长228%!5月<mark>新型</mark>储能项目分析

      来源: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2025-06-10

      一方面,一季度各级政府积极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河北、安徽、四川、陕西等多省相继出台政策,允许或鼓励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用户侧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传递出积极市场信号。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2025-06-09

      下一步,华中能源监管局将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推动完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的制度机制,促进电力市场规范运营,为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5-06-09

      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围。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6-09

      新型经营主体的市场赋能。...+市场收益反哺”的良性循环,推动新型经营主体从“政策依赖”向“市场驱动”转型。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6-09

      绿电直连通过构建新能源发电侧与电力用户侧的连接通路,实现了电力供给的全流程物理溯源,不仅有助于提升新能源消纳和绿电供给水平、降低外向型企业产品碳足迹,也为分布式发电、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造了新应用场景

      浙江电力需求侧响应:电量补贴4元/kWh,容量补贴5元/kW·日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2025-06-06

      鼓励虚拟电厂参与响应,规范引导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化响应、需求响应等业务,实现供需紧平衡、供需缺口等各种场景下常态参与负荷调节,力争调节能力达1gw。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6-06

      放宽新型经营主体许可豁免范围,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科学调整准入条件标准,合理压减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等级,激发民营经济等各类所有制主体经营活力;完善持证企业权利义务规范,健全资质许可管理制度体系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5-06-06

      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围。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6-06

      绿电直连并非游离于市场之外的特权供电,而是可作为智能微电网或虚拟电厂等参与电力市场的新型经营主体。这与国家推动电力市场化发展的总体思路一脉相承。缴纳输配电价和基金附加等过网费用。

      来源:汉中市发改委2025-06-06

      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应当按照电网调度指令参与电网调峰、调压和调频,配合供电企业保障电网安全和可靠供电。...鼓励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自建、租赁、购买储能设施或者购买储能容量的方式,增强调峰上网能力,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促进消纳利用。

      来源: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6-05

      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应当按照电网调度指令参与电网调峰、调压和调频,配合供电企业保障电网安全和可靠供电。...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应当按照电网调度指令参与电网调峰、调压和调频,配合供电企业保障电网安全和可靠供电。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6-04

      国家能源局重视能源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在《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4〕1537号)中提出“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绿电直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在《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6-04

      《意见》指出: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围。

      浙江新规释放<mark>新型</mark><mark>主体</mark>市场红利

      来源:浙电e家2025-06-04

      2024年11月,国家发布《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资源聚合参与市场,鼓励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公平参与电力市场。

      解读136号文 | 新能源入市的顶层机制创新与底层技术突破

      来源:能源评论•首席能源观2025-06-03

      在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的同时,行业面临两大挑战:顶层机制层面,需优化新能源与火电、新型经营主体同台竞价的制度设计;底层技术层面,亟待攻克海量市场主体参与下的优化决策难题。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5-06-03

      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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