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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渗坑排污”相关结果251

      来源: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2023-08-28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

      来源:无锡生态环境2023-08-10

      、关闭:(一)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法律条文《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排污许可证是对排污单位进行生态环境监管的主要依据。

      来源:河北生态环境2023-06-26

      此次公布的5个指导性典型案例,来自于2023年各地办理的环境违法案件,主要涉及超标排放含镍重金属废水污染环境犯罪、无证收集废铅酸电池、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出具虚假排放检测报告、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不予处罚等类型...案例一 随州市续某超标排放含镍重金属废水污染环境案一、案情简介2023年3月9日,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在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时,了解到有小化工企业非法进行生产排污的情况后,迅速通过无人机巡飞锁定,发现位于三里岗镇八一桥村与随县柳林镇交界处有一处生产厂房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05-25

      调查发现,不明液体呈黄绿色,倾倒于应县狼峪村东峪内饮用水井上游约400米处,液体由南向北流经面积约800㎡ ,并在倾倒点下游约200米处形成一个1.2m的渗坑,坑内仍积存有少量废液,并伴有刺鼻性气味,液体流经的地面有明显的腐蚀痕迹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2023-02-16

      执法者说:《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必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依法排污。...执法者说:这起案件中,排污企业利用暗管、渗坑等手段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类似的恶意违法行为还包括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其主观恶意和客观危害都十分严重。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1-31

      近日,生态环境部官网针对““无防渗漏措施的坑塘沟渠”存贮废水是否等同于“渗坑排污”的问题进行了答复!...咨询内容:“无防渗漏措施的坑塘沟渠”存贮废水是否等同于“渗坑排污答复内容: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

      来源:环保工程师2022-12-26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1-31

      近日,生态环境部官网针对““无防渗漏措施的坑塘沟渠”存贮废水是否等同于“渗坑排污”的问题进行了答复!...咨询内容:“无防渗漏措施的坑塘沟渠”存贮废水是否等同于“渗坑排污答复内容: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2-11-29

      为避免造成严重污染,新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产排污设施实施查封。启示意义该案件表明部分“散乱污”企业虽然规模小,但是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较大。...二、徐州新沂市电镀作坊利用渗坑排放含铬超标废水案案情简介2022年3月4日,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新沂市棋盘镇新湖村三组的电镀作坊进行检查,发现该作坊无营业执照,无环保、安全等手续,生产时将车间电镀废水通过管道排入车间外西侧水坑内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11-29

      2018年3月以来,四川遂宁某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夏某祥将公司接收的22.6万吨污泥,以渗坑方式倾倒、填埋于耕地中。经自然资源部门认定,涉案破坏耕地面积194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15亩)。...11月16日,义乌市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因为污染环境罪被判刑及赔偿生态环境损害等费用1000余万元,并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污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有关的经营活动。

      来源:江苏生态环境2022-11-28

      为避免造成严重污染,新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产排污设施实施查封。 启示意义该案件表明部分“散乱污”企业虽然规模小,但是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较大。...二、徐州新沂市电镀作坊利用渗坑排放含铬超标废水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4日,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新沂市棋盘镇新湖村三组的电镀作坊进行检查,发现该作坊无营业执照,无环保、安全等手续,生产时将车间电镀废水通过管道排入车间外西侧水坑内

      来源:东莞生态环境2022-11-16

      经查,该企业已办理营业执照,主要从事成品鞋加工生产,已办理环保审批、验收手续和排污许可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允许设置打磨、磨皮、贴合成型、丝印、洗版等工序。...该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2年第二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来源:吉林生态环境2022-11-07

      经调查,该加工点由胡某某个人经营,未办理排污许可证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加工清洗废水利用渗坑排放,现场查扣含有危险废物的废漆桶、废油桶及沾染物165.68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规定,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向胡某某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罚款20万元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11-29

      2018年3月以来,四川遂宁某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夏某祥将公司接收的22.6万吨污泥,以渗坑方式倾倒、填埋于耕地中。经自然资源部门认定,涉案破坏耕地面积194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15亩)。...11月16日,义乌市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因为污染环境罪被判刑及赔偿生态环境损害等费用1000余万元,并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污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有关的经营活动。

      来源:恩施州生态环境局2022-10-09

      为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依法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警示警醒企业依法依规排污,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制度》,现公布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典型案例。...接到州支队交办线索后,宣恩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迅速对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经对照该公司的排污许可证,发现该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规范处置固体废

      最高拟奖5万元!《十堰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公开征意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9-27

      第十一条【较大举报事项】以下举报事项为较大举报事项:(一)依法应当申请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来源:资阳发布2022-08-03

      经调查,乐至县凉水污水处理厂已经取得环评批复并通过验收,取得排污许可证,其实际运维单位为成都碧水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2022年3月

      来源:环保工程师2022-07-14

      针对上述规定,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组织编写的《〈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理解与适用》指出:“排污口的监督管理是获取真实排污情况、采集排污数据的基本手段……。...、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是指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不经法定排放口排放污染物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黑龙江省公布一批逃避监管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来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2-07-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一款及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项“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鉴定意见:周某某未获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暗管排放自有蓝色罐体内废水,经现场取样监测,废水中含有总铬、汞、六价铬、锌、砷、锰、苯、二甲苯、甲苯、乙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苯乙烯等有毒物质,其中甲苯、

      来源:无锡生态环境2022-07-12

      ;(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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