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省司法厅2024-05-06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学校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固体废物分类回收体系建设,推动固体废物回收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连锁化经营,支持通过全链条业务信息平台实现网上预约、上门回收、全程追溯
来源: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2023-10-08
加快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实现全市763个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前端全覆盖,继续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试点,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